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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市中级法院枉判八名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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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七月三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湖南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对八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重刑,刘先菊十年、李芳云九年六个月、王晓辉九年、李海军八年六个月、刘慧平七年六个月、曾丽华七年、满三清五年、陈陵慈三年。王晓辉、刘慧平、李海军提出上诉后,被退回重审。

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日星期三上午,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再次非法庭审,刘先菊、李芳云两位老人因病当即退庭(刘先菊当庭因高血压病复发,是她丈夫背着出庭的),其他六人维持原判,这六人再次提出上诉。

二零一一年五月四日,湖南常德市武陵区法院在看守所对刘先菊、李芳云非法开庭、宣判,维持原判,刘先菊十年,李芳云八年六个月。刘先菊再次昏迷,法院不放人。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星期一上午,由常德市武陵区法院代替常德市中级法院转交一份判决书给李海军、王晓辉、刘慧平等人,没有庭审。八名法轮功学员,除李芳云体检不合格被退回外,其他七名法轮功学员维持原判,准备送邪党监狱。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下午,常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黄军华纠集恶警王永康、吴希勇,及武陵区所属的各派出所恶警再次发动对常德地区法轮功学员新一轮的迫害,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有王晓辉、刘先菊、刘惠平、李海军、曾丽华、陈陵慈、李芳云、万巧云等十多人,恶警就连七十多岁的老人刘秀英也没放过。

法轮功学员刘先菊今年五十岁,靠缝缝补补来维持生计,恶警非法抄家时,将其家中仅有的电脑,刻录机,打印机等物品洗劫一空,连家中没修炼的老伴也一起绑架。

当时法轮功学员王晓辉家中只有老母和一位即将考大学的儿子,老母七十四岁,一只眼失明,另一只眼只有0.1度,靠打临时工来维持家里一点生计。

法轮功学员曾丽华家中贫困,连住房都成问题,恶警非法抄家、绑架时,家中八十多岁的老母受恶警惊吓,卧床不起。

还有法轮功学员李芳云,丈夫去世时,留下家中就是高龄的婆母及两个男孩,自从被恶警非法抄家、绑架后,家中已失去经济来源。

法轮功学员刘惠平、李海军夫妇俩被绑架,非法抄家后,恶警严密封锁消息。

相关电话:

联系:0736-7761050
传真:0736-7761047
立案庭:0736-7761075
刑一庭:0736-7761046
政治处宣传科:0736-7761026
政治部组干科:0736-7761028
投稿信箱:cdfywtg@qq.com

常德市中级法院人员简介

邬文生:男,常德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彭世理:男,常德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赵世富:男,常德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张业梅:女,常德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李爱群:男,常德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四级高级法官。
吴宇峰:男,常德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高云祥:男,汉族,常德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黄天伏:男,常德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工会主席,三级高级法官。
朱小林:男,常德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四级高级法官。

黄 黉:男,常德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挂职)。
彭家明:男,常德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李菊初:男,常德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四级高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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