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的前一天,迫害就降临到正在云南红河警校参加警衔晋升学习培训的法轮功学员张凤琴身上。那天,张凤琴被建水县公安局警察绑架、搜身、审讯。普洱县公安局警察乘机非法入侵张凤琴住宅,窃取了她的大法书、大法资料及大法音像资料数件。七月二十日,张凤琴被劫持到普洱县公安局,被逼写了不炼法轮功“保证”。
二零零零年初,张凤琴给时任县委书记的李应华写信阐述自己修炼法轮功后身心的变化,并希望不要迫害法轮功,给普洱法轮功学员一个合法的炼功环境。为此她被取消公安局职务。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六日,法轮功学员张凤琴、呂荣芳、徐溢珠在家中被绑架、抄家并遭非法审讯。张凤琴被非法关押至八日才回到家。
二零零零年凤阳乡派出所两次到法轮功学员杨同芬家中干扰,逼交大法书籍。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张凤琴、呂荣芳再次在家中被恶警绑架,次日凌晨被秘密非法押送到昆明火电公司洗脑班,遭强制洗脑。张凤琴被宁洱镇派出所以所谓“治安危险分子”监管。
二零零五年六月,法轮功学员许勇、张凤琴、呂荣芳被绑架、抄家。
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法轮功学员张青、呂荣芳到景东县讲真相,被景东县公安局警察绑架,同年六月四日法轮功学员陆桂华被普洱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 轮功的非法组织)、普洱公安局警察绑架、抄家。第二天(五日)张凤琴再被绑架、抄家。六月三十日,法轮功学员苏泽生被绑架、抄家。以上五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为所谓“同案”,被非法关押九个月后当地法院秘密开庭,并以莫须有的罪名对他们分别非法判刑一至五年。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法轮功学员李贞良被非法传讯、逼供、诱供。家中一台自用的复印机被抢劫。同年八月二十五日至十二月一日,被非法监视居住。
二零零六年六月四日法轮功学员李华琼被绑架、抄家,大法书及大法资料、及家中电脑、打印机、录音机被抢走。六月五日,徐溢珠被逼迫交大法书数本。
六月十四日,法轮功学员杨凤林在女儿家被绑架、抄家。大法书《转法轮》,及女儿的电脑、打印机被抢走。六月二十六日至十二月一日法轮功学员许勇被非法监视居住。二零零六年七月十九日,法轮功学员李华琼、杨凤林、许勇、黄勇、周萍、何祥萍、张学林、李贞良、徐溢珠被县“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人员绑架到邪党党校洗脑班,强制洗脑,被逼迫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张青、呂荣芳、张凤琴被非法关押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在九监区,有一个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分监区叫“专管分监区”。分监区区长叫孙宁爽,有服刑人员悄悄告诉说:“没有一个法轮功学员在她手上不被‘转化’的”,足见其邪恶。张青、呂荣芳、张凤琴分别被关在不同的监室严管,不准与其他犯人接触讲话,不准洗澡,不准购物,不准挂蚊帐,随时由两名重刑犯人(包夹)形影不离的看守,每天强制坐“小板凳”,从早上六点半到半夜十一点,臀部坐出疮。强制洗脑,逼迫大法学员写所谓“思想汇报”及“四书”(所谓“认罪书”、“悔过书”、“决裂书”及“揭批书”),强迫“转化”后再强制干超负荷劳役。
苏泽生(已超过退休年龄而不准退休)、陆桂华、张凤琴被宁洱县政府无理开除。张凤琴之子考学,报考国家公务员的权利被非法剥夺。
呂荣芳揭露云南省女二监的迫害罪行,其女儿遭女二监狱警电话恐吓。
十多年来,法轮功学员修炼的环境被破坏,信仰权利被剥夺,造成大法学员杨同芬、段廷荣、黄勇、罗成明、张汝国因中共迫害,被病魔夺去了生命。
参与迫害普洱县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恶人名单:
李应华:原普洱县县委书记,后调普洱市
钱金福:原普洱县政法委书记,已遭报死于鼻癌
乔汉荣:原思茅地区公安处处长,后调昆明
郭有兵:原普洱县公安局局长,调大理市任职
张洪峰:原普洱县公安局局长
佘 亚:原普洱县“六一零办”主任,现调县纪委
电话: 13769969178
祁 斌:宁洱县“六一零办”主任
郑永林:原普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张金才:原普洱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 电话:13987932690
卢忠林:原普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
解建华:原普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
岳利红:原普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
舒建新:原普洱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
严俊文:原普洱县公安局警察
潘占武:原普洱县公安局警察
徐 娟:原普洱县公安局警察
梁小江:原普洱县公安局警察
刘 明:原普洱县公安局警察
杨治平:原普洱虫胶厂厂长兼邪党书记
李健云:原普洱虫胶厂副厂长
李光元:原普洱县检察院批捕科长
许灿梅:原普洱县检察院,现在景谷县检察院任职
刘卫东、米思哲、蓝洪、王留玉普洱市中级法院法官
陈 超、张红、钱小国昆明市中级法院法官
非法公诉机关:普洱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