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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雾弥漫终有晴 人间冤案必昭雪(图)

——山东沂水法轮功学员王永东被迫害死亡一案控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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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七日】(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十一年前,由中共当时的党魁江XX直接组建、操控的类似于“文革小组”的“610办公室”、控制着各级的党政机关及公检法、劳改、劳教、国安部门,以及宣传机构、新闻媒体。它拥有绝对的权力,在中国,凡是它指示要判刑、劳教的,没人敢依法驳回,凡是它指示要登载、播放的诬陷法轮功的所谓“新闻”,如破绽百出的“天安门自焚”伪案、“焦点谎谈”,没人敢拒绝刊登、播放,更不必核实其真实性。恶警打死了法轮功学员后,行恶者可以堂而皇之的声称:我们有610的命令,对法轮功人员怎么做都不过份。

二零零一年九月中旬,沂水县邪党书记李洪海、政法委书记林庆仁、政法委副书记赵德林为首,以李东、副主任刘焕德、公安局副局长黄传亭、政保科长张建平等为帮凶组成的“610办公室”非法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大肆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有的被关押在看守所,大部份被关押在沂水镇冯家庄洗脑班惨遭毒打、折磨和强制洗脑。

惨案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了。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原沂水县法轮大法辅导站副站长王永东(男,一九六六年出生,沂水县城阳西街人)被沂水县公安局治保科恶警毒打等迫害,并从四楼上抛下,妄图制造跳楼自杀的假相。王永东脖子上有明显的手指掐痕。

王永东的遗体
王永东的遗体
王永东生前照片
王永东生前照片


一、绑架施淫威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日上午八点左右(阴历八月四日),正在车站东边菜市场卖菜的王永东被黄传亭、张建平、张志田、王京文、张其国、李玉友、杨树桐等绑架,王永东不从,即当场遭到恶警毒打。

随后被强行绑架到公安局,吊起来毒打折磨了一个多小时。然后恶警张建平、张志田、王京文、李玉友、张觉远,还有阳西街居委会的王永斌带路,押着王永东,来到了王永东家,企图非法搜查(从没有出示过任何证件)。

黄传亭等人未出示拘留证,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据《刑法》第238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按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逼交“材料”恶警害命

二十日上午九点左右,快到门口时,王永东快步跑进自己的家里,将屋门反锁,恶警随将屋门一脚踹开(门被踹破,上面有恶警的鞋印)。到上午十点钟左右,恶警们将王永东从四楼上抛下,妄图制造王永东跳楼自杀的假相。恶警们在逼交“材料”的过程中干了什么?

王永东的亲属、邻居及所在村镇领导、居民都见证了王的尸体,伤痕累累、惨不忍睹。

尸体记录着他生前所承受的摧残迫害。另据三位法医鉴定:喉部掐陷、皮肤瘀紫,锁骨断裂,左肋骨折断三根,右肋骨折断两根,阴部就象个紫血包,小腿处有一明显凹痕、此处腿骨粉碎性骨折、系外来硬物击伤,以上均为坠楼前外力所伤。大腿骨折,肝破裂,肠胃进入胸腔,腹内充满血水,此几处为坠楼所伤。

张建平等人已构成非法搜查罪;《刑法》第245条:非法搜查罪指侦察人员没有出示搜查证或持有逮捕证、拘留证而进行搜查的行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指非法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无故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为。

刑法第247条规定,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或第232条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由于恶警虽然穿着警服但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且被害人不是被监管人员,其行凶的地点在被害人家中,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

三、欲盖弥彰造假相

二十日上午十点左右,王家的北面厨房窗户正对着市场,市场上有很多人,因此很快就聚集过来一大群人。只见王永东仰面躺着水泥地上,他的四姐夫不顾一切的跑过去,把他的头抱在怀里,大声哭喊着:“王永东、王永东……”。

政保科长张建平在稍远处正打电话向其主子告急。有人说:快找车上医院。有人说:这个警车还在这里,让警车送快。可是警车想逃离现场,被亲属和围观的人拦住。司机张觉远说:“我自己做不了主,得请示领导。”亲属愤怒的说:“人都成这样了,你都不送,你这是见死不救!”

在围观人和亲属的愤怒质问下,警车才把王永东送到了中心医院。医生已经无法抢救。

医生在恶警的监督下,不敢明说,只是用手扒开王的衣服,让亲属看,只见胸部青紫、脖颈被手指掐的青紫凹陷、喉结异常突出。

四、如临大敌犯众怒

当时,中心医院里里外外站满了围观的人,简直人山人海、水泄不通。街道干部、邻居、围观的人都义愤填膺,纷纷要求严惩凶手、讨回公道。了解真情的围观群众更是愤愤不平:像王永东这么老实的人,竟被活活摔死,如不将杀人凶手枪毙,天理何在!公理何在!

中共恶党县委书记李洪海为了销毁罪证命令:不惜一切代价,防止问题扩大化,立即火化。随成立了紧急处理小组,组长林庆仁、副组长赵德林,公检法一、二把手任组员,其中就有黄传亭。以林庆仁、赵德林为首的“处理小组”被这么激烈的现场吓坏了,赶紧向李洪海汇报。他们迅速调集全县警力,连下边乡镇派出所的警察全部都调来了,将中心医院包围,院子里、急诊室里站满了大盖帽,像是如临大敌一般。大门口只准进,不准出。

王永东的妻子孙庆香此时还被关押在冯家庄洗脑班,黄传亭带车去拉她,路上孙庆香正告黄传亭:你就是杀人凶手,王永东就是被你害死的!你要负全部责任!

过了一会儿,黄传亭回家换了便装在医院院子里又被孙庆香看见了,孙庆香哭喊着:黄传亭,你换便衣我也认得你,快给王永东偿命来!吓得黄传亭灰溜溜地远远躲到一边去了。后来在火化场时,孙庆香领着10岁的女儿来到了“处理小组”办公室,指着黄传亭,对女儿说:“你记着,就是这个人害死了你爸爸。”从此以后,黄再也没敢露过脸。

五、为毁罪证封照像馆

二十日下午五点左右,沂水县中心医院太平间,有亲属偷照了几张照片,想作为出庭的证据,被警察发现。赵德林下令要拘留照相者,在亲属义正词严的反驳下:给自己的亲人照张像难道犯法吗?赵自觉理屈,没敢抓人,但坚持要销毁胶卷,下令封了全县所有的照相馆。王亲属去了好几家相馆,人家都说公安局下令了,谁也不准洗相片。

六、火化场警民对峙

二十日下午六点左右,在中心医院一个二层楼的办公室里,赵德林假惺惺地对王永东的家属说:“人已经这样了,咱们的心情是一样的,事情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咱们先火化吧。”

亲属们说:也没有法医解剖,什么说法都没有,就想火化,死无对证,不行!不能火化!

亲属们要把王永东拉回家,搭灵堂祭奠。可是赵德林指挥警察强行把尸体拉到了火化场,准备直接火化。亲属、邻居和围观的人都来了,群情激昂,护着尸体不让火化。亲属正告赵德林:“在问题还没弄清楚之前,如果你们胆敢强行火化,所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你负责。”所以才放在了冰棺材里,警察将停尸房层层包围。将屋门上锁,一切人不准靠近。

所谓的“处理小组”办公室,设在火化场北院,林庆仁、赵德林等坐镇指挥,阳西街居委会书记王永太一直在场。

九月二十一日,来凭吊的亲属一百多人。在场警察、公检法人员二百多人。

亲属们忍受着强烈的愤恨和悲痛,互相叮咛着:千万别说过头话,如果被他们掐着把柄,他们就会反咬一口。亲属提出了四点要求:

1、依法严惩凶手。
2、依法赔偿。
3、孩子还小,等成年后给予安排工作。
4、不能对王永东进行名誉上的诋毁和人格的污蔑。(恶人言而无信,不敢在本地侮蔑造谣,因当地人大多知道此事的真相。后来在东三省播出过污蔑王永东的录像,在《临沂大众报》刊登过诋毁王永东的文章。)

七、施诡计政府骗百姓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二日,林庆仁、赵德林都不见了;二十三日林庆仁、赵德林等人还未露面。亲属们多次找林庆仁、赵德林抓紧处理,他们总是躲着不见,警察说,开会去了。

警察们轮流值班由公安局按时送饭,手里拿着矿泉水。众亲属们,连续几天吃不下饭,睡不好觉,连口水都喝不上。就这样,一直拖了五天也不给处理。有一个小警察说:我们能拖得起,看你们能拖几天!

亲属们终于明白了:恶毒的赵德林是想拖垮我们呀!众亲属们被激怒了,拿起石头要砸门锁,抬着王永东到县府去讨个说法。这时警察才慌了神,说:赵德林这就来了,这就来了,你们别急!

过了不到三分钟,赵就急匆匆的出现在众人面前:你们不要着急,我们马上开会处理,请你们放心。赵又耍开了花招,嘴上一套,背后一套。

处在极度痛苦之中的众亲属们,在火化厂连续几天吃不下饭,睡不好觉,连口水都喝不上,此情此景可想而知。赵等恶人如果稍有半点良心,也不至如此。亲属们在被逼无奈之下,商定派人上济南去请法医鉴定,讨回公道。

八、请法医鉴定讨公道

第六天一早,有亲属就悄悄地上济南去了,请来了省公检法的三位法医。

第七天,下了一天的大雨。众人说:六月雪,窦娥冤。如今王永东冤死,老天都落泪了。

解剖时,警察将现场团团包围,只允许两位亲属在场,余者不准靠近。

解剖时法医一边解剖一边介绍:死者均为死前伤,皮肤瘀紫,喉部掐陷,锁骨断裂,左肋骨折断三根,右肋骨折断两根,阴部就象个紫血包,小腿处有一明显凹痕,系外来硬物击伤,此处腿骨粉碎性骨折,大腿骨折,肝破裂,肠胃进入胸腔(证明了先着地点),腹内充满血水。

以上结果,为亲属听法医解剖时口述,有些名词术语也听不懂,法医也没给任何书面鉴定材料,如表达欠缺,还请内行人指点。

解剖鉴定完毕后,三名法医就被“处理小组”请走了。

九、法医大变卦 法庭如儿戏

第八天上午,在商业宾馆里召开了“解剖结果”公布会,法医只说:死者身上的伤均为死前伤等模棱两可的话,责任无法认定。也不给任何书面鉴定证明。亲属一听非常愤怒,与昨天解剖时所述大相径庭,说:“你们被收买了,听从他们的,为罪犯开脱,我们不服,这个官司就是打到全国人大,我们也要打下去。”其中一青年法医盛气凌人:“如果你们不相信,可以另请高明,重新鉴定。但是在中国,你就是上哪里请人,也是白搭。”

王永东的家人强忍悲痛,向县法院对县公安局恶警提出诉讼,要求严惩杀人凶手。

第九天,在沂水法院开庭审理之前,有能力的亲属已经被单位软禁,无法参加开庭。

开庭后,原告提出关于黄传亭等人绑架王永东的法律依据和无证搜查,非法抄家及张建平带人殴打、从楼上抛下杀人等执法犯法的一系列犯罪行为给予解释并惩处。被告公安局说根本就没有殴打王永东,让王永斌出庭作证,王永斌说:“我走的慢,在楼梯上,屋里的事什么也不知道。”被告反咬说王永东骂人。有一街道干部非常气愤,站起来高声喊道,“王永东从小就不会骂人。”。

审判长对于原告列举的证据竟然置之不理,根本就不予答复,并一再阻拦其亲属发言。

所谓的开庭视法律程序如儿戏,妄图利用人们对法律的信任,走所谓的法律程序替自己开脱,歪曲事实,掩盖恶警毒打、抛尸的罪恶,并妄图嫁祸于受害者,污蔑受害者的名誉。

当天下午,在王永东及全家都在医院时,公安局几个恶警由街道居委会王永喜领着,二番偷偷摸摸来到王永东家,当时,家中门已被踹坏,只有十岁的女儿看家。他们仔细搜索每一个角落,楼上楼下的录像,可能是想找出对他们有利的东西,结果,一无所获。后来,公安局长祝钧乾把这些人训得不轻:你们这群笨蛋,真是无用,怎么连一丁点证据都找不到呢,如果能有一点对我们有利的证据,就不至于这么被动了,今天也不会是这个结果了。怎么还不会弄出点证据来呢?当记者询问沂水县公安局时,对方拒绝做任何评论。

整个诉讼过程,亲属们没有得到任何解剖鉴定证明,被告答辩及法院判决的书面材料。

2007年4月27日北京六位律师在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当庭为对法轮功学员做出《宪法至上 信仰自由》的公开辩护,指出:原来用中共自己的法律,也无法给法轮功学员定任何罪名。再歪曲法律,罪名也无法成立。他们从多个层面指出镇压法轮功毫无法律依据,而且违法违宪;从法律角度指出:一切对法轮功修炼者的审判和量刑都是非法的,一切参与抓捕、拘押、审判法轮功学员的组织和个人都是在犯罪。越来越多的正义律师勇敢地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已成潮流。

十、理屈词穷拿钱买命

第十天上午街道书记王永太出面,上本街王永东的二姐王永玲家,说:“你们也别再找了,也别再告了,公安局给你们4万元钱作为补偿。”家人不同意,王永太说:“这就比前几天南关街被公安局打死的那个某某强多了,某某一分钱都没捞着来。”

第十一天、十月一日、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王永东被火化。随后王永太派人把四万元钱的存折送给了王永东的家人。

这决不是最终的结果!整个惨案是由林庆仁、赵德林、黄传亭等人造成的,其恶劣用心和卑鄙行为终于曝光于天下,无论如何是逃脱不了公正的大审判的。其实赵德林等人也是被共产恶党毒害的人,是受害者,如今江泽民已经被审判、通缉,你们的唯一出路是改邪归正、将功补过、退出恶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正在兑现!

所有参与了此事的人们啊,在其过程中,你扮演了什么角色呢?你心里一定清楚,神目如电,记录的更是明白,或上天堂或下地狱,那都是自己选择的。愿每一个有正念的生命都能身体力行,抵制邪恶暴行的继续存在,创造自己的美好未来。

相关责任人信息:沂水区号0539 邮编276400
610头子李东、家0539――2260145  13705398152
副主任刘克俭13954950369
副主任刘焕德、13969982765
中共邪党县委书记李洪海、13905395899
政法委书记林庆仁、13905492768
政法委副书记赵德林、
政保科长张建平
黄传亭 现在在沂水寰宇大酒店 地址:沂水县长安中路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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