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会宁县法院开庭 为何惧怕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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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法院判案,应该是依法而为,依据而定,应该是伸张正义,震慑邪恶。使民众知法而守法。所以法院庭审中惧怕旁听者的应该是被告之人,不应是法院的法官。从人类良知的角度看,即使被告无律师,法院要鼓励家人请律师,以便减轻被告的承担的责任。可现在在中国有一个怪现象,中共在对待法轮功的案子上,要么秘密开庭,要么只允许一两个家人旁听,不要其他人進庭。在对待律师上,要么恐吓家人不准请律师,要么百般刁难、阻挠正义律师的介入,要么耍无赖屡次改动非法庭审时间。

一、会宁县案例简述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甘肃会宁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何玉瑚、韩秀芳、金银武、冯彩虹非法开庭,家属从北京请的正义律师从法律角度辩护,不但证明法轮功学员无罪,更从法律角度证明法轮功学员的所有行为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面对正义律师,法官哑口无言。

辩护律师说:面对皇帝的新衣,并不需要高深的学问,只需要普通人的良知和勇气,如果面对邪恶保持沉默,就是邪恶的帮凶,无论什么理由,将明知无罪之人判决有罪,既是涉嫌犯罪,又愧对自己的良知。请各位法官尊重公民的宪法权利,承担起应有的历史责任,敢于直面现实和自己的良知,实践法制精神,判本案被告无罪予以释放。

辩护律师还说:检察官和法官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公民的希望所在,当然,法律是要的,命令也是要的,而且都应该严格遵守。但法律和命令,归根结底是为了维护人类的良知和正义。

那天会宁下了大雪,天意昭示大法弟子蒙冤;警示行恶者停止迫害;唤醒有良知者得救。

二、法庭为何惧怕旁听?

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邪党法院所谓公开庭审四名大法学员,早在数日前邪党警察已是四处盘查,全城戒备。

从以上情况看,中共法院在对待法轮功的案子上,一开始就知道它的违法性,就知道它在执法犯法,是在助恶为虐。因而它害怕旁听的人多。旁听的人越多,它的谎言与其构陷大法弟子的邪恶将曝光,它的迫害就无法持续下去。

法律的制定,应为广大民众而立,应服务于民众,这样的法律是正义的;只为专制而立的法律为恶法。

四位大法弟子的家人请北京律师遭百般刁难恐吓,阻挠正义律师的会见,改庭审时间;当家人向社会民众发邀请函后,有很多人想见证北京律师的辩护,也有相当多的人想知道法轮功真相。我碰见了几位拿到邀请函的人说:只凭敢发这邀请函,足见法轮功的正,因为他们敢于辩理,让人们知道事情的内幕。也有人说,能听一下北京律师的辩护也长长见识。

法无明文规定不定罪。法律是约束行为的,而不是约束思想的;刑法是惩罚行为恶果的,而不是惩罚行为善果的;更不是惩罚思想结果的。我们要将法律正用,破除行邪作恶的中共灌输给中国人的错误思维习惯,认为公安找你、抓你你就有错。对执法犯法,知法犯法,渎职地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追究责任。

从法律的角度反迫害,也是解救部份被邪党洗脑的世人的方法之一。法律正用,从而戳穿中共邪党“依法治国”的邪恶谎言。

综上所述,法院惧怕旁听的人表现在:1、它本身违法;2、既是邪党的恶法也没有任何一条能够迫害法轮功;3、邪党的部门划定的邪教与法轮功无关;4、邪党的法官做偷换概念的游戏;5、邪党的法官用变异的诡辩术;6、法院破坏正常的司法程序;7、法院构陷诽谤;8、法院在行邪在作恶;9、不维护人类的道德底线。

三、与同修交流

只有邪恶怕曝光,只有邪恶怕正义律师的辩护,只有邪恶怕群众明白真相。我们当地大法弟子已经面向社会发了邀请函,但有些人受邪党阻挠没有听到律师辩护,对这些人,我们还可以继续发致谢信,继续揭露邪恶的谎言。同时,大家都应该认清邪恶“610”的阴险——恶人们干了坏事时,互相推诿,相互扯皮,推卸责任,欺上瞒下的邪恶伎俩。我们应不分散精力,继续发正念清除本地“610”的邪恶因素,持续营救四位大法弟子,要的是无条件释放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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