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共邪党的直属议事协调机构
2. “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对比“中央文革小组”
3. 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4. 合署办公
5. 凌驾在法律之上的政法委
6. 中共邪党的综治办、维稳办、610办
7. 所谓的“法制培训中心”
8. 开历史倒车,再次“发动群众战争”来“维稳”
9. 打击异己的“国保”是什么东西?
10. 公安内部的“610国保”
11. 发展秘密力量
12. “610办 + 国保”:远远大于盖世太保
参考资料
很多由中共党务系统操纵的机构数十年来一直沿用其秘密组织的形式,以黑箱运作来整人害人。明慧网曾登载过《中共“六一零”办公室的组织机构浅析》[1]、《中共政法系统践踏法律迫害法轮功简述》[2]等文章,“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也有一份“关于‘610办公室’的调查报告”[3]。本文将对610办、维稳办、国保等这些迫害机构作进一步的调查。
“610办公室”,都认为它凌驾于法律之上,是迫害法轮功的犯罪机构。为什么如此,这得从中共的机构组织形式说起。
1、中共邪党的直属议事协调机构
中共邪党中央直属机构根据职能分为:直属工作部门(比如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直属办事机构(比如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直属事业单位(比如中央党校、《人民日报》社)、直属派出机构(比如中央直属机关工委)、直属议事协调机构(比如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中共中央的这些直属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提出方案,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
所谓“议事协调机构”,是指在“法定工作机构”以外设立的,负责协调涉及多个部门或多个地区较长时期内重大事项的机构。成员单位常常包括多个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部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都可以设立自己的议事协调机构(同样,地方党委和地方政府也可以设立地方级别的议事协调机构)。
议事协调机构一般称为“××领导小组”、“××指挥部”、“××委员会”等。
“议事协调机构”其配置规格都是比较高的。邪党中央的“直属议事协调机构”,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或者政治局委员)担任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有关部办委局的负责人担任领导成员,一般还有相关的办公室作为具体办事机构。
1999年6月10日,中共成立了“直属议事协调机构”——所谓“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的具体办事机构就是“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因为成立于6月10日,该办公室简称“中央610办公室”。
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所谓“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历届头目(组长):
李岚清 (1999年6月至2002年11月)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
罗干 (2002年11月至2007年10月)政治局常委、时任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
周永康 (2007年10月至今)政治局常委、现任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
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所谓“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610办公室)历届头目(主任):
王茂林 (1999年06月至2001年09月) 时任中央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刘 京 (2001年09月至2009年10月) 时任公安部党委副书记、副部长
李东生 (2009年10月至今,原中宣部副部长,负责反法轮功宣传,为担任中央610办公室主任而被任命为公安部副部长)
刘京长期担任610办的主任,江(泽民)、罗(干)、刘(京)和周(永康)是被法轮功要求法办的四个元凶。刘京罹患癌症之后,于2011年3月被免去了公安部副部长职务,610办的主任由李东生接手。关于领导小组和610办历任头目的详细情况请参阅追查国际“关于610办公室的调查报告”[3]。
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所谓“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众多,可谓“空前绝后”,除了中央政法委作主导,根据网络上广泛流传的一份“中共中央各直属机构简介”的文章称,该“小组”的成员单位包括: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央外事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武警部队。
从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所谓“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的议事机构负责人的级别和参与的成员单位之多之广,就可以看出江泽民团伙当初迫害法轮功的力度之大,完全是倾举国之力,把整个社会都动员起来迫害法轮功。
也正是这种议事机构的性质,说明了“610办公室”为什么能成为一种超级邪恶的机构,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2、“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对比“中央文革小组”
大家常常把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所谓“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比喻为“中央文革小组”的翻版。事实上,正是如此,都是中共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所谓“议事协调机构”。
“中央文化革命小组”是中共在1966年5月设立的一个机构,隶属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简称“中央文革小组”。在文革推进过程中,它很快就成为权力极大的机构,取代了中共中央书记处,并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中央各重要媒体,乃至全国的舆论工具。文革小组中紧跟毛泽东的成员都进入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他们是:江青、陈伯达、康生、张春桥、姚文元。陈伯达、康生还进入了五人组成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另三人为毛泽东、林彪、周恩来)。
同样,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所谓“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的成员,比如罗干、周永康等,也通过紧跟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整人搞事,捞取政治资本,进入了中共的政治局常委。
不论是破坏传统文化的“文革小组”,还是迫害 “真善忍” 信仰的所谓“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都是凌驾于法律之上无法无天、能调动所有部门为整人害人开道的机构,这种东西对民族和国家的破坏力非常大,而且还有着长远的破坏作用,最终搅得华夏大地不得安宁,祸水横流,灾难四起。
3、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可能不少人还以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民间对中共党政不分的通俗说法,其实不是,这是中共的所谓官方用语。按照中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编办”)的解释,“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所谓“一个机构”,就是一个法人代表,一个财务帐号,一套领导班子和一个队伍;所谓“两块牌子”,就是指一个机构有两个名称,根据中共的政治需要,以不同的名义对外使用相应的名称。这是中共邪党的一种独特的机构编制方式,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中共特色”的典型做法。
1978年之后,由于跟外界打交道的需要,一些本来最好由政府出面,但中共又觉得是至关重要必须自己管的部门,比如“台办”、“外宣办”等,中共就让其党内的组织以政府名义对外交流,用来掩人耳目。于是,同样一个机构,就挂上两块牌子,成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例如,“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对外又称“国家军事委员会”;“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对外又称“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对外又称“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当然,如果需要,还可以挂多块牌子,这就是所谓的“一个机构,多块牌子”。
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机构也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所谓“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后来改称“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其下属的“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即“中央610办公室”)后来挂牌“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简称“防范办”)。这样的牌子是中共贼喊捉贼的伎俩。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在“中央编办”网站上罗列的党中央部门机构设置中,明确说明所谓的“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是一回事,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在该网站上罗列的国务院机构设置中也特别注明“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与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也就是说,国务院“防范办”并不归国务院管辖。所以,从来都是中共党委在直接推动迫害法轮功,“610办公室”从来都是党务部门,挂“两块牌子”只是个形式而已。
“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更名“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之后,“防范办”就成为“610办”的另一种名称,但是很多基层还是沿用“610办”作为正式的名字,也有的是 “防范办”和“610办”混用。但是无论什么名称,都是中共邪党残害善良民众的犯罪机构。
4、合署办公
“合署办公”是指党、政机构一种编制组织形式。两个具有不同编制、职责的党政机构由于所谓的“工作对象”、“工作性质”相近或其它原因而在同一地点办公。“合署”不是合并,合署单位可分别配备行政领导班子(也可兼职),分别刻制印章和挂牌子。
“合署办公”并不完全等同于“一个机构,多块牌子”。从字面上抠,二者可能正好是相反的。“一个机构,多块牌子”说的是只有一个实体,一套人马,人员完全重叠,只是以多个名义出现。而“合署办公”则是有多个实体,不是一个班子,但是在一起办公,好象只有一个名义一样。
在中国大陆,这些名称用的也比较混乱,“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常常一起出现。比如在“中央编办”的网站上列出的中共中央机构中,就称“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监察部与其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组织机构,除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外,这个领导小组下设的办事机构“610办公室”又与政法委“合署办公”,从中央到基层基本都是这个模式。
我们能查到很多“610办公室”与政法委“合署办公”的例子。
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政法委员会与区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区委610办公室合署办公。 |
三亚市处理法轮功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610”办公室”)与政法委合署办公 |
“一个机构,多块牌子”反映的是党政不分,党干涉政,以党务机构充当政府名义机构;“合署办公”反映的除了党政不分之外,还特别显示中共政府机构缺乏中立性和独立性。中共特色的“联合执法”就算“合署办公”的一种形式。比如政府的行政执法部门在遇到有难度的执法时,往往会以“合署办公”、“联合执法”的名义,邀请法院参加,结果司法程序就成了走过场,成为中共打人的棍子和骗人的幌子而已。
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发起的这场政治运动能够肆虐到今天,与中共的这种整人机制,由控制公检法司的党委政法委主导“610办公室”,有着密切关系。
参考资料
1.中共“六一零”办公室的组织机构浅析,明慧网,2010年6月3日
2.中共政法系统践踏法律迫害法轮功简述,明慧网,2011年03月22日
3.关于“610办公室”的调查报告,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