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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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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四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哈尔滨市七名在通河县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宋金凤、梁慧敏、李立国、徐晓华、赵久荣、曹泽萍、刘君,被非法关押四个多月后遭非法判刑,宋金凤被非法判刑四年半,李立国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其他人被非法判刑五年。

据悉,每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期间,都被中共不法警察拳打脚踢,李立国被打得遍体鳞伤腰部骨折。徐晓华家人请律师会见,徐告诉律师:牙被打掉两颗,其余几颗也几乎掉下来,在写迫害经过时,哈市第二看守所的警察抢走了刚写了一半的迫害真相。有目击者称看到李立国被送到通河医院抢救。

梁慧敏被第二看守所恶警戴手铐脚镣、关小号迫害的十分严重,正在绝食反迫害。

宋金凤、梁慧敏、李立国、徐晓等是哈尔滨市道外区三棵树地区法轮功学员,2011年10月24日凌晨在通河县发放真相资料,希望民众明白真相,不再被中共污蔑法轮功的谎言毒害,遭到不法警察的绑架。

在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两次去通河县国保大队要求见人。国保大队队长刘培敏、副队长邵风海以侦查阶段不准接见,或局长不批准为由拒绝。2011年10月31日,亲友们再次去通河县公安局要求见人,国保大队恶警绑架亲友,一男性亲友上前阻止,遭绑架、殴打。

后来,宋金凤、梁慧敏、徐晓华、赵久荣、曹泽萍、刘君,被非法关押在哈市第二看守所,李立国被非法关押在通河县。

为了掩盖迫害真相,通河县国保大队队长刘培敏伙同政法委书记张越公安局长等人与通河检察院法院勾结,2012年2月23日在大部份家属不知情的情况下借用哈尔滨道里法院非法开庭,3月16日下判决,非法枉判李立国(五年半)、宋金凤(4年半)、其余均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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