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怕心多救人 修炼路上不停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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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在助师正法的十多年历程中,我对师父和大法从未有过一丝一毫的怀疑,凭着对师对法的坚定、坚信,坎坎坷坷走了过来,又一步步走向了成熟。

讲真相劝“三退”,含泪忍苦救世人

师尊叫我们做好三件事,我就按照师尊的要求去做,每天学好法,炼好功,讲真相多救人。每天早晨学完法,上午、下午外出骑着自行车面对面讲真相,不管热天、冷天,也不管雨天、雪天,六年如一日,从没有懈怠过,没有休息日,出门就讲,开门见山。不管年老的、年轻的、有文化的、没文化的、当官的、平民百姓,我都一视同仁,没有顾虑,没有等级观念。同修都誇我讲真相讲的好,其实都是师父做的,是大法的威力,作为弟子,只不过动动嘴和腿而已。

我坚持不懈的跟着师父走在正法的路上。不能停啊!我知道救人的急迫,我知道众生都在等着得救,什么事能有救人重要呢?几年过去了,救了多少人我自己也记不清,听我讲真相的人很少有不退出中共党、团、队组织的,有的实在不退我也不轻易放弃,我替他着急,我就用熔化钢铁般的慈悲对待他,我不知为这样的世人哭了多少回。经我劝退的大部份人都以真名实姓三退。

记得有一次遇见一位领导干部模样的人,我连忙叫住他:大哥,你别走,我有个重要的事跟你说一下……,我就开始跟他讲真相劝三退。他说:你这是第三次给我讲了,你知道吗?他表情很严肃。我说:是吗?记不清了。当时我就哭了,说:大哥,你为什么不愿意退呢?我既不吃你的,又不要你的,我还冒着生命危险来救你,就是为了灾难来时保住你的性命,都是为了你好,你为什么连个态都不敢表,连个名都不敢说呢?这时他也感动哭了,连忙握住我的手告诉我他的名字,并说以后有什么事到办公室去找他,告诉我他的办公室地点,临走时又一次握住我的手表示感谢。

我现在讲真相都形成习惯了,出口就是真相,见人就是救。丈夫病逝,老家及亲朋好友来了很多人,我没因办丧事放弃救人的机会,我满含热泪讲真相劝“三退”。儿女结婚、生子我见缝插针的讲,无论做什么我都没有耽误过讲真相,时间宝贵呀,我们不能错过一个有缘人啊。

我讲真相一般都是这样讲的,先搭上话,男的比我大叫大哥,比我小的叫老弟;女的比我大叫大姐,比我小的叫小妹,问个生活上的小问题,吃饭了没有?几点了?然后看对方的眼神决定怎么讲。开门见山,象对待亲人似的说:为了保护好身体,这两年灾难多,别把钱看的太重,楼再高钱再多也买不了命,只有留住自己的身体才是最最根本的。中共如此腐败,贪污盗窃,知法犯法,吃喝嫖赌,花花世界,这钱都跑到当官里手里去了,老百姓多苦,给老百姓补助这补助那,就那么一点点,为的是收买人心,这些灾难都是共产党腐败造成的,人不治天治,赶快退党、团、队保命。这样一说,一个个的都退了。最后叫他们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正念救人遇事向内找

有一天我去讲真相,走在马路一拐弯的时候,突然被一辆轿车撞倒在地,当时我没有害怕,只感到腿火辣辣的疼,这时我突然想到:赶快救这个人,这是个机缘。看得出来,他怕我讹他,我和蔼的告诉他:你不要害怕,我不讹你,我是炼法轮功的。我给他讲了真相,又帮他退了邪党组织。师尊叫我们遇事向内找,我就找自己是什么执着心被邪恶钻了空子?最后还是师尊借同修的嘴点给了我。因为我每当收到《明慧周刊》,就急急忙忙把《明慧周刊》一气看完,再传给下一个同修,之后再去学法,位置摆放错了,应该把学法摆在第一位,只有学好法才能做好其它事,才能真正救了人。

用正念对待恶警

有一天我和一位同修到乡下发资料,每人带了二百多份,边发边讲,由于起了欢喜心,被一个骑摩托车的人诬告,当时手里还剩三十来份资料。几个警察来了,把我们拦住,路边站着好几个人看着我们。我一点也不害怕,大声的告诉那几个不明真相的旁观者说:我是好人,是来救你们的,“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警察把我们推上警车,我立即发正念:我不是一般人,我是走在神路上的人,人迫害不了神。发完正念就跟恶警讲真相。我说:大法弟子都是好人,不善待大法会遭恶报。恶警企图制止我,说:不要说了,再说我就送你们去国保大队、劳教所。我说:你说了不算,我说了算,那地方是罪犯呆的地方,我是好人不应该去。恶警反问我说:我说了不算,你说了算?我说:是,我说了算。恶警把我俩送到乡下的一个派出所。我想让同修赶快脱险,就自己把这个事全部承担了。我和恶警说:这个人我不认识,她也没有真相资料,没有她的事,你们为啥不放她走?有啥事我一人承担。我一直发着正念,求师尊救我。之后我从警车上下来,心想:恶警看不见我。趁恶警打手机的时候我很自然的走出了派出所的大门,门口正好停了一辆客车,我立即上了车。我知道是师尊安排好的。在车上我又跟几个人讲了真相。而那位同修由于正念不足,被非法拘留了半个月。

每天三件事,我一件都不少做,就抱定了一念:就是按师尊的要求做,完成史前誓约,不留遗憾,让师尊少一份操劳。

拜谢师尊,拜谢同修,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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