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奥运前被警察绑架到派出所殴打,之后被非法判刑一年半,住房被抢,至今不断遭受恶警骚扰与威胁。
2011年12月27日早上11点左右,西山区国保大队警察温永强带着昆明市检察院的三个人,其中一个叫巫琳,一个叫刘蓉,来到她父母家使劲砸门,非法闯入家里后,巫琳威胁她说,如果再出去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就让她这辈子都呆在监狱里。
下面是唐玉女士诉述其经历。
我叫唐玉,今年43岁,是昆明市西华园内退职工。我早年就患有多种疾病:神经性头痛、心脏病、习惯性感冒、经常心慌以及妇科病,加上我脾气暴躁,在家庭中与丈夫一直矛盾不断,无奈我俩最终走上了离婚的路。
1999年4月的一天,我正感冒,恰好经过了一个法轮大法炼功点,我就到那呆了一会儿,没想到过后我的感冒就好了,当时我就感到这个功法不一般。我与丈夫离婚后,亲戚借给了我一本《法轮大法 大圆满法》,这本书正是教法轮大法五套功法炼功动作,我一晚上就看完这本书,觉得太好了,毫不犹豫的就走入了大法的修炼。
修炼一段时间后,我的各种疾病不治而愈,最重要是我的脾气变好了,我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不管在工作单位还是在家里都做一个好人。在单位,我工作认真、任劳任怨,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家里,我也体谅亲人、融洽好家庭关系,不管在哪里,我都做个好人。
2008年6月23日下午4点多钟,我在云南省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单车棚推单车,被大观派出所三个警察绑架到大观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就遭到毒打,我背的包也被抢了,警察从我的包里搜出《九评共产党》以及四十多份法轮功真相资料,还抢了我包里的一百多元钱。之后,警察将我用手铐铐在实木凳子上直至凌晨四点多钟,又把我送到昆明市五华看守所非法关押九个月。
在看守所,我的手都被手铐铐破了,监室的牢头刘红还逼我洗马桶。看守所警察指使吸毒犯人和同性恋者24小时监控我,18天不让我洗澡,大冷天让我在外头冻着,负责专管我的警察叫陈静。之后我又被转到官渡区看守所非法关押九个月,在官渡区看守所警察经常不让我睡觉。
2009年4月2日,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对我秘密开庭,判刑一年半。2009年12月23日我从官渡区看守所回家。
我被绑架关入看守所之前,住在西华园里温水游乐园旁二层楼的一间8平方米的房子里。2011年3月份西华园主任多次找到和我在一个单位工作的妹妹,让我妹妹告诉我叫我搬家,我没搬,主任就威胁我妹妹说如果我再不搬家就让她待岗,我妹妹就将我房子的钥匙交给主任,主任就叫人把我房子里的东西搬到车库。
2011年7月份,主任说给我1000元钱,叫我把东西从车库搬走。我从看守所出来就一直和年迈的父母住在一起,一直到现在。
2011年9月30日早上7点多,在昆明市东陆桥云南省卫校附近,我被绑架到东陆派出所,被派出所里的两个保安以及西山区国保大队温永强按在地上殴打,浑身被打得青紫,膝盖被打肿,无法蹲下和站立,被戴反铐。
西山区国保大队王忠芳还将我的电动车非法扣押在东陆派出所,至今没有还。西山区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彥也来到东陆派出所,企图将我送西山区看守所,但看到浑身被打伤的我,就先将我送到马街医院检查,温永强、王忠芳和同去的两个保安公然在医院打我,温永强按着我的头往墙上撞,撇我的手指头。最后医院诊断为浑身外伤,多种疾病。
从医院检查完之后,温永强、王忠芳以及两个保安就将我带回梁源派出所,王忠芳和温永强逼迫我在拘留通知书上按手印,然后照相。然后就将我强行送往西山区看守所,看守所见到医院的诊断书,拒收。温勇强、王中芳就把我送回家,威胁我的妹妹10月2日去梁源派出所在对我取保候审的通知书上签字,10月2日我妹夫去派出所签了字,拿回了对我取保候审的通知书。
9月30日当天,西山区国保大队温永强、王忠芳等6个人去我家抄家,抄走了大法书、电脑、MP4、U盘等,我随身携带的两部手机和骑的电动车也被扣押在东陆派出所,所有抄走的东西都没给我留下任何字据。
我从单位内退后,按照正常标准,我现在每月的工资应该是1100元,但是从去年9月份开始,我每月都只拿到800多元钱的工资,对此,单位也没有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
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真正犯罪的是中共,对我的迫害都是非法的,所有参与的人员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