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村民的议论纠正讲真相不到位和修炼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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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营救同修这个项目,我们应该有了许多成功的经验。但是,从各地营救同修反映出的情况看,曝光、发正念、讲真相、和家属到邪恶处“要人”、甚至是付出高额费用请律师做无罪辩护,营救同修的“经验型手段”基本上都做到了。可是真正营救成功的,寥寥无几。我们的同修最后被非法判刑关入监狱、劳教所的,还是多数。很多地区参与营救的同修,对此很是无奈。这应该是在营救同修问题上,很多地区存在的普遍现象。

问题的症结在哪里?这是很多地区思考的问题。本人对利用法律反迫害相对思考的多一些,最近又参加几次邻近地区营救同修的交流和切磋,想到了许多,也思考了许多。写出来,借明慧网更广泛的和大家交流。不妥之处,敬请各位同修慈悲指正。

先说参加邻近地区营救同修的交流。邻近地区的一位同修被邪恶绑架后,当地同修开展了紧急营救。但是,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同修仍然没有被营救出来,反而被邪恶下了所谓的逮捕令,面临着非法的审判。

交流進行了半个多小时,邻近地区参与交流的十几位同修一直在讲:在同修被邪恶绑架后,我们已经几次在明慧网曝光邪恶对同修的迫害;整个地区的同修分成几个小组发正念(二十四小时接力发正念,近距离发正念);以同修被绑架为题的真相材料,可以说散的大街小巷到处都有;做通家人的工作、陪同被迫害同修的家人到公安局看守所“要人”也去了几次……,可是十几天过去了,邪恶就是不放人。没有办法,我们想到了到北京请维权律师为这位同修做无罪辩护。可是,邪恶还是不放人,反而公安国保把同修转给了检察院,检察院已经对我们的同修“立案逮捕”,我们的同修面临非法的审判……

一位同修说:我们做了这么多,非但同修没被营救出来,邪恶的迫害却步步升级?这是为什么?这是为什么?听得出,也看得出,邻近地区的同修希望尽快把被绑架同修营救出来的迫切心情,溢于言表。

也许这样的交流场面,在营救同修的问题上很多地区都出现过。

不知同修注意到没有:邻近地区参与交流的同修讲了那么长时间,目标都集中在怎样把同修尽快营救出来。这种心情可以理解。可是,我们不是为营救同修而营救同修。我们的基点是证实法、讲清真相、救度众生。

迫害发生了,我们肯定要反迫害,肯定要营救同修,肯定要揭露迫害。我们是否想到:通过营救同修的过程,我们该证实的法,是否整体证实到了位?通过营救同修的过程,我们该讲清的真相,是否整体讲到了位?通过营救同修的过程,我们对邪恶的揭露,是否整体到位?通过营救同修的过程,我们该救度的众生,是否达到了师尊要求的数量?通过营救同修的过程,我们是否在某一个问题上比如怎样利用法律反迫害有效的救度众生,我们整体是否提高上来了?……

如果我们从这几个方面想到了、做到了,达到了师尊的要求,达到了法的标准,可能这位同修自然也就回来了。

其实,这样一交流,许多地区的同修一点就透:是啊,我们把目光完全集中到对同修的营救上,一门心思的想把同修营救出来,而忘了师父所要的和正法对我们的要求,又怎能会成功呢?

其实我们大法弟子遇到的任何事,都有我们修炼的因素在里面。我们时时刻刻都应该围绕证实法、讲清真相和救度众生的基点去思考,去做事。而我们往往在做事中忽视了基点,偏离了基点,这也许是营救同修不能取得好的效果的普遍原因。

基点摆正了,思路理清了,接下来就是扎扎实实真正用心做事了。说到用心做事。师尊在《大法弟子必须学法》讲法中有这样一段法:“做了一大堆事,回过头来一看,都是在用人心做的。人做人事,却不是用正念,没有大法弟子的威德在里头。那换句话讲,在神的眼里看,那就是糊弄事,不是威德,也不是修炼,虽然做了。”

我个人理解,什么是糊弄事?做事不用心,或是不用心做事,就是糊弄事。糊弄事,可不是小问题。我们做了那么多事,我们修炼了这么多年,到头来,由于没有用心而最后落一个“糊弄事”、落一个“也不是修炼”。这问题不严重吗?糊弄来,糊弄去,糊弄不了别人,最终糊弄的是自己。

我们在营救同修方面存不存在不用心、糊弄事呢?

我举家乡地区营救同修的一个例子来说明问题。当然把问题摆出来,不是批评谁,是为了我们整体的提高。

家乡地区发生的迫害是这样的:一位男大法弟子前几年被邪恶绑架到邪恶的劳教所,后来这位男大法弟子机智的逃离了邪恶黑窝。随后邪恶以“抓捕在逃犯”的名义到处“通缉”这位大法弟子。在外地流离失所几年,后来这位大法弟子回到了家中。

2008年,临近邪党奥运前,当地邪党乡政府得知这位大法弟子在家,十几名不法份子打着执行公务---“抓捕在逃犯”的名义,闯到这位大法弟子家里,欲行绑架。这位大法弟子的妻子和妹妹(都是同修),上前拦阻这些被邪恶操控的人不让他们绑架,并和这些人讲真相。这些人一看不能得手,假惺惺的退出大门之外,这姑嫂俩本来想礼貌的送走这些人。谁知,这些人反而趁这姑嫂俩不注意,连同儿媳妇一同绑架到乡派出所。

当晚,儿媳妇被放回。邪恶说这姑嫂俩“涉嫌什么妨碍执行公务”,第二天把姑嫂俩就劫持到县看守所。

迫害发生后,家乡同修紧急展开营救。采用的方法和步骤和上面提到的邻近地区的情况差不多。上网曝光、发正念、家人到看守所“要人”、散发揭露迫害的真相传单……能想的办法基本都想了,最后也请了律师辩护。

可是,两个月之后,这姑嫂俩同修非但没有被营救出来,反而被邪恶非法判刑。虽说邪党法院对这姑嫂俩的判刑不是很重,小姑子五个月,嫂子半年。但是,邪恶的迫害毕竟得逞了,关键是让不明真相的众生(包括参与迫害的政府官员、警察、检察官、法官)对大法犯了罪,对大法弟子犯了罪。

在请律师之前,当地同修進行了交流,象上面提到的邻近地区一样,也是大家把眼光全集中到对同修的营救上而忽视了从那几个方面圆容师父所要的。问题的症结找到了,但是这姑嫂俩同修还是被判刑,一直被非法关押到邪恶非法认定的所谓刑期,才回家。

这就又是问题了,既然悟到了问题的症结,为什么我们的同修还是没有被放回来?回过头来思考,还是我们整体用心没有到位。

比如说对邪恶迫害的揭露。因为迫害的表面形式不一样,我们对邪恶迫害的揭露就不能千篇一律。在家乡同修对姑嫂俩的营救上,发正念就不用说了,就说在揭露迫害方面,当时家乡同修以“哪哪村姑嫂俩大法弟子被邪恶绑架”为题,做了大量揭露迫害的传单;要求无罪释放这姑嫂俩的真相标语,贴的县城大街小巷全是。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我曾经到这姑嫂俩的村里去,无意中听到了村里人的议论:什么那姑嫂俩被非法抓走(众生不知道这是对好人的绑架迫害)?他们家都信法轮功,国家早就不让练了,他们家非炼,全家人还上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这不成心和国家对着干嘛!国家不抓这样的人,抓谁呀?前几年他们家男的上北京上访,被县公安局从北京抓回来关進了劳教所,后来他自己从劳教所逃了出来,这不是“在逃犯”吗?今年国家要开奥运会,人家(指邪党乡政府)怕他们到北京“闹事”,这不,来抓这家的男的,他妻子和妹妹不让抓。人家是抓“在逃犯”执行公务,他妻子和妹妹挡着拦着不让抓,这不是“妨碍执行公务”吗?你说,能不判她们吗?

类似的议论,我想很多地区的同修都听到过。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民众还有很多心结没有打开,说明了我们没有从道理上给民众把真相讲清楚、讲到位。

我看了家乡同修揭露迫害的传单内容,传单只是简单的说了一下姑嫂俩被非法抓走、关押在看守所,看守所不放人,说乡政府对姑嫂俩“妨碍执行公务”的罪名是诬陷等等,传单的最后是结论性的语言:什么迫害大法弟子是犯罪啊,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啊。至于说,为什么迫害大法弟子是犯罪?为什么迫害大法弟子会招致不好的报应?特别是为什么说给这姑嫂俩扣上“妨碍执行公务”的罪名是对姑嫂俩的诬陷迫害?这些很能打开民众心结的道理,传单没有讲。

由此我想到了一些揭露迫害的文章。这样的文章一上来就说“哪哪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已达半年之久”;至于为什么说对大法弟子的关押是非法的,文章没有说。文章接下来就是“什么家人去‘探监’,邪恶的监狱、劳教所不让会见,监狱劳教所侵犯了会见权”。云云。殊不知,在法律上规定,会见权是罪犯和罪犯家属的权利。要求会见权,就是承认自己是罪犯或罪犯家属。

关键是避开众生的心结,没有给众生讲清本质的东西,就不能真正救了人。要打开众生的心结,就得转变众生的思维。这里面关键是转变我们的思维,因为我们几十年也受了党文化的毒害。

比如说师尊要求我们深度讲真相。对于天安门自焚,我们不能总是停留在“是假的、是伪案和对几个疑点的分析”。戳穿“天安门自焚”背后的实质问题,让民众明白法轮功和法轮功修炼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就象清华大学和清华大学的学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样。不能说清华毕业的学生中出了一千名贪污犯,就说是清华大学教的!甚至清华毕业的学生全成了贪污犯,也不能说清华大学是培养贪污犯的学校。引导民众从党文化思维中摆脱出来,用一种辩证的思维去看问题,也就等于掌握了识破谎言的万能钥匙。

话题还回到家乡地区营救同修揭露迫害上来。这姑嫂俩受到迫害,准确的说是这个修炼的家庭受到迫害,我们应该用心全面的想一想:通过同修被绑架、被诬陷迫害这件事,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去证实法、去讲清真相、去揭露邪恶?众生的心结是什么?

从村民的议论中,我们悟到,几十年党文化的毒害,使民众的头脑中真正是党政不分了。分不清什么是党、什么是政府,也就分不清什么是党务、什么是公务了。邪恶霸道的“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的法律观,使民众错误的认为:凡是被法院判刑、凡是被监狱关押过的、凡是被公安部门限制过人身自由的人,都是违法犯罪的罪犯和坏人。这就是民众在这件事上的心结。

在当地同修小范围切磋的基础上,针对当地民众的心结,我们写出了一篇揭露迫害的文章——是执行公务,还是迫害好人的犯罪?(有兴趣的同修,可参看明慧网2008年10月份的报道)

文章的开头,我们不回避邪恶给这位男大法弟子扣上的“在逃犯”的罪名。我们顺着民众的思维,用很直白的语言写出了这姑嫂俩被绑架事情的原委。因为人关注身边发生的新闻,我们用这样的开头是为了吸引民众的注意力。

顺着常人的思维,我们叙述完这姑嫂俩被冠以“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的罪名被绑架关押到看守所的原委后,笔锋一转,我们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通过两个例子来说明:并不是被判过刑、被关入过监狱、被公安机关限制过人身自由的人,都一定是罪犯和坏人的道理。

我们先举出历史上南宋的岳飞。岳飞曾经被奸臣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栽赃陷害被投入监牢,最后屈死在风波亭。岳飞是罪犯吗?我们的回答是:岳飞不是罪犯,真正的罪犯是陷害岳飞的奸臣秦桧。

我们再举出现实中的例子。上个世纪一些敢于讲真话、有思想的人,关心国家、民族的命运,讲了真话、实话,到头来,反被扣上“反革命、右派、反党、反社会主义”等等一类的政治罪名(象“盗窃罪”、“杀人罪”、“贪污罪”、“诽谤罪”等,才是真正的法律罪名。法律罪名是为了惩罚犯罪的,而政治罪名是为了实施政治迫害犯罪的),被关進了监狱……这些人是罪犯吗?

公正的历史说:这些人不是罪犯,真正的罪犯是那些发动政治运动、搞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对中华民族的古圣先贤如孔子大加诋毁、把这些忠直之士关入监狱進行政治迫害的组织和邪恶坏人。

虽然这些忠直之士在所谓的文革结束后被“平反”了,可那是“平反”吗?平反,只有公正的历史,才有资格为受到邪恶迫害的无辜好人“平反”。一个迫害了好人的组织,不说是诚心向被迫害者道歉,诚心的求得被迫害者的原谅,向人民谢罪,向历史谢罪,反而恬不知耻的赖在历史的舞台上,大言不惭的给被自己迫害的人搞什么“平反”,让被自己迫害的人对自己感激涕零!天下还有比这更不要脸的流氓组织吗?

可悲的是,我们还有多少同胞直到今天还没有识破这个流氓组织的真面目,当上苍要诛灭这个邪恶的流氓组织时,仍然听不進大法弟子的善意忠告,非但不退出这个邪恶的流氓组织,反而还在听信这个流氓组织的谎言,助纣为虐,迫害好人……说到那些遭受罚款、抄家、抓捕、起诉、审判、关押的大法弟子,他们违法犯罪了吗?惩恶扬善是法律的本质。一个人只有违反了惩恶扬善法律、伤天害理、行邪作恶,才构成了违法犯罪。

具有法轮大法这一伟大宇宙真理的公民——大法弟子,奉行真善忍的理念,修心向善,时时处处做真善忍的好人,根本就不会存在任何的违法犯罪。所以,大法弟子根本不存在成为罪犯的问题。

对大法弟子的罚款、抄家、抓捕、起诉、审判、关押,恰恰是对大法弟子的敲诈勒索、入室抢劫、绑架、诬陷诬告、枉法裁判和非法拘禁的犯罪。迫害大法弟子的组织及其帮凶,才是真正的罪犯。

警察或是政府部门抓捕罪犯、“在逃犯”,确实是执行公务;反过来,如果你所抓的人,是一个信仰真善忍、修心向善的好人,而不是一个行邪作恶、危害社会的罪犯和在逃犯。非但不能说,这是执行公务,反而是绑架好人的犯罪。

说到执行公务。关键什么是公务?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善良、惩治犯罪,制止邪恶,就是一个政府公务员应该执行的公务。说得再高一点,维护真理,倡行善良,揭露邪恶,清除邪恶,使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才是公民社会最大的真正的公务。

老百姓养活了政府,政府公务员就应该公正执行公务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善良。而中共邪党治下的政府公务员,几十年来执行的根本就不是“公务”,他们执行的是祸国殃民的“党务”!中共邪党的党务,说白了,就是邪务、恶务!三反五反、大跃进、反右、文革,到今天的迫害法轮功,哪一件不是祸国殃民的“党务”?绑架大法弟子,绝不是什么执行公务,而是祸国殃民的违法犯罪!是邪恶的党务。

文章的最后,呼吁当地的民众,通过上面的分析,看清到底谁才是真正的犯罪,并从而对是否退出曾经为祸中华的中共邪党流氓组织,做出自己的理性判断和选择。

这应该是一次整体提高的过程。这样做,这样思考,肯定是比那种泛泛的揭露迫害的文章,要费心费力的多。费心费力就要用心,就不能糊弄。

我们悟到,我们助师正法救度众生的过程,真的象一场考试。每一次的迫害发生,都是给我们出的一道题,既是出给某一地区同修的,也是出给我们大陆整体的,甚至是全世界大法弟子这个大整体的。如果我们每一道题,都能够从师尊所要的去思考、去回答,不懂在法上悟,多学法,学好法。这道题我不会答,虚心问一问同修,用心的看一看其他同修的交流文章;别人、别的地区不会回答的问题,自己悟到了,写出来,发在网上,让别人、别的地区的同修参考。最终,这张考卷的每道题,我们整体都答对了,都得了满分。

正法已经到了最后的最后,就象这场考试离最后交卷的时间越来越近。最后快收卷的提醒钟声,已经敲了几遍。我们是不是该整体上回过头来对整张考卷好好检查一下?没做对的,赶紧从法中找一个对的答案填上去;过去不会答,还空着的,从法中找一找或是找同修问一问,思考思考,补上答案。比如对利用法律反迫害的问题,2009年底,国际社会已经对邪恶的元凶首恶定罪,并下了国际逮捕令。既然元凶首恶都被定罪逮捕,2010年、2011年,过去了两个年头,有多少地区至今还停留在我们有罪无罪问题上和邪恶帮凶讨价还价的无罪辩护,而没有实现彻底否定迫害、对邪恶帮凶控告的突破。

正法已经整体推進到最后,我们仍然局限在对邪恶迫害泛泛的揭露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控告邪恶,因为控告邪恶,不仅包括对邪恶的揭露,重要的是能够震慑邪恶,制止犯罪,彻底清除邪恶,让众生看到希望和曙光。

最后,我们把话题还拉回到营救同修上来。营救同修也不能局限在那些刚刚被绑架的,那些被监狱、劳教所非法关押多年的同修,同样更需要我们营救。我们不能想象,正法结束了,我们那些被非法关押在监狱、劳教所的同修,踉踉跄跄的从监狱、劳教所出来去圆满?

怎样营救被非法关押在监狱、劳教所的同修?最彻底的办法就是对监狱、劳教所的法律控告。同样,我们对监狱、劳教所的控告,也不是为控告而控告。在控告的过程中,通过对迫害大法弟子迫害犯罪的分析,让众生(包括参与迫害的监狱警察、劳教所的警察)明白:谁才是真正的犯罪?谁才是真正的好人?目地还是为了讲清真相、救度众生。

至于怎样控告监狱、劳教所,我们可以用“滥用国家法律非法拘禁罪”来控告,通过对刑法三百条的分析,有理有据的说清:什么是邪教?中共邪党才是叫人行邪作恶的邪教组织;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法理和亿万大法弟子的修炼实践,充份证明法轮大法是教人向善的正法;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及其帮凶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才是真正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真正犯罪。具体的思路,可以参考明慧网相关的交流文章。

同修们,让我们在正法结束的时候,每个人都交上一份圆满的答卷,不负师尊对我们、对众生的慈悲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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