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一月份的一天上午,我正在单位上班,鲅鱼圈国保大队的警察李元庆、吴靖(女)等三人,用欺骗的手段将我绑架到鲅鱼圈国保大队。他们对我进行了非法审问,我不配合警察,队长王洪奎强迫我签字,中午才将我放回。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八日上午,我正在上班,鲅鱼圈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曲晓丹带领张琳、吴靖等警察再次将我强行绑架到国保大队。在单位里对我的衣柜进行非法搜查。到国保大队后,曲晓丹、李元庆、惠怀旗等多名警察将我的钥匙、MP4和一本电子书抢走,又企图抢我包里的钱,我不配合。警察拿着抢到的我家钥匙,先后二次到我家非法抄家,第一次在我家人不在情况下强行入室非法抄家,将家中一台惠普电脑(台式机价值五千左右)、一台打印机、一把切纸刀、一箱打印纸、订书器等还有师父法像全部抢走,家中被翻的不成样子。在国保大队警察对我非法审问和照相,我均拒绝配合他们,警察又将我丈夫带到国保大队盘查。
下午三点,警察李元庆、张琳、吴靖等将我劫持到营口市看守所。到后警察对我进行非法搜身,将我关押在女所二零三监室,看管我的警察是杨晓欢。当晚,犯人强迫我穿号服。几天后警察强行给我拍照和进行体检,并强迫我背监规和放弃修炼。期间我被他们强迫干活:糊盘带。
期间国保大队惠怀旗对我进行过非法审讯,问我家的资料是哪里来的?我告诉他:所有资料都是用来救人的。鲅鱼圈检察院的两个女的也对我搞过非法审问。
被非法关押二十五天后,家人给我办了取保候审,我才回到家。
在我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国保大队的王洪奎、张广业向我家人勒索了四万元钱。回家的第二天,鲅鱼圈国保大队又把我叫去,强迫对我取指纹和留字体,第三天法制科的张广业又给家人打电话说:“国保大队王洪奎还要八千元,说是上回给得不够”,就这样家人被他们共勒索四万八千元。
一年以后国保的李元庆打来电话:说取保期到了来办一下手续 ;在国保大队里我向李元庆索要抢走的我家物品,他们说不给。隔二天警察又给我家打电话说:抢走的物品就别要了,王洪奎说了再要就自找麻烦。这样我家被抢走的东西一直被他们非法扣押着。
因为我坚持修炼,从营口看守所回来后,即二零零九年八月到现在,单位一直不让我上班,我的工作权利被非法剥夺。我多次到工作单位(中国石油公司营口市鲅鱼圈经营部)去询问,单位领导以我必须写不学、不炼法轮大法的所谓“保证书”作为恢复工作的条件。我坚持自己的信仰,拒绝单位的无理要求。单位因此就不准我上班,只是给我一点生活费。
中共对我的迫害给我和家人在身体上、精神上和经济上带来严重的伤害,希望所有参与迫害的单位和个人,立即停止这场无端的迫害,给自己选择一个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