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九日上午九时许,在甘谷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了蒲宾鹏一案,因当地《天水晚报》也刊登了公开审理蒲宾鹏的消息,所以有许多民众前去旁听,其中包括甘谷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部份警察。
开庭前,审判长将蒲宾鹏的辩护律师叫到一旁说旁听的人太多了,律师说不多,随后非法开庭开始。审判长首先宣布法庭纪律:不准照相,不准录音,不准开手机。
结果法院首先违法,给旁听席上的民众和法庭周围照相。辩护律师站起来抗议:不许照相,照相违法,法院却说这是工作,依旧我行我素。接着开展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蒲宾鹏为自己做无罪辩护等司法程序。
在辩控双方辩论阶段,北京律师为蒲宾鹏作无罪辩护,辩护席上,律师声音雄浑有力,他说:审判长,说法轮功是邪教我是反对的,因我国现行法律没有一条明文规定法轮功是邪教,信仰无罪,并用现行法律,摆事实,讲法律,讲道理,以理服人,以法律准绳服人,辨明是非,阐明道理。而公诉人几次找不到公诉词中所谓的“证据”,结结巴巴,自觉理屈词穷。
辩护律师最后希望审判长用法律,良知,道德来审判,并要求当庭释放蒲宾鹏,旁听席上掌声四起。
蒲宾鹏,男,现年五十三岁,甘谷县十里铺乡白云村小学教师,家住十里铺乡白云村,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从此走上了一条道德回升、返本归真之路。修炼后,他严格要求自己,按真、善、忍的法理为人处事、工作和生活、教育子女。以前的胃下垂、神经性头疼不治自愈。
蒲宾鹏曾因坚定修炼法轮大法而多次遭当地邪恶之徒迫害,最近是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在陕西省咸阳市伍家堡村租住的房屋内被警察绑架,被抢去笔记本电脑二台,打印机一台,现金八千余元,现被非法拘禁于甘谷县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