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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港区法轮功学员遭迫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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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天津报道)天津市大港区位于天津市区东南,濒临渤海湾,那里有大港油田、天津石化公司、第四化学建筑公司等国营大企业,为大港区的经济支柱。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这些国营大企业却成为中共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最严重的单位。此外大港区其他的一些企事业部门的中共党务人员,及街道、居委会人员也在这场迫害中推波助澜,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助纣为虐。他们执行江泽民叫嚣的“肉体上消灭、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拖垮”的迫害政策,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六一零办公室的操控下,伙同当地公安局、派出所警察对本单位、本辖区的法轮功学员施以各种名目的迫害。下面综述其中部份迫害案例。

一、对老年人的迫害

在大港区有许多老年人修炼法轮功,修炼前他们大多是身患各种疾病,苦不堪言。修炼法轮功后,都恢复了健康。心情舒畅,既给国家节省了医药费,又减轻了儿女们的负担。但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当局对这些老人们也不放过,他们被逼迫放弃修炼,无端的受到恐吓、骚扰、甚至绑架、劳教。一些老人就在这样的恐怖高压下,身心受到极大伤害,而含冤离世。

吕凤美,女,七十六岁,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去北京上访,被港北派出所绑架到看守所,被非法拘留七天。二零零零年新年刚过,因在室外炼功,被港北派出所绑架,遭非法拘留十五天。二零零八年,奥运前夕,大港区六一零办公室人员,伙同港北派出所、福苑里居委会人员上门骚扰。二零零九年四月,被福苑里居委会不明真相人员构陷,板厂派出所将其绑架,并非法抄家,掠走大法经书及大法师父法像。

李志琴,六十多岁,原住上古林乡,修炼前患有风湿病,几乎瘫痪,修炼后疾病全无,走路生风。二零零一年时任大港区上古林派出所所长刘某、乡政府高某,经常到其家中骚扰,李志琴不得已到女儿家躲避。被高某构陷,威逼李志琴的女婿说出她藏身之处,将她绑架。向她女儿勒索五千元后,放回。半个月后再次绑架她,并劫持到劳教所迫害。

牛淑华,六十八岁。二零零零年冬,胜利派出所警察刘志胜多次上门骚扰,不久把牛淑华绑架到大港分局看守所迫害,后又将她非法劳教。在劳教所遭受奴役、洗脑迫害。

郭凤瑞,今年六十七岁,自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没炼功前,身体很不好,有心脏病,胃病。腿痛,睡不好觉,经常吃药,觉的很痛苦。

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上的疾病全都好了,再也没有吃过一粒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早晨,郭凤瑞走出去炼功,却被胜利派出所警察扣留一整天。

九九年腊月二十三日早,郭凤瑞再到小公园炼功,又被胜利派出所抓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并对她非法抄了家,大法经书被抄走,被罚了三千元才放回家。

二零零八年八、九月份,胜利派出所恶警以查电脑为由到郭凤瑞家骚扰,并非法收走了大法书籍,并恐吓家人。

肖淑芳,女,天津石化公司职工 ,于二零零零年九月十日下午被天津市大港区胜利派出所协同石化公司公安处不法人员对肖淑芳进行绑架,并进行抄家,掠夺走家中所有大法书籍、法轮章、师父法像等私人物品,并向家人索要三千元钱。直接参与者:胜利派出所片警:姚家旺、小韩。迫害时间一个月。事后,片警小韩协同居委会人员经常到家里骚扰和监视行踪,时间长达一年多。

袁华,女,七十五岁。二零零七年一月得法修炼,原先患有的心脏病、高血压很快都好了。但修炼不长时间,就有居委会、派出所人员跟踪、盘查,甚至打电话恐吓骚扰。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在天津津南区双闸被人构陷,双闸派出所警察把袁华绑架,并抄家。劫持袁华一天一夜,袁华又冷又饿,出现心脏病症状,才把她放了。袁华回家后,胜利派出所片警张强,每天把袁华叫到派出所训话,要她写不炼功的保证。还给他的女儿施压,叫她女儿看管她。派人打骚扰电话监控她。二零一零年一月八日,在派出所警察和大港六一零人员的怂恿下,袁华女儿把她强行送到养老院,名为养老,实为看管。在善良人的多方援救下,其女儿才把她接回家。

张兰富,今年六十二岁。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未修炼前,身体不好,患有冠心病,长期吃药、住院。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很快得到了康复,再也没有吃过药。

二零零七年七月九日,张兰富出去发放真相资料,被一个恶警构陷遭绑架,被送到港北派出所,扣留了二十四小时,受到无故的审讯和恐吓。七月十日上午恶警们到她家非法搜查,未搜到任何他们所谓的证据,还对其处以取保候审的非法处分。

二零零八年七月九日前夕,张兰富接办案人员电话,办解除处分手续时,又被无端的敲诈了一千元才罢休。

张素芹,七十多岁,二零零零年与他人结伴,进京上访,在北京信访办,受到辱骂罚站,随后大港胜利派出所警察,开着警车将张素芹等劫持回大港胜利派出所,连夜审问登记,又劫持到看守所,被强迫每天早六点起来择豆子,要干一天,不让说话,不让学法炼功,导致张素芹血压升高。

高振秀,一九九七年年底修炼法轮功,炼功前患有冠心病,高血压,心原性哮喘,肾虚,浮肿等多种疾病。炼功仅一个多月,一身的病全没了,能自己扛五十斤的一袋面上四楼。性格也开朗了,并用大法严格要求自己,丈夫是处级干部,少不了有送礼的,高振秀不仅严格要求自己还要求丈夫,不要一分钱,当时退不出去的,就打发孩子给人家送回去。

一九九九年,邪党迫害法轮功,高振秀以自己一身病都是炼法轮功好的为由,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二零零零年七月,两次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天津市看守所十三天,大港区看守所一个月后非法劳教一年半,二零零一年在劳教所八个月后,以保外就医的方式出来。回家后,居委会,派出所,劳教队的人员三番五次的去家里骚扰,由于在市看守所及板桥劳教队受到的迫害使她身心受到严重创伤,使她一看到警察就害怕的犯心脏病。为了躲开警察骚扰就搬家了,搬家后看到保安也害怕。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二日去世,终年六十一岁。一九九九年高被派出所罚款三千元,从二零零四年至二零零八年 住院(开过胸)前后医药费共计二十多万。本来高一身病炼功炼好了,就因为对法轮功的迫害,给一个家庭带来巨大的损失。

陈栓领,女,六十六岁。九六年喜得大法修炼,原本不识字,只因得了大法,大法经书的字都认识了,身心健康,全家和睦快乐。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大港区胜利派出所恶警王津堂等三名警察,到陈栓领定州老家将陈栓领绑架劫持到大港胜利派出所,同时还非法对其抄家,抄走大法经书。又将陈栓领劫持到大港分局非法拘留四十天,逼供。陈栓领最后被非法劳教。

在劳教所,陈栓领遭受强制奴工劳动等迫害,强迫转化,不妥协就不让睡觉、在严寒、酷暑或蚊虫叮咬的室外罚站。回家后派出所警察经常到家骚扰。

耿玉兰,女,现年七十二岁,大港油田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七日被港西派出所绑架,抄家。所有的大法书资料都被非法抄走。并劳教两年,关押在板桥女子劳教所。

韩世郎,男,现年七十六岁,大港油田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被港西派出所绑架并抄家,被判处拘留二十八天。

詹建梅,女,现年六十九岁,大港油田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七日被港西派出所绑架,抄家,被劳教两年,关押在板桥女子劳教所。

续瑞君,女,六十五岁,大港油田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九月十四日因写布标、挂布标被恶人构陷,港东派出所伙同居委会将其绑架,抄家。被诬判三年(零八年多次上门骚扰)。

胡雅章,女,八十五岁,大港油田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三日因写布标、挂布标被恶人构陷,港东派出所伙同居委会将其绑架,抄家。被诬判三年(零八年多次上门骚扰)。

姜广凤,女,六十四岁,大港油田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被港南分局迫害一个月,勒索现金三千元。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日因写布标、挂布标被恶人构陷,港东派出所伙同居委会将其绑架,抄家。非法劳教三年,释放五十多天又被港东派出所绑架,非法劳教两年半。

邓显发,男,六十八岁,大港油田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一年九月十日左右因写布标、挂布标被恶人构陷,港东派出所伙同居委会将其绑架,抄家。非法劳教三年。

吴巧云,女,六十三岁,大港油田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九月十日左右在家被绑架。劳教两年半。

王彩凤,女,六十多岁,大港油田法轮功学员。因同修被迫害,警察多次去她家抄家,恐吓,威胁,监控,骚扰。于二零零二年农历正月十四日含冤离世。其丈夫老穆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相继离世。

张丽华,女,六十多岁,大港油田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三年六月被派出所和采油居委会恶人进家非法盘问,并逼迫交出大法书。后来由于不配合他们,就被劫持到派出所。第二天绑架送大港区看守所关押二十多天放回。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中午被大港油田派出所和采油居委会绑架,在板桥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一年三个月。

陈秀芬,女,七十二岁,大港油田法轮功学员。九八年八月修炼法轮大法。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早晨为了证实大法去户外炼功被警察骚扰,还抢走录音机,家里电话被监控。二零零零年三月二日由于在上访信上联名签字被大港区千米桥派出所绑架,在大港区看守所关押七天后回家。

贾秀兰,女,六十多岁,大港油田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三年六月的一天晚上八点多被采油派出所七八个恶人恶警闯入她家,非法盘问、抄家,并把她劫持到派出所。在派出所恶警让她蹲了一夜。第二天把她送到大港区看守所,被非法劳教二年。

二、对善良人家的迫害

在大港区还有许多家庭,几乎全家修炼法轮功,这样的人家,人人心地善良,身体健康,心情舒畅,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其乐融融,让人羡慕。但是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这样的家庭都惨遭迫害,有的甚至家破人亡。

孙缇,五十多岁,原天津石化公司职工。一九九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她的母亲王嘉慧、女儿、弟弟孙乔和弟妹也都修炼法轮功,一家人沐浴在大法的洪恩中,其乐融融,和睦幸福。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孙缇一家遭受了严重的迫害,家破人亡。

由于坚修大法,孙缇姐弟俩于迫害开始仅一个多月,就被天津石化公司无理开除。而后,孙缇两次在家中无故被抓,她家两次被抄,于二零零零年中旬被迫流离失所。女儿徐子奡因二零零一年五月躲避学校及街道为她一人办的所谓学习班而流离失所。孙缇的弟弟孙乔也于二零零零年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晚,孙缇与女儿在天津市行走途中被便衣绑架,非法关押在天津市公安局,直接责任人为天津市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在天津市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的授意下,国保局六一零办公室二队的队长穆瑞利,对孙缇实施了酷刑折磨,他用一条半米长的螺纹钢棍(直径一点五公分)打她,还有高压电棍。她的后背几乎没有皮肤颜色了,全是黑紫色的并且有两道长约二十公分的裂口,鲜血在慢慢的往外渗。孙缇后被非法判刑十年。

后来,孙缇的女儿还是遭到邪党人员的绑架,被劫持到板桥女子劳教所洗脑迫害。从板桥劳教所出来后,孙缇的女儿为躲避恶警骚扰,被迫流离失所,不久在东北又被绑架,监禁多年。

因为孙缇流离失所时被列为“通缉人员”,警察常常去孙缇家查看情况,骚扰她的家人,给家人制造恐惧。原天津“六一零”(江氏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官员郝风军,在国际社会曝光六一零对她们母女的迫害,使邪党人员非常恐慌,并加紧了对孙缇家人的监控,致使孙缇的父母多年来一直生活在极度的恐惧和悲伤中,老父亲在孙缇被非法判刑后不久,就离开了人世。孙缇的弟弟常年一人飘泊在外,撇下老母亲(王嘉慧)一人孤苦伶仃。由于顾忌邪党的监控,老人不能和身边的法轮功学员接触,直至她于二零零八年初,患喉癌,在病痛和精神的双重折磨下,悲惨的离世。

李淑华,男,四十多岁,原天津石化公司职工。修炼法轮功已有十几年了。他两次被非法劳教,五次被非法抄家。并被天津石化公司无理开除工作。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几名警察跳窗闯入其家中,抄走大量私人物品和大法书籍,李淑华幸运走脱,从此流离失所。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六日大港区胜利派出所三警察再次闯入李淑华家中,骚扰家人。他们先是以通知李淑华换第二代身份证为名,打探他是否在家。随后到了中午,三名警察没打招呼,在未经主人许可、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擅自闯入,称找李淑华到派出所问点事。当被告之李淑华不在家时,他们仍不死心,又到其他房间搜查,没有找到李淑华,却随手抄走大法师父像片。

李淑华年迈的岳母,也因向世人讲述法轮大法的美好,而遭到警察威胁并被抄家。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四日,天津市大港区法轮功学员李淑华的家人又遭胜利派出所警察骚扰。此前李淑华的女儿──李洪艳把婆婆接来,帮她照看孩子。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四日是个周末,邻居们过来看望。晚七点半左右,约有六七名警察闯入李淑华家,诬陷罪名,欲强行把她们带走,遭到抵制。于是一名协勤又打电话叫来了四五辆警车,僵持了一个多小时,恶警们把李洪艳的丈夫、婆婆、她本人及怀抱的孩子,还有三位邻居劫持到胜利派出所,直至下半夜三点多才放回。

穆金会,原天津石化公司职工,全家人和孩子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老姨、老姨夫及姑姑、舅妈,都修炼法轮大法,身体健康,家庭和睦,在工作单位也都能做一个好职工。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后,不久一天晚上九点多,片警韩树群带领五、六名恶警和公司公安处多人还有二名摄像人员,非法闯入穆金会家,没有任何理由开始录像、抄家,把大法师父法像和大法书强行搬走,把穆金会和妻子俩人押上车送到胜利派出所,只把小孩一人留在家中。在胜利派出所,警察逼迫穆金会夫妇写保证书,写才能回家。以后天天骚扰。恶警韩树群经常打电话找到穆金会夫妇,要求他们去派出所写保证及揭批材料。后来穆金会被非法刑拘四十多天。

二零零零年新年前夕,穆金会在小花园炼功又被恶警非法逮捕,迫害十五天,回单位上班,在单位经常被洗脑迫害。没过几天公司公安处和厂保卫科把穆金会绑架,并把他非法劳教一年。在劳教所穆金会天天被迫洗脑,接受劳动改造,一天劳动十几个小时,不准睡觉。不准说话,包夹、恶警经常电人,精神经常崩溃,还叫吸毒人员殴打法轮功学员。晚上收完工继续迫害,逼迫我们诋毁大法,不听从恶警就殴打。释放出来时还必须写保证书,证明警察在里面没有打骂过人。释放后回,单位又组织大会小会洗脑迫害,写保证书和揭批材料,没有一点说话的自由。最后被迫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穆金会的妻子在单位里,也经常受到领导和同事歧视和迫害。大会、小会点名,同事监督,上下班跟踪,电话监听,居委会也经常上门骚扰,还有恶警韩树群也经常上门骚扰,使穆金会全家人身心受到极大伤害。恶警还去穆金会父母家骚扰,搜大法书,被穆金会父母严厉拒绝。穆金会的妻妹王爱青、连襟赵海涛也经常被中共恶党人员控制人身自由,监听电话,上门骚扰,赵海涛还被非法拘留了三十天左右。后来被迫辞职,在家多年没有一点经济来源。

穆金会的妻嫂肖怀春, 原是天津市石化生活服务公司工会主席,副科级干部九五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半年内美尼尔妇科病痊愈。在法轮功遭受迫害后,于九九年九月去北京上访,被公司处以开除厂级留厂察看一年和两次治安拘留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

在此期间,肖怀春多次被原工作单位领导、保卫科、公安处做所谓“转化”工作。生活服务公司还成立“帮教办公室”。负责人李宝霞,孙亚萍下有帮教包保人:钟金(已故)刘文华、李洪娟、曲道成、袁某(居委会主任)、韩树群(片警)。要求定期向所在部门领导做思想汇报,强行洗脑,强行转化。从九九年九月至二零零一年三月,共十九个月,每月只发生活费三百五十元。

当时的党委书记辛忠福,不仅找本人做转化迫害,还经常恐吓其丈夫,逼迫他帮着转化妻子,写污蔑法轮功的材料。肖怀春不为所动,辛忠福就破口大骂,它还采用中共一贯的整人手法——发动群众斗群众,把单位里修炼“真、善、忍”的好人,作为重点帮教对象,给肖怀春等法轮功学员造成极大的恐怖高压环境,给她的家人、孩子造成不可挽回的社会影响和严重的心灵创伤。

天津石化公司公安处、单位治保科、居委会、派出所联合起来派人盯梢,监视肖怀春,片警韩树群经常上门骚扰,只要发现肖怀春等有三个人在一起,就被构陷成“非法聚会”。节假日和所谓敏感日,逼迫肖怀春要向部门领导汇报去向,限制她的人身自由。还经常被胁迫观看污蔑法轮功的录像。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肖怀春与王爱青及另一位法轮功学员被不明真相世人恶意构陷,遭绑架,被大港公安分局非法行政拘留十八天,勒索现金五百元。

三、对教师的迫害

“教师”承载文明存续、抚育后代的使命。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师肩负的职责。那些修炼法轮功,深刻领悟“真、善、忍”法理、修身正己的老师们,真正懂得为师者的神圣职责。但是中共讲“假、恶、斗”,沦丧中国人的道德,毁我华夏文明,迫害这些令人尊敬的老师,剥夺了他们上讲台的资格,一次次非法关押、劳教,甚至迫害致死。

王建芳,原天津石油化工公司第四中学物理教师,一九九九年九月,因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关入大港区看守所两个月,期间被不法恶警数次侮辱人格、体罚、打耳光。后被秘密转到原天津女子监狱非法迫害两天。回单位后,单位不让上班,在正义同事的帮助下,坚持到单位上班,但被剥夺上课的权利,安排在文印室干活,停发所有工资。半年后,又被石化公司强加“留职察看一年半”的迫害。其间,只发三百五十元生活费,数次被单位逼迫写污蔑法轮功的文章、写不修炼保证、不进京保证等,因不配合,被单位邪党书记乔健亚以剥夺工作相威胁。一千九百九十九至二零零二年,连续三年被年终考核倒数第一名,还派专人亲自送到手中,以此来达到把王建芳“名誉上搞臭”的目的。

天津石油化工公司第四中学划归大港区教育局后,王建芳任教大港八中。二零零五年后,又因“留厂察看”的迫害处分被大港区教育局和大港八中“降工资两级”。

二零零九年,王建芳因不愿向国旗上的中共邪灵标志膜拜,拒绝参加每周的升血旗仪式。以张森、于乐钦、王维广为首的校领导找其谈话,逼其参加升血旗活动,被王建芳拒绝。于是校方针对王建芳制定了迫害制度——不参加升血旗活动每次扣四十元并计入年终考核,即使校方安排王建芳去外校调研,也不例外,至今仍在实施。

四、对其他社会各界人士的迫害

肖淑英,女,五十五岁,天津市商业银行大港分行职工,一九九五年喜得大法。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日去北京上访,九月九日在北京遭绑架,直接送到大港看守所,迫害十五天。同时掠夺走大法书籍。回到单位后,被调离工作岗位,工资只发四百元。

一九九九年年底再次去北京为法轮功鸣冤,又遭绑架。在大港看守所迫害三十天。回家后单位不让上班,商业银行大港分行领导利用流氓手段,以让孩子顶替为名,诱骗肖淑英辞职,至今未兑现。直接经济损失六十余万元。直接责任人:天津市商业银行大港分行书记 张林

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二日再次到北京证实大法,再次被绑架到大港看守所迫害四个月,期间遭受超负荷体力劳动、野蛮灌食。而后转到天津市板桥女子劳教所继续迫害,期间超负荷劳动、洗脑、转化等迫害。一年后回家。二零零一年回家后居委会每月最少两次上门骚扰,长达一年。

刘慧清,女,二零一一年四月六号中午一点左右,在一家杂品店,被他人恶意构陷,两名港北派出所警察将其野蛮绑架,刘慧清不配合,被撕扯上衣,一个小个子警察扭动她的胳膊,恶警又打电话叫来两名警察,四人把刘慧清拖拉上车,把店主手里收到的真相币抢走。在派出所,刘慧清遭到侮辱人格的裸体搜查,一名警察对刘慧清非法提讯,另一名警察拎着警棍在旁边威胁说:有的是办法叫你交代。到了晚上不给吃完饭,利用亲情胁迫刘慧清妥协,被家属拒绝,到了半夜十二点才放刘慧清回家。

焦麟惠,原大港商厦职工,一九九九年三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零三年夏傍晚,胜利派出所几名警察到焦麟惠家门口,出示搜查证,称要搜查看是否有法轮功的资料,并要求焦麟惠到派出所写不炼功的保证,焦麟惠坚称信仰自由拒不配合,没有开门。半夜焦麟惠只身一人从自家四楼阳台跳下逃走,流离失所半年,留下一个十岁多的孩子和丈夫。第二天警察撬门闯进她家非法查抄。

二零零四年四月,焦麟惠回到家中不久,一天她从朋友家出来,四个警察,一拥而上,捂住她的嘴,给她戴上手铐,如同黑帮绑架一样,将她劫持到胜利派出所,后又将她非法劳教一年。

在板桥女子劳教所,焦麟惠每天从早到晚被强迫站立着看洗脑、污蔑法轮功的电视节目,还被带到一间密室,密室墙上用红笔写满了污蔑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标语,地上散落有李老师的照片,恶警强拉着焦麟惠,按着她的脚踩踏李洪志老师的照片。焦麟惠正念抵制,劝告恶警不要这样做,恶警夏春丽上前打了她一个耳光。恶警刘俊英还把李老师的照片撕成两半,让包夹放到焦麟惠的鞋子里因焦麟惠不配合奴役迫害,被罚站四天四夜,每天只允许睡两个小时,这样的迫害重复过多次。为了逼迫她写不修炼的保证,恶警还逼迫同室的其他人陪焦麟惠一起罚站,挑动她身边的其他劳教人员攻击她。生活发面也对她实行种种限制,包括不让购物等。

二零零九年二月,焦麟惠散发真相资料再一次被天津津南区派出所绑架,并遭暴力殴打,非法劳教二年。在板桥女子劳教所继续遭受强制关小号、洗脑、减少睡眠、奴役等迫害,二十四小时有包夹监视,限制活动区域,不准下楼吃饭、不准家属见面、不准打亲情电话。一次因抵制奴役迫害,又被罚站四天。警察背地里唆使吸毒犯打她,看到也不制止。

二零零九年八月,天津市迫害法轮功非法组织六一零办公室,在板桥女子劳教所设点,对坚定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再次实行强制转化、加期迫害,天津市政法委、劳教局定期过来考核。实施迫害的包括恶警高华超、刘金兰、刘静、王洪瑞、刘娜、王春莹。她们专门腾出一间屋子叫做发泄室,逼迫法轮功学员踩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大师的像片。还用一个沙袋里面也装有李洪志大师的照片,强迫学员捣沙袋。

焦麟惠被加期五天后放回。

窦桂荣,原大港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职工,二零零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在此之前,她患结肠癌,有幸得法修炼后,绝症消失。并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二零零八年奥运前夕,中共恶党借奥运之名对法轮功学员疯狂迫害。大港区六一零与有关单位部门相勾结,用欺骗的手段,于六月十四日绑架了窦桂荣等十几位大法弟子,逼迫写保证,非法关押数日后才放回。窦桂荣的身心造成很大伤害。此后,她的身体出现病态,日趋严重,于二零零九年三月二日过世。

章平,女,四十七岁,原大港粮库面粉厂工人,因身体多病修炼法轮功,修炼后无病一身轻。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八日,港北派出所警察就到章平家施压,逼迫她放弃修炼法轮功。同年八月,又有两名港北派出所警察把章平绑架到大港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冬、二零零二年冬,又两次把章平绑架的大港看守所。每次绑架不说缘由,只要章平说还炼法轮功,就绑架她。

二零零九年,港北派出所五个警察又到章平家骚扰,掠走家用电脑、大法经书和李洪志老师法像。

孙德君,原居住地为西安市,二零零八年前后在大港油田居住,二零零零年去北京为法轮功说公道话,被停发退休金,责任人中共西安市莲湖区委六一零副主任李光,庙后街办事处。(已撤销)

二零零二年九月西安市红庙坡办事处派出所警察闯入家中将其绑架,抄走法像,大法书,录像机等。并将其送看守所非法关押,被非法劳教一年,批复为不予劳教。听孩子说交了几千元的结果。半年后送洗脑班迫害。责任人中共西安市委六一零李良,陈某,孙武选。

二零零五年被西安市沙坡派出所、碑林分局国保大队绑架、抄走大法书、光盘等,被非法劳教一年,所外执行。(交押金三千元,一年后退还)后转洗脑班迫害,责任人中共西安市委六一零刘某。

二零零八年前后孙德君在大港油田居住,莲湖分局国保大队付立考多次打电话骚扰,两次发传真给油田港东派出所,后来在与付立考直接通话时,正念制止他迫害法轮功。以后不再有过骚扰。

边笑春,女,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去北京上访,七月二十三日被恶警非法抓捕,在北京丰台体育场被非法关押一天,晚上被劫持回本地港东派出所,因不配合邪恶要求,于二十四日下午被劫持到大港分局看守所,被非法治安拘留十天。(迫害单位:港东派出所,所长姓杨)

李秀琴,女,四十多岁。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二日左右在家被绑架。非法劳教三年。

韩丽华,女,现年四十三岁,家住大港油田。在二零零二年二月份发真相光盘被港中派出所绑架,电脑,大法书籍,音像资料等都被抄走。并被判刑十年,关押在天津女子监狱。被迫离婚,孩子判给男方。

韩卫中,男,现年四十二岁。二零零二年二月的一天早晨天还没亮被港中派出所绑架,被抄家。判刑七年,关押在原天津港北监狱。被迫离婚,孩子女方带去,至今无条件认孩子。

李琴、王金苹,家住大港油田。二零零五年因粘贴真相资料被绑架,非法劳教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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