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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蒋华数次遭警察绑架抢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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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省青岛市蒋华女士,数次遭到警察绑架及在财物上的抢掠,经济损失巨大。下面是她的自述。

我叫蒋华,女,今年42岁,青岛市城阳区人,1996年7月看到《转法轮》中的真理后真是喜悦和震惊,明白法轮功是真正的佛法修炼,可是自身的原因却没能立刻修炼法轮功,一直拖到1999年9月迫害开始后才下决心修炼法轮佛法。我自2000年4月至2010年10月一直生活在青岛莱西市,此后生活在莱阳市。在此揭露中共山东省警察因为我修炼法轮功对我进行的数次绑架及在财物上抢掠给我在经济上造成巨大损失。

遭莱西市恶警沈涛等两次绑架抢劫

第一次是在2006年6月4日左右,因不明真相者举报,莱西滨河路派出所警察用万能钥匙强行打开我刚搬进不久的莱西市白酒厂家属楼的住所,家人从后院翻墙出去走脱,当时我正好从外骑车回来,就在快到小区门口时,家人给我打来电话,告诉我了情况。我只好开始了流离失所的生活。

而我家却在莱西恶警沈涛的指使下遭到了抢掠,时隔六年,具体已记不清,大体记得被抢劫的物品有:台式电脑1台,打印机8台,刻录塔1台,光盘4箱,打印机墨水3箱,碳粉1箱,台式录音机1台,至于零星物品就无法计量了,价值不少于2万元人民币。事后沈涛还对我在莱西的姐姐和姐夫都进行过非法审问,可是至今也没有给我和我的亲人任何被抄物品单据。而且由于当时警察没抓到人,于是挨家挨户搜查,为怕民众反对,谎称说是搜查杀人犯,让民众配合。

恶警沈涛还对我在莱西商业街的生意进行了骚扰破坏,当时,我在商业街租了一个近300平的大店,然后分割成13家对外转租,沈涛派人威胁我店铺的房东及店员和店内租店人员,给他们造成很大的恐慌,使得我的生意无法进行,被迫于2007年7月全部中断,仅此一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下12万元人民币。

第二次是在2010年10月8日下午5点左右,当时沈涛手下恶警隋国勤、李为魁拿钥匙私下打开我租的住所的后院门闯入我家将我绑架,随后沈涛带了几个手下赶来,在沈涛的指挥下对我家进行了抢掠,当我面抢去的物品有:笔记本电脑2台、手机近10部、电话卡近4000元、移动硬盘3个、数码相机1台、打印机1台、MP4二个、电子书2个、EVD一台,零星物品更无法计了,沈涛竟然还要把一个核桃夹子拿走,在其他警察的两次劝说下才罢手。当时莱西恶警张鲁宁在一旁做登记,在扣押物品清单上也让我签了字,却没有给我扣押物品单据。整个过程中除隋国勤出示过他的警官证外,没有人向我出示搜查证及其它相关证件。

大约在夜里12点左右,我被沈涛绑架到莱西望城洗脑班,张鲁宁对我进行非法审问,除了善意的讲真相对话,其余的我一概没有回答,当时被绑架的还有莱西大法弟子姜淑娥。我们被审问完后就被关在一个单间里,屋里有两张床,我俩坐在一张床上,两个警察坐在对面那张床上看着我俩。大约半小时后,对面的两个警察都睡了,其中一个还不时的睁眼看一下,而隔壁房间沈涛和张鲁宁还在说话,就在对面的那个警察不再睁眼看时,我觉得应该走了,在凌晨3点左右,我和姜淑娥一起走脱。

事后沈涛当着我房东夫妻的面,对我的住处进行了再次抢掠,包括摩托车1辆,电动车1辆,微波炉1台,为了找到我存放的钱财,沈涛把我的被褥、衣物,连我换下来还未洗的衣物也抢走了,而且未给房东任何收据。这次抢掠总共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不下3万元人民币。

遭威海市“六一零”绑架和对家财物的洗劫

2012年2月16日夜11点多,我和法轮功学员甲开车到达位于莱阳市的住宅莱动小区,刚停下车锁好车门,忽然从旁边楼房后面窜出几条人影,几人扑向我,另俩人把甲一下扑倒在地,后来得知他们都是威海市“六一零”成员,他们把我身上的所有物品包括钥匙等全部搜走。

我和甲被强行戴上手铐,分别被挟持到两辆车上,当时参与绑架的还有莱阳“六一零”以及莱阳公安局的约二、三十名警察,他们出动了十几辆车,埋伏在小区大门口及各个路口,专门等候我们,这是早有预谋的绑架。此次绑架还有威海市国安局的参与预谋。威海市“六一零”成员已经跟踪我们两天一宿,并在我们住处对面的住宅楼的两层楼上分别架设了两台摄像机监控拍摄。

后来得知,荣成国保大队在得到威海市国安局、威海市公安局及威海“六一零”的支持,通过监听电话,绑架了荣成法轮功学员二十余人。

我们被劫持到莱阳公安局,分别关在两间相邻的审讯室内,被绑在铁椅子上,脚被铁环铐住,手被铐住,动弹不得。黄芙蓉再次对我进行了搜身。他们连夜审问我,对所有问话,除了讲真相未回答一字。我和甲都要求立即请律师,他们以“涉及国家安全”为名不让请。当晚,为首的威海市“六一零”头目宋修龙指使手下连夜非法抄家。

他们连夜审问未得一字,凌晨3点以后就剩下黄芙蓉对我进行骚扰,我告诉她要上厕所,她不让并且开始围着我一边吹口哨一边不停的转圈,我闭上眼睛她就推搡我并不停的制造刺耳的噪音,同时还不时的威胁我说:等回威海后就不会让睡觉了,而且还说即使使用了酷刑也不会有证据的,并且还说她抓甲时手被甲挣扎时抓破皮,等回威海后一定会好好折磨甲的。她一会骚扰我,一会就去隔壁房间骚扰甲。

凌晨4点以后,我房间的警察都走了,只剩下黄芙蓉时不时的从隔壁房间过来骚扰我。凌晨4点半左右,我的手竟然能随意的从紧铐的手铐里进出,而且我也能随意的开合铁椅子上的脚环。不一会黄芙蓉就过来骚扰,大约5、6分钟后黄芙蓉就到隔壁去了,去时她特意把门打开,并且对我说:冻冻你别睡觉。她走后我知道是师父把门打开了,于是我迅速脱开铁椅子上的手铐和脚环,站起身走出门,走过3个门来到公安局的大院,一看大门开着一个口子,门岗里有一个门卫,我知道既然师父保护我出来他就看不到我,于是我跑了起来,消失在凌晨的夜幕里。

后来得知,在我走脱之前黄芙蓉还嘲笑甲说:“你们炼法轮功,有本事就用功能把手铐打开走掉呀。”并对甲揪头发、掐,拧,打后背,而那些警察都跑来看并讪笑。等我走脱后,警察们发现我不见了,不禁惊慌失措,除宋修龙留守外全都出去四处搜寻,约一个小时后,没找到,都垂头丧气的回来了,个个唉声叹气,有的说“怎么对上面交代啊”。并且我走后,他们对甲不再那么凶,同时也对甲看管的更加严密。甲被劫持到威海警校,十九日早晨七点半左右,在两名女警、一名男警的严密看管之下,甲右手戴着手铐,从威海警校奇迹般的走脱。

清晨,宋修龙在“六一零”成员孙茂军的参谋下,命手下的梁继伟、徐志刚二人到我住处把所有东西全部洗劫一空带到威海。当问到东西很多怎样弄到威海时,宋修龙下令“雇车拉走”。梁继伟等人象搬家一样把屋内所有东西全部抢掠一空,除了一点被褥外,几乎成了空房。在十多年的迫害以来,莱阳还从未发生过如此邪恶的事。宋修龙还指使梁继伟把轿车也开走带到威海。

被劫走的财物有:现金一万六千余元、微型摄像机一部、夏利轿车一辆、电脑三台(两个笔记本、一个台式机)、扫描打印一体机一台、摩托车一辆、首饰(包括玛瑙项链一条、玛瑙耳环两对、墨玉手镯一个、黄色玉石手镯一个、珍珠项链一条、珍珠手镯一个、水晶项链一条、毛衣链十余条)、手机十部,大冰柜一台(长两米多、宽一米多)、冰柜里面的价值数千元的冷冻物品、全自动洗衣机一台、微波炉一台、电饭锅一个、蒸车一台、蒸笼、塑料桶几十个、大小塑料盆几十个、塑料冷冻箱约三十个、粉碎机一台、封口机六台、豆浆机四台、电子秤一台、塑料杯千余个、封口膜、各类粮食约一千多斤、电风扇两个、茶叶两大箱约五十斤,衣服、鞋、生活用品若干,总价值十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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