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大连教养院等黑窝对法轮功学员的性侵害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二月一日】薄熙来、夏德仁在大连市任职市长期间,大连市成为全国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城市之一,臭名昭著的大连教养院等对法轮功学员的性虐待、酷刑折磨令人发指,却被评为全国“教育转化”的 “先进集体”,公安部还为直接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连市公安局记集体一等功。

以下是明慧网曝光的大连市教养院、大连市看守所、辽宁省大连市南关岭监狱、沈阳市马三家教养院、北京市恶警对大连市法轮功学员的性迫害:

一、大连市教养院对女性法轮功学员的性迫害
二、大连教养院对男性法轮功学员的性迫害
三、大连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的性迫害
四、辽宁省大连市南关岭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性迫害
五、沈阳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对大连女法轮功学员的性迫害
六、北京恶警对孙娟的性迫害

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都是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的善良民众,是单位的好员工、家里的好母亲、好女儿。她们仅仅因为坚持信仰,同时告诉民众法轮功教人向善、使人身心受益的事实,就被中共关入劳教所和监狱。在这些黑暗的场所里,仅仅因为她们拒绝放弃信仰,也就是中共所谓的“转化”,就被恶警教唆犯人凶残的折磨。大连教养院等场所对这些善良女性的性侵害尤其令人发指,凸显中共邪党反人类的兽性。

一、大连市教养院对女性法轮功学员的性迫害

明慧网二零零五年十月七日《大连教养院性虐待女法轮功学员》文章的作者写道:

“我曾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在那里曾听说过大连教养院对女法轮功学员进行性虐待的事。二零零四年十月,大连教养院解体,把一车法轮功学员送到了马三家。这些学员中有几个还带着被迫害的后遗症:有的走路弯腰、有的扶着走路,有的手脚已经变形……有一位手背因为吊铐而变形了的女性大法学员说:‘大连教养院恶警指使吸毒犯用流氓手段折磨女大法学员:扒光衣服,手脚都铐成大字形,然后往阴道里面塞辣椒,用拖布把往里面插,用三个牙刷毛冲外绑在一起往里面又捅又转,鲜血不知流多少,疼得死去活来的,都留下了腰疼的后遗症。’她说受这种迫害的还有一个小姑娘。”

一位目击者撰文给明慧网,文中写道:

“在大连教养院,我亲眼所见恶警对法轮功学员的惨无人道的迫害:恶警将法轮功学员韩淑华扒光衣裤吊在梁托上,用烧开的水浇在她身上,那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听了没有不流眼泪的,之后四个犯人架着她在地上来回拖,水泡全破了,人被折磨得死去活来,恶警抬她到大厅逼干活,人被折磨成皮包骨。

禽兽不如的恶警将法轮功学员王淑红吊在梁托上,用黄瓜绑上绳子插到阴道里,用绳子往外拉,直到大流血才放下来。”

大连教养院所谓的“小号”,就是用方钢管儿焊接成的大约一米宽,两米高的铁笼子。当人被拖进小号以后,两只胳膊朝斜上方用手铐铐上,然后铐紧手铐直到把手脖子勒破。把一只腿抬到紧挨着胳膊的位置后用绳捆紧,然后两个人把另一只腿往上抬到极限位置。嘴用胶带封住。

接着就开始摧残下身,比如用一根绳打成很多结,两个人前后来回拉,或者用拖把往阴部捅。把下身拉破后再用板子打。经过这番迫害后,下身淌的血滴到地上都得用拖布去拖。

大连教养院常用的性虐待手段:

1、用鞋刷等物体捅女法轮功学员的下身(阴部)。衣服被脱光,身体被呈“大”字形吊起,犯人用鞋刷等使劲往下身猛捅,导致下身血流不止,晕死过去。

丧心病狂的坏人还扒掉法轮功学员的裤子,往阴道里塞辣椒和辣椒面。在大连教养院,很多女法轮功学员被施以各种酷刑迫害。孙燕、常学霞、满春荣、韩淑华、宫学荣、常学玲、仲淑娟、陈辉、付淑英、王丽君、曲淑梅、尹桂荣等,被恶徒们用辣椒塞阴道,用鞋刷、牙刷、饮料瓶、黄瓜、拖把、拳头往阴道捅,造成大流血、腰直不起来,不能行走。

鞋刷捅女学员下身(阴部)
鞋刷捅女学员下身(阴部)

2、用绳结反复拉女学员下身(阴部)。衣服被脱光,身体被呈“大”字形吊起。白布长五米,宽三十厘米,每隔约五厘米系一个疙瘩,恶犯一前一后在法轮功学员胯下拉动这根绳子,将胯下全部拉破,血肉模糊。导致下身出血,长时间行走不便。恶犯张秀娟说:“不转化就把你锯两半。”恶犯用脚狠踹女法轮功学员的阴部,造成小便便不出来。

绳结反复拉女学员下身
绳结反复拉女学员下身

3、用椅子角捣女法轮功学员的下身(阴部)。衣服被脱光,身体被呈“大”字形吊起。将椅子倾斜,椅子靠背上端一角顶在下身,椅子腿一端翘起。踩椅子翘起一端,椅子靠背上端一角上下活动捣下身,导致下身出血。还有的用拖布把、刷子、椅子靠背角往阴部撞,往里捅,造成女法轮功学员下身大流血不止。

椅子角捣下身
椅子角捣下身

一位曾经在大连教养院遭受迫害的女法轮功学员,写了《大连劳教所女子大队恶警对大法弟子的酷刑折磨和性侵犯》的文章在明慧网曝光: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九日晚,暴徒们事先预谋的一场大迫害开始了。先是警察往每个监室门玻璃上贴一张诽谤大法及大法师父的纸,然后广播喇叭放着大连司法局副局长郝宝昆和女犯自编自唱的诬陷大法及大法师父的歌。警察进门叫全体大法弟子两腿劈开,手抱后脑勺,九十度大弯腰。每人地上放一张诽谤大法及师父的纸,逼着大法弟子们在纸上签字。不签的就用电棍过,用胶皮棒打,把衣服裤子脱了用电棍过乳房、小便处。大法弟子张静被过得脸上脖子上都是水泡,大法弟子们个个被折磨得汗流浃背,头发掉了一堆,脸孔肿得变了形,浑身疼痛难忍。有好几个大法弟子正赶上来月经,恶人也不放过。

他们从全国各地调来一批犹大来给大法学员洗脑。如不妥协,警察就指使犹大毒打。男犹大坐在女法轮功学员身上,骑在头上打。用绳子绑,用纤维带挂到脖子上吊到窗上打,用拖布把儿、拖鞋、装满水的可乐瓶打。专打太阳穴、脑门、头、乳房、两肋、眼睛。被迫害的大法弟子个个满脸青肿,白眼球变成了血红色。晚上不让睡觉,如果半夜睡着了就被他们狠命揪头发不让睡。

警察经常大搜查,甚至连乳罩、短裤都搜。

五十五岁的王田清绝食抗议,要求释放,被送严管室迫害,“戴帽子”(刑具)胶皮管插在胃里二十四小时不拔出来,不让解手,结果大便便在了裤子里。王彬华也是如此,被铐吊在床上用热水烫,不让解手,小便便在裤子里。

二零零二年新年过后,恶警又开始了残酷的迫害。最残忍的是把人拖进小号里,脱去衣服大搜身,“戴帽子”(刑具),让大法弟子光着脚,女犯们穿着皮鞋使劲往脚上跺。然后将人吊铐在铁笼上,用绳子从前阴至肛门将人吊起,再把人抱起放坐在木椅的高处部位,使劲摇椅子。把一条腿绑在固定的位置上,使劲摇另一条腿,疼得人难以忍受,但是邪恶之徒变本加厉,你越疼他们就越摇。拿铁钩把脏围裙往嘴里塞,用尖拖布把儿捣小便处,穿鞋连踹带踢小便处,用凉水往衣服里浇,拿大可乐瓶装满凉水往嘴里灌,往嘴上卡,用脏拖布拖地再往脸上、嘴里擦,用尖剪扎脚,用拳头捣乳房。残酷折磨多时,然后送严管室。严管室的床只有几块木板,没有褥子,晚上冻得直打哆嗦。四肢被铐在床上,一天只送两三次便盆,解手时一只手铐在床上,吃饭也是一只手铐在床上。等到放下来时四肢都不能行动,双手被铐得肉都裂开了,浑身肿得变了形。

遭此迫害的有:孙燕(被恶徒往阴道里塞辣椒)、陈辉、付淑英(被迫害得阴道化了脓)、仲淑娟、王力军、黄秋霞等。

以上是我个人在大连劳教所所经历和知道的部份事实。由于劳教所里戒备森严,还有很多事实难以知晓。但仅从我个人所遭受的迫害和所见的惨状中,已经足以证明了江氏集团残酷摧残修炼“真、善、忍”大法弟子的事实,这也就是江氏集团打着“文明执法、教育挽救、感化”的幌子背后的真实写照。”

在大连教养院遭受性迫害的女法轮功学员:

1、常学霞,“大连的常学霞(助理工程师),一位非常文静的姑娘,二零零三年一月被关入大连教养院再次进行强制“转化”。恶警大队长万雅琳命令、指使刑事犯将她一丝不挂地脱光后吊起来,不分头脚地对其拳打脚踢,掐乳头,揪阴毛,用刷鞋的大刷子疯狂地捅刷阴道……”(摘自人权律师高智晟的《致胡锦涛、温家宝的第三封公开信》)

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三年,常学霞因不放弃信仰,在大连教养院被非法劳教两年,期间受到了非人的酷刑折磨:在寒冷的冬天,被呈“大”字形绑在死人床上,脱掉鞋袜、棉衣、裤,只穿着单衣、单裤,打开窗户冻;在万雅琳的亲自指挥下,几个犯人一齐蜂拥而上,将常学霞不分头脸拳打脚踢,并吊起来用木板抽打,使其多次昏死过去,左臂被打得失去知觉,肌肉萎缩,半年多后才能正常活动,腹部以下全是黑紫瘀血,一年以后还没完全恢复。更有甚者大连市教养院的恶警把这种惨无人道的折磨当乐趣。

常学霞自诉:

“二零零三年一月,他们对我再次进行强制转化,把我关到小号里,小号里有各种各样的刑具,大约十几平方,里面有铁笼子,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长万雅琳,指使刑事犯几个人把我关在铁笼里,把手吊起来,脚刚点地,万雅琳对刑事犯说:‘给我一齐上,好好收拾她。’刑事犯蜂拥而上,拳打脚踢,不分头脚,我被打的昏死过去,昏死之后他们把我放下,然后脚踩着脸,踩着手用劲碾,还说,看她是不是装的。

当我醒来后,左胳膊已经不能动啦,胳膊已被踩脱臼,不折磨我的犯人,管教万雅林就调走他们,而且给他们加刑期。后来又再次被吊起来,往我脸上写一些骂师父骂大法的话,用木板打我,出来一年后还能看到当时被打得青紫色还没褪去。后来我还不转化,就把衣服脱光,一丝不挂,刑事犯几个人开始用手掐我的乳头,揪阴毛,嘴里不断地说下流的话,后来看我还不转化,就拿那用来刷水槽的刷子,然后,往我阴道里捅,下面放一盆水,捅一会看看刷子上有没有血滴在盆里,看没出血又换成大的鞋刷子疯狂捅我的阴道。”(摘自明慧网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揭露610及警察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性迫害的几个案例》

中共邪党为了阻止常学霞揭露迫害,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大连国保大队的便衣特务和西岗分局香炉礁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常学霞,常学霞遭受了中共邪党恶警的强制洗脑迫害。

2、王丽君,三十三岁,“大连女学员王丽君也曾三次被恶徒用粗绳在下身处来回搓拉;被用折断的拖把杆的带刺的一头捅阴道,造成大出血,小腹和阴部肿得象放了一个球,裤子提不上,上厕所蹲不下,排不出尿,两个月后还不敢坐,腿也瘸了……”(摘自人权律师高智晟的《致胡锦涛、温家宝的第三封公开信》)

王丽君,在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三日明慧网上曝光大连教养院的迫害恶行:

“二零零二年四月我又一次因绝食被关进了小号站了一天,又被关进了严管室,看管我们的是普通劳教人员,就是刑事犯。她们为了自己多减期就想强制转化我,得到大队长韩建旻的同意,一个晚上,她们用布带将我吊绑在小号的铁栏杆上,两胳膊抻直,两腿分开成一字,用椅子靠背的尖端撞击阴部,口吐下流的话,用冷水往我身上泼,往嘴里灌,有时从鼻孔里喷出来;她们用布带,在布带上系了许多疙瘩,两个人拽着布带在阴部底下用力来回拉;用辣椒粉往阴道里塞;用木板往身上打,逼我说诽谤师父、诽谤大法的话,拿笔来让我写。当时动手的四个普教是:郭玲、孙波、王芳、另一个忘了名。不管她们多狠多恶,我始终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决不向邪恶妥协,大概时间能有一个小时,当她们给我松绑放下来以后,我已经站不住了,我当时跪在地上哭了,我没有错,为什么要对我这样。孙波问我:“你就是不转化?”我说:“你死了这个心吧!今天我死在上面也不会转化的,我就相信大法。”之后,在严管室里,我两手被铐在床上,两脚用布条绑在床上,床板之间间距很大,没有被盖,人躺在床上。从被关进小号到严管室里这期间整整十八天。被关进小号一个多月,用鞋刷往阴道里捅。”

3、曲素梅,家住大连市沙河口区,在小号里大挂上五天五宿,打手往阴道里塞辣椒、抹布,用玻璃丝带子剪成绳,打上结,强制她光着下身,蹲在地上,身下放个盆,两个人一前一后象拉锯一样的拉她的阴部,直到拉出血流到盆里为止。使她三个多个月不能上床睡觉。

4、宫学荣,从进劳教所的第一天就被关进小号,白天奴役劳动,晚上人就在小号里吊起来。普教对她拳打脚踢,还用鞋刷捅下身。最后她被折磨得双手麻木几近没有知觉,行动十分不便,到医院检查的近千元费用让家属承担。拣豆完成不了任务一样受罚。

万雅琳在恶人张秀娟生日,买来盒饭、鱼、肉给张。张为报恩,在小号铁笼子里使尽了邪恶手段,一次她穿很硬的鞋打开小号铁笼子门,猛踹宫学荣下身。

5、韩淑华,甘井子区人,五十岁,因坚持信仰,被教养两年。在大连教养院,韩淑华因坚持修炼而被关进“小号”。万亚琳、苑龄月、韩健敏等队长,唆使犯人对她进行百般折磨。把她吊起来,身体呈“大”字形,用木板抽她的脚,用黄瓜、木条朝她阴道里捅,往她嘴里灌辣椒水。更残酷的是过后她们还用一暖瓶开水泼到韩淑华被捆的脚上,两只脚立刻被烫得全是大水泡。韩淑华当时昏死过去。她们把韩淑华放下之后,由几个人把她来回拖,韩淑华两只脚的皮全被拖掉。

6、王淑红,禽兽不如的恶警将王淑红吊在梁托上,用黄瓜绑上绳子插到阴道里,用绳子往外拉,直到大流血才放下来。

7、尹桂荣,旅顺人,四十三岁。二零零二年二月被关进“小号”。韩建敏大队长唆使犯人郭玲、张秀娟、孙波把尹桂荣吊在铁笼上,身体呈“大”字形,对她进行残酷折磨。用凉水泼,那时还是严寒的冬季。用绳子拉下身,手段极其残忍。

8、毕代红,三十四岁,在大连船舶检验局工作。原来身体健康强壮。进劳教所第一天,因拒脱光衣服搜身被劳教所的恶警指派的一群普教在一楼男厕所外将衣服扒光,七、八个人殴打,打得全身是伤,波及内脏,耳朵和两眼被打伤,多半个脸都是青紫的。被打倒在地后,普教赵辉用脚向她嘴上狠狠的碾去,致使嘴唇破裂,牙齿全部活动,最后又将其送到小号折磨。当她要求验伤时,恶警根本不予理睬,一黄姓中队长竟说“你不是自己撞的吗?”。三个月后虽外表的伤看不出来了,但却开始发烧、咳嗽,闭经,腹痛,病痛折磨得常常整夜不能休息,人明显消瘦衰老。许多普教私下里很担心也很同情,警察却视而不见,从未给其检查身体,用犯人包夹全天二十四小时看管限制自由,强迫超负荷劳动,小便失禁也不准许上厕所。直至被迫害的其癌症晚期症状明显异常,家人多次强烈要求释放,劳教所在向家属索要到足够的钱之后才送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医院检查结果出来后,劳教所怕其在短期间内死亡,在不到十五天就为其办理了提前解教,不但不给予赔偿损失,还向其父母索要一万元押金(后家人要回)。

毕代红于二零零五年九月一日离世。

9、张文红,旅顺人,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到天安门为法轮大法喊冤,被非法劳教三年。因抵制迫害,不去参加劳动(超强度奴役迫害)并告诉其他法轮功学员说不应该参加邪恶安排的奴役劳动迫害,被普教队长带着小号的两个普教殴打后拖进小号,遭受了非人的折磨,邪恶的坏人将蜘蛛往其阴道里塞。

10、程辉,二十七岁,被手脚伸展开捆绑起来,“帮教人员”将长棒戳入她的阴道导致严重的出血。

11、吴月菊,二零零四年刚过完年,第二次被抓到大连教养院。普犯崔金南(卖淫)用牙刷捅吴月菊下身;在普犯张秀娟教唆下,又用开水烫吴月菊乳房。在残忍的折磨下,吴月菊吞了钉子、筷子(注:修炼人不能自残),到大连市中心医院做手术。此时吴月菊已被迫害的没人样了。吴月菊姑婆到医院都认不得吴月菊了。亲属说怎么把人整成这样了!恶警万雅琳(女队副大队长)不承认,反而说:再闹就全给抓起来。

万雅琳没等吴月菊抽线,急忙把她拉回,在大连教养院医务所抽线后,刀口没愈合就开始打吴月菊,不让上厕所。普犯崔金南用脏袜子、裤裆里的护垫堵吴月菊嘴,又吊起来,脖子挂上大牌子,上面写辱骂大法师父的话。她们边打边骂,打到鼻子哗哗淌血,衣服被血湿透,她们扒了吴月菊衣服,薅头发,把稀饭往头上、脸上泼,再用冷水冲;又强迫她背“监规”三十条,不背,就给铐上。

此时,吴月菊的乳房开始溃烂,左手没知觉不能蜷握,又被严管蹲小号铁笼子,与法轮功学员曲淑梅同铐死人床。有的法轮功学员被吊在窗上、有的趴在地上起不来了、有的挂在床上。南屋、北屋都是这种酷刑折磨下的法轮功学员。这时恶警叫吴月菊写“遵守院规保证”,被她拒绝。几番迫害后,韩建旻放吴月菊到普教那儿干活,并煽动说:“她手不是被打残的”,威胁吴月菊,不让说手是被她们打残的。吴月菊要求无条件释放。这次迫害直到大连教养院女队解体。

12、满春莱,四十多岁,山东人。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四日在明慧网曝光《大连教养院恶警禽兽暴行:阴道里塞满辣椒面、满口的牙全被撬活动》一文中写道:

“二零零二年九月十八日,因我出去讲真相,被恶人举报了,再次被抓入教养院。一进院他们就派犯人把我衣服扒光,进行搜身,我不配合,接着就是拳脚耳光一齐上。

她们把我绑在两层床的床头上,裴玲、李晶、赵辉等人,用辣椒面拌辣酱,由赵辉往我阴道里塞,整个一个手全进去,把里面塞满,这时我才真正明白了江××一伙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最邪恶最流氓的迫害。

大约是十一月十号左右,他们对我进行迫害,上“五马分尸”刑,大队长万雅琳和韩健敏(音)、袁明月就唆使犯人李晶、王银芬、赵辉、葛红、玉鑫、胡敏等人动手,把我的双手用铐子朝斜上方拉直,铐紧在铁笼子角上,铐子紧到把两只手腕子勒得留下了两个黑印。一条腿顺着胳膊的斜上方用绳子绑起来,另一条腿已经被拉得起了空,选两个有劲的人李晶和赵辉抱着另一条腿,用尽全身的劲往上抬,当时立刻感到身体一下子被劈开了一样,顿时,眼冒金星,全身冒汗,一下子就不行了,然后用木板狠命的打阴部,这样反复多次。

等他们把我解下来之后,已经是拉起一条,放下一堆了。就这样,我躺在铁笼子里和植物人没什么两样,每次上厕所都是几个犯人拖着、抱着,我几乎就是废了。犯人王银芬哭着对我说:不打(你)万大就要给(我)加期,没有办法。万雅琳却对我说,她们打你,你为什么不还击?多卑鄙无耻的恶警啊!

那是六月三十日,她们又把我拖进了小号进行迫害,张秀娟、赵辉等犯人,把我双手反铐,脸朝棚压在地上,两条腿用不干胶缠紧,两个人坐在我身上,赵辉两手搓着我的乳房,做着流氓的动作。”

13、仲淑娟,在大连理工大学商店工作,在大连教养院,被上“五马分尸”刑,打手用刷厕所的刷子,捅阴道,把下身的会阴部对准椅子高出部位摇,用穿鞋的脚踢阴部,用带尖的拖布把,往阴部捣,致使会阴部位破损、溃烂,致使她大出血。下身肿得象裤内塞个足球的样子,两大腿筋被重度拉伤,三个多月不能蹲,上厕所需要别人帮助,坐两个便盆才能解手。坐在马扎子上,一起来,马扎子上就是一滩血,对此,警察竟谎称她有妇科病。仲淑娟被用刑后大出血,小便便不出来,要求上医院,大队长韩建旻、万雅琳怕恶行败露,逼她吃消炎药,不让上医院。

狱警又用大可乐瓶子,装满水,往嘴里灌。不张嘴,就用装满水的瓶子打,嘴肿的老长,然后拿纸、笔逼写转化书,不写继续折磨。

仲淑娟在大连教养院期间受尽了非人的折磨:不让睡觉,体罚,在小号里迫害了三次:绝食后被灌食,恶人拿起给别人灌食后沾有的苞米糊、尘土、头发茬的管子也不消毒,插进抽出、插进抽出,插进抽出,她只有“啊!啊-----”的惨叫着,无法形容的惨痛。劳教所警察故意折磨人,迫害她,还当示范给屋里站满了的、刚从警校毕业还没穿上警服的小女警们看,教唆她们如何进行迫害。绝食时双手背铐不让睡觉,送小号敞窗冻。

14、李萍,女,四十多岁,警察们除了对她进行肉体迫害,还对她进行人格污辱,剃光头发,剪掉眼睫毛,拔阴毛,性骚扰……对这种卑鄙流氓行径,打手们口口声声地说:“我们这是在为政府做事,我们才是做好人。”为了逼迫李萍放弃修炼,有一次,打手谢小莉在警察队长的唆使下,竟然往李萍的嘴里灌尿。

李萍,坚持修炼大法,多次被绑架关押,两次在大连市劳教所遭到非人的折磨迫害。

明慧网对大连教养院对李萍的迫害进行了曝光。

李萍自述:

2003年9月13日,李萍在病床上自述受迫害经历
2003年9月13日,李萍在病床上自述受迫害经历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去姚家(看守所)给妹妹送衣服。被非法关押,因为衣服里面有师父的经文。(在姚家看守所)被直接关到小号,手脚上大铐,四肢被铐在地板上六天六夜。然后又铐在所谓的床上。因为我没犯法,我以绝食抗争。(他们给我)插鼻管灌食。一天两次。指使刑事犯对我进行毒打,就是打脸,往身上浇凉水。把我折磨的骨瘦如柴,不能行走,大小便不能自理。就这样四月九号,用担架把我抬到大连教养院。四月十号,一个姓韩(音)的警察和两个刑事犯,一个叫赵秀家(音),一个叫谢小莉(音),他们把我按在地上,用被子包住,按住我强行、强暴灌食。用木棒撬开我的嘴,把我的牙撬下去两颗,嘴里还有活动的牙,后来掉了。还折磨我的肉体,把我捆绑在纸盒箱里,长达一个月。拳打脚踢,踩手、踩脚、踩腿、踩肚子。用自来水冲我的脸。把我吊站在小号的栏杆上三次,昏过去两次。对我性骚扰。强行拽奶头、踩下身、做着一些不堪入目的动作。剪眼睫毛、把头发剃去,下身毛也被剪去。灌尿、放蚊虫叮咬,把虫子放在身体里咬。在大连教养院期间一直被关在铁笼子里,躺在地上长达四个半月。”

在恶党长期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李萍于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离世。

15、孙燕,三十多岁,原大连石化公司幼儿园高级教师,因工作出色多次被评为石化公司青年标兵、先进工作者,获多项幼教专业方面的褒奖。

孙燕因坚持信仰,多次被绑架并非法关押、劳教及判刑,在大连市教养院、沈阳龙山教养院及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了惨无人道的酷刑迫害。

在大连市教养院,警察将法轮功师父的名字写在她身上,并用下流的语言侮辱她。大拇指被警察掰得长期没有感觉,孙燕曾在铁笼子里成“土”字形被吊挂了六天,警察还怂恿普犯往其下身塞辣椒和辣椒面,用拖布把捅下身,用椅子背的尖部撞其阴部,用打了很多结的粗绳子在其下身拉锯式来回拉动,致使其阴道大出血,血流不止,发炎肿胀,无法小便,五个手指被掰得不能握拳,这样子还被强迫每天做奴役劳动。罚站时,血顺着腿流到地上,连打手都私下议论太残忍了;她在小号被折磨得走路一瘸一拐长达一年多,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她是小儿麻痹症。

16、李红(李丹阳),大连庄河市荣花山柞树人,于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在长岭广大集市讲真相时,被非法劳教两年,关押在大连教养院,她不穿号服、被戴手铐、脚镣,身体受到极大的伤害,遭到野蛮折磨,被送小号、被吊铐起来,恶警指使刑事犯人对李红进行了惨无人性的毒打与折磨,往下身倒辣椒粉,拿拖布把和鞋刷把往下身捅,她被放下后刑事犯自己都落泪了(一大法弟子和她一样被上一样刑法已瘫痪、被送回家。),从小号出来被逼迫从事超负荷的奴工劳动,不许跟别人说话,在劳动的时候,有时被刑事犯打。时时都有刑事犯包夹,晚上厕所都得带包夹,没有包夹不准上厕所。

李红被扒光衣服暴打昏死后,再往身上泼水,性折磨导致她精神失常。

17、王秋霞,四十八岁,家住大连沙河口区五一广场,为使她“转化”,警察唆使犯人威逼、恐吓她,长时间不许她睡觉(这是一种使人极其痛苦的刑罚,人在长时间得不到睡眠时,会导致精神崩溃)。在她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被迫妥协,当她清醒过来后,立即向队长要回“转化书”。结果,在二零零一年六月十日左右那天,她被七、八个人拖到储藏室,扒光衣服,被二十多个劳教人员围打。据调查,王启娥、曲环、修月、姚慧、张雪梅、连旭等人参与了殴打,是用鞋和装满水的可口可乐瓶子打,王秋霞奋力喊“救命”,而值班警察苑龄月(此人是大连教养院前院长于德胜的大儿媳,于德胜因经济问题已被开除。)就站在门口,冷冷地看着这一群打手暴打王秋霞,直到王秋霞被活活打死……等警察马××领来医生,王秋霞已经不行了,她是被人用褥子抬走的。

王秋霞被打得从头到脚没有一点正常皮肤色,全身呈黑紫色,头部器官严重变形。(当时,王秋霞所在大队的大队长是陶军、马××、高××,至今,大连教养院没有做出任何处理)王秋霞惨死后,教养院全面封锁消息,这就是中共教养院所宣称的“教育、感化”的方针、“亲如兄弟”“春风化雨”般的工作方式!

18、胡桂莲,五十多岁,脸上、身上(前、后)、手心、手背全部被写上法轮功师父的名字,两次被脱光(一丝不挂)衣服,侮辱性搜身。

19、范晶华,四十九岁。因不喊队长好,警察赵霞暗示刑事犯打她。又因不挂床头牌(床头牌上有污蔑法轮功的文字),警察徐丽丽唆使刑事犯打她,并把她铐到办公室的暖气管上。在殴打范晶华时,她喊“法轮大法好”。徐丽丽用胶带把她的嘴封住,不给她吃饭。二零零四年五月九日晚,范晶华又被副大队长万雅琳、三中队长赵霞送进小号进行酷刑折磨,强迫写检查。警察张艳指使刑事犯把她捆到死人床上,床上只有三块小窄板,四肢用手铐铐到床的四角。由于长时间酷刑,范晶华的脚脖子被勒进一圈,肉都翻着,四肢肿胀。不许上厕所,憋尿了还拿拖布把往阴道里捅。

20、傅淑英,六十岁,被上“五马分尸”刑,持续一个多小时,整个人被撕裂一般,打手用棍子捅她的阴部,致使阴道发炎、糜烂。

21、陈辉,二十七岁,家住大连金州区,在小号被上“抻刑”(一种极其残忍的刑罚)折磨,嘴里被塞上抹布,打手用棍子猛捅阴部,上完刑,还要被罚站。

22、万晓辉、王秀梅,法轮功学员进到教养院的第一件事就是由罪犯把衣服扒光,从里到外搜个遍。大冬天把她们衣服扒光,用地板条、鞋等物抽打,用脚踩肚子,把人吊起来呈大字形,用板子打下身,踩脚;如果喊叫,就用脏东西堵嘴、罚站、不许睡觉、逼着转化。

23、杨明,五十多岁,因直言恶警韩建旻迫害法轮功要遭恶报,被张秀娟等一群打手把她头朝下从四楼拖到二楼小号铁笼子,衣服全被撩起来,整个上身暴露在外面,时值十二月中旬,被开窗冷冻,光脚,穿很少衣服。由于杨明已被打得站不起来,张秀娟用床单撕成布条,系成绳子,将杨明呈“大”字型绑在铁笼子的侧面上,而且,两脚仅脚尖能触及地面。打手们随时随地、任意地殴打杨明。

二零零二年正月初一直到正月十五,她和八九个法轮功学员都被关小号铁笼子,双手吊铐,一条腿向后吊,仅一只脚尖着地,被铐死人床、打毒针导致精神失常,现在肢体都活动不方便。

有一次,杨明在走廊里,被迎面走来的张秀娟,突然飞起一脚,将嘴唇踢裂。

24、李静薏,五十岁。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二日转至大连教养院。由于她一路上喊着“法轮大法好”,男恶警告诉那些罪犯:收拾她。李静薏直接被关进小号折磨。她们把李静薏吊在严管室的铁窗栏杆上,面朝外,吊了四天四夜。扯着她的头发往墙上撞,因她腰椎间盘突出,腰有点弯曲,吸毒、贩毒女邢杰专往她腰部踢。她们拿着可乐瓶告诉李静薏:这瓶子是装粪便让你们吃的,晚上把你两腿用板子支开,用这瓶子试试看你是不是处女。

25、王彬华,二十七岁,被关进小号折磨,双手十个手指甲全被打成黑紫色(一年以后,黑指甲才褪掉),长时间不许上厕所,膀胱被胀得疼痛难忍,小便都便在裤子里。

26、常宝华,被恶人踢踹下身。

二、 大连教养院对男性法轮功学员的性迫害

大连教养院于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二日成立了八大队,位于教养院原教学楼内,集中迫害男法轮功学员。当时的大队长是乔威,专门贯彻实施由院长郝文帅、政委张子亮、副院长张宝林下达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指令。普教不参加奴工劳动,专门用来看管、迫害法轮功学员。当时的普教班长是高中和,副班长是高永平(后当了班长),此二人都成了大连教养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得力打手。男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主要有:

1、电棍电: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九日(简称“三一九”事件),男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了集体暴力强制转化,有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受了电棍电击的酷刑折磨,致使许多男法轮功学员无法正常上厕所。恶警及恶犯将法轮功学员衣服扒光,双手打背铐,嘴里塞进抹布,地上泼上水,将法轮功学员摁倒在地,面朝下,身上架上两把直背木椅,由恶警或恶犯手持高压电棍坐在椅子上,长时间持续电击男性法轮功学员全身及敏感部位,包括肛门及阴部。例如,大连开发区当时五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李吉胜被迫害的情况是:恶人同时用五根电棍电击其全身及嘴三次(电棍从充足电到全部放完电为一次),然后又加三根,同时用八根电棍又电击两次。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酷刑演示:电棍电击

2、人格侮辱、精神摧残:恶警将法轮功学员的衣服扒光,打背铐或将法轮功学员捆绑起来,用绳子反绑在椅子上或吊起来,摁倒在地,将污蔑大法的话写在法轮功学员身上。

3、长时间不让睡觉,吊铐、背铐,“死人床”等酷刑迫害。

在大连教养院遭受性迫害的男性法轮功学员:

1、曲辉,三十二岁,大连海港理货员,据明慧网消息指出,曲辉是在二零零零年一月与妻子赴北京上访后,在天安门广场遭警察殴打。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三日,曲辉在大连市劳动教养院遭受苦役、洗脑、酷刑,生殖器被电击折磨溃烂,颈椎骨折,高位截瘫,最后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用担架抬出了大连教养院。

曲辉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九日的《告大连市民书》在明慧网上发表:文章写道:

“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九日下午大连教养院专门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大队组织了大批警察和刑具,救护车也载着氧气袋开进了教养院。法轮功学员被逐个带到一个房间里,逼着学员说不炼功,在“转化书”上签字,强迫学员用污秽的语言骂自己最尊敬的师父与大法。如果不从,就用灭绝人性的酷刑折磨。惨叫声和警察的咒骂声充满了整个楼,被摧残的学员横七竖八地倒在走廊里,有的口吐白沫,有的痛苦的呻吟,那种景象惨不忍睹。

晚上九点我也被拖到那个阴森恐怖的房间里,恶警对我的折磨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上八点。电棍不知换了多少根,橡皮棍把我身上多处打伤,臀部肌肉被打烂,膝盖打肿,颈椎被打断,口吐鲜血,并多次昏迷。

有次醒来后一个名叫韩琼的医生检查后说:“没事,还可以打。”此人现在是大连教养院医院的院长,他曾经对我妻子说:“曲辉最好是死掉。”一个名叫乔威的恶警一边打我一边狞笑着对旁边的人说:“多少年没这么过瘾了。”就在我躺在担架上准备往医院送时,此人还向我狠踹了两脚。卑鄙的是,教养院事后不承认打人,说我是自伤自残。大家想一想,在精神病院被非法关了近两个月没自伤,在教养院被非法关了一年不自残,在离期满释放还有二十五天时自伤自残,这合乎逻辑吗?

第二天上午教养院看到要出人命,才把我们送到市中心医院。抢救初期教养院和医院党委联合下令不准家属见面。用什么药,使用什么医疗设备和吃什么饭得教养院党委同意。在医疗费上他们先是骗家属拿钱,在家属拒绝后又来威胁我,教养院的队长对我说:“转化吧。再不转化××党就不管你了,在中国××党不管你还有谁管你,这么高的费用你自己负担不起。”我说:“是你们把我整成这样,你们可以不管我,你们现在就可以把我扔到马路上去,保证有人管。中国人不管还有外国人管,我知道美国和加拿大政府已经发表声明,对在中国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我被他们毒打成这样他们不敢张扬,不然就凭我的这句话,他们就能诬蔑我“投敌叛国”,“勾结西方反华势力”,这是他们欺骗百姓一贯使用的流氓手段。

由于得不到及时的治疗护理,我的病情恶化,生命垂危。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把我妻子从教养院保释出来照顾我(二零零零年十月我妻子因上访被劳教三年,关押在大连教养院)。当妻子见到我的时候,我在医院里已经躺了二十天,身体衰竭心律达160/分,肺功能衰竭不能呼吸,气管切开插呼吸机,肾功能衰竭插导尿管、重度腹泻,只能靠输液维持,全身多处褥疮,其中臀部褥疮最重,深达骨盆将近十厘米,骨头脊椎露在外面呈黑色,散发着恶臭。

医生说以上并发症哪一项都能要了我的命。在医院工作了十多年、对各种病情有很大承受力的妻子见到我这种情况也差点昏过去。这时我已开始大口吐血,瞳孔扩散,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医生通知准备后事,在妻子的强烈要求下,经过数次抢救,总算保住了性命。

由于怕暴行被揭露,教养院派了警察和刑事犯二十四小时监视我们,还不允许亲朋探视。他们威胁我妻子不准乱讲话,否则收回教养院。在这种情况下,病情刚一稳定,我就要求出院回家,这正是他们求之不得的,总算甩掉了这个包袱。就这样,我在医院住了五十天后,回到了自己家。回家后,工作没了,存款已被罚光,生活只能靠父母和朋友接济。看着妻子帮我翻身、把屎把尿,还要照顾年幼的女儿;看着女儿胆怯的目光和孤单的神情,我不禁自问我们按照真诚、善良、宽容忍让去做人,变得更加健康高尚难道错了吗?对社会有什么危害吗?放弃自己纯洁的信仰、辱骂自己尊敬的老师,向比野兽残忍、比流氓还可耻的恶警承认所谓的错误,那是一个有理智、有尊严的人该做的吗?这种“教养”和“转化”要把一个好人教养转化成什么?”

曲辉说“只有地狱的魔鬼才会把折磨人当成乐趣。”

2、刘永来,二零零一年六月,在男大队,在警察大队长乔威、王军的指挥下,法轮功学员刘永来,被劳教人员用布条勒住嘴,扒光衣服,面朝下摁倒在地,被四、五根电棍同时电击,并把身上泼上凉水以增强导电性,专门电击身体敏感部位,尤其是生殖器、脚心、手心、脖子、嘴、耳朵等处,皮肤被电焦,发出焦糊味,两边嘴角各被勒开很长的大口子。当时,法轮功学员王恩昌被警察王奇强迫到现场看折磨刘永来,不看就过电。二零零一年七月初,三十六岁的刘永来被迫害致死,大队长乔威却诬陷刘永来是畏罪自杀。据当时和刘永来同时关押在大连教养院八大队三中队的法轮功学员说:“刘永来的弟弟是警察,刘永来被迫害死后,他的弟弟到现场和宿舍来看,一言未发。”

3、丛伟,被扒光衣服,反绑双臂,摁倒在地,一警察把椅子架在他身上,坐在椅子上,手持两根电棍,还有两个警察,都各自拎着两根电棍,六根电棍同时电击丛伟的敏感部位。他的身体被电得剧烈得抖动,用语言难以形容那种生不如死的感受。

4、王恩昌,男,六十五岁,二零零一年六月被警察王奇用电棍电,用狼牙棒打,边打边喊:“这就是国家法律,我代表的是政府”。然后,警察王奇指使两名劳教用马扎砍王恩昌的膝盖和小腿,王恩昌疼痛难忍,瘫倒在地。王奇又指使劳教拿床板砍王恩昌的肩膀和后背,用狼牙棒打后心,使他心脏象爆裂一般地痛,然后,打手用脚使劲踩王恩昌的小便处,连踩了十多分钟。更令人发指的是,警察王奇用一个水瓶吊在王恩昌的小便上折磨他,此后,王奇每天派两名劳教轮番打王恩昌,并叫骂:“你不就是一个看锅炉的吗?我就代表政府治治你。”王恩昌被打昏,他们说他装死,把王恩昌双手铐住,套上皮带拉扯,从早到晚,王恩昌被折磨得遍体鳞伤,从臀部到腿全是黑紫色,很多人都目睹了王恩昌被折磨的惨状。

5、瞿飞,男,于二零零三年三月刚被绑架到大连教养院时,警察郭鹏(后因迫害法轮功被提升为八大队副大队长、大连教养院院长助理。)、宋恒岳唆使打手刘丰良、梁长胜等人迫害瞿飞。他们用布鞋抽打脸和头部,脸被打肿了。几天以后,接到指令的几个劳教人员对瞿飞进行了又一次迫害。其中劳教人员宋书武用鞋底子不停地抽打瞿飞的嘴,劳教人员杨立新从床垫子上抽了一根草棍,往瞿飞耳朵里插,插进去足有4~5厘米,致耳膜破裂。他们疯狂地殴打瞿飞,叫嚣:“你死了得了,教养院死几个又能怎样。”当晚瞿飞脸、嘴全肿了,浑身没有一点好地方。警察郭鹏仍不肯善罢甘休,又命打手、劳教班长刘丰良伙同梁长胜等人用木板打瞿飞,将瞿飞裤子扒掉,换大木板打臀部。

大连教养院对法轮功学员犯下了大罪:

陈家福、刘永来、孙莲霞、王秋霞、于丽鑫、郑魏、于立新被迫害致死。

曲辉、刘文灿、薛楠等多人被打残废。

宫学琴母女、杨明、李华、刘华、闫寿林等被折磨得精神失常。

大连市官方电视台帮迫害者圆谎

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九日,大连电视台的《新闻全景》栏目对被关押在大连教养院的法轮功学员的情况进行报道。教养院的领导及管教在镜头面前信誓旦旦地说:我们对法轮功学员实行的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我们与法轮功学员之间“亲如兄弟”;这里根本没有什么“迫害”。院方逼洗脑后被转化的人唱歌、跳舞,谈所谓“转化”后的体会,搞舆论造假,愚弄群众。看着电视台播放的那些画面,劳教人员唱歌、跳舞、游戏,院子里花草茂盛,让人感到这不象是教养院,倒象是疗养院。”

节目播出后,当地法轮功学员立即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因为大连的法轮功学员如王秋霞、孙莲霞、刘永来等就是被教养院迫害致死的。了解真相的老百姓也纷纷指责大连电视台假话连篇。

大连的一位女士看到大连教养院性虐女法轮功学员的真相后说:“大连的警察真缺德,不干好事,专干坏事。”

大连的一位刘女士听说大连教养院女恶警,用鞋刷、牙刷、拖把、黄瓜等捅,击打女法轮功学员的阴部时说:“她们也是女人,怎么能这样对待呢,真不可想象,她们不是人,是兽。只有共产党的警察才能干出来这种事,真是邪恶。”

大连教养院副院长张宝林经常魔性大发时说,“你们不说邪恶吗?我就是邪!我就是恶鬼!”仅仅“三。一九”这一场迫害,就造成了两人残疾。然而,教养院的有关责任人至今仍没有受到任何法律、法规的处置。而副院长张宝林看到被打得鼻青脸肿、遍体鳞伤的大法弟子时,竟恬不知耻、幸灾乐祸地说:“你看你那个熊样,就是打轻了。”身为教养院领导,竟这样无耻,可想其手下如何了!

教养院警察经常对法轮功学员叫嚣,“江泽民说打死白死!打死你们不犯法。

二零零三年,大连教养院女队长唆使犯人用极其残忍下流的性虐待对女法轮功学员施暴侮辱。当海外法轮功学员打电话质问时,毒如蛇蝎,心狠手辣的女队苑姓队长佯装温良的反问:“可能吗?都是女人!那都是真的吗?不要相信传闻。”做贼心虚,再怎么伪装,再怎么会演戏,也掩饰不住内心的恐惧和空虚。

大连教养院警察徐丽丽对一位法轮功学员说:“你就是钢筋铁骨,在这里我也要砸个稀巴烂。”她经常对普教的人灌输:“别人都说你好,你这个人就完了。都说你不好,说明你这个人才行。”还教她们怎么撒谎,她对贩卖假钞的人尤其赞赏,认为聪明,有本事。许多普教都说:“我怎么觉得在这里不但没改造好,反而学得更坏了呢?”

大连教养院纪检办主任姚尚岗经常找法轮功学员谈话。当法轮功学员质问他“我没违反院规院纪,为什么采取这样的手段折磨大法学员”时,他竟明目张胆的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他看到法轮功学员的脚肿得很粗,都发黑发乌了时说“你的脚再有二十四小时不活动,就得坏死报废了”,却不给松开活动。一直到第九天还是站着吊铐着迫害。

一名女劳教不愿意打,警察黄××(女,四十岁左右)恶狠狠地说:“打也得打,不打也得打!”副院长张宝林说:“家里养狗干什么?看门,咬人,教养院养你们干什么?你们就是狗(你们必须为我们咬人)!”就这样,警察豢养了一批凶残的打手。

在女队,警察大队长韩建X、苑龄月(此人因迫害法轮功学员罪行深重,做贼心虚,现对外称苑桂茹、有“笑面虎”的绰号,内心极险恶)、万雅琳,警察杨××、杨静的唆使下,女劳教张秀娟(人称刺儿,曾练过武,打人时穿上专门的皮制球鞋,下手特别狠毒,又擅攻心计,劳教所许多折磨法轮功学员的刑惩如:开水烫、阴道塞辣椒都是她发明的,是有名的冷血打手。张秀娟因盗窃、吸毒、卖淫等罪前后三次进大连劳教所。张第二次被劳教后,当劳教所得知张还在看守所羁押,就迫不及待的到有关部门申请将她分到大连劳教所。女队主管领导十分赏识她,据说张的一个亲戚还是市里级别很高的干部,劳教所自然对此类爱不释手。)谢小莉、葛红、张阳、高缤凌、郭玲、王芳等人,男劳教犯刘丰良、梁长胜、房泽文、魏新、李月、于永康等人都成了教养院迫害法轮功的工具。

表面上警察们不直接动手迫害法轮功学员,是不想让别人抓到它们的把柄,以便事发曝光后推卸责任。

三、大连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的性迫害

魏纯,三十五岁。为法轮功上访而被关押。在大连看守所,因不骂师父和大法,被以六根电棍电头、背、腿、肋、脖子甚至阴部。为维护信仰他进行了绝食。

大连市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的性虐待是非常普遍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到大连市看守所,第一步,就是扒光衣服,一丝不挂的搜身检查。警察经常以检查个人卫生为由,强迫法轮功学员(包括刑事犯)站在床上,解开裤腰带,背部面向警察,将裤子、内裤脱至脚脖子处,头向下鞠躬状,臀部、生殖器暴露给警察看。

四、辽宁省大连市南关岭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性迫害

白鹤国,辽宁灯塔市柳条镇东广善村人,离世时年仅四十五岁。二零零八年一月五日下午三时,白鹤国在辽宁省大连市南关岭监狱,被十二监区监区长张树义、狱警赵晓琪及犯人周某活活打死。在狱警张树义的指挥下,数名犯人对他进行顺地拖拽、惩蹲、罚站、拳砸、脚踏、警棒毒打、电棍连击、吊背手铐、紧闭严管等酷刑摧残折磨。死时,他的头部鼓起一个包,舌头被勾出一道口子露出嘴外,腿被打断,睾丸被踹烂、瘦得皮包骨。

家人看到他的尸体全都是瘀伤,头顶肿胀,舌头上有伤口,腿部断裂,他的睾丸被碾碎。监狱紧急火化白鹤国的尸体。

大连南关岭监狱伪造自杀证据,嫁祸于死者,蒙骗世人、欺骗恐吓家属。南关岭监狱伪造的物品有:一把雪亮飞快的钢刀,还有一些大法书籍(《转法轮》和部份经文),谎称这些物品是白鹤国自己带进监狱的,白鹤国是自杀而死的。

白鹤国是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刚从铧子监狱转到南关岭监狱的,在铧子监狱被关押几年时间里没有自杀,而到了南关岭监狱仅半个月左右(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五日)就传出所谓自杀的消息。更主要一点,大法书中讲炼功人不能杀生,自杀也是有罪的。白鹤国在被非法关押期间从未背叛和放弃过自己的信仰,也绝不会有自杀的念头。

五、沈阳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对大连女法轮功学员的性迫害

1、王云洁:四十岁,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六月四日,王云洁被绑架到沈阳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遭大队长王晓峰、石宇、任红赞等恶警的酷刑虐待,被关到水房、三角仓库、地下室将近四个月。王云洁被捆绑在固定物上、被罚蹲着、蹶着、罚站军姿、被郭铁英等恶警用两根高压电棒同时电击乳房数小时,致使整个乳房完全溃烂。第二天他们还强行把王云洁双腿双盘上,用布条把其腿、头紧紧绑在一起成球状,再用手铐将双手反铐从身后吊起来,长达七个小时。从那以后,王云洁就再不能正常坐、立和行走了。

马三家恶警以为她就能活两个月,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匆匆要家人来接。回家后,因身体在马三家教养院严重受损,电棍电击导致乳房溃烂,越来越严重。二零零六年七月含冤去世。

2、李春晓,女,三十多岁,大连二十一中学教师,因在网上发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邮件,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在工作单位被绑架。在姚家看守所,李春晓绝食抵制非法关押,遭到被狱警指使的在押犯人野蛮灌食,以致把她的下巴颌都给撬掉了。

李春晓被非法判刑三年。因不放弃信仰,在辽宁省女子监狱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迫害。在狱警的指使下,白天犯人将她双手反绑于后背,塞在一个高不过60CM,长不过110CM,宽不过40CM的木箱中,并用宽胶带把她的嘴封上。由于头一直抬不起来,手又不能动,李春晓的两眼控的充血黑紫黑紫的,折磨的不象人样,谁看见都会吓一跳。这样从早六点三十分出工到晚九点收工,等李春晓从木箱里出来时已浑身颤抖,勉强行走。到了晚上,等各监室洗漱就寝后,犯人继续折磨她,采取的邪性手段有:全身扒光,用针锥往身上扎;三九天全身浇上几十盆冰冷刺骨的自来水;全身扒光,坐绑在暖气管上;把李的两腿劈开,用脚踢李的阴部等等。

如果是晚上九点收工,犯人就折磨李春晓到午夜,后半夜由专人看着不许睡觉;如果半夜收工,犯人就折磨她至凌晨,第二天白天照常坐在木箱里,头不得抬,腿不得伸,一直坐到收工。

辽宁省女子监狱主管迫害李春晓的狱警是焦玲玲,参与迫害的犯人有邓秀杰、郑秋、王欢、秦力英、白乌云、乔伟等。

六、北京恶警对孙娟的性迫害

孙娟,二十一岁,修炼以后,她诚心遵循“真、善、忍”,由一个被社会熏染的女孩子变成一个真诚、善良的女孩儿。同时她修炼后,身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没吃过一粒药,使她感受到越活越知道怎样做一个真正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十月,就这样一个二十一岁清纯的姑娘,怀着要以亲身受益来让政府了解法轮大法好的真相的心愿,踏上去北京上访、向政府说句公道话的征途。

她认为,政府既然是为百姓服务的,那么,多去一个人,就多一份百姓的呼声,只要这么多的群众都向当局呼吁大法好,呼吁对大法及师父的栽赃诬陷是假的、是欺骗世人的谎言,政府一定会重视、会重新调查的。可是她却不知道等待她的江氏集团淫威下的“政府”会是怎么样对待她的。

孙娟到了北京后,接待她的可不是什么为民请命的官员,而是江氏集团派的专门拦截、绑架、迫害上访大法学员的警察。几个警察知道她的来意后,首先毒打了她一顿,几个男恶警又把这个年轻的姑娘羞辱了一番。接着,善良人想象不到的事发生了,四个男性恶警上前扒光了她的上衣,还说着:“你的意见我们会上报,但你的地址和姓名必须告诉我们。”一边说着一边又来扒她的裤子。这位姑娘的脸都被他们打肿了。

之后,孙娟又被送回当地的派出所,拘留,后来被非法劳教。孙娟曾先后两次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教养院,第一次在二零零零年六月,当时她二十二岁。她一年半后获释。

二零零二年四月,孙娟又一次被迫害,被劳教三年。就这样,她在马三家又被非法关押了两年零十个月。在释放之前,被送进沈阳精神病院,用药物迫害。被非人对待的痛苦折磨着她,导致她意识不清醒。

四年多的牢狱生活,对这位年轻姑娘的摧残是很难用语言形容的,在马三家被迫害期间,她曾因不配合恶警王晓峰、张春光的洗脑“转化”,在承受不住压力的情况下吞食了发夹,身体更加很弱,恶警们怕担责任,十天后释放了她。

面对中共恶党对法轮功学员的性迫害,一名曾受过中共警察侮辱的女法轮功学员对大纪元说:“这种情况具有普遍性,作为一个女人来说,遇上这样的事比遭受酷刑还要难受,也是最难以启齿的。所以,曝光出来的与实际情况相比,还是少之又少。”

本文中曝光的只是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无数罪恶中的冰山一角。

法网恢恢,善恶有报。二零零九年十一月,西班牙国家法庭做出了一项史无前例的裁定,决定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五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和中共高官。首恶江泽民,至少在十三个国家被控告;至少有四十多位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在世界三十个国家受到控告。其中包括前大连市市长、市委书记薄熙来、夏德仁。

正义的大审判已经拉开帷幕,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都将受到正义的审判。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