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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辉南县法轮功学员遭中共迫害事实综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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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目录

一、前言
二、被残酷迫害而离世的辉南县法轮功学员
三、被迫害致残及致精神病的辉南县法轮功学员
四、被非法判刑的辉南县法轮功学员
五、被非法劳教的辉南县法轮功学员
六、辉南县国保大队绑架行恶黑社会化
七、洗脑班、看守所对辉南县法轮功学员的残害
八、辉南县法轮功学员遭受的经济迫害案例
九、结语

一、前言

吉林省辉南县地处省南部,属于半山区县,当法轮大法﹙又称法轮功﹚在神州大地洪传后,通过人传人,心传心,迅速在辉南县传开,使人身体健康,道德回升。那时,辉南县的炼功点传遍全县,许多有缘人纷纷入道得法,找到了人生真谛,明白了返本归真的生命真正意义,给当时的社会带来一股纯正、善良、祥和的清风……

然而,中共江氏流氓集团心生妒嫉,容不了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的法轮功及法轮功修炼者,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致使无数的法轮功学员被投进监狱、劳教所、看守所、洗脑班,已证实至少三千多人被迫害致死,更发生了惨绝人寰的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的罪恶。

十三年来,辉南县政法委、“六一零”与省政法委、“六一零”沆瀣一气,直接操控公安国保、派出所、协警、街道、单位等,监视、绑架法轮功学员。所谓的“六一零办公室”是中共江泽民一伙于九九年六月十日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一直操纵公检法司等机构,迫害法轮功学员。

截止二零一二年六月底,据不完全统计,辉南县至少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二人瘫痪致残;一人精神失常;六人被枉法判刑;被非法劳教六十余人次;被绑架人数达八十余人次;被强制洗脑二十余人次;被劫持关押拘留所看守所八十余人次;三人被开除工作;直接经济损失达二百余万元;被骚扰者无数……

本篇想从综述辉南法轮功学员十三年来所遭受的迫害,能让辉南的人们了解身边的真相,看清中共的邪恶本质,唤醒人们的正义与良知,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二、被残酷迫害而离世的辉南县法轮功学员

十三年来,仅辉南县多名法轮功学员因残酷迫害而离世。有的是在劳教所、监狱、看守所的长期酷刑折磨后死去;有的是在遭绑架、骚扰和恐吓及巨大压力中郁郁而终。

1、曹永繁,女,五十一岁,辉南县金川镇永丰村村民。

二零零零年十月,曹永繁去北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广场被绑架。当时有四五个便衣拦住曹永繁问是不是炼法轮功的,然后让她骂大法师父,被曹拒绝,这几个便衣拽着她的头发,连打带踢的把她拖上了警车,送到了昌平看守所。在那里,他们非法审讯,打骂曹永繁。有一个便衣连打了二十多个嘴巴,曹昏倒在地,他们连喊带叫把她弄醒,他们才离开。至此被打后,导致曹永繁开始经常性头痛。

曹永繁被遣返回本县看守所后,又遭到了五十六天的关押迫害,接着被送往长春女子劳教所二大队非法劳教三年。在那里因不放弃证实大法曾多次遭到了那里的管教人员的打骂迫害。管教指派那里的邪悟人员看管,不许她和任何人接触说话,管教还让多次被劳教的盗窃犯看管。盗窃犯为了能多减刑期经常对曹拳打脚踢,任意打骂,管教看见也不制止。

曹永繁回家后,于二零零六年七月,在讲真相时,被恶意构陷遭到绑架,并非法劳教二年。她在被迫害期间,身体超负荷的劳动,吃不好睡不好,精神上又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身体一天天消瘦。后来经医院诊断是宫颈癌。在保外就医期间,曾多次遭到六一零和当地派出所的骚扰,使其居无定所。曹永繁在极度的痛苦和煎熬中与二零一零年十月离开了人世。

曹永繁生前为人热情、善良、爱帮助别人。村里谁家有事,她都去帮忙。平时总有人找她理发,她总是无条件的帮忙。这样的好人就因为炼法轮功却被中共抓捕、关押、劳教、迫害致死。

2、吉林省辉南县六十二岁法轮功学员马世艳,在长春黑嘴子监狱迫害致皮包骨,前胸和后背都鼓包了,经医院检查是骨癌,监狱把人送回家,给了她家里一千元钱。马世艳女士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七日含冤离世。

马世艳女士,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但由于坚持修炼法轮功,讲法轮功真相,分别于二零零二年一月和二零零四年五月被中共当局非法劳教迫害二年和三年。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二日晚,马世艳与叶桂兰、王树兰、李凤琴、孙佰丽等五位法轮功学员打车去辉南县样子哨镇做真相,被一姓周的恶警绑架,关押在朝阳镇北山看守所四个多月,是超期非法关押,也没有给出一个说法,而且不让家属看望。

“六一零”、国保大队伪造证据,操控法庭于零八年六月十四日非法开庭,马世艳被非法判八年,叶桂兰(六十八岁,教师)被非法判八年,王树兰(六十四岁)被非法判七年,李凤琴(五十八岁)被非法判三年,孙佰丽(五十五岁)被非法判三年。在此期间,家属多次要求放人,各单位相互推托,检察院起诉科靠关系走后门买的科长关秀梅,想要在几个老太太身上立功,放出话说:“我就不信治不了你们几个老太太。”五人不服判决,依法上诉,于八月十四日再次开庭,中共法院维持原判。

零八年十一月中旬,马世艳等五位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黑嘴子监狱继续遭受迫害。因不放弃信仰,马世艳被长期罚站,长达五十多天,造成双腿浮肿,长期让睡硬板床,不让垫褥子,致使其皮包骨,而前胸和后背都鼓包了。参与迫害的有恶警杨曦和犯人史传霞等。奄奄一息的马世艳女士被送回了家。“六一零”指使社保不让给退休金,致使马世艳无钱看病,连生活费都全靠亲友和同修的接济维持生活,最终含冤离世。

三、辉南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残及致精神病的案例

辉南县至少有二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残瘫痪;一人精神失常。案例如下:

1、马世艳,于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八年。于零八年十一月中旬被送黑嘴子监狱进行迫害。她不配合迫害,在教育监区被强迫罚站一个月。因迫害而得了骨结核,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如前文所述,已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七日含冤离世。

2、董成芳:女,五十九岁(农民),家住金川镇永丰村,非法劳教三次。在被迫害中导致董成芳双腿瘫痪,无法站立行走,才回到家中。特别是第三次派出所警察强行在地上拖拉,造成了董成芳的腰部腿部严重受损,劳教所拒收,被送回到辉南县看守所十天后,才被送回家所外执行。

3、杨丽华:女,五十岁(农民),第一次:二零零零年十月在北京天安门被绑架。送回辉南县看守所后,被绑在“死人床”上折磨迫害的骨瘦如柴,致精神失常,二十天后才放回家。二零零二年二月,在家中又被绑架到辉南看守所,迫害中,被打的浑身黑紫色,再次迫害致精神失常,才被送回家中。由于迫害所致,家人的看管,杨丽华这些年中时常出现精神失常症,导致杨丽华无法保证正常的学法炼功。

四、被非法判刑的辉南县法轮功学员

中共不法人员假借“法律”的名义,干着践踏法律尊严,侵犯人权,执法犯法的勾当;他们采取编织假罪证、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起诉、非法庭审、枉判法轮功学员,致使大量的法轮功学员遭冤狱迫害。截止二零一二年六月末,已确认,至少有六名法轮功学员被枉法判刑,最重的八年。以下为非法判刑案例:

1、叶桂兰、六十八岁,教师,辉南县朝阳镇居民,曾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七日被非法劳教三年,又于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被绑架,恶党“六一零”、国保大队伪造证据,被非法判刑八年;关押在吉林黑嘴子女子监狱。因被迫害出糖尿病症状,现已提前出狱。

2、王树兰、六十四岁,辉南县朝阳镇居民,曾于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劳教三年,又于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被绑架,恶党“六一零”、国保大队伪造证据,被非法判刑八年;现关押在吉林黑嘴子女子监狱。

3、马世艳、辉南县朝阳镇居民,于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八年;关押在吉林黑嘴子女子监狱。在长春黑嘴子监狱迫害致皮包骨,经医院检查是骨癌,监狱把人送回家,给了她家里一千元钱。马世艳女士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七日含冤离世。

4、李凤琴、五十八岁,辉南县朝阳镇居民,于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七年,关押在吉林黑嘴子女子监狱。

5、孙佰丽、五十五岁、辉南县朝阳镇居民,于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七年,关押在吉林黑嘴子女子监狱。因被迫害出糖尿病症状,现已提前出狱。

6、慕日春:男,六十一岁,家住金川镇龙湾村北山屯。于二零零零年九月末为证实大法进京上访。被抓捕后遣返本县,关押在看守所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被非法判刑迫害六年。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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