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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芳被非法关押月余 家人要求立即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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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大连市甘井子区法轮功学员王立芳2011年6月25日下午两点多离开雇主家,到晚上还没有回来。后来经多方打听,才得知她被大连市国保大队、甘井子派出所、海茂派出所、金州光明派出所绑架并关押在大连姚家看守所。

近一个月来,王立芳的家人无时无刻不在担心着她的安危。王立芳的家境不好,丈夫只是南海企业的一名更夫,月入不足800元;儿子今年考上了大学,学费都成问题;82岁的婆婆和70多岁的父母都靠王立芳一家来抚养。王立芳每月1000元当保姆的收入对这样的家庭就显得尤为重要。

王立芳,女,家住大连市甘井子区。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大法修炼使她身心发生巨大变化,不仅身体好了,性格也变得温和了,改掉了凡事与人争的不良习惯,在单位(大连市南海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厂)领导安排什么就干什么,在利益上不再与人去争;在家里,孝敬老人,婆婆觉得她好象变成了另一个人。总之,她在同事和家人眼里,绝对是一个好人。

就是这样一部教人做好人的大法,1999年7月20日却遭江泽民和中共全面公开的恶毒攻击和诬陷,大法学员遭到残酷的迫害。大法学员们也开始纷纷走出来向中共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讲真相,让他们了解法轮大法的美好,迫害法轮功是错的。遗憾的是,中共的当权者,为了一己之利,在法轮功问题上,始终不敢面对现实,一直坚持错误的方针和政策,将上亿百姓推到它的对立面,硬将好人当坏人去迫害。

在2001年王立芳在给人讲真相时被诬告。海茂派出所派人对她进行绑架和抄家。之后,她白天被关在派出,晚上让家人领回家监视居住。10多天后,为反迫害,她被迫离开自己的家。大连市南海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厂非法将她开除。

2003年7月她在一家人家当保姆,在讲真相时再次被诬告,并被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派出所、山中街道人员抄家、绑架,当天的半夜时分,就被非法送往大连市姚家看守所。由于当时处于非典时期,在测体温时发现她有高烧症状。大连市(姚家)看守所拒绝接受,无奈派出所警察只好将她带回派出所。恶警不死心,不相信她有高烧,就将王立芳拉到离派出所附近的大连石化公司医院(现在叫大连市第二医院北院)测体温,结果一样。这一下恶警害怕了,怕她是患非典传染给他们,因此半夜叫她的雇主立即到派出所领人并要雇主给派出所交3000元钱才放人。

由于她在雇主家的工作表现特别好,照顾老人就象照顾自己的母亲一样,雇主的全家都把她当作自己家庭的一员。为了能够及时将人领走,雇主就交了3000元钱把她领回家。派出所拿到钱连收据都没给开。雇主对王立芳隐瞒了被恶警勒索三千元钱一事。过了一段时间后,她知道了此事,决定把钱还给雇主。由于大陆的物价飞涨,雇主要给她将1000元的工资涨到1200元,她坚决不要。

2011年6月25日,她接到一个电话,说有人因为炼了法轮功癌症好了,要与大家交流一下修炼体会,她去了。下午2点15分离开雇主家,到晚上仍没有回来。由于她走的匆忙,忘记了带手机,雇主无法联系上她。当雇主用手机回拨她手机上的电话号码时,对方说是“公用电话”。后经多方打听,得知她在甘井子文体街一户居民家听交流时,被甘井子国保大队、派出所恶警绑架了。

雇主为了给王立芳家人一个交代,6月27日到大连市(姚家)看守所要人。看守所方面承认有关押这批大法学员一事,可是不允许雇主见她。雇主据理力争,接待人员无奈说可以在电脑上查一下,但无结果。

一个45岁的家庭主妇被非法拘禁一个月了,却不给家人任何交代,这是一个法治国家执法机构的行为吗?这不是在践踏《宪法》吗?这不是在践踏人权吗?王立芳的家人要求有关方面立即释放被非法关押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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