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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九年冤狱期满 武汉老人余钢海仍被劫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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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无辜遭冤狱九年,六十六岁的武汉法轮功学员余钢海,在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一日非法关押到期、应该获得自由回家之时,被武汉市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类似“中央文革小组”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组织)串通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秘密劫持到武昌杨园洗脑班继续迫害,也不通知家人。

而余钢海的家人,于三月十日驱车数百里赶往沙洋范家台监狱接人;十一日上午九点半左右,狱警告知家人:余钢海被武汉市610〔秘密〕劫走。问是哪些人,回答:不知道,我们只管到期放人。家人只好返回武汉,一个一个洗脑班去寻找,最后找到,余钢海被劫持在臭名昭著的武昌杨园洗脑班、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私设黑牢迫害。

且不说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刑”、“劳教”都是违法的冤案,仅仅从法律程序上讲,就算一个真正获罪的人,刑满释放就是一个合法公民,拥有法律所赋予的人身自由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否则就构成“非法拘禁罪”。而这些武汉“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类似“中央文革小组”的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组织)人员及其指使的警察,到监狱劫持法轮功学员余钢海时,没有任何手续,更没有任何依据,他们和监狱串通,秘密劫持,也不通知法轮功学员的亲人,完全就是毫无掩饰地绑架。更何况法轮功学员原本就是无辜被陷害。

余钢海,男,原湖北省化工机械厂工人,住武汉市武昌区。只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于二零零三年三月十日被武汉市“六一零办公室”(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武汉市公安局一处国保大队绑架。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五日被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枉判九年刑。同时遭绑架、迫害的,还有徐建君,被枉判十三年﹙仍被非法关押在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谢凤翼被枉判八年,刘水生被枉判八年。

余钢海于二零零四年一月被劫持到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因他一直坚定修炼法轮大法,监狱里的邪恶之徒用车轮战折磨他到凌晨,辱骂他,晚上单独逼迫他站军姿一个多小时,不让他与人说话。一次中午余钢海打盹,被拳打脚踢打下地。二零零四年七月份,包夹犯人李冰使用各种歪法折磨余钢海,早上故意不给其吃早餐,中午不让其休息,每天干活干的腰都直不起来。每天劳动量特大奴役,根本就承受不起,回住的二楼都是爬着上的楼。

历经九年冤狱,九死一生的余钢海,只因仍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在直奔古稀之年却仍被中共人员秘密劫持、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事实上,在武汉,已发生过太多这样的恶性案例。如网上已报道的,家住武汉市江汉区的法轮功学员刘水生,在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一日非法关押八年到期时,被武汉市江汉区六一零串通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秘密劫持到江汉区二道棚洗脑班继续迫害近一个月,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又被劫持到湖北省洗脑班﹙所谓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实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私设黑牢﹚,遭受强制洗脑、毒打等酷刑折磨,等等……

其实,法轮功是佛法修炼,教人以“真、善、忍”为准则,努力做好人、更好的人,提高自己的道德境界。而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就是迫害佛法与修佛的人,己是罪恶滔天,被中共利用参与迫害的恶人也是罪大如天。法轮功学员在遭受迫害的情况下,用大善大忍的胸怀,向这些仍在参与迫害的受蒙骗的人讲清真相,目的还是在救度他们,只要他们能够明白真相,停止迫害,将功赎罪,还有得救的希望。

要知道:在人类社会一直存在着一个正理: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中共恶党祸害中华民族几十年,害死国人八千万,其罪不容赦;而今还在如此残酷迫害修炼佛法的法轮功学员,只是正在印证:天要其亡,先叫其狂的古训。饱受中共其害的国人此时应保持自己的善心,用你的善念分清正与邪、善与恶、好与坏、是与非,认清中共的邪恶本质与其决裂,为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参与迫害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武昌区“六一零办公室”,武昌区公安分局局长朱正兴,武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武昌杨园洗脑班,武汉市“六一零办公室”原主任邓斌,武汉市公安局一处处长徐中荃、国保大队队长,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徐彩华,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审判长童新贤、审判员黄玲艳、代理审判员张柏莲、书记员周颖军,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看守所,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监狱。

武昌公安分局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48号 邮编430061
电话:027-85394530 027-88044435 027-88085320
武昌区公安分局局长朱正兴
武昌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朱新钢 周捷
武昌分局国保大队办公室 027-88085380
武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曾凡亮 恶警,陈经武
局长专线电话 027-85876666 举报专线电话 027-8539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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