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们片区B学法点上,有一位年近八十的大爷,退休前任某知名国企的工会主席。他修炼法轮大法后,多年不愈的伤痛及数种疾病不治自愈;过去他因自己这个有功之臣遭受不公平待遇而长期耿耿于怀的名利心放下了。他觉得从此生活得比啥都轻松愉悦,因此他特感恩于师父和大法,生活中严格按修炼人的心性标准要求自己。一天,大爷找到我说:“我有一笔不义之财要捐出来。”原来是二十年前,大爷在一次返家途中拾得两千元钱。那时他小儿子的学业急需钱,他正愁无力解决,就正好派上了用场。这几月来他向内找自己时回忆起了此事,就向老伴提出:这纯属不义之财,那时没修炼大法只认为自己运气好,现在我知道了占了多大别人的钱财就会失去多大的德,就得给自己和子孙欠下多大的业债。这钱我们得还,可现在要找当年的失主是不可能的了,我们还是把它捐出去,让它救度更多的众生吧。这次老伴欣然同意了。
就拿我自己说吧,十四年前,某商场搞有奖销售活动,我中了一百六十多元的奖,后来在一次向贫困山区儿童献爱心的活动中,我把这钱一并捐了出去;还有一个寒冷的冬天早晨在菜市场买南瓜时,我付给菜主一张二十元纸币,找钱时我发现她找多了,我就跟她说:“妹子,这大冷天你一早就开门做生意了挣点钱多不容易啊!你可得把钱看仔细了,刚才我给你的是二十元的,你却当作五十元的多找我三十元。你这不倒赔十几倍了吗?她当时脸刷一下红了,不停的说:“谢谢,谢谢阿姨!我今天运气真好遇上好人了……”她话未说完邻居摊主就抢过话头:“哎,遇上这样的好人还真是幸运!要遇别人早把钱收起来溜掉了!”我非常平静的说:“我是修炼法轮功的,师父要我们按‘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要遇事多为别人着想。凡是真修法轮功的都会这样做的。是大法师父好,法轮大法好,你们记住吧!”
去年冬天,我去鱼市买鱼头,正好有一老汉案头上有两只花鲢头,我要了最大那只,该付四十六元,我交给他一张百元钞票,他找回六十四元。我立即抽出多找的十元笑而不语的递给他,他当时愣在那不知咋回事。我说:“你多找我十元了!”旁边的一少妇马上过来说:“爸,你咋个在算嘛!幸好遇上这个阿姨好!”她接过钱说:“你一定是法轮功!现在只有炼法轮功的才这么好。我还知道你们法轮功人都不杀生的。谢谢阿姨了,欢迎你再来!”
还有两件事值得一提;一是我丈夫一年一度的中学同学会和大学同学会,他的同学们都坚持要我长期作他们的组织者,理由是我是法轮功修炼者,我办事他们放心且又能热情接待周到的为他们服务。二是我同学(某农机厂厂长)告诉我,他的一些职工学了法轮大法后将以前偷偷拿回家的锯子、钳子、榔头甚至还有较贵重的游标卡尺、千分尺等工具先后送回他面前说:“这是我们修炼大法前做的傻事,现在我改正,以后决不会再犯,请厂子原谅!”
这样的事,在我们片区、我们市,我们省乃至全国,谁能统计得了有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