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十五岁的周超英,自二零零六年三月起与中共“六一零办公室”密切接触,频繁地将海外法轮功学员的信息提供给中共情报机构,其中包括法轮功学员使用的网络服务器密码,以及德国法轮功学员的个人信息,使得中共得以监听法轮功学员的谈话并对德国法轮功学员进行监控。除此之外,周超英受命为“六一零”高官撰写了一份长达三百页的所谓“报告”。
德国反间谍机构──宪法保卫局在周超英首次与“六一零”高官陈斌(音译)及其同伙在柏林市中心的Park Inn酒店见面之后,用了长达四年的时间对其进行跟踪调查。二零一零年五月,德国警方搜查了周超英在德国的住所,随后德国检察院开始对其进行正式调查。继德国下萨克森州高级法院今年五月二十六日首次正式就此案开庭之后,六月八日再次开庭。
周超英承认他将很多德国法轮功学员内部的邮件转发给了陈斌,但他在陈词中为自己“辩护”,德国检察院认为,周超英其实对自己的辩护“不切合实际”,“实乃荒谬”,并认为周超英与“六一零”高官密切接触的动机并非他自己说的那么无私,而是抱有个人企图,至少是为了能够拿到回中国的入境签证。检察院在法庭上表示,当周超英与陈斌二零零六年三月第一次见面时,前者便答应就法轮功问题与陈斌合作,陈斌是周超英的直接上司。
根据德国检察院提供的证据,周超英在前后长达四年的时间里与陈斌接触极为频繁,几乎每周都会通过skype通好几次电话。
德国检察院在公诉书中说,“六一零办公室”作为中共为打压法轮功而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特别建立的机构,属于中共情报组织的一部份。John Zhou(周超英)向“六一零办公室”提供法轮功学员的信息触犯了德国刑法第九十九条,犯有间谍罪。
检察院表示,德国法轮大法协会是在德国正式注册的协会,其许多成员是德国公民。德国有义务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检察院在法庭陈词中强调,德国绝不能姑息间谍行为,并应将其行为公诸于世。
根据德国刑法第九十九条,间谍罪最高可判五年监禁。周超英间谍案的证据确凿,法院量刑的关键就在于他是否是有意泄密。德国下萨克森州高级法院的法官认为,周超英的犯罪行为属实,但鉴于其没有前科,并且全盘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决定对其从轻发落,判缓刑两年,罚款一万五千欧元,责成其将罚款于七月三十一日前汇到大赦国际德国分部的帐户上。法院警告周超英说,两年之内,一旦发现其继续从事间谍活动,将处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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