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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女子监狱恶警教唆犯人施虐(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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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北报道)湖北省随州市法轮功学员李云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屡遭中共绑架、关押,二零零八年她被绑架,随州曾都区恶警为了达到将她非法判刑的目的,在检察院将所谓案件二次退回的情况下,公然将二十八岁的李云改成不满十八岁,在少审庭将她非法判刑三年半。李云在武汉市女子监狱饱受摧残。以下是李云自述遭迫害经历。

我叫李云,湖北省随州市法轮功学员。在邪党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公开迫害法轮功以来,我遭到随州市盖世太保组织“六一零”的多次迫害。

二零零一年四月份,我在珠海打工期间,因我母亲到亲戚家周围发真相资料,被人告密到陨阳派出所,派出所警察把我母亲绑架到随州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了近四个月后转到“六一零”办的洗脑班继续关押,并逼迫居委会拿出二千元钱。他们又打电话给我上班的珠海当地派出所,将我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我与母亲在随州陨水桥上挂真相条幅,被南郊派出所巡逻人员方五等三人及一个偷鸡的小偷绑架,恶警在我母亲身上搜到条幅,后将我和母亲劫持到随州市第二看守所,随州市第二看守所当时不收,恶警造谣说:这是两个刑事犯,逼迫随州市第二看守所收押,非法关押我们十五天。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九日下午四点多钟,我刚下班回家,我母亲正往菜地挑粪,南郊派出所方五带一伙恶人闯入我家,不由分说的将我和母亲强行绑架到南郊派出所。当天晚上,他们又偷偷将我们送往随州市第二看守所,一路上,我们高呼“法轮大法好”!

二零零八年四月八日晚上,我被随州市公安局曾都分局刑警中队恶警李金波、刘国清、耿军、张勇、钟雯等人绑架、非法关押在随州市第一看守所,我在看守所被所长张红雨挑动在押人员殴打。我想到自己修炼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就抵制他们的非法关押,他们就给我上手脚铐(将一只手和一只脚铐在一起),让我几天几夜不能睡觉、不能走路,无法正常活动;还给我上死人床(将人的四肢全部铐在木板上),让我无法生活不能自理。为了不给别人带来麻烦,我绝食绝水三天后,他们才将我从死人床上解开下来。

随州曾都区公安分局恶警李金波两次将所谓案件移交给随州市中级法院,企图对我与同修张玲非法判刑,中级法院未予受理,两次将此案驳回;曾都区公安分局恶警仍不罢休,竟将我的年龄改成未满十八岁,再将此案移交至曾都区法院少审庭。曾都区法院少审庭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秘密开庭,用卑鄙手段非法将我冤判三年半,同修张玲被冤判三年。我自己上诉辩护,邪法院后将非法刑期改为二年。我拒绝签字,并上诉。后来上诉被随州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驳回,非法维持原判。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四、十五日,我与同修张玲被看守所所长张红雨送到湖北省武汉市女子监狱非法关押继续迫害。同年十月(九至二十九日)被监狱恶警副政委蒋春送入严管队(四监区)残酷迫害,四监区为专门迫害法轮功的中队。他们为了让我放弃信仰,在严管队被恶警关小号,将我单独隔离起来,不让其他人与我接触,如果谁与我说话,就断所谓“三享”(不能买东西,不能与家人打电话、见面),并且不能减刑。他们让我看污蔑师父和大法的光碟,当我曝光他们的欺世谎言后,他们惊恐万分,打我嘴巴子,不让我讲,还不停地逼我看那些漏洞百出的欺世谎言,企图用邪党一贯的欺骗手段灌输“无神论”、战天斗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的邪理歪说,来控制我的思想。我对他们说,这些连你们自己都不相信的东西,还用来欺骗我?我坚决抵制,他们就更加邪恶的迫害。在监狱恶警副政委蒋春,这个邪恶头目直接指挥、策划下,其人(就是因为不遗余力、无所不用其极的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而被邪党头子们赏识得以迅速提拔起来的)表面伪善、心狠手辣,私下纵恶容邪,用扣分、减刑、假释等诱饵,唆使、胁迫监狱犯人不择手段的折磨法轮功学员。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死人床

在五监区恶警指导员颜丽峰指使下,一分区狱警易菲、韩花、张书玉等恶警直接参与下,指使包夹恶人胡凤菊、晏荷珍、张霞、蔡秀兰对我进行二十天不分昼夜的迫害。期间,他们强行要我站立,连吃饭都不能坐。将我两手反铐、吊铐在床头和窗户上,不能闭眼。否则,就用风油精、万金油涂抹我的眼睛,用手指弹眼珠,用手打我脸,用凉水浇透全身,用扫把打头部、脚踝子骨,用夹子夹,不许我睡觉。期间他们用晾衣杆顶、戳我身子,把晾衣杆都顶断了。当我站得双脚双腿浮肿的连路都走不了时,他们还用床板狠毒的打我,把床板都打断了。迫害中,他们已经泯灭良知、人性全无,曾多次对我拳打脚踢(专朝阴私部位打),有时抓住我的头发、将我的头往墙上撞。在这个黑窝里,他们不让我与其他人接触,多次不准我买日常必需品,不允许我与家人见面,强制劳动等等。

这场迫害也让世人看清了邪党的邪恶,有的在押犯人悄悄的对我说:一定要将这里面的罪恶曝光出去,

现仍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女子监狱五监区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邓天玉、魏兴芝、向文兰。详情如下:

邓天玉,女,五十七岁,荆州市沙市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七月五日被恶警跟踪至法轮功学员冯峰家绑架、劫持至沙市区第一看守所。荆州市沙市区恶党法院于二零零九年元月十五日对邓天玉非法庭审,二零零九年五月十二日非法判她五年徒刑。邓天玉上诉,被荆州市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二零零九年六月份,邓天玉被劫持到湖北省武汉市女子监狱五监区二分监区。恶警副政委蒋春、五监区教导员颜丽峰、二分区狱警杨思思用扣分、减刑、假释为诱饵,指使犯人迫害法轮功学员,几年来,邓天玉在武汉市女子监狱遭受到包夹恶人的折磨。目前她在狱中双腿浮肿,行走艰难,被剥夺了与家人见面、买生活用品的权利。

魏兴芝,女,五十四岁,武汉市武昌区法轮功学员,省直机关第二保育院的幼儿教师。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在家中被武汉市公安局、市“六一零”、水果湖派出所绑架。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三日魏兴芝被从武汉第一看守所劫持到杨园洗脑班迫害。二零一零年初又被从洗脑班劫持到第一看守所。二零一零年八月,魏兴芝被武昌区邪党公检法非法判刑后关押到武汉女子监狱五监区二分监区,下队后两个或四个包夹人员强制洗脑。几年来,魏兴芝曾被监狱恶警指导员蒋春关入四监区出分监区,遭连续吊铐、背铐、面壁站、毒打、把臭袜子塞到口里,连续二十几个晚上都不让合眼,她被迫害得骨瘦如柴、双脚行走不得,直到奄奄一息,才被转入武汉女子监狱五监区二分监区。在二监区,恶警指导员颜丽峰、易菲、张书玉、韩花、杨思思等恶警唆使、怂恿包夹恶人对魏兴芝进行凌虐迫害;有的恶人心狠手辣、以残酷折磨人为乐,专对魏兴芝身体要害处下手:用拳头击打太阳穴、乳房,用脚乱踢、乱蹬身体各处、用胳膊肘拐击胸口、颈椎部位,用腿膝盖猛烈顶击小腹、胯下、腰部;包夹恶人晏荷珍为了获得减刑期,鼓噪、散布邪党欺世谎言,魏兴芝不听、不看,晏荷珍就用风油精、万金油涂抹眼睛、手指眼珠、扇耳光等手段折磨魏兴芝。目前魏兴芝被非法关押在小号内遭受折磨。

向文兰,女,六十多岁,宜昌市夷陵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被宜昌市夷陵区“六一零”头目张华(主任)、胡清华、卢洲、陈国华等'六一零'不法人员,伙同夷陵区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陈勇,夷陵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陈国华,夷陵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冯一线、何勇、等恶警绑架、抄家,先后被非法关押在宜昌市第一看守所、晓溪塔看守所。二零零九年,向文兰被夷陵区、宜昌市邪公检法非法判刑三年。宜昌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孙兆云、夷陵区邪党法院院长宋建平参与迫害。

二零零九年底,向文兰被劫持到武汉市女子监狱五监区,为了逼向文兰放弃信仰,恶警颜丽峰、易菲、张书玉、雷娟指使包夹恶人迫害向文兰。包夹恶人二十四个小时监视向文兰,不择手段折磨她,包括:不准她睡觉,坐着不准晃动,不准任何人与她讲话,上厕所都限制次数和时间,随时殴打她,用脚踢她双腿、跺她的脚趾、站圈子、用手扇耳光、用纸板挑眼皮等。向文兰现仍在被迫害。

注:武汉市女子监狱五监区有两间小号,称“反省监室”,设在生产区二楼:一间紧靠办公区,门上标有“学习室”;一间紧靠厕所。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原四监区四分区,现改称出监分监区。

湖北省武汉市女子监狱:
监狱长,1380868878、办027-68831069、宅02767878186
韩汉云,女,政委,139071677155、027-83865948
蒋春,女,三十多岁,副政委,其人表面伪善,私下教唆监狱犯人折磨法轮功学员。

五监区:
五监区狱警颜丽峰,女,三十多岁,指导员,此人歹毒没人性。
一分区狱警易菲,女, 三十岁,中队长。
一分区狱警韩花,女, 二十八岁。
一分区狱警张书玉,女, 三十多岁,中队长。
一分区狱警雷娟,女, 三十岁。
二分区狱警杨思思,女, 三十岁。

五监区包夹恶人:
胡凤菊,五十多岁,行凶杀人犯,武汉钢铁厂职工。
蔡秀兰,五十多岁,挪用公款犯,荆门人。
晏荷珍,四十多岁,诈骗犯,麻城人。
张 霞,四十多岁,故意伤害犯,黄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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