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李再亟被迫害致死前后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吉林报道)李再亟,男,1956年出生,2000年7月,李再亟被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迫害致死。他是本市第一个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

李再亟于1999年10月被中共警察劫持入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于2000年7月8日被迫害致死。李的妻子看到丈夫的后背全是被打的青紫色,左侧太阳穴塌陷,眼珠都被打出来了,是后塞进去的,眼角还被塞了纱布,纱布角露在外面。

李再亟被迫害致死后,警察将遗体器官摘走后匆匆将遗体火化,掩盖罪责。

善良技工修大法 伤痛痊愈

李再亟到农村下乡抽回城市,于1978年参加工作,一直在吉林市传染病医院做水暖维修工作,家住吉林市船营区青岛街10号楼。他在工作期间任劳任怨,勤勤恳恳,不怕吃苦,努力钻研技术,对工作一丝不苟,是全院职工公认的好人。

他于1987年在工作期间意外受伤,造成脚后跟骨折,拄着双拐,不能走路,在医院治疗很长时间,但始终没有彻底康复,以后丧失劳动能力,在家养病。他于1995年听人说炼法轮功可祛病健身,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走入了修炼法轮大法的行列,修炼不长时间,身体得以康复,他从内心感谢法轮大法师父救了他,一直坚持修炼。

弘扬大法

1995年,他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是当地的辅导员之一。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弘扬大法,引导亲属和亲朋好友二十余人走入大法修炼行列。

在家中生活并不富裕的情况下,经常不辞辛苦多次购买大法所用书籍、弘法所用资料等送给有缘人。在自己家中成立学法小组多次组织学法交流会,组织新学员在自己家中看师父讲法录像,有时多达100多人,家中屋里屋外,平台、厨房等地都站满了大法学员。本市一些得法早的学员几乎都到他家里去过。

他对大法坚信不移,把弘扬大法作为自己神圣的使命。有一次早晨4点多钟,他骑自行车带录音机到炼功场地去,走到一路口时,突然开出一辆出租车,他为躲车,来个急刹车,自行车一下折了过去,将他狠狠地摔在地上,他当时心里想,有师父保护没事,果然什么事没有。

有时为了弘法和同修到农村去切磋,组织学员交流,引导不少人走入大法修炼行列。他全身心投入到大法修炼中来,有人劝他做买卖,他不动心,他说:我的身体健康是大法给予的,我要用我的亲身经历弘扬大法,并用自己的收入用于救度有缘得法的人。

进京上访被绑架劳教

1999年7月20日,当他听到广播电视污蔑法轮大法时,就决定到北京上访,想用自己亲身经历向政府信访办反映情况。告诉政府炼法轮功确实能使身体健康。

但事与愿违,北京信访办当时已布满了各地去抓人的警察,根本不让你说话,不让你反映真实情况,只要你炼法轮功就抓你。

他被吉林市公安局非法抓走,先送到吉林市拘留所被非法拘留15天。后又被吉林市船营区青岛街派出所民警邓×峰给送到船营公安分局,当天又被送到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被非法劳教一年(即从1999年10月26日至2000年10月25日止。)

在劳教所被毒打致死

从他被绑架到被非法拘留和非法劳教,公安部门从未给出任何手续。在被非法劳教期间由于李对大法坚定不移,坚决不写所谓的“决裂书”,不配合邪恶。当时的街道田主任和工作人员到劳教所和他说:你要不炼了,就让你回家,李再亟坚决不答应。特别是当有的法轮功学员给他送去大法书籍,被警察发现问他:谁给的书时,他始终没吐一个字。警察和恶人就疯狂地打他。

李再亟在被非法劳教期间受尽了酷刑折磨,他曾对他妻子说:这里不是人呆的地方。可见劳教所的警察有多么邪恶。

李再亟于2000年7月8日被迫害致死。7月8日中午,家属知道消息后,到市第三人民医院,看到李被停放在走廊里,身上蒙着纸,有警察看守不让到跟前。下午被送到市死亡鉴定中心。

遗体惨不忍睹

晚上6点多市欢喜岭劳教所警察到李的妻子家来了,其中一名是吉林市城西地区人民检察院姓高的警察,另两名是劳教所的警察。其中一名姓赵的警察和李的妻子讲了,李再亟是拉肚子死的,在死亡之前有炼法轮功的人员给送的大法书,当班的警察问李是谁送的书,李始终没说。李的妻子当时说:李没有病,在这之前我到劳教所看到他时还没病,怎么突然就死了呢?这分明是你们打死的,警察不承认。李的妻子当时提出马上去看遗体,警察让第二天去(他们是要掩盖被迫害真相)后经他们研究,同意让李的家属晚上去看。

到了市死亡鉴定中心,李的妻子到遗体前只看了一眼,尸体已被整容,警察就粗暴地将其拽走,但是就只看了一眼还看到她丈夫的后背全是被打的受伤青紫色,左侧太阳穴塌陷,眼珠都被打出来了,是后塞进去的,眼角还被塞了纱布,纱布角露在外面。

家属问这是怎么回事?当时劳教所一名朝族警察说是苍蝇砟子(意思是苍蝇下的蛆),苍蝇怎么能钻到眼角上下蛆呢?可见这纯粹是掩盖被迫害死的真相。后来警察不容分说强迫家人签字到公安系统做了尸检,并说不做尸检不给火化。

遗体器官全部被摘走后被匆匆火化

尸检后,在未征求家属意见的情况下,李的体内器官全部被摘走。赵姓警察买了很多卫生纸,家属问:买纸干什么?赵姓警察说往肚子里塞,后看到肚子里塞满了卫生纸,往出抬时,身上还往下滴着鲜血。家属不同意他们拿走器官,赵姓警察说做标本了(实际上是给高价卖了),根本不容家属质疑。李再亟的衣服都是警察给穿的,根本不让家属靠前,就匆匆给火化了。一切费用都是劳教所强迫家人签字,以其家庭困难为借口,劳教所出钱,将此事草草结论了事,逃脱罪责,掩盖事实真相。

当李被火化那天,吉林市不少法轮功学员想去送行,但市公安局和劳教所的警察串通一气,将要去的很多法轮功学员抓到公安局,等火化之后,才放人。并在其家属门口蹲坑,谁去抓谁,致使李再亟被迫害致死的真相没有及时曝光。

老天有眼,神目如电,所有参与迫害李再亟的恶人恶警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和报应。

参与迫害的单位和个人:
吉林市公安局
吉林市船营公安分局
吉林市船营公安分局青岛街派出所民警邓×峰
吉林市船营区青岛街道办事处
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四大队胡队长,警察赵××
吉林市城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高清海
参加尸检和解剖的单位和人员:
吉林市城西人民检察院
吉林医学院法医教研室主任:于晓军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医室主任:刘杰
吉林市公安局技侦大队副大队长(法医)吕晋吉等
法医:贾万发,柳世杰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