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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警察在开庭期间绑架原告

——揭穿中共“以法治国”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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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中共经常喊“以法治国”,要加强法制建设,这不过是个骗人的招牌而已,在中国大陆中共统治体制下,根本就谈不上有什么法制,根本谈不上有什么法律,只不过是骗人的谎话而已。

今天上午十一时许,在石家庄市新华路的法院门外,就上演了一幕石家庄的公安警察所谓的执法人员(六、七名穿警服和着便装的警察),公然在光天化日之下绑架在法庭打官司的原告人事件。

经询问方知道情况是这样的:在河北政协招待处工作的杨银桥(音)因修炼法轮功,单位无故扣押她的工资,在与单位多次交涉不成的情况下,上诉到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法院已立案,并在今天(二零一一年五月九日)上午九时开庭公开审理此案。这本来是一次普通的民事案件,可就是因为杨银桥是法轮功学员,在开庭期间,石家庄的公安警察公然在法庭之上,无视法律,强行把杨银桥绑架带走,这对中共邪党经常喊“以法治国”是莫大的讽刺。

大家可想一想,中共不是号称“以法治国”,用法律来处理社会纠纷吗?当事人因为相信法律才把对方告上法庭,希望法院能公平处理此案,并且在法庭上可以为自己辩护,双方也可以请律师为自己辩护,最后由法官依照法律条文进行判定双方责任。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应该是这样的,可在中共的体制下,连这种走过场,装样子都不走了,直接进入法庭抓人,强行在法庭之上把人带走。这到底是法制社会,还是流氓社会,强盗社会?中共政权恰好告诉了人们什么叫恐怖,什么叫强权。

现在大陆广大人民在逐渐认清中共邪党的本质,三退(退出中共党、团、队)人数已近一亿人,希望所有世人认清历史潮流,远离中共邪恶,看清中共所谓的什么和谐社会,什么法制社会,其实只不过是蒙骗世人的谎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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