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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残疾人十二年来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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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七月五日】我叫王安平,男,今年五十五岁,家住吉林省梅河口市黑山镇,原吉林省辽源矿务局梅河煤矿供应科职工,修炼前在二十四岁那年,用炸药炸鱼时,左手被炸掉,头部被炸伤,并落下后遗症,经常头晕,还有心脏病。在工作单位上班时,液压支柱倒了,腰部被砸坏,经常腰部麻木、胀痛。修炼前,经常把厂里的洗油剂、工具等东西往家拿。

一九九五年喜得法轮大法,修炼后,病都好了,脾气也好了,身心健康,家庭和睦。以前拿回家的洗油剂和工具等都给单位拿回去了。妻子也随后开始修炼法轮功,一家人沐浴在大法的恩泽之中。

九九年“七.二零”后,我和千千万万个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一样,只因坚持自己的信仰,遭到了中共邪党的残酷迫害,我十多次被绑架、抄家,一次送洗脑班、多次非法刑事拘留、三次非法劳教,并被开除公职。十二年来,不仅身体遭受多次酷刑折磨和毒打,精神上也遭到了人们难以想象的、无以言表的摧残和伤痛。一次次恶人、恶警强行入室绑架、抢劫,家人、孩子与亲属们都不同程度上遭到惊吓和威胁,身心上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全家人都跟我遭受了严重的精神上和经济上的折磨和迫害,在中共邪党的欺压下没过上几天安稳的日子。

我是一家之主,由于我屡遭迫害,无法养家糊口。我从劳教所回来后,被迫流离失所,由于被单位开除,又是残疾人,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连吃饭都成了问题,我多次去社区要求给我最低生活保证金,社区人员都以我修炼法轮功为由而不予理睬,我又多次到原单位吉林省辽源矿务局要求恢复工作,他们则互相推诿,直到现在没人给我解决。

下面是我十二年来所遭受的部份迫害经历:

九九年“七.二零”中共的迫害开始后,我和同修去北京上访,回来后,我所在单位梅河口矿务局矿党委非法办转化学习班,强制我参加,逼迫我写“三书”(放弃修炼法轮功的所谓保证书、悔过书等),并威胁说不写不让上班,我坚持不写,在此期间梅河口市公安局国保科科长齐贵方带队把我绑架到梅河口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让我交出“七.二零”我地区去北京上访名单,并威胁我,不交出名单要劳教我。我没交,并趁机走脱,从此我和妻子被迫流离失所,家中只剩下两个孩子,其中女儿二十岁,儿子十四岁,女儿小小年纪就被迫出去打工挣钱养活弟弟。

三个月后,我被单位开除公职,我家正在上中学的儿子因为我被开除公职,没有生活来源,被迫失学。

一、在梅河口市看守所遭受迫害

大约在九九年九月,我再次和同修进京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梅河口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齐贵方和梅河口煤矿公安分局一起去了四、五辆警车,在晚上大约九点左右,大约有十多人,手提木棍,气势汹汹的突然闯进我所在住处,联合绑架,把我和我妻子铐在一起,秘密拘禁在北京某宾馆里,梅河口煤矿公安分局郭海波等四人看守,其余几人在北京大吃大玩了一天,听他们告诉我,他们每人分得很多奖金,并在《梅河口市晚报》诬陷。第二天直接把我们非法关押在梅河口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大约有三个月,期间那里的警察指使犯人两次毒打我,把我的门牙打坏一个,浑身青一块紫一块。并强制做奴工:挑牙签,每天从早上四点开始,一直干到夜里十一点,中间没有休息时间,如果完不成定额,就要遭到毒打,因为一直有两人在旁边监视我,每顿饭只给一个窝头,喝的是铁锈黑水汤。晚上几乎无法入睡,因为我刚一睡着就打呼噜,监视我的那两个人就把我打醒:拿脚踢、踹我的头部、腰部,往我脚上猛跺,我被打醒后,再睡,等我再刚刚睡着时,就再次被打醒,每天晚上四、五个小时的睡觉时间就是这么过来的。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他们还经常用恶言恶语侮辱我的人格,那种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那种痛苦的滋味无法用语言来形容。那时我每天都在这种地狱般生活中煎熬,度日如年,长达三个月之久,直到把我折磨得精神崩溃、呆傻,即使这样还在继续遭受奴役、毒打,不让睡觉。直到我的家人找到黑山头镇派出所所长董海方,给了他一千五百元钱的好处费,他才到梅河口市看守所去,拿着他写的材料,让我在上面签字,当时我已经傻了,也没看上面写的是什么,问也没问,就在上面签了字,我才被释放回家。

二、在通化市劳教所遭受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五日在家中,黑山头镇治保主任贾殿英带领黑山头镇公安分局刘局长等几人强行入室绑架、抢劫,我再次被绑架到梅河口市看守所,大约三个月后被送到吉林省通化市劳教所,没有任何法律手续,被非法劳教一年。

当时我被非法关押的大队,大队长是孙建富、副大队是张某,有一次张某对我凶狠的拳打脚踢,导致我身体多处受伤,留下许多伤疤。

通化市劳教所的恶警,对待我们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极其凶狠、残暴。每天上午坐在“教室里”强制洗脑:强迫我们法轮功学员一动不动的坐在窄条木凳子上,而恶警则站在我们前面,大肆诽谤、诬陷法轮功及其创始人,对我们进行人身攻击,并强制转化,我们只要稍微动一下,就会遭到毒打(恶警指使犯人动手打),一直要坐到上午十一点半。

到中午开饭时,吃的是玉米面糊糊、一块发糕、一块臭咸菜,由于吃不饱,想多吃点面糊糊充饥都不行,他们把刚刚煮好的、滚烫的玉米面糊糊,让你马上吃,只给五分钟吃饭时间,因为吃不到嘴,只好兑凉水。吃完饭还要回“教室”,强迫我们看造谣、诽谤法轮功的电视节目。下午两点开始强制做奴工:挑冰棍杆并包装。暴力殴打法轮功学员,在这里简直是家常便饭。我经常遭到犯人辱骂、毒打,拳脚交加,有一次我的小腿被严重踢伤,留下很大一块疤痕。

在劳教所遭受如此般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将近一年的时间,我才被释放回家。回家后,黑山头镇政保主任李大雪多次到家中骚扰,要把我送到洗脑班,我几次被迫躲开,流离失所。

三、在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遭虐待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梅河口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磐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联合来了四辆车到我家,强行入室抢劫,他们到处乱翻,抢走了二十多本法轮大法书籍,十八盘录像带、价值一千多元的传呼机和几百元现金,并把我几个亲属家也非法搜查了,把我、妻子和两个孩子一起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梅河口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当天晚上把我和妻子同修一起被非法关押梅河口市看守所,七个月后,被黑山头镇恶警赵强、纪军送到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送到后,没有任何手续,就非法劳教我两年半。当时梅河口市迫害法轮功的政法委书记是万志远,王所长告诉赵强两人回当地补办手续送来就行了。

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对待我们法轮功学员更是毫无人性、残忍至极:体罚;冬天往身上浇凉水;长时间坐在小塑料板凳上,不许动,一动就用棍棒打、皮带抽、电棍电,挨打成了家常便饭,我有一年的时间抗议做奴工,整天被罚坐在小塑料凳上,后来被强制做奴工,整天劳动,早七点上工,干到晚六点收工,稍有怠慢,就要挨打。做奴工时,有一段时间逼我搅拌有毒的胶,闻此气味都会导致脸浮肿,身体浮肿。遭受如此般虐待、奴役生活长达两年半时间,直到二零零五年五月才被释放。

酷刑演示:浇凉水
酷刑演示:浇凉水

四、被迫流离失所多年

回家后,由于我是残疾人,找不到工作,我就只好到黑山头骨胶厂(福利厂)工作,干着比正常人还要累的工作,可是收入低微,由于生活所迫,只能靠此谋生,期间遭到梅河口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多次骚扰,朝阳沟市劳教所也来过一次。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八日黑山头镇治保郭祥子(小名)领着梅河口市公安局副局长徐祥仁伙同黑山头镇派出所恶警共八人强行入室绑架我,在我与他们挣脱时,恶警徐祥仁用力时,他的胳膊肘用力过猛,一下子打在我的嘴上,当时就把我的门牙打掉两颗,其余几颗都松动,后来也掉了。同时抢走我的大法书籍,他们把我非法关押在梅河口市看守所,一个多月后,我和同修于万全、李玉华三人一起被送到通化市劳教所,劳教所拒收。又把我非法关押到梅河口市看守所一个月后被所外劳教一年。

二零零八年八月份我回家后,由当地治保郭祥子(小名)等两人一天二十四小时监视我。

此时我还想回到黑山头骨胶厂(福利厂)工作,可是骨胶厂的人问我:你能保证他们(指骚扰我的恶人)不再来找你吗?我说不能保证,他们便不肯再要我。

由于几年来,多次被绑架、抄家、关押,一家四口经常被拆散,经济上也被迫害的一贫如洗,即使我被释放回家,家人也整天为我提心吊胆,再加上没有经济收入,温饱成了问题,妻子在外打工只能勉强养活孩子,我只好又被迫流离失所,由于我是残疾人,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到了二零零九年四月份,我只好到山里给人家打更,工资要到年底给,我身无分文,没有菜吃,我就吃山上野菜。几个月后,我又到了外地,直到至今,一直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有家不能回,因为梅河口市公安系统一直把我当作我们地区法轮功的所谓“重点人物”,一直没有放过我,我家多次被抄。

二零零九年九月十日上午,梅河口市政法委书记万志远、“六一零”、公安等多人,开二辆车直奔黑山头镇我和同修纪云龙两家欲绑架我们。因我没在家,他们的迫害没有得逞。

现在我只身一人身在外地,靠打工勉强糊口,不知这种日子何时是个尽头。在此呼吁所有善良的人们和正义之士和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关心所有正在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使他们早日与家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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