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作恶是中共的本性,在二零一一年度,被中共利用的佳木斯各级邪党组织仍在以流氓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比如施行绑架、抄家、拘留、劳教、判刑、酷刑折磨,甚至迫害致死,还采取种种卑劣手段干扰律师、家属和法轮功学员们的营救和控告等合法行为。
一、概况
二零一一年,中共对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以震惊世界的暴力致死案开始、以系统绑架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而结束。根据辗转传递到明慧网发表的案例不完全统计,佳木斯市共有六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其中迫害致死二人、迫害中离世一人,男性十七名,占27%;女性四十七名,占百分之73%。详情如下:
被非法关押在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非法关押地点 | 姓名及备注 |
佳木斯监狱 | 于云刚(二零一一年三月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死) |
李少志、刘俊华、付裕、黄卫中、吴志刚(已回家) | |
黑龙江女子监狱 | 崔胜云、尹海珠、孙丽彬、代丽霞、栾秀媛、李秀荣、王丽新、董林桂(仍在狱中) |
刘秀芳、邱玉霞、刘景艳、吴凤、杨丽、蔡桂芹、蔡桂芳、蔡桂荣(已回家) | |
兰州监狱 | 孙兆海(二零零二年被非法判刑十九年,仍在狱中) |
山东省第一监狱 | 黄敏(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二十年,仍在狱中) |
总计人数:24人 |
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非法关押地点 | 姓名及备注 |
绥化劳教所 | 金杰(仍被非法关押) |
宋铁民(已回家) | |
哈尔滨戒毒所 | 姜静萍(被迫害致死) |
马春利(仍被非法关押) | |
张淑英、佟雅琴、赵桂英、张桂香、李云德、潘芬、潘丽、王淑英(已回家) | |
总计人数:12人 |
被非法劫持到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非法关押地点 | 姓名及备注 |
伊春“洗脑班” | 李涛、陈凤敏、刘桂芹、李淑华(已回家) |
总计人数:4人 |
被佳木斯公安上门骚扰、绑架及经济勒索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姓 名 | 被迫害形式 |
孙玉富(长期恐怖高压下离世) | 社区和“610”骚扰 |
高军、段秀龙、高印、张玉芳、段秀平、段秀玲 | 村书记上门骚扰 |
仲英、李佳军 | 社区或单位骚扰 |
崔兆宣、李秀文、左英、马晓华、徐洪珍、 | 郊区分局警察上门骚扰 |
马艳萍、金秀凤、高燕、于国兰、陈秀玲、李淑芳 | 被劫持到拘留、看守所 |
鲁秀云、张丽娟、杨佳丽、樊淑娟 | 被劫持到公安分局 |
总计人数:24人 |
二、具体迫害手段和事实
(一)监狱、劳教所内致残、致死的恶性迫害事件仍在发生。
1、因“十一天虐杀三人”而获得的“第一”
二零一零年底,佳木斯监狱常务副狱长李好军在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受到批评,原因是该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转化率”居全省之尾。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六日,佳木斯监狱召开所谓“转化”攻坚与巩固会议。二月二十一日佳木斯监狱成立所谓“集训队”,对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开始暴力“转化”。二月二十六日,秦月明被迫害致死。三月五日于云刚迫害致死。三月八日刘传江被折磨致死。十一天之内虐杀三名法轮功学员的速度令世人震惊。
佳木斯监狱成立“集训队”两周内害死三人 |
当时被强迫到集训队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有三位佳木斯人:于云刚、付裕和刘俊华。于云刚和付裕是因为利用小喇叭向佳木斯广大市民播放法轮功真相,引起了中共邪党的恐慌,被诬判劫持到佳木斯监狱的。在集训队的短短几天内,于云刚就被野蛮灌食和酷刑折磨致死,付裕也被野蛮灌食摧残的极度虚弱。于云刚被折磨致死后,佳木斯监狱为了掩盖事实真相,抢劫遗体、监视、跟踪家属、强迫家属火化遗体。
佳木斯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灭绝人性的迫害,引起了众多法轮功学员家属的担心,家人朋友纷纷来到监狱看望自己的亲人。佳木斯监狱为此成立所谓“特勤队”,每天不分昼夜来回巡视,盘查,发现有谈论迫害致死人命案件的人,便勾结当地警方进行肆意殴打和绑架。在佳木斯监狱附近揭露迫害真相的法轮功学员金秀凤、鲁秀云和张丽娟被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韩铁民等人绑架。被迫害致死的秦月明的家人要求给个明确的死亡原因,佳木斯监狱不仅推诿抵赖,毁灭证据,还勾结佳木斯市向阳公安分局跟踪、监视、威胁家属。
发生如此令人发指的迫害,佳木斯监狱却在二零一一年的年度评比中,在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所属二十九个基层单位获得第一,还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 。
2、姜静萍被哈尔滨戒毒所迫害致死。(详见明慧网《被黑龙江戒毒所折磨一年 姜静萍含冤离世》)
3、孙丽彬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和残酷迫害。(详见明慧网《乐于助人的孙阿姨再次身陷囹圄》)
4、马春利在哈尔滨戒毒所迫害致残,双腿萎缩、长期严重吐血,身体极度消瘦。(详见明慧网《马春丽被哈尔滨戒毒劳教所迫害致残》)
5、刘秀芳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被迫害的生命垂危。(详见明慧网《刘秀芳生命垂危 黑龙江女子监狱不放人(图)》)
6、宋铁民在绥化劳教所每天不让吃饱饭(只给五分时间)、天天从事有毒工作达十二至十四小时、门牙被打掉。(详见明慧网《宋铁民在黑龙江绥化劳教所遭迫害》)
(二)下达洗脑指标,肆意精神摧残
二零一一年,在黑龙江省“六一零办公室”(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的非法恐怖组织)的操控下,五常、伊春、鹤岗、建三江等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洗脑班死灰复燃。许多法轮功学员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被绑架到洗脑班,强行剥夺人身自由。在洗脑班里,“六一零”人员强行对法轮功学员灌输各种诬陷法轮功的谎言,强迫法轮功学员违心表态放弃信仰,也就是所谓的“转化”。对于拒绝妥协的法轮功学员,洗脑班人员就进行野蛮的毒打和酷刑折磨。
黑龙江省“六一零办公室”给各地下达洗脑指标,要求各地必须完成。紧随中共邪党的佳木斯“六一零办公室”把指标下达到各派出所和单位,政法委、六一零、公安局、派出所和社区相互勾结。佳木斯市法轮功学员刘桂芹、李涛、李淑华、陈凤敏被暴力绑架后,送到伊春洗脑班遭受了诸多的精神和肉体的摧残。还有些部门妄图实施绑架计划,由于学员的正义抵制而未能得逞。
1、二零一一年三月佳木斯市红霞社区主任邹文燕、办事员郝淑凡预谋将孙玉富绑架到洗脑班,后因孙玉富心脏病严重未能得逞。在邹文燕、郝淑凡恐吓下,孙玉富无法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致使心脏病复发,八月底含冤离世,年仅四十六岁。
2、二零一一年八月佳木斯红霞社区主任邹文燕,办事员郝淑凡与市政法委、六一零,前进区政法委及六一零、南岗派出所勾结,把前去上班途中的刘桂芹绑架,劫持到伊春洗脑班迫害近一个月。
3、二零一一年十月十八日佳木斯市东风区政法委书记王海伦等人绑架了陈凤敏,将她送到伊春洗脑班。在非人的精神和肉体折磨下,陈凤敏原本肾坏死在修炼法轮功已健康的身体再次复发。陈凤敏被绑架期间,王海伦等人不断威胁恐吓家人,致使陈凤敏的丈夫和婆婆旧病复发,双双住进医院。上大学的孩子不得不请假回来照顾老人和去派出所要妈妈。
4、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家住亚麻小区的法轮功学员李淑华在下楼扔垃圾时被郊区政法委610成员刘立新等三人绑架。在洗脑班被迫害的意识模糊、生命垂危才被放回,并被勒索六百元。
5、佳木斯列车段乘务员李涛因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二零一一年九月被铁路公安分处劫持。十月放回后,后来再次被劫持到伊春洗脑班迫害。
6、郊区610给望江镇中学领导施加压力,妄图诱骗绑架教师李佳军去伊春“洗脑班”,被李佳军坚决正义抵制。
(三)持续的骚扰和绑架
二零一一年,黑龙江省“六一零”为了完成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2010-2012年转化攻坚与巩固整体仗”,即所谓“三年计划”,亲自到佳木斯市检查所谓“转化”情况,所到之处尽是对法轮功学员的骚扰和绑架。
1、从二零一一年三月开始,黑龙江省直机关工委下达文件,要求佳木斯大学汇报法轮功学员转化情况。佳木斯大学“六一零”主任赵成生找法轮功学员谈话,要求写保证。三月末赵成生在佳木斯大学图书馆张贴诽谤法轮大法的宣传画,并在各学院要求学生做诽谤大法的宣传。二零一一年下半年佳木斯大学下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文件,有组织、有计划的找法轮功学员谈话,并把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列为“重点”,声称不“转化”就送洗脑班。
2、佳木斯市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伟明、郊区“六一零”不法人员骚扰、妄图绑架法轮功学员崔兆宣、李秀文、马小华、高军、段秀龙、张玉芳、段秀平、段秀玲、高印,其中樊淑娟、杨佳丽被佳木斯郊区分局警察绑架。
3、二零一一年五月法轮功学员于国兰被佳东派出所绑架。于国兰在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被迫害的心脏病发作,家属去要回蒙冤的家人时,佳东派出所的警察说:“这个案子他们管不了了,归国家安全局管。”
4、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七日,佳木斯法轮功学员马艳萍讲真相被诬告,被佳木斯市建国派出所绑架到拘留所。
5、遭冤狱期满的法轮功学员被骚扰、监视居住。二零一一年从哈尔滨戒毒所、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佳木斯监狱回来的法轮功学员赵桂英、张淑英、姜静萍、张桂香、李云德、付裕、邱玉霞等人的家属被要求必须与佳木斯六一零签订“帮教协议”,否则不予放人。付裕回来时,所在辖区长安派出所拒绝接收。王淑英回来的第二天,社区就去家里“登门拜访”。
(四)勒索钱财,停发退休工资,实施经济迫害
1、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八日陈秀玲、李淑芳被奋斗派出所王玉财等五名警察绑架。心虚的警察害怕自己被曝光,把公示栏上自己的照片撤下来。警察王玉财说:“你们俩每人拿出个二、三十万,我就放你俩出去。”第二天,奋斗派出所警察给李淑芳儿子打电话预谋勒索五千元钱。李桂芳儿子表示:“我妈是好人,没犯罪,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警察见勒索不成,又说:“五千不行,三千也行,不然就不放人。”遭到家属的义正词严的拒绝“我妈修炼法轮功之前患癌症,为治病花光了我们家所有的钱,还借了很多外债,是法轮功治好了她的病。现在我爸有心脏病,我们得回家照顾我爸。你们拿不到钱不放人,我们也没办法。要不你们把我妈留在你们这,替我们照顾吧。”奋斗派出所警察见勒索不到钱,才无可奈何的把李淑芳放回家。
2、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佳木斯法轮功学员高燕,只因拿手机拍摄悬挂在树上的“法轮大法好”的条幅,被佳东派出所五名警察绑架,家属被警察勒索了一万多元将她放回。五月底的某日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看守所。
3、佳木斯市南岗派出所所长郑成岩、副所长刘金山在迫害法轮功学员时公开喊价:“办一年期的劳教人员,至少(要)二万到三万元,说是市公安局劳教委要的。”
4、二零一一年,佳木斯向阳区六一零指使社区和派出所,停发法轮功学员周淑杰、张培青、郝君荣的退休工资,以此相要挟学员写放弃修炼的保证,达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目的。
(五)目无国法、执法犯法。
自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一直胁迫公检法司系统假借“法律”之名行不法之事。随着时间的推移,事实的真相不断揭开,追随邪党的司法工作人员撕下伪装,公开宣称“对法轮功不讲法律。”从二零一一年佳木斯司法系统的违法行为可以看到这场迫害的违法性质。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我们是一伙的”
黑龙江伊春市金山屯法轮功学员秦月明,于二零一一年二月被佳木斯监狱迫害致死。家人为他讨说法,层层上告。在佳木斯期间,佳木斯监狱掩盖事实真相,销毁、伪造证据。佳木斯监狱长叶枫与佳木斯合江检察院检察长唐家振互相串通,诱骗家人私了。目的不能达到,就以不作为的方式拒绝立案。家人到佳木斯市检察院申诉时,市检察院工作人员态度蛮横,拒绝立案。
后来,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的一个处长对秦月明的女儿说:“我们是一伙的,你告谁?”秦月明案在黑龙江省高级法院立案后,主审法官王滨红拒绝接待家属和律师,给案件推进设置层层阻碍。为了阻止家人的上告,双城警察与哈尔滨警察联合绑架秦月明的妻子和女儿,并将她们投进了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进行迫害。她们聘请的北京律师到前进劳教所,依法要求与秦海龙见面,所长王亚罗和副所长叶云极力阻止律师会见。显然,将秦月明迫害致死、不予立案、绑架他妻子和女儿的警察,与决定劳教她们的相关人员,以及在劳教所迫害她们的警察和劳教犯人都是属于一个犯罪团伙的。
中共特色庭审 把好人关进监狱
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利用小喇叭向世人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栾秀媛、代丽霞被非法庭审。为掩盖非法迫害的罪恶,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将所谓庭审现场设在西郊偏僻的看守所,只许三名家属旁听,家人聘请了北京正义律师为其辩护,被拒之门外。看守所的正义警察都气愤的说“太违法了。”最后两人被非法判刑,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非法开庭时,佳木斯市政法委、六一零、公检法相互勾结,布下了很多警力。佳木斯政法委“六一零”成员,向阳区法院副院长赵玉斌等人,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江明川(音),市公安局反×教支队(注: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是真正害人的邪教)支队长张宏宇、政委王玉君、副支队长李忠义及已退休的陈万友等人,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伟明等人及佳西派出所的警察都纷纷到场。
佳木斯市公安局反×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支队长张宏宇和政委王玉君直接参与迫害栾秀媛和代丽霞,多次非法提审她们,拼凑材料,构陷罪证,送报检察院,对代丽霞、栾秀媛进行非法批捕,后又将她们的所谓“卷宗”转到向阳区法院。栾秀媛和代丽霞在被劫持后,家属未接到办案单位的任何通知,直至七月末,栾秀媛的家属找到反×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长张宏宇时,他告诉家属:你们回家等着。第二天,张宏宇通知栾秀媛家属取回了一张所谓“批捕通知单”,上边写有“利用×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所谓罪名,没有任何人签字,只在上面盖了一个不清晰的章。并威胁家属道:“栾秀媛已被批捕,半个月后给她判刑。”
在所谓的“法庭”里,向阳区法院有审判长赵玉斌、陪审员、书记员、法警及合议庭成员共十三人,公诉人为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的江明川(音),只有六名旁听家属。当法官宣布:栾秀媛和代丽霞是犯了“利用×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时,栾秀媛高声说:“什么叫破坏法律实施罪?我们破坏你啥了?我们破坏你哪条法律实施了,共产党才叫邪呢,迫害死的冤魂达八千万,我们让人明白真相,是为了救人,包括你们在内,你们千万别糊涂了。”主审官又开始问她们:“是否挂了小喇叭?”栾秀媛答:“你应该看看小喇叭的内容是啥?就是告诉了你们法轮大法好,让你们自救,灾难来了让你们赶紧躲过灾难,对你们法官也是一样。不就是告诉你们好,让你们逃过这一劫吗?”整个非法庭审前后只进行了半小时的时间,就草草收场了。最后以主审官宣布休庭,栾秀媛高喊“法轮大法好”而结束。
(当年小喇叭播报的内容:《广播稿:与父老乡亲们说几句》)
栾秀媛的迫害事实详见明慧网《曾十次被绑架 栾秀媛面临非法庭审》
代丽霞的迫害事实详见明慧网《代丽霞被佳木斯警察迫害 生命垂危》
剥夺公民权利,拒办身份证。
二零一一年,佳木斯法轮功学员付淑玲、郭玉珠、王军、杨秀红等人前去辖区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派出所包片警察和户籍警均以修炼法轮功不写保证为名,拒绝办理。这是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又一种违法手段。
三、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
1、叶枫:佳木斯监狱监狱长 办电:8816001 手机:13351666999
2、李好军:佳木斯监狱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监狱长 办电:8816007 手机:13504691000
3、宋涛:男,40多岁,身高1.75米左右,身材魁梧,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刑庭庭长。 办电:0454-6065626
4、张伟明:男,50多岁,佳木斯郊区分局国保大队队长
5、张宏宇,男,佳木斯市公安局反×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支队长
6、王玉君,男,佳木斯市公安局反×教(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政委
结语
参与迫害的各级政府官员及公检法人员之所以这样肆无忌惮,你们的借口是“上面的命令”。可是当历史要清算这一切时,不会有任何一个人替你们承担罪责。原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现任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就是最好的例证,昔日中共警界的风光人物现“被失踪”,表面上是因为他的贪腐以及在中共内斗中被剔除,然而翻开王立军在迫害法轮功方面罪恶的一页便会一目了然,他的被捕正是他迫害法轮功遭到的报应。在此奉劝佳木斯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你们的罪责已经被追查国际记录在案,赶快悬崖勒马,停止犯罪,并加倍弥补,否则等恶报上身时就来不及了。为了你自己及你的家人,不要再追随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了,不要再当邪党的殉葬品。要知道善恶有报是天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谁做坏事谁承担!真心希望你们尽早走出谎言,明辨是非,理智选择未来!
附录:二零一一年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针对佳木斯各级参与迫害部门发出的通告。
1、追查国际3447号通告《追查黑龙江省、伊春市“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2011 年09 月16 日
2、《追查黑龙江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秦月明及家人的责任人通告》2011 年10 月16 日
3、追查国际2827号通告《追查黑龙江省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的通告》2011 年11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