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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的“文明”标准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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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九月十日】当前,湖南长沙市的所谓“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临街门店、宿舍墙面都被粉饰一新,更换上统一样式的招牌;白天出门,满街都是带着红帽子、监督市容的“志愿者”;连小学生也被要求背下什么“长沙精神”、“文明守则”等,以应付上级检查组的明察暗访。

然而,就在八月十九日,发生在长沙市芙蓉区二里牌的警察当街抓捕好人的一幕却引发了人们对“文明城市”更深层次的思考:除却市容的整洁、行为的守礼,是否从根本上杜绝野蛮执法犯法、充份保障公民人权,才是作为一个真正的文明城市所更应具备的?

八月十九日下午,长沙市芙蓉区居民李志刚(原国防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助理研究员,因修炼法轮功遭迫害失去工作)与母亲外出走走,约五点左右,母子二人沿着宿舍旁的小街返家。不料母子俩刚走到宿舍院门口,就遭到一群便衣男子的拦截。目击者看到,为首的男子用力抓住李志刚,用手铐将李志刚的两手从背后紧紧铐住,而后,一辆白色小车开了过来,这群男子抓胳膊、抬腿,一起使劲将李志刚塞进了车里,李志刚年近七旬的母亲也被人强行推上车。李志刚大声呼喊:我是好人,我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为什么抓好人?!明显理亏的这帮人,竟无一人回应。就这样,没有人出示证件,也无人说明理由,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李志刚母子二人被强行劫持。

白色小车一直开到长沙市朝阳街派出所内才停下,母子二人这才知道,劫持自己的这群人是朝阳街派出所的警察。到派出所后不久,警察又夺走李志刚母亲的包,抢走了钥匙,随后,在没有主人在场的情况下,到李志刚家入室非法搜查,掳走了李志刚的手提电脑和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并将当时正在李志刚家休息的一位客人、湘潭市居民黄朵红女士强行带走。当晚,李志刚的母亲被放回,李志刚与黄朵红被劫持到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的洗脑班(该洗脑班对外挂牌“长沙法制教育培训中心”,实为长沙市“六一零”非法囚禁法轮功学员的黑监狱)非法关押。两人被关押的理由仅仅是因为他们是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

目睹朝阳街派出所警察形同黑社会绑票一般的野蛮抓捕,在场的许多民众深感震惊。近几年来,长沙的社会治安状况并不好,市民的钱包、手机、电动车等私人财物被盗可谓司空见惯,到派出所报案,连警察自己都觉得无可奈何;而包括“二零零九年八月二日”长沙望城县六死二伤特大杀人案以及“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四日”、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四日”、“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系列持枪杀人案(警方于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发布的通缉令中认定“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枪击杀人案与以上其它三个持枪杀人案的疑凶为一人)在内的几个重大杀人案件,虽然公安举全城之力、重金悬赏与排查仍至今未破,可想而知,这些犯下杀人重罪的亡命之徒迟迟不能归案,对老百姓是多大的治安隐患。

然而,抓坏人无能,长沙警察抓起好人来却是不遗余力,在中共“六一零”(“六一零”是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类似纳粹的盖世太保,在各地办了很多洗脑班,劫持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操控下,一些派出所与国保大队警察积极充当迫害好人的打手与急先锋,近几年来,几乎每年都有数十位善良的长沙法轮功学员被抓,有的被劫持到洗脑班,有的被整黑材料非法拘留、劳教、判刑,法轮功学员们的工作、家庭与正常生活秩序遭到极大的破坏。以朝阳街派出所为例,在教导员曹鹏飞的主导下,就曾于二零一零年一月将居住在辖区内的湖南醴陵籍法轮功学员赖金明女士(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退休职工)非法劳教一年,给赖女士一家带来巨大的痛苦。这次,朝阳街派出所又将李志刚劫持到洗脑班,令李志刚近七十岁的老母亲备受打击(李志刚的父亲已去世)。

其实,与中共媒体的造谣宣传相反,法轮功的修炼者都是街坊邻居、同事朋友心目中道德高尚、淡泊名利的好人。而他们对于法轮功的信仰,并不是什么迷信,相反,这是源于一个生命心灵深处对于真理的寻求与坚持。当今社会,人类的道德水准在一日千里地往下滑着,许多人都在随波逐流,但也有些人在找寻更健康、更纯真的生活方式,在遵循“真善忍”原则重德修身的过程中,法轮功学员们不仅获得了健康的身体,而且找到了心灵的归宿,他们的身心因此拥有了真实的快乐。当然,不一定人人都会选择或认同同一种信仰,但对于他人的信仰,我们应该尊重。中共以谎言与暴力为手段的对法轮功信众的迫害,从一开始就是悖离正义良知的,也违背了它自己所制定的所谓法律。因而也注定是失败的。

一个真正的文明城市究竟该是怎样的?或许,每个人心目中的标准会不尽相同,但我想,有一点应该是毋庸置疑的,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公民应当拥有自己的信仰自由,不会仅因思想与执政者不同就遭打压,不会因言获罪,不会被无端剥夺人身自由而无处申诉;而这个城市的警察与政府的公务人员,他们能秉承自己的职业操守,惩恶扬善,维护正义,不会在“上级命令”的借口下,背弃良知迫害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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