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决议由众议员Vernon G. Smith提出,2011年4月21日117届议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口头表决通过。
印第安纳州议会众议院达成决议:
第一部份。印第安纳州众议院表示对那些仅仅因为坚持他们的信仰,在过去十年间遭受迫害、威胁、监禁、酷刑折磨、甚至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及他们的家人表示同情。
第二部份。印第安纳州众议院呼吁中国政府立即终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威胁、监禁、酷刑折磨等种种残酷迫害,立即废除江泽民为“消灭”法轮功而下令成立的非法机构“六一零”办公室,立即释放那些仅仅因为他们的信仰而被关押在监狱、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其中包括那些被关押的美国公民和永久居民的亲属。
Vernon G. Smith(州众议员), Brian C. Bosma(众议院发言人), M. Caroline Spotts(众议院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