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情况下都不配合邪恶

——锦州法轮功学员自述狱中反迫害经历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党开始公开迫害法轮功。我和同修们走上了正法修炼的路。

不惧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锦州“六一零办公室”、市公安局、保安派出所等多名警察,在“六一零办公室”头子李协江的带领下,将我们夫妇绑架到保安派出所。他们要做笔录。我想,这是一个洪法的好机会。我就告诉他们,我丈夫原来患脑瘤,在锦州市医院拍的片,医生说非常严重,必须手术,费用非常高,后来我丈夫通过炼法轮功,没有吃药,没有住院,没有手术,脑瘤就不翼而飞,现在无病一身轻。保安派出所副所长李某说:“你这不是洪扬法轮功吗?”我说:“这是事实。”

在看守所,我向周围的人讲大法的美好,大法的超常,善待大法有福份,她们很多人认同,有些人还表示出去后也炼。我们在看守所坚持炼功,我每天早上三点多钟开始炼五套功法。晚上普犯们休息后,我们继续炼。有一天,我正在炼抱轮,不经意的睁开眼睛,门口正站着一个男警察,在瞪着眼睛看着我。我没动心,想:你看你的,我炼我的。有一个姓金的女管教,以各种方式想阻止我炼功,徒劳无效。有一天,她对我说:“你能不能给我点面子,在我巡视的时候先别炼了。”那意思说她走了以后我再炼。我对她说:“你知道我这个点炼功,我炼完了你再来。”

在所谓的提审中,警察要我配合他们。那怎么能行,我怎么能听邪恶的,绝对办不到。他们对我说:“我们说不了你,叫你儿子来劝你。”当时我儿子还在吉大上学,再有一年就大学毕业了。我对他们笑着说:“你找谁来也没用。”他们无可奈何。

我们同修是一个整体

同修张立梅一進看守所就悟到不穿监狱的马甲。当时我还没有悟到这些。有一天,因为张立梅不穿马甲也不坐板,管教金某对她大打出手,看到这种情况,我悟到我们是一个整体,迫害同修就是在迫害我,我就把马甲脱掉,甩在一边,看着金某。她走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穿过马甲。

有一次,同修李玲在背着监控坐着,管教金某在门外看见了,说:“李玲你干什么呢?”李玲回过身来说:“没干什么。”我想你管的也太宽了,第二天我也背着监控坐着,她过来又说:“你干什么呢?”我马上回过身来,把掌一立,告诉她:我在发正念呢!

有一个周姓同修被关了進来,狱警给她照像她不照,被恶人上背铐。当时我说:“从现在开始,你们不给她手铐打开,我拒绝吃饭。”到了晚上,管教金某给她打开手铐。

在另一个监室,同修何涛因为喊口号,被看守所副所长上了背铐,当时我们监室有九个同修,我对她们说:“应该声援同修,从现在开始,咱们开始绝食,(他们)不停止对同修的迫害,绝不吃饭。”当时参加声援同修何涛的有白亚真、张立梅等。我们和他们坚持了三天,看守所停止了迫害同修。

大法修炼者有威严

我在锦州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十个月后,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大北监狱四监区(四大队)一小队。一小队队长叫李春芳。

开始她们把我带進监区办公室,锁在暖气管子上。四小队狱管金正月拿来电棍电我。然后把我交给犯人安小平。此人年纪不大,却是一个恶毒的打手。我知道又一轮的考验来了。当时我很平静,倒是要看看她们都有什么花招使出来。安小平把我带到一个小仓库,让我坐在一个很窄的小板凳上,当时我不知道这个小板凳是一种刑具,我就坐了下来。安小平就开始打我,我一动不动,静静的看着她,想:你小小的年纪不知好歹,你还有什么花招使出来,那还有铁锹呢,你拿来劈了我?我眼睛都不会眨一下的。结果她打了几下就不打了。后来得知,她跟狱警大队长徐中华说:“这个人打她没有用,也不管用。”

我开始绝食反迫害。他们把我拉到监狱医院,大字型的绑在床上,找最坏的刑事犯吴杰、安小平来监控、迫害我。一个多月的扎管灌食,身体承受的很大,精神压力也大,那时正值夏天,蚊子很多,我躺在那里不能动,蚊子把我身上咬的都是小红点。

在一次似梦非梦中,我看到师父法身来了。师父告诉我,你就坚定在法上,剩下的事师父做。我牢记师父的话,在任何时候都坚定在法上,不让自己的思想有一点的空闲,发正念,背法,背我能记住的一切法。

拒绝劳役

监狱每天早上五点多就逼我们起床,六点已经干活了,晚上九点收工是早的,每天都干十五六个小时的活,大家都很累。我拒绝劳役,我也不需要改造,他们把我关在监狱里是对我的迫害,我坚决否定。

有一个星期五,从车间回到监室,我发现我床上的一切用品都没了,只剩下一个空床。这时安小平过来说:“你的被叠的不合格,给你扔厕所去了,想要你自己去拿。”我说:“谁扔的谁拿回来。”她骂骂咧咧的走了。当时我想,这又是一轮迫害。因为星期六、星期天狱警们休息,要处理也等星期一,这两天没人管,她们就以这种形式迫害我,让我没有被盖、冻着我,达到她们迫害的目地。我没理会她们,就躺在板床上休息。她看我没吱声,又来挑衅。我坚定的说:“谁拿走的谁拿回来。“当时普犯杨淑芬拿一个小被给我盖上了,安小平过来又把被扔在地上。普犯于艳凤、杨淑芬就找到大队长王因、值班队长苗某说明情况,苗某叫安小平把被拿回去,安小平骂骂咧咧的不去。于艳凤、杨淑芬、王因等人把被给我拿回来了。她们安排的迫害失败了。

利用法规反迫害

有一次我洗衣服,恶人吴杰扣下了我的一条秋裤,理由是没写名。当时队里正在让犯人们背什么三十六条、四十六条的。我也不知道她们背的是什么,反正我也不背。但是,包夹我的犯人刘金桐有不认识的字就来问我,我就看了两眼,这时我发现,有一条说怎么保护自己的权利一类的,正好为我所用。我就写了一篇文章,说有人拿了我的衣服,侵犯了我的权利,该怎么处理。写完后我糊了一个信封,把信装了進去,在信封上写上监狱长收。然后交给队长李春芳,对她说:“你给我逐级上交。”通过这件事情后,她们对我的迫害收敛了很多。

二零零五年,我出狱回到家中。保安派出所户籍员马某把我叫去,让写什么保证书,问我还炼不炼了,当时屋里有好几个人在办事。我坚定的回答他:“炼!”并告诉他,我什么都不会写的,今天你要从我这里要去一个字,都算我白活。最后他说:“快过年了,你回去,过年后咱们再谈。”就这样,我又溶入到正法的洪流中。

被非法关押的三年中,经历了很多魔难,我都在师父的呵护下走过来了。感谢师父,感谢那些曾经帮助过我的同修和世人。在以后的实修中,我做好三件事,我会努力做的更好,完成自己的使命。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