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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新宾县李德相在迫害中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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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抚顺市新宾县三十七岁的法轮功学员李德相先生,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在中共的长期迫害中离世。李德相曾二次被非法判刑四年,因身体健康恶化被放回家,时常受到骚扰,中共人员动不动就要把他带走。

李德相一九七五年三月四日出生,新宾县大四平镇下龙湾村人,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九九年后多次进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他参与了天安门广场打开九十九米巨型横幅,被非法判刑四年,在辽宁省凌源第一监狱遭受迫害。出狱后身体消瘦,一直未能恢复。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四日,因在网上聊天讲法轮功的真相,被抚顺公安一处绑架。非法抄家时,恶警说出个很荒唐的借口,称小偷的东西放在李德相家里,然后进行非法抄家。李德相被戴上手铐和脚镣,非法关押在新宾县看守所。

李德相再次被非法判刑四年,因身体出现病业反应,才在非法关押一个月后放回家。中共邪党人员还时常到家骚扰,而且派人盯梢,动不动就要把他带走。李德相出去洗澡,都有人跟踪,修炼和生活环境受到严重干扰,于二零一二年十月一日离世。

此前,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六点多钟,新宾县公安国保大队勾结抚顺国保大队,还有从刑警、各派出所调来的警察五十多人在新宾县绑架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家抢劫。

十三年来,在中共邪党的迫害政策下,新宾县政法委、六一零操控国保大队(原政保科)、公检法司各乡镇派出所并勾结抚顺公安一处与国保大队,对新宾县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迫害,骚扰、恐吓、监控绑架、抄家抢劫、非法拘留、关押、强制洗脑、劳教、判刑、勒索罚款,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每个家庭都面临着担忧、恐惧、忧愁屈辱和悲痛。在邪恶的红色恐怖中,法轮功学员们都承受着不同程度的残酷迫害。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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