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深圳戴美兰被诬判 中共各部门互相推诿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深圳市罗湖区东晓派出所绑架了居住在长排村的法轮功学员戴美兰,没出示任何证件就非法抄家,抢走私人财物,把她非法关押在罗湖看守所。近日,广东深圳法轮功学员戴美兰被非法枉判三年。

戴美兰被绑架后,家属曾经去过罗湖公安局投诉,值班人员面无表情地说:局长不在这上班,快走,我们不管这个事,去信访办。

信访办的人说:你说“绑架”这个词太难听了,我们从来不管法轮功的事。

戴美兰被非法判刑后,罗湖公安分局说:现在我们没权管了,只有法院才有权管,去找法院吧。

法院的人说:判决下来十天之内上诉有效,超过十天就无效。

有的警察悄悄说:法轮功不是犯罪案件,什么时间上诉都有效。

家属问东晓派出所警察为什么至今还要抓人?答:你没看过电视吗?电视早就说了法轮功是××(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害人的邪教),你没上过网吗?你没百度过吗?百度里面早就说了,宣扬法轮功是犯法的。家属说:我学过一点法律常识,我知道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才有立法权,只有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才有法律效力,电视媒体、百度网站没有立法权,它们说的没有法律效力,警察不好意思说:这个我们不太清楚,我们不知道。

我们本是同一个民族,本是同根生,都是炎黄子孙、中华儿女,应该一方有难八方相助,为什么非要把自己的同胞迫害的妻离子散?历朝历代都喊万岁,可是谁也万岁不了,都以为是铁打的江山,可是没有铁打的江山,主子一倒,所有恶人株连九族跟着倒,希望迫害者早日清醒,为自己的子孙后代留条后路。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