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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法轮功学员于振杰遭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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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内蒙古报道)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法轮功学员于振杰,女,今年五十四岁。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于振杰坚持修炼法轮功,长期遭到中共邪党的迫害,她曾二次被关入洗脑班,两次被扎兰屯市法院非法判刑,累计刑期长达七年之久,“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人员及恶警们为了逼迫她放弃信仰,使尽各种招术,动用多种刑具折磨,令她身心备受摧残,被迫害出宫颈癌和丙肝症状,奄奄一息,监狱才在二零一零年九月让她以保外就医之名回家。以下是于振杰自述遭迫害经历。

一、在扎兰屯市看守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四月五日,我去北京证实法轮大法好,被非法抓捕后,劫持到扎兰屯、关入看守所。狱警逼迫我写不炼功的保证,看到我仍然坚持炼功,就用“抱门”刑法折磨我,就是把人的一只手臂从铁门左下侧空隙穿过,另一只手臂从门的右下侧空隙穿过,两只手在铁门的另一面被铁铐子铐住。这种刑法让人既不能直立,也不能蹲下,撅着身体很难受。

恶警们见这种刑法不能让我屈服,又换一种刑具叫“马绊”。“马绊”就是用铁链子把双脚连在一起,然后把一只手铐在两脚间的铁链子上,弓着腰,不能直立,行走很困难。

酷刑演示:连体手铐脚镣
酷刑演示:连体手铐脚镣

在这期间,扎兰屯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张勇逼迫我在他们写的提审材料上签字,我签的是“祸国殃民的江泽民是迫害法轮功的总后台、总导演”。他气急败坏地象野兽般向我扑来,抓住我的头发往下拽,一缕头发连同头皮一起被撕扯下来,鲜血顺着我的脸庞流了下来。

我在看守所喊“法轮大法好”,狱警就把我的嘴用“铁嚼子”勒住。嚼子是农民为了驾驭,横放在牲畜嘴里的小铁棒,两端连在缰绳上。同时又把我的腿戴上支棍,支棍也是一种刑法,就是一根长约六十公分左右的铁棍,把两脚支住,手和脚都用铁链子连住,使我不能说话,不能走路,无法入睡。戴刑具九天时间,我食水未进,看守所所长梁元宝、副所长王长和、薛指导员等数人用一把筷子撬开我的牙齿,用粗管子插到胃里强行灌食,真是惨无人道。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我在扎兰屯看守所一直被关押到二零零二年十月。

二、在内蒙古保安沼监狱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月,扎兰屯市法院对我非法判刑四年,我被从扎兰屯看守所转到内蒙古自治区保安沼监狱,继续遭受迫害。

因为我信仰真善忍,做好人没有犯罪,所以我不服从狱方无理的安排,坚决不做奴工,恶警就把我呈大字形铐在地铺边,这种刑法就是把左右胳膊抻直铐在地铺两端,两腿叉开抻直拴在左右两个沙发上,人坐在水泥地上,不管白天、黑夜,二十四小时都是这种姿式,先后二次遭到这种迫害,共计三个多月,一百多个日日夜夜。

他们把我关在小号里,里边没有窗户,阴暗潮湿,地上到处是虫子,连老鼠都钻到我的衣服里(后背),因手脚被束缚而无法驱赶,忍受着非人的折磨。我从小号里放出来的时候,两只胳膊已经不会归位了,手支着很长时间放不下,疼得不能入睡。

有一次监狱有上级来所谓检查,我跑过去和检查组人员讲法轮功真相,并不停地喊“法轮大法好”,监狱负责人恼羞成怒,指使人把我绑在晾衣桩上,副监狱长周建华上来就扇我的耳光,不停地连踢带打,逼我跪着,口出脏言辱骂我,“包夹”也帮着打,打够了,又把我关到小号里。

我绝食抗议,恶警就召集人野蛮地给我灌食,有的坐在我的胳膊上,有的坐在我的腿上,有的按住我的脑袋,有的捏鼻子、撬牙的,七手八脚,强行将管子插到了我的胃里,一插就是两个多月不拔,胃里返出来的恶臭连狱警都不愿意进入监舍。我一米七的大个子,被折磨得体重不足四十公斤,身体已是弱不禁风。

三、在呼和浩特女子监狱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三年秋,由于女子监狱合并,我被转押到呼和浩特第一女子监狱。在那里,我不参加奴工劳动,不穿囚服,只要来检查团,我就证实法,被“包夹”用抬水的四棱木棒(长约七十公分,直径约六公分)打得双腿剧烈疼痛,打过的地方,二、三年没有知觉。由于不穿囚服,四个“包夹”一起动手打我,我耳后的皮肤被抓挠破出血,后来变成疮一直到脖子都是,流脓不止。

一次检查团来监狱,我为证实大法,喊“法轮大法好”,一个副监区长把我拽到二楼办公室,拿电棍电我的嘴,电流打到皮肤上直冒蓝色火花,嘴里还不停地骂。电完后,又把我拉到一楼浴室铐到暖气管子上,“包夹”吴秀杰继续毒打,用拖布把打我的嘴,打得青紫淤血,然后关进小号一星期。当时小号刚施工完,水泥地还没有完全干透,铺的褥子第二天早上都是湿的。

后来,我被骗进洗脑班,不让睡,邪悟者、狱警强制我写“五书”,并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威胁不服从、不“转化”的就送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转化基地”,那是一个非常邪恶的地方。

二零零五年四月一日,非法刑满到期,扎兰屯市“六一零”及国保大队没让我回家,下了火车,恶警直接把我劫持到当地的洗脑班继续迫害。

四、被呼和浩特女子监狱迫害的奄奄一息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三日,我正在单位上班,扎兰屯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王宇平等恶警,突然闯到我工作的地点,把我绑架到公安局后,又非法抄家,翻出我平时看的大法书籍、明慧周刊、十几本真相小册子、几个光盘,晚上九点多,我被送进扎兰屯市看守所。

有一天半夜,公安局副局长韩杰带着六、七个便衣闯入监室,把我弄到提审室,把我绑在铁椅子上,恶警韩杰往我的脖子里、头上浇水,呛得我喘不上气来,直到心脏病症突发才罢手。

在非法提审中,恶警王宇平对我说,你这事不算啥,说大就大,说小就小,你要弄明白了(暗示给他们钱,勒索钱财),咱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小呢,明天就送你回去,要说大呢,就判你,叫你回来见不到两个老人和丈夫。我不配合他们,并给他们讲真相,他们非但不听,反而以莫须有的罪名继续迫害,这次,我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一日晚七点多,恶警再次把我劫持到呼和浩特女子监狱,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我就被迫害得住进劳改局医院,经多家医院诊断,结论都是宫颈癌和丙肝,在医院里,身体仍血流不止、疼痛。医院无法医治,情况十分危险,监狱怕承担责任,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五日,以保外就医之名,把已是奄奄一息的我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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