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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市何丛峰遭中共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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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六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黑龙江省鹤岗市兴山区何丛峰,男,一九六三年出生,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因为做善良的好人,不放弃善念和做人的良知,他遭到中共邪党当局酷刑折磨,亲人也受到了惊吓,饱受痛苦。一个十四岁的女儿被恶警吓的惊魂失魄。

遭恶警绑架、非法抄家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号,兴山分局岭南派出所八、九名恶警光天化日下闯入平民百姓家中,象土匪一样把何丛峰家翻了个遍,一个好端端的家转眼间一片狼藉,当时,家中只有孩子一人在家,十四岁的女儿目睹那种恐怖的场面吓的惊魂失魄,全身发抖。而恶警在翻箱倒柜行恶时,全然不顾一个未成年女孩的感受,也不顾及这种野蛮行为在孩子心灵中留下的阴影与创伤。这天夜里,恶警连续骚扰,非法抄家,抢走何丛峰的录音机、大法书等私人物品,一直骚扰到午夜后才收场。

何丛峰小时打针出现医疗事故,患小儿麻痹,一条腿残疾,在日常生活中承受了很多压力,被岭南派出所绑架后,对于一个身患残疾的人,恶警没有半点同情心,一群人拳打脚踢,用皮鞋踹,打耳光,一顿毒打后,铐上手铐,继续刑讯逼供,一直迫害到凌晨三点才住手。

酷刑演示:拳打脚踢
酷刑演示:拳打脚踢

这些恶警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构成了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罪;同时还触犯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二百五十一条,构成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构成严重侮辱罪、诽谤罪;触犯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构成滥用职权罪;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构成了非法搜查罪;触犯刑法第二十三条,构成非法拘禁罪。

何丛峰被劫持到第二看守所迫害后,市公安局恶警仍用暴力手段残害他,毒打他,其中一恶警是市公安局的,此人中等身材,瓜子脸,较瘦。

在第二看守所,早晨吃的是一个小馒头,喝的是没有一滴油的稀汤,晚饭是一个窝窝头,吃不饱,还要忍受犯人的摧残,有时向外瞅,犯人就打何丛峰耳光。一个星期后,他被劫持到鹤岗劳教所,劳教所不收,身体不合格。

返回第二看守所期间,兴山分局恶警杨庆民(现在是兴山分局岭南派出所片警)等给何丛峰实施酷刑,双脚铐在铁椅子上,手扭过去在背后铐上,背铐上拴吊绳,用力上掰,嘴用毛巾堵上。地点是鹤岗二看一个提审室,时间是从早八点开始迫害,折磨到午后一点,参与的恶警有四人,俩人一伙,轮番折磨。在实施酷刑时,恶警除了骂就是笑,用如此残忍的手段残害善良无辜,居然还以此为乐。何丛峰被折磨的死去活来,可是动不了,喊不出声来,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承受着非人的折磨和巨大的痛苦,时间久了,双臂象掉了似的,在看守所被迫害的肺部发炎。

酷刑演示:吊铐
酷刑演示:吊铐

何丛峰是中国的一位平民,他没做伤天害理之事,更没触犯任何法律,而那些给他实施酷刑的恶警在光天化日下违法犯罪却逍遥法外,中共流氓集团昏庸、腐败、黑暗、残暴的程度可想而知。

遭冤狱迫害

何丛峰在第二看守所被实施酷刑,没人为他鸣冤,更没人为他主持公道和正义。几天后,又被劫持到第一看守所。随后,兴山区检察院,兴山区法院合谋诬陷,在兴山分局,岭南派出所恶警在酷刑逼供而执法犯法的前提下,违法开庭,冤判何丛峰六年。非法开庭过程中,强制法轮功学员何丛峰、张树平、王东旭、王淑清等人都戴着手铐,开庭中戴手铐不但违法,也践踏了法律的尊严。身为兴山区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不为受害的平民百姓伸张正义,将违法犯罪的恶警绳之以法,还官官相护,加害无罪的善良百姓,兴山检察院、法院、市法院相关人员已经触犯<刑法>399条,构成徇私枉法罪。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何丛峰被绑架到香兰监狱集训队受迫害。二零零三年一月中旬被劫持到佳木斯监狱三大队九中队,在香兰监狱被犯人看管,说话走路都没有自由,都受限制,何丛峰被犯人打的鼻孔流血,从早六点坐到晚九点,冬天逼洗凉水澡,卫生间的窗子敞着,犯人用冷水泼他,接自来水一盆盆泼。每顿饭是稀菜汤,馒头,吃不饱,监狱商店卖高价物品,一百元钱被从中克扣五十元左右。三月,何丛峰被迫害的发烧两个多月才被送到监狱卫生所。

二零零四年三月,佳木斯监狱和莲江口监狱合并,莲江口监狱十三队改为佳木斯监狱一监区。恶警队长刘唤,指导员王国志逼迫法轮功学员和犯人一起做苦役,去农田给水稻育苗,挑土等,从早七点到晚五点干苦役。孙青鹤、王东旭、狄会斌、王永志、张树平、何丛峰、王久希、刘俊华、毕海林等十名法轮功学员在此受迫害。十人不出工,恶警指使犯人连拖带拽,何丛峰被两犯人从院里拖到院外,点名时没蹲下,被指导员王国志从后背猛踹几脚倒在地上,两名犯人架住他拖了六七分钟的时间,拖到工地,问他为啥不干苦役,他说:“没犯罪。“二十分钟后,王国志指使两名恶人,一个叫周立勇,一个叫辛艳路将他绑架到大门横杆上吊起来,逼问干不干?何丛峰回答不干,被恶警王国志打的鼻孔流血,嘴唇被打破,肿起来了。

四月初的北方春寒料峭,山沟里的污水上结了一层冰,王国志指使犯人在水沟里拎一桶带冰碴的污水,从头浇到脚,棉衣都透了,连浇两桶污水,冷风一吹,何丛峰被冻的直哆嗦。冻吊一上午,胳膊针扎一样疼,放下来后身体被吊残,没有知觉,下午又被恶人拖出去,绑到了柱子上辱骂,晚上收工拖回去,在非人折磨,何丛峰被迫绝食。第二天出去又被拖出去,连绑三天,第四天就不能走路了。

在佳木斯监狱,恶警还逼迫何丛峰等法轮功学员磨假宝石,受到比一般犯人还要悲惨的虐待和酷刑。恶警王国志身为狱警,执法犯法,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触犯三百九十七条,构成滥用职权罪。善良的好人蒙受千古奇冤,无罪修炼人被有罪犯人和恶警虐待,迫害,监狱纪委,驻监检察院装聋作哑,跟着恶人恶警助波助澜,不维护法律的公正,更不为含冤的百姓伸张正义,相关人员已经触犯<刑法>397条。

创伤还未愈合又遭迫害

二零零六年,何丛峰的妻子受不住社会的压力,去佳木斯监狱离婚。人生在世,谁不想有个温馨的家?谁愿意被恶人恶警诬陷、折磨?在魔窟中受迫害,肉体的摧残、精神的折磨、妻子离婚的痛苦,象一座座山压向何丛峰。特别是从佳木斯监狱回家后,房子多年无人住都漏了,他的腿残疾,干不了重活,生活十分困难。

何丛峰想维修家电糊口,不料,从魔窟回来三十八天,岭南派出所片警杨某等十多人,开三台车骚扰迫害何丛峰,将无辜的他再次绑架。恶警从他家中抢走收音机、影碟机、维修家电零件,大法光碟等私人物品,还抢走一部当时价值五百元的手机,至今未归还。在非法抄家中抢走手机,这和土匪有何两样?在派出所,何丛峰被恶警戴手铐迫害,第二天被绑架到鹤岗二看,九月被绑架到绥化劳教所迫害。一大队队长廉某指使犯人打骂法轮功学员,逼何丛峰等人做奴工。

绥化劳教所也是一座没有正义,没有人性的人间地狱,法轮功学员李喜春炼功被绑在办公室迫害,被恶警金干事、队长廉某毒打残害一夜。

被劳教迫害回家后,何丛峰依然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亲人们知道他是好人,是被冤枉的,可是却不敢为他伸张正义,还把怨恨推到自己亲人身上,加重了他们的痛苦和磨难。

在鹤岗地区,由于受到江氏流氓集团谎言毒害,很多法轮功学员的亲人误解他们,有一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数年回家后,丈夫的同事说:“夜晚睡觉小心点,别让媳妇把你杀了。”听了这些诬陷的话,她的丈夫对她拳脚相加,一次次殴打她。她用善良的心宽容丈夫,用法轮功学员爱惜生命、不杀生的事实证实“天安门自焚伪案”是江氏流氓集团煽动仇恨、栽赃陷害法轮功的骗局。还有一位法轮功学员,迫害前,一家人和和睦睦,丈夫支持她修炼法轮功,可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迫害发生后,她被恶人、恶警诬陷劳教迫害,回到家里,丈夫不但不同情她,也不给她一分钱,还一次次毒打她,把她身上打的青一块,紫一块的。

江氏流氓集团发动的这场灭绝人性的迫害,给法轮功学员本身和他们的亲人造成极大的伤害,给千千万万个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同时也引发了日益严重的天灾人祸。中国百姓有句古话说“皇帝有福坐天下,黎民百姓安居乐业,皇帝无福百姓遭殃。”看看当今的中国,“短命桥”、“豆腐渣楼房”等害国害民,毒奶粉、毒白面、染色馒头、瘦肉精猪肉,膨大草莓、西瓜都危害百姓健康,导致癌症病人迅速增加,这一切恶果和人们善恶不明,跟着中共流氓集团迫害善良能没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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