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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张志芬三次被非法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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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重庆市合川区法轮功女学员张志芬,现年五十五岁,是重庆第四绵纺织厂(重绵四厂)退休职工。一九九七年身患头痛病、心脏病等多种病症的她,为了祛病健身,开始学炼法轮大法,炼功不长时间后,她一身病痛全消失了,法轮大法神奇的祛病功效深深触动了她,此后她真正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十几年里,她却因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以“真、善、忍”为标准做好人,三次被非法关洗脑班,三次被非法拘留,三次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零年三月上旬,重棉四厂保卫科和东津派出所的几个恶人将张志芬绑架到东津沱洗脑班非法关押、强制洗脑二十天,并勒索生活费六百元。二零零零年七月上旬,重棉四厂保卫科和东津派出所的恶人又将张志芬绑架到东津沱洗脑班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张志芬被绑架到合川公安分局非法审讯,国安科的秦茂荣指使恶警张祥强用一本又大又厚的书使劲的打张志芬的头,又狠狠地扇她耳光,打得她感觉天旋地转,眼冒金星。审讯无果后,恶警将她送到合川拘留所。在合川拘留所被非法关押三十多天后,未经任何法律手续将她送重庆茅家山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七年一月底,因为给世人讲大法真相,张志芬又被绑架到合川拘留所。在拘留所张志芬绝食抗议迫害,到绝食的第六天,拘留所对她进行野蛮灌食,几个彪形大汉按住她,不准她喊法轮大法好,把胶管插入她的胃中,使她难受得差点窒息。在拘留所迫害二十天后,在无任何法律手续下又被送重庆江北石马河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九年一月底,因为给世人讲法轮功真相,张志芬被绑架到合川区国安支队。在非法审讯中,国安支队长兰奇峰不停使劲的扇张志芬耳光,还叫道“我看你痛不痛”,另一个二十五、六岁、体型健硕的恶警也上来用脚拼命的踢她的腿和脚,踢得张志芬整个腿青一块紫一块肿起来很高。非法审讯无果,恶警将张志芬送合川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未经任何法律手续又将她送重庆江北石马河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三个月。

在重庆女子劳教所里,张志芬遭受了各种各样惨无人道的迫害。在寒冷的冬天,恶警不许她睡床,让她睡在地上,还让她站在寒风凛冽的风口吹风受冻。在炎热的夏天,把她叫到烈日下曝晒。晚上恶警让她睡两小时,有时让她睡一小时,有时就整晚不让她睡,罚站;因为极度的疲惫,有一次她站着站着突然直挺挺的倒下,人事不省,恶人们无半点同情心,还时常打骂她,不准她发困。

有一次因为张志芬拒绝戴劳教人员的胸牌,恶警陈雁彦说:“你信不信我把你衣服扒光”,张志芬回说:“我就告你污辱人格”。陈雁彦随即叫来吸毒人员赖立霞等人把张志芬推到一间没人的小屋殴打,张志芬又大喊“法轮大法好”,几个吸毒人员蜂拥而上把她按倒在墙角的一个大纸箱内,用胶布把她的嘴封上,直到看她没呼吸了,快不行了才放出来。

劳教所里残酷的迫害使张志芬原本乌黑的头发白了许多,身体也出现多处不适,她向恶警队长陈雁彦要求去医院检查身体。陈雁彦不仅不允许她去看病,还叫吸毒人员丁霞写假材料,说张志芬自己不愿意到医院去看病,以后出现生命危险由自己负责,并让几个人拽着张志芬的手,强迫她在假材料上按手印。

二零一零年四月本来是张志芬非法劳教期满回家的日子,可是合川区南津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人员陈实、蔡扩军等人却把她接出来直接送到重庆渝北区望乡台洗脑班继续非法关押。在洗脑班,张志芬坚持要回家,绝食抵制非法迫害,在洗脑班里她没进一粒米,一滴水,六天后终于回到家中。

回到合川的家中,张志芬仍然不得清净,六一零和社区等人经常以各种借口来骚扰她的正常生活,全家人都不得安宁,张志芬不堪其骚扰,被逼离开家,流离失所,去向不明。现在六一零恶人们四处找她,还经常打电话骚扰她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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