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纪实(四)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三月二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接上文“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纪实(三)”)

八、咸宁市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部份案例

十三年来,中共采用了古今中外一切可用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中就有假借法律手段,以“干扰社会秩序罪”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劳教,把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到劳教所,长期折磨。

劳教,本来是从前苏联引进来的迫害人的方法。随着前苏联的解体,世人知道,苏联的劳教所是邪恶的集中营,是专门用来打击异己的工具。凭借这个工具,前苏联杀害了很多自己的同胞。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时候,中共把劳教所用来作为迫害法轮功的手段,是完全违法的行为。用劳教来管理人,缺乏监督机制,本身就是违反宪法的,是邪恶的,它把公安的司法权力放的太大,公安要把谁送去劳教,不需要走法律程序,公安说了算。正因为如此,中共的劳教制度造成了很多不公;而且,公安可以借劳教的名义打击报复。很多邪恶的迫害手段,都被中共恶人使用得非法熟练,简直到了运用自如的程度。站出来证实法的法轮功学员中,很多人都被非法劳教过。

据不完全统计,咸宁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的有三百二十三人,其中最小的当时二十一岁,最大的当时六十七岁。现列举部份实例如下:

1、钟首帮:男,二十多岁,赤壁市陆水湖风景区办事处东流村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钟首帮曾经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身心遭受过严重的摧残;二零零六年又在沙洋七里湖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三年,遭受酷刑折磨。

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钟首帮被逼迫做有毒的奴工产品(锡纸),每天劳动十几个小时,连吃饭都在充满锡纸毒粉空气的车间里,几百人挤在车间里,窗户都是堵死的不通风。非法劳教二年,身心备受摧残。

二零零六年六月初钟首帮再次被赤壁市公安局陆水湖风景区办事处公安分局恶警黄华群等人从其家中绑架,并在赤壁市第一看守所关押近四个月后非法劳教三年,在湖北沙洋劳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七年十月十日上午,钟首帮正念从劳教所内走脱。当天下午,在去武汉的车上被再次绑架至沙洋劳教所,并被非法关押在沙洋劳教所的“矫治中心”遭受残酷的迫害。十一月下旬,九大队重新搬至原九大队。那里的前栋楼房一楼的单间小号房就是专门为迫害法轮功学员设计的。九大队一直以所谓封闭管理模式将法轮功学员钟首帮隔绝在前楼单间小号里,由四个吸毒包夹人员协助狱警继续对其进行各种迫害,每天强制站、蹲军姿。坐姿是在被强迫观看反复播放污蔑、诽谤大法师父内容时执行。夜晚到下半夜一、二点时才给睡一会儿觉,到凌晨五点左右就被包夹叫起重复昨日的迫害。由于长期遭受封闭隔绝的迫害,钟首帮身心受到极大摧残,视力严重下降,体质很差,他被迫害得脱了相。他的父亲去看望他时,看到脱相的儿子,他的父亲就伤心得病倒了,回家后不久,就中风了,半身不灵便,走路一瘸一拐的。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晚上,钟老伯病逝了!家人为了让钟首帮能见老父最后一面,给沙洋劳教所打电话让他回去一趟。本来法律规定当直系亲属过世,在押人员有权回家探视。但是沙洋劳教所拒绝了家属的合理要求。去世前,他的父亲一遍遍的念叨“我儿子没有错,我儿子没有错……”

有一次,钟首帮再次从劳教所内走脱。但是在应城又被再次绑架回沙洋劳教所。在中共恶党邪恶的“株连”式迫害政策下,责任狱警、九大队劳教人员的切身利益与之直接挂钩。在九大队管教队长魏鹏、教育科余帮清等组织召开的批判会上,恶警煽动、挑拨劳教人员对法轮功的仇恨,引起劳教民管员李宏对钟首帮极大的仇恨,从而对钟首帮进行了疯狂的人格侮辱和殴打。

参与迫害的狱警有:余帮清、魏鹏、鲁文军、孙波、刘国栋等。

2、周国强:男,三十多岁,赤壁市法轮功学员。为了给大法说一句公道话,周国强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和沙洋七里湖劳教所被残酷迫害过。

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周国强被逼参加“军事训练”,被逼做奴工(挑塘泥、搞基建、在砖厂和塑料袋加工厂劳动等),利用这些不要一分工钱的劳力,没日没夜替私人老板加工创造高额利润。看到他不转化,咸宁官埠桥劳教所就把他转到沙洋劳教所三大队。在沙洋,这里的狱警一反常态,对法轮功学员特别“亲热”,实际上是伪善和欺骗。法轮功学员一旦放松戒备,就很容易上当受骗。法轮功学员一旦识破了他们的骗人伎俩,狱警马上原形毕露,一脚把他踢到其它队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在“六队”,他白天挖池塘、挑水渠,晚上逼迫他看些污七八糟的电视录像,后来竟然放黄色录像,他坚决抵制。在“七队”,他拒绝出工,要求无罪释放,恶警派犯人每天把他拖到田地,有时被铐在田埂的树上,日晒雨淋一整天。晚上,背“宝剑”(背铐),再用高压电棍电他的耳根、脚后跟,甚至捅到嘴里电,威逼他干活。

在“严管队”,集中关押各队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每天由“特警队”指挥进行强化“训练”。每名法轮功学员由一名犯人包夹。每天四五点统一起床,起床前九个班轮流上厕所,每个班五分钟,上十个人要在五分钟内把一上午的大小便全部解决,因为每天上午只有这一次的“方便”机会,上午谁要上厕所,恶警就会硬梆梆给你一句——“憋着”。由于坑少人多,加之时间短,每次大便都没有解干净,往往刚蹲下来,下个班就进来了,肚子就要胀一上午。

天没亮,法轮功学员就被迫围着操场跑步,跑的过程中还要不停的唱恶党的歌。声音小了或没唱者就要罚唱一早上。这样跑到吃早饭。八点左右开始所谓的“训练”。大热天法轮功学员被迫穿着劳教所自己做的全棉套装,还要扣上领扣,袖扣。

先是站军姿,要求身子站的笔直,两大腿绷紧,两腋夹紧,恶警在背后突然猛踹你的腿窝时不能弯,中指紧贴裤缝,中间还要夹根草,草不能掉,还要面对着强烈的阳光,眼睛不能眯。否则就要受惩罚。有一次他因没站好,被特警姓郭的队长拉到值班室用电棒电了好一阵。

站完了军姿接着蹲军姿。右腿脚尖蹲着,脚跟抬起,屁股坐在脚跟上,左脚朝前弓起,身体正直,全身的重量都压在踮着的右腿上。身体还不能晃动,否则背后的恶警就要给一脚,还要延长时间。不到十分钟腿就要疼的钻心,但是法轮功学员一般都要强迫蹲一小时以上,刚开始好多法轮功学员的腿都蹲肿了,有的老年弟子蹲的老泪纵横要求休息一会儿,恶警却破口大骂,没有半点怜悯之心。

跑步是每天必跑,有时一直跑到吃中饭。跑的过程中还要不停的喊口号唱恶党邪歌。他跑得汗流浃背,气喘如牛。还有什么“蛙跳”、“鸭子步”、“俯卧撑”等等。

中饭大多在露天吃,再热的天也是这样。每天中午背劳教所的监规,要大声,否则就要受惩罚。背得头昏脑胀的。下午强迫去听几个恶警队长诽谤法轮功的无稽之谈。晚上“坐板”看中共谎言电视至十点多。之后上演最后一场戏--“严管”。所有白天什么被子没叠好的、唱歌声音小的、进门忘了喊报告的、特别是法轮功学员互相之间问候甚至是递了眼神的、抵制迫害者,统统留下“严管”。“严管”就是重复白天的强体力活动,而且强度还要大。

在恶警的喝斥下,法轮功学员在操场上跑着,跳着,蹦着,真是汗如雨下,寂静的夜空中充斥着法轮功学员们粗重的喘息声。有时,恶警还拿着电棍跟在后面,把电棍弄得“叭”“叭”直响,谁动作慢了电谁。恶警折腾够了,自己也累不得了,就限定法轮功学员们在十秒钟内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上床,而且不准洗身上的汗水,有时连手脸都不准洗。谁要是跑慢了接着“严管”。好不容易合上了眼,朦朦胧胧的时候又听到起床的哨子了。又接着开始了第二天的所谓“训练”。周国强在这个严管队集中营呆了两百来天。在沙洋劳教所,周国强由于拒绝放弃法轮功,被无理加期半年劳教时间……

参与迫害的狱警有:张修平、田明、何伟、魏鹏等。

3、陈建平:男,四十多岁,原咸宁市煤化局法轮功学员。他曾经三次非法劳教,在劳教所遭受非人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由于依法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先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后转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遭受迫害。咸宁向阳湖曾经是被中共下放的文人放鸭子的地方,后来改成了劳教所,所部设在向阳湖,大队设在官埠桥。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这里成了中共迫害全区六县市法轮功学员的黑窝。这里每天早晨给二两稀饭,中午和晚上又是二两干饭,外加自制的一勺烂腌菜。白天没事干就搞所谓的“军训”。有时干部心血来潮,在开晚饭前要刚刚收工回来的他集合跑步,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狱警还不开心,又要他走“鸭子步”,一排排象鸭子样从操场这头走到那头,又从那头走到这头。有时点起电灯玩这些“游戏”,累得法轮功学员筋疲力尽,而那些狱警却欣赏得津津有味。还有逼做奴工生产(如制砖、挑大粪、挑塘泥等)。

二零零二年,他又被非法劳教二年,先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后转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遭受迫害,尤其是在沙洋七里湖劳教所的“严管队”遭受特警的多种体罚折磨,身心受到严重损伤。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二日,他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猫耳山第一看守所,当地恶警金国新想非法劳教他,在分别送往两个劳教所时,两个劳教所都拒收。后来,当地恶警金国新通过拉关系走后门的邪恶方式把陈建平非法送进沙洋七里湖劳教所迫害。二零零九年七月,沙洋九大队又开始了新的一轮更为残酷野蛮的迫害,他们成立了所谓的攻坚组,对他们认为坚定的法轮功修炼者进行集中迫害。七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时许,恶警刘国栋让法轮功学员们做诬蔑师父和大法的试题,当时陈建平没按邪恶的意愿答题,并在试卷上证实大法,讲述真相。恶警气急败坏,把这七人(石凯、柯昌炎、成孝宝、熊继伟、张毅、陈建平、孔祥胜)关进严管班。恶警余帮清直接操纵,恶警魏鹏、何兵荣、孙波、刘国栋协助迫害,由包夹人员周新虎、何志伟、孙恋、袁双、刘义、姜伟、刘国安充当打手,何兵荣亲自召集包夹人员背地里开会布置具体迫害方法。迫害主要以蹲姿为主,超长时间蹲不准换腿姿势,稍有违反,就有包夹人员拖入厕所进行毒打……

4、李红荷:女,四十多岁,咸宁学院法轮功学员。她曾经被非法劳教三年,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所劳教所和沙洋劳教所遭受过残酷迫害。

二零零一年一月,咸宁师范院校的会计李红荷被非法关在咸宁第一看守所。寒冬腊月,外面还下着雨,她被罚在厕所里穿着湿拖鞋站了一天。四月底,她因为反迫害绝食,为阻止灌食,她抓着他们的灌食管,七、八个恶警一起上来殴打她,她的手指头被掰脱臼,脸被打得青紫。二零零一年五月,她被非法送到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在劳教所,李红荷坚持炼功,天天遭到吸毒人员的毒打,遭恶警电刑,身上伤痕不断;她的小腿被电棍电的起了泡,长约四厘米,宽约一厘米。恶警还限制她上厕所,不许互相交谈,行动被吸毒犯监控,每天被迫军训。她曾被罚贴墙立正,背部必须全部挨墙,不长时间就无法站立,脚已不能弯曲。

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五日从狮子山戒毒劳教所秘密押送四十名大法女学员到沙洋劳教所强行洗脑。沙洋劳教所恶警更毒,利用吸毒和其他犯罪人员迫害法轮功学员,恶警许诺如果他们“转化”一个学员,他们就会得到减期奖励,致使这些犯罪人员更恶毒地监视和毒打学员。在那里,电棍是恶警最常用的酷刑。每个法轮功学员被两个吸毒犯包夹,遭严管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被四个犯人包夹,二十四小时监控,吃饭、上厕所、洗澡都被监控。晴天被迫在毒辣的太阳下军训,连管教自己都跑到房里遥控指挥。雨天被迫坐小凳,不能动,强制背监规、邪党文章,更可笑的是,每天几次集合呼口号,背老三篇,谁不动口就被拉出去用刑。李红荷被恶警电四个小时,身上多处血泡,嘴唇肿得老高。她还被罚在烈日下用手除草、掏粪。在沙洋劳教所,她还被迫做奴工,一天要摘五麻袋花生,十指红通通的,疼痛钻心。奴役劳动回来,洗澡、洗衣都只能几分钟内完成。而这些还是轻刑而已。一个良知尚存的吸毒犯告诫她们,有的恶警用刑很变态,对法轮功学员电阴道、乳房的都有,二大队有一个被打断了腿,还不放人。最后他说,那些恶警比吸毒犯还人渣。

二零零一年夏天,沙洋恶警将四十多名大法学员强行打所谓的“副伤寒疫苗”针,可是除了法轮功学员外,其他的犯人却不打针。

二零零一年秋天,李红荷不背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所规”,三番五次被恶警拉出去毒打。恶警用尽各种酷刑未能改变她对大法坚定的心,每次电棍击、吊打,跪打都长达六至七个小时,每次都是将她打得奄奄一息,旧伤未好,又添新伤。一次,李红荷被电棍击打背部,电烧伤面积达四百多平方厘米,惨不忍睹,双手、手肘、双腿、脚踝、脚面都被酷刑折磨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

二零零一年秋天季,恶警见从肉体上无法使大法学员屈服,便调来十名背离大法的犹大,宣传他们自欺欺人的谎言。不接受者罚站军姿,深夜两、三点还不让睡觉,白天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夜晚站着背所谓的“两高决定”,还不时受到包夹人员的毒打、侮骂。

5、陶席珍:女,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职工。二零零二年六月中旬到湖南省走亲戚,有几个邻居来玩,其中有一个胖女人问:“你是哪来的?”“我从湖北来。”“你那里有人信佛教吗?”“我那里有很多人信佛教。”“你信吗?”“我不信佛教。”“你信什么?”“我信法轮功。”结果她说要去诬告陶席珍。哪知道,湖南当地派出所早就下了通知,构陷一个法轮功,可以得到四百元奖金,是中共罗干在湖南开会时布置下来的。世人恶意报一个法轮功到派出所,派出所奖给四百元;派出所送一个法轮功到看守所,看守所奖给一千元;看守所送一个法轮功去劳教所,劳教所奖给二千元。而江氏流氓集团给劳教所一万元。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被迫做奴工,给狱警无偿地挣钱。后来知道,她被非法关押在湖南时,咸宁公安去了人,要把她关押在湖北,湖南不放人,实质都是为了钱。湖南望城公安局邱局长还是定她二年半,被非法关押在湖南株洲白马垅劳教所。

在白马垅劳教所,陶席珍被非法关押了十六个月,最后以绝食反迫害的方式无条件被释放,正念回家。在白马垅劳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恶警经常指使劳教犯用各种手段毫无人性地折磨迫害她,如:以袁利华、熊艳香、欧阳秀、肖姓男恶警、王姓男恶警为首的狱警,带着吸毒犯、同性恋犯人虞文桂、邓海燕等,用罚站、熬夜、吊铐、限制上厕所、用绳子捆、用透明胶封嘴、用脏毛巾塞嘴、毒打、挂胸牌侮辱、谩骂、严管、关禁闭等手段残酷迫害她。有一次她不挂胸牌,深夜就将她吊铐着,长时间不准上厕所。恶警欧阳秀晚上查岗看吸毒卖淫犯对法轮功学员管得严不严时,陶席珍要求上厕所。恶警欧阳秀说她当不了家,要找虞文桂说了算。欧阳秀这样说,虞文桂更加放肆地把陶席珍双手吊铐起来,并把一张大靠背椅挂在陶席珍的脖子上,用绳子捆住,看到陶席珍不断地跟她讲真相,虞文桂就用脏毛巾塞在陶席珍的嘴里,并用透明胶在陶席珍的头上围三圈。还有一次,姓王的恶警带着一伙吸毒、卖淫犯将陶席珍关在一间房子里,怂恿这些劳教犯迫害陶席珍。他说:“她是外地人,你们往死里整,整死了往后面火葬场一丢,没有人找你们的。”这些吸毒卖淫犯就用毒打、吊铐等各种手段迫害她,还说什么她不写保证弄得她们不能减刑期,她们把这种怨恨往她身上发泄,当时她被整的昏死过去。看到她们这样被邪恶所利用,就觉得她们太可怜了。为了窒息邪恶的迫害,陶席珍决定绝食反迫害。

在绝食的过程中,狱警就用野蛮灌食的方式迫害折磨她。在野蛮灌食时,医生、恶警、吸毒犯、卖淫女八九个人一齐动手,有按头的,有按脚的,有按腿的,有抓手的,有按肩的,还将她绑在椅子上,用铁器撬牙齿,撬不开嘴就捏鼻子,捏不住就用毛巾包着捏鼻子,时间长了,就一时断气了。“赶快松开鼻子”不知谁喊了一声,她又缓过气来了,灌食失败了。她还在绝食绝水。过了几天,恶警又给她插胃管,将她绑在床上插,她不配合,有机会就用手扯胃管,恶警就用铐子把她的手铐在床边上,她还是不配合,有机会就扯胃管,医生说这个人不能插胃管了。插胃管也失败了。恶警就又打吊针,她还是不配合,把针拔掉,把药倒到厕所里。打吊针也失败了。她还在继续绝水绝食。当她绝水绝食七十多天时,医生说,这个人不能再关了,要求劳教所想办法。劳教所怕承担责任,到她绝水绝食的第八十天时,劳教所才通知她的丈夫于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份去接回家。医生跟陶席珍的丈夫说,“接回家只能尽尽心,因绝食绝水时间太长,她不配合,我们确实无能为力。”陶席珍回家后,咸宁公安局还派建筑公司保卫科的周志勇去看情况,她对周志勇说:“把我迫害成这个样子,你心里是什么感受?”周志勇看她人已变了形,没说什么就走了。没想到,她在大法修炼中,又复活了。

6、震宇:女,二十多岁,赤壁市钟小明的妻子,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二日上午十点,在武汉市打工的钟小明送妻子震宇(已怀孕八个多月)回赤壁,在武昌火车站进站时以查身份证为由,在进站口被恶警绑架。二零一零年十月刚生孩子,震宇被非法劳教在监外执行。

7、郑玉玲:女,五十七岁,原赤壁市商业局职工。在被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仅仅一个月后,于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被迫害致死,中共恶党人员不准其家属举行葬礼、强迫家属将订好的酒席退掉。

二零零九年八月,湖北省女子劳教所一大队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郑玉玲,她一来就是被单独隔离,有一次,她被打得大半个脸都是黑的。警察将她转到洗脑班(湖北省六一零洗脑班就在该劳教所旁边,实际该劳教所就是戒毒所)继续迫害,后来又被转回来,仍被隔离。听说她在洗脑班揭露该劳教所的打人罪恶。每天去食堂路过此门口时,看到她总是站在门后边。有一天中午,气氛紧张,将所有的门都关上,不允许任何人出去。从那以后再没有看到她。当时包夹(警察雇用的打手)郑玉玲的吸毒人员有:李维维(盗窃加吸毒)、覃红、曹志旭、胡小红,狱警大队长是汪勤(警号4266073)。

8、雷胜平:女,五十多岁,赤壁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六月份雷胜平在上海讲真相被抓,后被赤壁市公安局诬定三年劳教并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导致她的颈部出现严重的淋巴癌症状。劳教所多次打电话要赤壁公安去接人,赤壁公安不但不接还蒙骗家属说劳教所没有打电话等奥运结束再说。二零零八年四月十五日,家属再去劳教所要人,他们说当地公安不来接人出现一切问题与劳教所无关。

9、石幽燕:女,三十多岁,咸宁市温泉开发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作为大学在读生的石幽燕,因携带法轮功书籍,被非法关押在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恶警用睡“死人床”十五天折磨这个大姑娘,后被送往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遭受迫害。

10、陈财旺:男,四十多岁,赤壁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三日,陈财旺在赤壁镇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镇上恶警绑架至看守所,并被强行抄家。陈财旺曾经因拒绝放弃信仰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长达三年之久。后来被诬定劳教两年,在沙洋劳教所遭受迫害。

11、杨冬香:女,五十岁左右。温泉开发区岔路口社区居民。她两次被非法劳教,多次遭到恶人的迫害,双眼差点瞎了。

一九九九年十月,她被非法关押在赤壁市看守所四十五天。在这期间,狱警用多种方法残酷折磨,如四人长期连铐在一起罚跪、面壁、缩短睡眠时间等等。四十五天后非法送沙洋劳教一年半。二零零零年年中国新年,杨冬香又被转到武汉市戒毒中心,由几个吸毒犯包夹折磨,超时间超强度奴役劳动,最后被迫害得眼睛也看不见东西了。

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一日晨六时,杨冬香在家门口邮政培训中心乘出租车到温泉汽车站途经咸宁市温泉岔路口派出所,以后就失踪了。其家属托人问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人员,其支吾回避。家人几经周折,才悉知她被秘密绑架到沙洋劳教所二大队,在那里遭受邪恶的迫害。

12、蔡慧兰:女,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蔡慧兰被非法劳教一年,先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后转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遭受迫害。

13、陈新华:女,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五月进京上访被花园派出所非法抓捕,由马长根、陈迪坚截回本地,并抢走了现金一百元,后被非法劳教一年,送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遭受迫害。在劳教所,陈新华被逼迫做奴工,如刷花生、摘棉花等,手都弄烂了,还不准休息。

14、陈谦:男,四十多岁,原咸宁市棉纺公司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陈谦被非法关押在通山县看守所,后被送往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服教一年后,家人用了几千元钱将其买回。二零零三年八月,陈谦到岔路口派出所散发真相传单,被恶警发现后强行关押,并送往湖北省沙洋劳教所劳教二年,进行高强度的奴工农业生产劳动。

15、周克利:女,六十五岁,咸宁市农科所职工。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中旬从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回来后被非法关押在双鹤拘留所(当时所长张某某、刘金龙、毕明云)关押一个月后被非法劳教,在沙洋劳教所遭受迫害一年半。周克利全家五口人(除周克利外,还有:熊春芝,女,三十多岁,周克利的儿媳妇。陈立群,女,四十多岁,周克利的大女儿。陈卫群,男,四十多岁,周克利的大儿子。陈益群,女,三十多岁,周克利的小女儿。)先后被非法劳教迫害。家中仅剩一个当时只有七、八岁的小孩无人照顾。孩子想妈妈的时候,就用稚嫩的小手在墙上歪歪扭扭的写上:“妈妈,我想你。”

16、熊春芝:女,三十多岁,周克利的儿媳妇。二零零一年七月,儿媳熊春芝依法进京上访而被非法劳教二年。她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白天从事高强度体力劳动,晚上面壁罚站,每天只许睡一个半小时,人被折磨的浑身浮肿,且常遭到电棍毒打,全身青一块、紫一块,酷刑折磨导致她大口吐血。此事被国外媒体曝光后,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匆忙把她转移到沙洋劳教所,且不许亲人接见。

17、陈卫群:男,四十多岁,周克利的大儿子。二零零零年曾经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迫害。

18、陈利群:女,四十多岁,周克利的大女儿。二零零零年大女儿曾经被非法劳教,在沙洋劳教所被迫害的身体尚未痊愈,刚回家不久,又于二零零三年五月二十二日被绑架至咸宁猫耳山看守所,那时她已经怀孕几个月了,恶警逼她到医院引产,恶人仍要送她劳教,她在看守所绝食抗议二十多天后仍被送往沙洋劳教所劳教。恶警把她送劳教的时候,她还在坐小月子啊!站在人的权利上是属于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再说她们家遭受的迫害已经很重了,在这之前她的母亲(周克利)和妹妹(陈益群)被恶警度志祥等人迫害得流离失所,哥嫂(陈卫群、熊春枝)被劳教,可怜几岁的外甥女,几乎失去了所有亲人的照顾,在这样的情况下,恶警仍然不放过陈利群,将她强行送劳教。在劳教所检查身体时,陈利群由于绝食抗议,身体十分虚弱,劳教所不收,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宋瑞生、度志祥、岔路口派出所指导员程乐斌在劳教所大摆宴席,通过贿赂劳教所警察才勉强收下。

19、陈益群,女,三十多岁,周克利的小女儿。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中旬从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回来后被非法关押在双鹤拘留所(当时所长张某某、刘金龙、毕明云)关押一个月后被非法劳教,在沙洋劳教所遭受迫害一年半。陈益群从洗脑班走脱后,被迫流离失所,至今杳无音信,还被原工作单位开除。

20、何萍:女,四十多岁,嘉鱼县城北中学英语教师。她曾经三次被非法劳教,在劳教所遭受摧残。何萍曾经多次遭到中共邪党人员的非法拘留,累计遭受非法关押迫害的时间超过六年。她上有八旬老母患腿疾在床无人照顾,下有刚满周岁的小外甥无人照看。丈夫因怕受牵连迫害,早些年就与她离婚。好端端的一个家,就这样被邪恶中共迫害得家破人散。

二零零零年她在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遭迫害。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恶警张国民队长毒打法轮功学员王萍时,何萍主动站出来制止,却遭到恶警张国民等人的毒打,被几根棍子轮换打都被打断,用脚蹬,全身打得惨不忍睹。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劳教二年,送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中共嘉鱼”六一零”组织假“奥运”之名,指使南街派出所恶警张敏和另一名女警,在法轮功学员何萍去车站接亲人的途中把她拦截绑架,随后,恶警黄碧宏、李安福等非法把她劫持到鱼岳派出所。紧接着,以恶警孙宗文为首的一伙人,开着几辆警车到实验小学,非法闯入何萍的家中(家中无人)非法抄家,抢走电脑等许多财物、大法书籍及相关资料,还恬不知耻的进行录像,为他们知法犯法留下了罪证。整个抓人、抄家过程中都不通知家人。后来何萍八十多岁的老母在乡下得知消息后,赶到县城来找他们,要求见人,了解被抓情况,他们不让见人,也不说被抓原因,并于第二天将何萍劫持到嘉鱼县第一看守所。在家人一再要求放人时,他们敷衍说:“奥运后放人”。奥运过了,邪党不法人员们不但不放人,反而把何萍偷偷送去劳教。被劳教所拒收后,嘉鱼”六一零”、公安伙同看守所又采用行贿等卑鄙手段,强行将何萍劫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连家人也不通知。何萍在劳教所饱受非人虐待和折磨。只因她不肯放弃对真、善、忍真理的信仰,狱卒就长期剥夺她的睡眠,还经常唆使吸毒犯殴打她,把她迫害的不成人样……

21、冯小米:女,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三年十月十一日到十三日,湖北省咸宁市举办“第一届中国国际竹文化节”,许多国家的外商前来参加,当地法轮功学员于十月七日晚出去证实大法,有力地震撼了邪恶。参观旅游的主要公路的几公里路段,挂满了横幅,公路两旁彩幅飘飘,“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全球公审江泽民”等大横幅,堂堂正正地迎接着客人们的到来;参观旅游的主要公路沿路电线杆、路旁斜坡上用喷漆写的“法轮大法好!”,特别醒目,在一公里外都能看到。省里来的邪恶头目看到公路旁满是大法彩幅、喷漆,恐惧得发抖,暴怒中对咸宁公安大发雷霆,要求限期“破案”,否则全部下岗。十月九日开始,咸宁邪恶出动大批恶警,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非法大规模抄家、抓捕,当天绑架十余人,包括杨祥仙、冯小米、雷萍、魏玉仙、张平英、王立新、吴忠伦、冯小英等,并出现迫害死一名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她们被绑架到猫耳山看守所非法关押,后来又被非法劳教,送沙洋七里湖劳教所迫害。

22、陈腊荣:女,四十多岁,咸宁市烟厂编织袋分厂职工。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她到武昌走亲戚,在那里发真相资料,被当地恶人诬告,遭当地派出所恶警绑架,通知烟厂保卫科和温泉公安恶警押回,关押在咸安区猫儿山看守所,烟厂保卫科王新球、王永光等又写申请要求公安将她劳教三年,最后被劳教一年半,非法关押在沙洋劳教所遭受迫害。

23、许寒:女,三十多岁,咸宁市温泉开发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九月四日与黄秋珍一起被劫持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遭受摧残。

24、胡伟:男,四十多岁,原咸宁市烟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遭受迫害,强迫做有毒的手工产品(锡纸),曾经诱发急性阑尾炎,差点丧失性命。

25、李学红:男,三十多岁,原咸宁市烟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遭受迫害,强迫做有毒的手工产品(锡纸),使身心受害。

26、李建辉:男,四十多岁,原咸宁市烟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遭受迫害,强迫做有毒的手工产品(锡纸),使身心受害。

27、任慧芳:女,五十多岁,原咸宁市烟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曾经被非法劳教二年,先在武汉何湾劳教所、后转到沙洋劳教所遭受迫害。

28、苏晓莲:女,四十多岁,咸宁市农科所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遭受迫害,强迫做有毒的手工产品(锡纸),使身心受害。后来,转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遭受迫害。

29、罗英:女,六十多岁,咸宁市咸安区三六起电机厂退休职工。二零零一年五月,咸宁市看守所狱医李国彬和曹迎九再次送罗英到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劳教所还是不收。李国彬就开后门,要求劳教所收下。当时劳教所就说“暂时收下。”结果,罗英就在劳教所里被非法关押了十个月。刚一进劳教所,正好是吃饭时间,饭已经拿来了,但不准吃。把她带到一楼,那屋里有刑具,一下上来八个高大个男恶警,把她按倒在地上,用二根电棍电击她,全身电击的不停。她高声说:“住手!”恶警就停止电击了。

在劳教所期间,当她打坐炼功时,吸毒人员包夹马上报告了高旭梅(女,三十多岁)队长。高旭梅队长就把她叫到办公室,不断训斥她,并罚站长期军姿,要背监规、贴墙、一只腿站立,一只腿翘起,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不准动。特别是贴墙,邪恶至极。方法是:用五张纸,头、二个腋窝、膝盖之间、背部各一张纸,夹紧,一站就是几个小时;如果发现有纸掉了,就要被殴打;有一次,高旭梅指使包夹殴打一法轮功学员,罗英就出面制止。高旭梅队长就给她戴手铐,吊铐在铁门上,并调来五六个男武警,手拿着电棍,又要电她。

30、邓桃英:女,赤壁市法轮功学员。她曾经被非法劳教迫害。

31、邹注娇:女,六十多岁,湖北省第四地质大队职工家属。她被非法劳教二次,遭到邪恶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邹注娇依法进京上访在北京前门派出所被湖北省公安局劫持到咸宁驻京办。几天后,邹注娇被咸宁温泉岔路口派出所恶警陈志会、小鲁带回咸宁关押在双鹤拘留所,将近两个月后,于二零零零年一月底同另一名同修被分局政保科长度志祥等绑架到沙洋劳教所劳教一年半。在沙洋大约关押二个多月后,邹注娇被转到武汉何湾劳教所六队,三个吸毒者包夹邹注娇。有一次肖队长叫包夹者陈林(音)拿了一粒药给邹注娇吃,邹注娇吃后全身无力,昏昏沉沉,不想说话,睡不好,恶心。还有一次包夹陈静在窗户放了一把小锯条(大约三四寸长),逼迫邹注娇说是放在那想自杀用的,被邹注娇拒绝。武汉夏天又热又闷,劳教所的蚊子又多又大,包夹者将邹注娇的蚊帐取下,让邹注娇晚上根本无法入睡。包夹者还威胁说不“转化”,就打杜冷丁。

二零零一年七月,温泉恶警程乐斌、王某某伙同地质队肖辉平将邹注娇从家中骗到派出所,用手铐铐着双手,刑讯逼供一天后,送通山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在通山经常被逼供,戴脚镣八天八夜。到今天,邹注娇脚上还有当年酷刑虐待的痕迹。有次还逼迫邹注娇吃药。大约关押二到三个月,分局宋瑞生逼迫邹注娇写“不炼功的保证”。被邹注娇拒绝后,第二年度志祥、程乐斌等三人将邹注娇送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邹注娇被劳教所拒收。

32、曾庆春:女,五十多岁,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晚八点左右,咸安区国保大队长曾国华及汀泗桥派出所所长庞斌等三人闯进法轮功学员曾庆春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非法抄家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曾庆春及在他家的另一位法轮功学员刘明宏。曾庆春、刘明宏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咸宁看守所。二零零八年九月三日曾庆春被劫持到沙洋劳教所非法劳教。在劳教所遭受残酷迫害。

33、黄君良:男,赤壁市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里,法轮功学员就连人的基本权利也剥夺了。每天晚上寝室走廊里站的都是法轮功学员,到二十四点才允许被挤在两包夹毒教的中间,遇到恶毒的犯人冬天连被子也盖不上。超长时间的工作,一天十四、五个小时,完不了任务还得加班加点。由于不让上厕所,一老年学员把大便拉在裤裆里。不允许说话,吃饭时把炼法轮功的也得分开错位。平时法轮功学员走到一起,连包夹犯人也脱不了干系。因此那些包夹犯把法轮功学员盯得特紧。那些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被隔离迫害。在精神上,对法轮功的摧残更加下流。每到一定时期对法轮功进行一次全面搜查,把所有法轮功学员集中在一起,衣服全部脱光一排站着,让恶警挨个检查,小便都得捏一捏,肛门还得瞧一瞧,还说这是健康检查,既是这样,为什么不是狱医,而都是一些凶狠毒辣的管教呢?完全是精神侮辱。为了欺骗法轮功学员家属,每逢接见日,把会议室装饰整齐,规定时间只有一刻钟,还不等家属下楼,就被犯人带到厕所搜身一遍,马上又到生产车间劳动。据先前来的犯人讲,这是对你们好的,为达标上线,评先进育新学校,警察不象以前那样公开打人了。不知先前被劫持的一批法轮功学员受的是什么样的苦。劳教所政委亲口告诉我,“一位女法轮功学员被铐在床上二十多天,大小便拉在身上没人管。把她送走了,对付你们有的是办法,死人是有指标的。”班管教对我说,“我们有指标,达不到百分之五十转化率要下岗,多的发奖金。我们也没法子,你就是假转化也行啊!”……

34、方锦莲:女,四十多岁,原咸宁市制药厂职工。为了给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她二次被非法劳教。一九九九年她依法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一年,在武汉何湾劳教所遭受迫害;二零零二年八月六日,方锦莲在三号桥一家早点店门前正准备跟十岁的儿子买早点时,突然被三号桥派出所一群警察(约七、八个)团团围住,把方锦莲非法强行绑架到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迫害。在那黑窝经受种种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曾经被那里的恶警最多时派九个犹大一起围攻,还不放弃信仰,恶警就把她关到一间房子里,关上房门窗户,派三四个吸毒头子对她打骂、恐吓,吸毒头子对方锦莲说:打死你白打死,我们没有罪,这里有死亡指标。在那里被强迫做奴工,每天劳动十六小时以上,稍不如意就遭吸毒犯罚贴墙站立、打骂。当年六十多岁,快七十岁的母亲一个人从咸宁好不容易找到关押方锦莲的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可是那里的恶警不让她们见面,连去两次都是如此,不准见面,可怜年迈的老母亲一个人又回去,心里那个担忧、痛苦呀无法用语言表达,因为她知道××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残忍手段,不准见面还不知被迫害得怎样了?在那黑窝受尽精神上的种种摧残和肉体上的折磨,于二零零三年三月放回。

35、洪海华:男,四十多岁,通城县沙堆法轮功学员。他多次被非法劳教。二零零二年,他被非法劳教三年,被非法关押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遭受迫害,恶警张国平经常打他耳光,罚他熬夜;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五日,法轮功学员洪海华被非法劳教三年,被秘密送走,后来得知,他被非法关押在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遭受迫害。他被非法劳教时,恶警未告知家属,很长时间他的家人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

36、雷江平:男,四十多岁。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一日,咸宁市印刷厂职工、法轮功学员雷江平被恶人绑架并送省洗脑班遭受迫害,后来被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沙洋劳教所受迫害。

37、汪义元:男,六十多岁,崇阳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他曾经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被非法关押,白天被强迫完成繁重的生产有毒锡纸的任务,晚上被强迫面壁而立。还被强制背劳教所专门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十不准”,以及所谓劳教守则六十条。谁如果不背,就每天都要挨打受骂。每名法轮功学员被两个吸毒人员看管,这些吸毒人员是恶警安排专门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工具,每夜监视不让法轮功学员休息,强制“挖墙”“挖角”(人离墙三步半远,头顶墙壁或墙角),甚至“架飞机”、拳打脚踢,进行非人的摧残。汪义元就多次被打得休克过去,醒来之后又继续被拳打脚踢。他还被黄石吸毒犯克扣饭菜,每餐只有原来四分之一的饭菜,天天饿肚子,还要干活。

38、夏世龙:男,六十多岁,曾被邪恶两次非法劳教四年之久,在邪恶的沙洋劳教所黑窝遭受迫害过。

39、章红萍:女,四十岁,咸宁市温泉开发区白茶村民。二零零五年六月一日,恶警宋瑞生、度志祥、皮剑、金国新等在路上绑架章红萍,非法关押在咸宁市猫耳山看守所三天,章红萍绝食三天后,恶警将她转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非法关押三十五天。恶警要勒索三千元,遭家属拒绝,未果。后章红萍被转到咸宁市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被劳教一年半,送湖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迫害。

40、刘爱民:女,五十多岁,原咸宁市建筑公司职工。于二零零五年六月三日被迫害得含冤过早离世。她一九九三年得法,曾经多次参加过师父的面授班,炼功后几十年的老病肺结核还有其他病都好了,坚持修炼,身心健康,人长得白白胖胖的。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大法遭到迫害以后,曾经多次走出来证实法,多次被非法抓捕,多次被非法关押,被非法罚款不知有多少,遭毒打五至七次,两次被非法劳教,一九九九年她在“一三一工程”洗脑班遭到精神迫害,后来在沙洋劳教所遭受精神、肉体、经济上的三重迫害;二零零二年她又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遭受迫害,多根电棍电击、背宝剑等,受尽折磨。

41、沈元杏:女,通山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二月,通山县国安大队恶警夏如良、孟胜、周昌谋等将女法轮功学员沈元杏白天在路上绑架,关在通山县看守所两个月还非法劳教两年,在湖北省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

42、汪芹:女,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五月份,她被劫持到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在那里她被七、八个恶警踩在地上用两根电棍电击,她的头脚被电得翘起来,小便失禁;电棍打在头上,象重物猛击头部。恶警还限制她上厕所,不许互相交谈,行动被吸毒犯监控,每天被迫军训。她曾被罚贴墙立正,背部必须全部挨墙,不长时间就无法站立,脚已不能弯曲。后来她被关到沙洋劳教所二大队。那是零一年六月,一起被劫持去的有六十多位法轮功学员。在那里,电棍是恶警最常用的酷刑。每个法轮功学员被两个吸毒犯包夹,遭严管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被四个犯人包夹,二十四小时监控,吃饭、上厕所、洗澡都被监控。晴天被迫在毒辣的太阳下军训,连管教自己都跑到房里遥控指挥。雨天被迫坐小凳,不能动,强制背监规、邪党文章,更可笑的是,每天几次集合呼口号,背老三篇,谁不动口就被拉出去用刑。她被电过脚心,整个脚板象是被撕下一样,手指尖也被电过。在沙洋劳教所,她还被迫做奴工,一天要摘五麻袋花生,十指红通通的,疼痛钻心。奴役劳动回来,洗澡、洗衣都只能几分钟内完成。而这些还是轻刑而已。一个良知尚存的吸毒犯告诫我们,有的恶警用刑很变态,对法轮功学员电阴道、乳房的都有,二大队有一个被打断了腿,还不放人。最后他说,那些恶警比吸毒犯还人渣。

43、王瑶霞:女,四十多岁,咸宁市中心医院护士。二零零五年三月份,王瑶霞被一号桥派出所恶人非法抄家时被偷走家中现金一千五百元左右,被绑架到湖北省汤逊湖洗脑班进行精神迫害,并直接非法劳教一年半,在湖北省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

44、罗岳峰:男,四十多岁,通城县隽水镇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罗岳峰被非法劳教三年,先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遭受迫害,磨珠子快把眼睛磨瞎了,视力急剧下降;后又转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遭受迫害,被迫害得了肺结核。

45、王金燕:女,四十多岁,嘉鱼县鱼岳镇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日,因受邪党谎言的毒害,不明法轮功真相,嘉鱼县原渔场职工汪开爽诬告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王金燕,使王金燕被方家庄派出所恶警何军、孙斌、付绚等绑架,非法关押在嘉鱼看守所。后来王金燕被非法劳教二年,送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46、黎冬之:女,五十多岁,赤壁市法轮功学员。她曾经二次被非法劳教。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在狮子山劳教所有几次军训心脏病复发晕死过去。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七日又被非法劳教二年,在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遭受迫害。

47、陈志风:女,五十多岁,咸宁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她在湖北省女子劳教所遭受迫害。这个劳教所里的人主要是做奴工,每天都要做十小时以上的活,工作量非常大。每一批活都不一样,糊纸盒、相册、盲人表、腰带,全部是出口到别的国家的。没有一点人身保障。有些法轮功学员因为长期用香蕉水清洗盲人表壳而导致中毒。这个劳教所里的狱警都很伪善,表面上不参与动手打法轮功学员,但是私下里却怂恿吸毒犯人监控、殴打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被打后,身边一直有犯人跟着,不让法轮功学员互相讲话,害怕迫害消息外泄,而且对外一致统一口径掩盖。

48、王国平:男,三十多岁,嘉鱼县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八月份王国平依法进京上访后,被嘉鱼县恶警非法诬判劳教二年,先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后转送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三大队迫害。在劳教所里,王国平刷过花生、挑过塘泥、挑过大粪、做过竹席、搞过基建等等,回家时被迫害得脱了相。

49、张值林:男,五十多岁,通城县种子公司干部、农艺师,是一位众所周知的好人。因坚修大法,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曾六次遭恶警绑架、非法拘留、超期关押,并被非法劳教,在沙洋劳教所遭受迫害一年零五个月,多次被抄家,被勒索现金一万三千余元。几年来工资一个子儿不给,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家庭受到严重伤害。二零零一年从劳教所出来时,原一百四十多斤的身体只剩下九十多斤,被折磨得皮包骨。

50、章琪:男,四十多岁,咸宁医学院教师。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在温泉大商城门口参加集体炼功,被温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等恶警绑架,被非法劳教三年,先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遭到迫害,后集体转送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三大队遭受迫害。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期间,他被逼迫做“锆石”奴工生产,经常加班加点,视力急剧下降。

51、李世文:男,五十多岁,崇阳县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李世文依法到北京上访后,被崇阳县恶警非法劳教三年,先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后转送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三大队迫害。在劳教所里,李世文刷过花生、挑过塘泥、挑过大粪、做军事训练等等,回家时被迫害得家人认不出来了。

52、汪礼迪:男,四十多岁,咸宁医学院教师。他曾经被非法劳教二次:一九九九年八月份汪礼迪姜亚伽夫妇携带八个多月的儿子依法进京上访后,被温泉开发区恶警非法劳教一年,先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后转送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三大队迫害。二零零一年七月份汪礼迪被恶人诬告,在家中被绑架,送通山县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四月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先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后转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遭受迫害。在劳教所里,汪礼迪刷过花生、下过水泥、挑过塘泥、挑过大粪、到砖场做过砖、推过锡纸、做电子元件等等,回家时被迫害得脱了相。

53、向德斌:男,四十多岁,咸安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向德斌被恶人诬告,在家中被绑架,送猫耳山看守所非法关押三月后,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遭受迫害。在劳教所里,向德斌推过锡纸、做电子元件等等,加班加点,成为中共廉价的包身工。

54、徐长虹:男,四十多岁,咸宁市中心医院药剂师。一九九九年八月份徐长虹依法进京上访后,被温泉开发区恶警非法劳教一年,先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后转送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三大队迫害。在劳教所里,徐长虹刷过花生、挑过塘泥、挑过大粪、做过竹席、搞过基建等等,回家时被迫害得脱了相。

55、吴卫华:男,三十多岁,原咸宁市烟厂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八月份吴卫华依法进京上访后,被温泉开发区恶警非法劳教一年半,先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后转送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三大队迫害。在劳教所里,吴卫华刷过花生、挑过塘泥、挑过大粪、做过竹席、搞过基建等等,被迫害得一身疥疮,回家时被迫害得脱了相。

65、杨小勇:男,三十多岁,温泉开发区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八月份杨小勇依法进京上访后,被温泉开发区恶警非法劳教三年,先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后转送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三大队迫害。在劳教所里,杨小勇刷过花生、挑过塘泥、挑过大粪、做过竹席、搞过基建、修过公路等等。

56、郑双华:男,三十多岁,咸宁医学院教师。二零零一年四月中旬,也就是“四·二五”即将来临之际,咸宁警方开始大肆绑架法轮功学员。时年二十八岁的郑双华痛感被如此反复非法关押、骚扰,根本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风华正茂正好大干事业的时候却被如此迫害荒废青春,于是选择了离开咸宁,流亡他乡,开始了流离失所的生活。在他离开咸宁的次日,他老家仙桃的父母,就受到了咸宁警方的骚扰,其邻里也被告知构陷郑双华有奖。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由于郑双华的父母的电话被非法监听了,发现了郑双华打工的所在地。在浙江省嘉兴市警方的配合下,一直非法追捕郑双华的咸宁警方在嘉兴市绑架了郑双华,并非法裁决他三年劳教,非法关押在浙江省十里坪劳教所遭受迫害。在劳教所期间,狱警逼迫他做奴工生产,制作打火机,每天劳动十多个小时,长年累月高强度超时间劳动,限制睡眠,单独拘禁,不准接见,不准写信,不准打电话,不准炼功,不准与他人接触,还不时地遭到“包夹”的谩骂、殴打和体罚。由于不愿放弃修炼法轮功,他被非法加期二个月。这些长期残酷的折磨,当他被非法关押了三十八个月后回家时,人们都不认识他,他从一个朝气勃勃的帅小伙变成了一个步履蹒跚、面容枯槁的小老头,头发掉了一半,视力由四百度近视增加到九百度近视。参与迫害他的狱警主要是祝智照、张炎峰、高见。

57、龚品南:男,四十多岁,赤壁市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在生前,他曾经被赤壁恶警非法劳教三年,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遭受残酷迫害。在劳教所里,他被逼迫做有毒得推锡纸手工活,长期生活在有毒的环境里,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出劳教所回家后不久,就含冤过早离世。

58、李敏才:男,三十多岁,咸宁医学院病理学博士。二零零一年七月份的一天,由于犹大告密,李敏才和他的妻子李素琴双双被非法关押,把只有一岁多的女儿丢在咸宁市烟厂保卫科门口多天,无人照顾。后来他的妻子回家了,而李敏才却被送到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在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教所,李敏才被逼参加奴工生产,进行有毒的“搓锡纸”奴工劳动。每天劳动十几个小时,由于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睡眠时间少,又是有毒的活,加上不准学法和炼功,李敏才的身体出现了严重的“病态”,先后出现过二次瘫痪,一次胃大出血,其身体受到了严重的摧残。其内心极度痛苦,几乎达到心力交瘁的程度。回家后,三次出现明显的休克症状,对家人造成了很多的痛苦和极大的伤害。

59、高志:男,四十多岁,原咸宁粮食学校体育教师。一九九九年八月份高志依法进京上访后,被温泉开发区恶警非法劳教三年,先非法关押在咸宁市官埠桥劳教所,后转送到沙洋七里湖劳教所三大队迫害。在劳教所里,高志刷过花生、挑过塘泥、挑过大粪、搞过基建、修过公路等等。

60、刘社红:男,四十多岁,咸宁市咸安区大桥村十三组法轮功学员,武汉市木材公司武昌木材厂下岗职工。因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而染上吸毒恶习,曾花十几万元强制戒毒,都没成功。刘社红幸得法轮大法,修炼仅四个月,完全戒掉了多年的毒瘾,成为公认的好人。然而,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下午,刘社红和侄儿刘进华在武汉市江夏区喷法轮功真相标语时,被江夏区公安分局恶警绑架。刘社红被非法劳教,送武汉何湾劳教所非法迫害。在他被中共非法关押期间,他家乡的乡亲们和咸安区大桥村村委会不相信刘社红做了坏事,纷纷主动站出来替刘社红作证,证明刘社红是好人,不应该被关押迫害(见附录一)。但是中共不听这些,一意孤行对他进行非法劳教迫害。

那么,中共邪党的劳教制度明明是违法的,为什么中共却能长期利用这违法的劳教制度迫害众多的法轮功学员呢?这么多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导致家庭动荡不安,这是中共自诩的“人权最好时期”吗?

如今,全世界的法轮功学员都在奔走呼吁,揭露着中共邪教的邪恶本质,反对着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世界很多有良知的国家政府、正义组织和个人也在积极关注此事。可是我亲爱的咸宁父老乡亲,不要再让这场迫害继续下去了,请把我们的经历告诉您身边的人,请把真相传播给您所有认识的朋友,让所有善良的人认识这场邪恶,看清中共的邪教真面目,从而自救和救人。这是慈悲和大善之举。这是我们现在能做的,也是你们现在能做的,也是应该做的。

附录一:

法轮功学员刘社红在被非法关押迫害期间,他家乡的乡亲们和咸安区大桥村村委会不相信刘社红做了坏事,纷纷主动站出来替刘社红作证,证明刘社红是好人,不应该被关押迫害。以下是有关的材料(编者注:为了尊重原文,没有对原文做任何改动):

一、乡亲们为刘社红签名及证明

上级法制公安部门:

刘社红,男,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大桥村十三组人,1967年2月出生。1983年11月顶其父职成为武汉市木材公司武昌材场职工。

当时他16岁,初中未毕业,年轻气盛、好玩,更讲哥们义气,在白沙洲及武昌区游荡青年及“湖南帮”等影响下,渐入“江湖”,并在武昌区名噪一时。后在毒品的引诱下于1993年开始吸毒。于是斗殴、吸毒、戒毒成了家常便饭,多次刑拘入狱。最后一次是从2000年至2004年6月在沙洋劳改四年。出来只几个月,于2005年上半年毒瘾重犯,一发不可收。由于长期毒品伤害和年龄因素,身体状况一落千丈。在武昌区生活又无职业(已下岗),还要维持毒瘾,只得在武昌区巧取滥借,人见人躲。

最后被迫无奈,于2006年12月“打回”老家。到家时已是两脚浮肿,全身发黑,走路困难……家乡人都认为他难度年关。殊不知,他在家乡也是东借西要,然后伺机借口外出寻找毒品,急得其老母几次要拉其一起跳河。

到2007年元月,不知是何机缘,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其老母将其关在家里,针对他的假、恶、燥,让他看书,修炼真、善、忍。

奇事终于发生,他居然在家坚持看了一个多月的书,期间一直待在家里,一次也没找借口出村找毒。在这整个过程中不但不吸毒,后来连烟也不抽了。

新年一过,就又来到武昌,听说一直在坚持看书修炼,2007年清明节回家祭祖时,身体、脸色完全变了样,看上去比一般人还健康。

从这开始,不但逢年过节他必回家,并且每隔个把两个月都要回家探视其母及哥嫂。每次回家,看上去他身体越来越棒,至今一直未见其复毒的任何迹象。今年清明节在家还多呆了几天才去武昌的(过去吸毒时期,经常一两年都回不了一次)。从2007年新年刚过,到现在从他回家的接触交谈和感觉中,不但彻底丢弃了原来的那一整套,而且他的习惯、性情、言谈、涵养、对人的态度,帮家人做事,吃苦耐怨等等,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一个好人。

要说他又在外犯了什么事的话,真的是让我们难以相信……不过听说他这次真的又被拘留,如果真这样的话。我们恳请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仔细了解情况,珍惜一个人由很坏变为很好的来之不易的现状予以善待,能让他成为一个真正的好人!

【乡亲签名】(签名略)

二、咸宁市咸安区大桥村村委会的证明

上级有关部门:

我村原村民刘社红(现属武汉市木材公司武昌材场失业工人)曾因多年吸毒、打架,时被刑拘。经多次调查走访,自2007年2月以后到今年清明节,回乡探母次数大大增多,吸毒迹象全无,身体恢复良好,打人骂人恶习全改掉……看似一个非常平和的正常人,更未出现他违法乱纪的事情。

特此证明,

咸安区大桥村村委会

2008.5.12

附录二:中共的劳教制度完全违法

从中共的现行法律看,《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而劳动教养不经正当的司法程序,仅由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查决定,事实上是由公安机关或中共党政领导决定,就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最长达四年之久。这说明,国务院和公安部门制定的有关“劳动教养”直接违反宪法。

中共的劳教制度不但在世界上广受抨击,在国内也被称为“狱外之狱”,根本没有合法性。劳动教养和判刑不同,劳动教养具备随意性和可操纵性。在劳动教养所(院)中,那些所谓的管教,甚至劳教所外的某人,都可以随意给被劳教者加刑,少则一个月加五天,多则可以加一年,很多人重复劳教,劳教所的黑恶程度甚至超过了监狱。劳教是法治外的毒瘤。

劳教制度违反了《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劳教直接绕过司法程序,事实上是由公安机关或党政领导决定,这为中共当权者迫害法轮功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政法委、“六一零”可以任意把法轮功学员绑架送去劳教,甚至可以直接加劳教期。劳教是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最主要手段,数以百万计的法轮功学员在劳动教养所(院)遭受折磨、精神摧残,百余种酷刑触目惊心。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