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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杨景美被非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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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杨景美在二零一一年六月二日散发神韵光盘时,被当地警察绑架,后因身体原因被放回。近日,杨景美被中共检察院非法起诉。

杨景美散发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神韵晚会光盘,完全是行使正当的公民权利,中共非法起诉杨景美,是在陷害无辜公民。

八月二十五日晚五点多,检察院告诉杨景美家人:“明日九点,检察院来车接杨景美,去法院开庭。”在二十六日上午九点,杨景美被带去检察院。去检察院后,杨景美又被告知:“你请律师吧,十天后开庭。”同时递给杨景美一份“丹东振安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的副本(参与人员:丹东市振安区检察员:孙耀嵩、闫巍)。

杨景美在二零一一年六月二日上午,在发放神韵光盘时遭恶人陈某恶告,被丹东市振安区巡特警大队绑架,参与迫害的人员共六人,有大队长赵震、中队长陆成军、警员张磊等六人。随后杨景美被非法抄家。被抄走大法书籍十六册及神韵光盘五十四张、笔记本电脑等物品。杨景美在非法关押二十四小时后被送往看守所。身体检查不合格,看守所怕承担责任于次日下午五点,在勒索家人五千元后把杨景美放回。

杨景美回到家后,参与迫害的丹东市振安区巡特警大队仍不断上门骚扰。企图再次迫害杨景美,并不断追问光盘的下落,企图扩大迫害范围。

大约二个月后的八月中旬,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又伙同巡特警大队的人员逼迫杨景美再次去丹东市第一医院检查身体,企图再次迫害。检查的结果:是高血压二百二毫米汞柱,不符合体检条件,被放回。

在八月二十四日检察院又逼迫杨景美签字,遭到拒绝。(参与人员可能是丹东振安区检察院工作人员:陈景峰、侯俊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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