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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小军身体持续恶化 提篮桥监狱刁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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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上海报道)原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系青年教师郭小军自2010年11月被劫持进上海提篮桥监狱以来,不仅遭受身体上的折磨,在被上海市宝山公安分局国保刑讯逼供期间造成的眼睛频频失明状况也不断恶化,目前精神憔悴,身体虚弱。家属多次要求放人、医治,遭监狱恶警拒绝,理由是郭小军拒绝“转化”,不放弃修炼法轮功。

鉴于郭小军的眼睛、身体持续恶化,监狱既不放人,也不给予相应的治疗,家属迫不得已只得聘请律师来维护合法权利。但是就在5月15日家属陪同律师来到监狱要求会见郭小军时,遭到监狱百般刁难,将其拒之门外。家属只得向提篮桥监狱递交郭小军聘请律师的委托书来转交。但时隔几日,信访办一位姓杨的队长打电话却声称必须将律师的资格证明一并交给监狱,否则他是不会将郭小军的委托申请给他签字的。

家属接到电话很是震惊,因为郭小军聘请律师是一种法律赋予的权利,但是监狱却以种种理由给予拒绝。家属要求他出示依据,姓杨的队长一口回绝:“我们没有义务这样做!”家属指出你既然没有依据就是在故意刁难,是违法的,会向相关部门投诉的,杨就毫不掩饰的回答“随便你去哪里”。

郭小军于二零一零年一月七日被上海宝山国保恶警绑架之后,遭受了连续的刑讯逼供,眼睛受到聚光灯强烈照射而导致频繁的视物模糊、间歇性失明症状。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在非法判决之后多日既不让家属接见,也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之下,家属焦急万分,终于在朋友的帮助之下在提篮桥监狱找到了郭小军。当家属按照正当要求提出接见和给他送些过冬的衣物时均遭到无理由拒绝,主管队长坚称这是监狱的规定,但据家属了解,认识的其他法轮功学员在别的监区的就可以送很多衣物甚至包括书籍,对此监区长声称:“那是不可能的!”

家属一再向相关部门交涉,郭小军的身体、眼睛已经出现了这么糟糕的情况,十分需要保暖,这种规定是否可以出示给家属看看?监狱最终没有任何解释。

面对郭小军如此状况,出于担忧,家属从眼科专家处获知,郭小军眼睛每个月出现多次失明的境况在医学上被称为“视网膜动脉痉挛”,在医学上和心肌梗塞、严重心绞痛视为同一危险级别,而且连抢救、治疗药物都是一样的。而且这么频繁的发生,就会造成血管梗塞,一旦再次出现,若没有及时抢救,就可能永久性失明。专家提示,依你们介绍的情况,一次次发生,直到这样的严重发作,很可能没有下一次“侥幸”,一定要正规治疗,让家属决不能掉以轻心。

迫于海内外种种压力,提篮桥监狱于2011年5月以“看病”为由带郭小军到上海第一人民医院眼科进行检查,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次外出竟然给郭小军戴上黑头套、以及沉重的脚镣、手铐,这一举动给眼睛和身体本就很糟糕的郭小军带来的是更大的伤害,胸闷、血压升高、视力更加模糊不清。随后当家属将这一情况向监狱管理局一位姓侯的女士反映时,她毫不讳言地声称这就是家属不断将郭小军的事情一直向监狱管理局、司法局及相关部门反映给予的“答复”,还威胁郭小军的妻子,“那些信都是你写的吗,都在讲法轮功的问题,你的孩子还那么小,母亲年纪也大,不要让他们没人照顾!”甚至坚称一定要用此方式把郭小军没有做完的检查继续做下去。

从郭小军进入提篮桥监狱一年多来,在恶劣的环境之下,眼病频频发作,身体越来越虚弱,但监狱竟然还是以他不参加劳动为由取消了大帐,致使郭小军经常吃不饱。在身体这么糟糕的情况下,甚至监狱还以他不戴番号卡为由连仅有的晒太阳“放风”的机会都被剥夺。鉴于此,家属一直向监狱及其相关部门要求尽快医治、放人,但均遭到拒绝,理由是郭小军拒绝“转化”,不放弃修炼法轮功。

四月份的接见中,当家属见到郭小军时,竟然看到10多度的天气,他还是穿着厚厚的棉袄,而其他人员都已改穿夹衣,这时才得知,几天前他的眼病再次发作,而且这回来势凶猛,失明的时间持续超过40分钟(医生曾经警告,若超过40分钟以上没有及时抢救,很可能造成永久性的失明),家属已就此事向监狱反映,但至今没有任何答复。


上海市提篮桥监狱
电话:总机021-55589900地址:上海市长阳路147号  邮编:200082
监狱长 戴卫东
监狱狱政科科长  王勇明(1511)
五监区:021-55589900—(监区长刘伟)、2510、2512(费队长)、2513、2514
五监区大队长   刘伟(2511)、陶渊、孙大队长
五监区(主管队长)席贵东(2510)、徐京喆(2505)
监狱主任办公室 翁瑞云(1026)王队长(1021)
信访办 杨队长(1024)
教育科    李永芳、石志坚、徐海洪(1611、1609)
刑法执行科    崇队长
减刑科 李队长(1411)
宝山公安分局法制办:潘警官28950606
28950592、28950594、
宝山检察院:杨检察官56691990——3103
宝山法院:吴法官 56604808——2102
上海第二中级法院 56700000——204 (申诉审查庭)吴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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