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曾三次遭劳教迫害 吴召兰又被劫持月余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吴召兰女士,五十五岁,家住四川什邡市马井镇菠萝村。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吴召兰因坚持“真、善、忍”的信仰,曾被中共三次劳教迫害,劳教期分别为二年、三年、一年六个月。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十点左右,吴召兰在德阳打工处再次遭警察强行绑架,目前被非法关押已月余。

一、什邡市马井镇菠萝村邪党人员刁难吴召兰

二零零八年五月汶川地震,吴召兰所居住的什邡是地震重灾区,当地重建家园,规定每户重新修房,补助近两万元人民币。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吴召兰第三次被非法劳教回家,借钱修住房。她到马井镇菠萝村上拿补助款,每次都被他们用各种理由拒绝。为了还钱和生活,二零一零年三月她来到德阳打工。

几个月后,她儿子到村上拿钱,村干部刁难说:叫你母亲来,写“保证”不炼法轮功,就给你钱。吴召兰不去,也不写“保证”。

马井镇和菠萝村的干部对她儿子说:不写可以,你带我们去见你妈。儿子无奈,在胁迫下,带他们来到母亲打工的地方。村干部伪善的说:钱给你,你在这好好打工,有事和我们电话联系,就走了。

二、马井镇菠萝村邪党人员威胁吴召兰放弃信仰

事隔几个月,村干部又来到吴召兰打工的地方,吴召兰不在家,他们谎称和吴召兰是亲戚,在打工的家人处骗取吴召兰的电话号码后走了。

大约是二零一一年四月,马井镇和菠萝村的几个干部又到吴召兰打工的地方,威胁她说:你必须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如果不写,就送你去办“学习班”(洗脑班)。吴召兰说:我不写,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也不去“学习班”,并善言相劝他们不要助纣为虐,害了自己和家人,一会儿他们走了。

三、吴召兰再次遭绑架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城南街道办事处十一居委主任罗德全、副主任苏万民就带着马井镇和菠萝村的几名邪党干部来到吴召兰打工的地方,其中一位女邪党人员个子高大,上来就抱住吴召兰,问:你写不写?吴召兰说不写。于是,她就强行将吴召兰绑架到汽车上,带走了。

至今,已一个多月过去了,吴召兰仍然被非法关押,家人不知其近况。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