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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医务工作者宋月娟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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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月五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宋月娟、女,今年六十八岁,医务工作者,一九九五年七月走入大法修炼的。

宋月娟修炼法轮功之前患十几种病,如萎缩性胃炎、便秘、冠心病、心绞痛、尤其是脑衰综合症,失眠、健忘等,脑子整天昏沉沉,脸色发黄发灰,全身乏力……未老先衰。夫妻感情不和,每天争吵不止,家庭象个战场,整天是流着泪过日子。

后来,经一个熟人介绍,宋月娟开始炼法轮功,从而走上修炼之路,她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在单位、在家里遇到矛盾找自己,身心发生巨大变化,所有病症都不翼而飞,精神爽朗,精力充沛,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工作中经常得到患者的称赞,得到领导和同事的充份肯定,多次荣获“先进工作者”等各类荣誉称号。家庭矛盾也在逐渐减少,至今家庭祥和。

可是在中共暴政容不下好人,在九九年七月以后,铺天盖地的迫害从天而降,因宋月娟不放弃修炼,受到派出所、街道、医院多方监控,跟踪、骚扰、电话被监听。两次被强制参加洗脑班,两次遭绑架,并被非法拘留和关押。

下面是她自述遭受的迫害:

一、被监控、跟踪、骚扰,被强制参加洗脑班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医院妇儿邪党支部书记张新宇三日两头的在上班时间找我谈话,逼我放弃修炼法轮功,逼我交出大法书,逼写不修炼的“保证书”,逼看诬蔑大法与师父的录像片。在邪党支部小组会上,她叫啸:“你要法轮功,还是要共产党?”并让我签字。街道(中山区桃源街道)不但逼我放弃修炼,还不断的给我丈夫和亲人施加压力,合伙来逼我。我的亲人一方面迫于压力,另一方面听信了邪党中央电视台的造谣宣传,深受其害,对大法反感,全都顺着邪恶之徒让我放弃信仰。我丈夫经常辱骂我,每天都监视我,不让我学法炼功;我的哥哥、姐姐们不断的打电话竭力想说服我;儿媳为了我孙子将来的前程,毫不客气的斥责我;亲戚朋友们都躲着我。一时间,我成了众人攻击的“异己分子”。真的切身感受到又回到了“文革”那个动乱的年代。我开始失眠了,茶饭不思,身体极度衰弱,每天强打精神去上班。

在红色恐怖高压下,我违心的交出一部份大法书,写了所谓的“保证书”,目的是想应付一下,免得他们再来找麻烦。(那时是把这场迫害当成是人对人的迫害了。)修炼是严肃的,随着学法的深入,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之后,立刻写了“严正声明”在明慧网上发表:严正声明自己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所说、所写全部作废,坚定的信师信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邪恶之徒没有就此罢休,在派出所的授意下,桃源街道和医院分别于九九年八月中旬和十月初两次给法轮功学员办洗脑班。他们采取电话通知的方式,让家属传达,叫我去一趟,实质上是把我骗去,强制我参加洗脑班。八月中旬街道办的洗脑班主要是针对在中山区居住的法轮功学员,大约20人。他们安排一个邪悟的人散播江魔头一伙的歪理邪说,遭到同修们的正念抵制,这个洗脑班只维持了一个下午就解体了。

九九年十月初医院办的洗脑班,时间为一周,恶党人员强制十位法轮功学员参加,他们指定专人读诬蔑大法的报纸文章,企图转化法轮功学员,邪恶的目的也没有得逞。

洗脑班结束后,邪恶之徒还不死心,二零零零年我退休后,因我始终不放弃修炼,医院、派出所、街道人员联合起来对我进行监控,采取的手段有跟踪、骚扰、监听电话等。街道指定专人对我跟踪,一出门就有人跟着,出门买菜、理发也不放过,还不只一个人,也知是谁。零一年家里电话也被监听。

不仅如此,每逢年、节假日、“敏感日”,家门口夜里都有蹲坑的,街道、派出所和医院的人经常轮番到我家骚扰,严重干扰了我家正常生活,我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有一次,桃源街道张主任亲自领两个邪悟的人到我家,散播他们那一套歪理邪说。还有一次,张主任又到我家,口述假经文,企图迷惑、干扰我对师父与大法的正信,被我当场识破了。这天他还要求我交出大法书,被我拒绝了。

医院的人也经常来家里骚扰,一批一批的,主要有综合支部邪党书记王丽丽、退休办主任于淑珍等人。九九年七月以后,为了给大法和师父说句公道话,法轮功学员纷纷到北京上访。江氏一伙非常恐慌,对大法的迫害不断升级,采取株连政策,不仅把炼法轮功的人与其亲人的利益挂钩,如升学、参军、升职等都受影响。还规定哪个单位要有法轮功学员进京,其领导就下岗。二零零一年“十一”前,医院邪党党委书记金满玉一行三人到我家,十分害怕自己受连累,要求我不能进京,否则如何如何。

在此期间,我丈夫不堪忍受骚扰和各方面的压力,一再逼我放弃大法。给他讲真相,根本不听。不但不听,还大打出手,左右开弓扇了我十来个耳光,扬言要砸死我。他说他精神压力太大了,快承受不住了,要崩溃了,并逼我离婚。二零零一年十月中旬,我俩协议离婚。(没到行政部门办理手续,两年后复婚)

在与街道、警察和医院的人接触中,发现他(她)们都有人善良的一面,只是迫于工作而被邪恶利用,对大法并不了解。我就从常人感兴趣的身体、家庭生活入手,给他(她)们讲我修炼前、后身心的巨大变化;在社会上我们是修炼群体,与政治无关;用我掌握的医学知识,从医学专业的角度讲天安门自焚真相;告诉他(她)们大法是被诬陷的,法轮大法是正法修炼,大法无罪,修炼大法无罪;希望他(她)们明辨是非,分清善恶,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

二、第一次遭绑架,并被非法拘留和关押

继二零零二年三月吉林省长春法轮功学员刘成军、梁振兴等人电视插播《是自焚?还是骗局?》法轮功真相片成功之后,江氏政治流氓集团气急败坏,在长春疯狂抓捕法轮功学员五千人之后,又在全国有计划、有预谋的实施大抓捕,中共恶党的邪恶嘴脸暴露无遗。大连地区也不例外。

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晚八点多钟,中山区秀月街派出所恶警李春山和洪顺社区治保主任陈俊行(女)闯入我家,以谈话为名将我骗到秀月街派出所进行非法审讯,并非法抄家,抢劫走大法书籍若干本、炼功音乐带、真相资料等,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不象样子。

在派出所里,恶警李春山对我进行非法审讯。他说抓法轮功是他的工作,是执行上级的命令,逼问我真相材料是从哪来的。我坚决不配合邪恶,给李春山讲真相,发正念解体他背后另外空间迫害大法的一切邪恶生命与因素。李春山给我扣上“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于当晚十点三十分左右把我和当天晚上同时遭绑架的同修甲、乙一起用警车送到大连姚家拘留所拘禁。

每天都有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拘留所,越来越多,甚至有下半夜被送来的。可见中共邪恶之徒为掩人耳目,利用夜晚偷偷摸摸干坏事。有一位法轮功学员说,因她修炼大法,她丈夫不理解,与她离婚,她独自带一个五岁的孩子生活。恶警晚上到她家,企图绑架她,她抵制迫害,坚决不跟警察走;四、五个警察不管那一套,把她从楼梯往下拖,小儿子哭着喊着:“妈妈!妈妈!妈妈!”根本打动不了恶警的心,警察把她强行塞入警车,扬长而去。

有一位老年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时六十多岁),丈夫脑血栓瘫痪卧床不起,儿子有癫痫病,照顾这父子俩的重担全落在她一个人身上。抓她那天晚上,这位学员质问恶警:“我修大法做好人犯了什么法?你们把我抓走,这爷俩谁侍候啊?”但恶警们不由分说,只要是炼法轮功的,就得抓。恶警把她强行抓走,非法关押三天后才放人。

还有两位老年法轮功学员,她们俩是同一天晚上被抓的,在派出所里,她们共同见证了这样一件事:恶警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说抓到了一个小偷,这恶警说:“不用抓。”那头电话里问:“好不容易抓到了,怎么办?”恶警嫌啰嗦,气急败坏地说:“怎么办?放了!上头说现在专门抓法轮功,其它的一律不管。放了!”

在拘留所里,法轮功学员们给刑事犯人讲真相,给负责监室的警察讲真相,讲大法的美好,法轮大法的法理“真、善、忍”。中共恶党如何污蔑大法,给大法造谣,讲天安门自焚伪案,四二五万人上访真相等,揭穿中共邪恶的谎言。期间,学员们自发的拒穿犯人穿的黄马甲、绝食反迫害。一天警察(不是常来的那个明真相的警察)到监室厉声厉色地说:“不穿马甲就不准家属接见。”果然下周的家属接见日就被取消了。法轮功学员仍坚持不穿马甲。

一天,两个警察每人端着一个长方形的钢制大托盘,盘子里摆满灌食的用具,一进屋把盘子放在桌子上就喊:“吃不吃饭?谁不吃饭?谁不吃饭就灌谁,吃不吃?啊?!”说完就用类似开口器之类的东西(因为离的远,看的不是很清楚),把大托盘敲的“当当”响。这时有位法轮功学员,是个退休教师,她坚决的回答:“我要找你们领导谈,你们迫害大法是有罪的,是违反国家宪法的……等跟你们领导谈完了我再决定吃不吃。”过了一、二天,也是我被关押的第十三天的上午,被恶警李春山叫到办公室,在这个办公室里,我亲眼看到这个法轮功学员被七个人摁在办公室的地上,其中有四个警察、三个犯人,把她的头、胳膊和腿按住,仰卧着被插胃管灌食。同修挣扎反抗,她不断的呛咳,不断的呕吐,表情非常痛苦,最后胃管还是被插进去了……。胃管在医院里是用来治病救人的,在这里却成了迫害好人的工具,而“白衣天使”竟然成了迫害好人的杀手。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酷刑演示:野蛮灌食

此时,恶警李春山再次逼问我真相资料的来源,被我拒绝。他说:“你不说,那就没办法了,这一切后果只能由你一个人承担。”说着,就给我戴上了手铐,转送到姚家看守所第八监区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到了姚家看守所,因监室人数已满额,把法轮功学员和刑事犯人关在一起。因迫害还在继续,法轮功学员不断的被送进来。一位老年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时将近七十岁)常年照看她八十多岁高龄、行动不便的婶婆。她被非法抓捕那天,正在婶婆家做晚饭,照顾老人。恶警闯入叫她到派出所走一趟。同修问干什么,说没时间,做饭做了一半,不能去。恶警哄骗她:“叫你去你就去,没什么,就是协助我们调查个事,一会儿就完事。啊,就一会儿就一会儿。”同修想,就一会儿,那就去吧。出了门刚走几步,发现做饭的围裙还没摘下来,转身把围裙送屋里就跟着恶警们去派出所。进了派出所的门,恶警的脸就变了,不让回家了,被关进了看守所。

另一位老年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时将近七十岁),她被抓到派出所后,她儿子到派出所要人。恶警蛮横不讲理,不但不放人,还当着她儿子的面,扇了她好几个耳光。

法轮功学员被大量抓捕,使室内开始拥挤了。有的同修,我们之间刚认识或刚熟悉一、二天,就被调到其它监室,紧接着又有同修被关进来,警察们很是“忙碌”。晚上睡觉时,在木板通铺上,人与人之间头和脚颠倒,侧着身子象立刀鱼式的,如果夜间去卫生间,回来就没地方睡了。特别是夜间室内还点着一百瓦的大灯泡,特别亮,根本就睡不好。法轮功学员还在不断的被送进来,几天后听说把监区的仓库也倒腾出来当监室用,再后来我所在的监室连地上也睡着人。这样的大批抓人大约持续了一~二个星期。

在看守所吃的是清水煮菜汤,连猪食都不如。生活日用品价格普遍比市面贵,洗发精等物品还是假货。洗澡不给热水,并经常停水,卫生条件极差,多人染上疥疮,我也是其中一个。

被关押期间根本没有家属接见日,没有通信和通电话的权利。每周只放风一次,恶警每次都乘放风之机将室内翻个乱七八糟,想找到大法书籍或新经文,但每次都一无所获。

看守所规定被关押人员每天必须坐特制的小凳子,就象电工用的绕电线的线轱辘,两头是圆形平板,立起来放地上就可以坐人。法轮功学员每天都被强迫坐在这样的小板凳上,其实就是一种刑具,人长时间这样坐着压迫坐骨神经,容易造成伤害。我的腿就是这样被坐坏的,直到我出了看守所回家,走路还是一拐一拐的。

酷刑演示:码坐
酷刑演示:坐小凳子

法轮功学员们在残酷的迫害下仍然坚修大法不动摇,靠大法的威力,开创了较好的环境。法轮功学员们每天在一起学法、背《论语》、背《洪吟》、唱大法歌、炼功、讲真相救人等。使绝大多数犯人都明白了真相,他们主动学炼功动作,学背《洪吟》,每天午饭后,都积极参加集体炼功(在监室内),犯人对法轮功学员很友好,晚间,法轮功学员学法、炼功,他们主动替我们“望风”。这个监室的牢头也得法了。

看守所的迫害形势还是严峻的。据牢头说,在我来看守所之前不久,监室就有一位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死了。那位老学员一进来就绝食反迫害,她被戴着手铐脚镣,每天都被拖出去灌食,到第四天被拖出去后,就再也没回来。

我在看守所大约两个半月,法轮功学员们陆续被转送到其它黑窝继续迫害。我被非法拘留和关押三个月后,即二零零二年七月十日我才被放回家。

从看守所回家后的第二天,秀月派出所恶警李春山通知我丈夫,叫我写不修炼的“保证书”交给他。我丈夫知道说服不了我,就找我大哥来帮忙。无论他怎么劝,我也不动心,大哥看劝不了,就自己起草了一份“保证书”,他握着我的手腕叫我在上面签字。我眼睛迅速扫过那些污蔑大法的话,立刻抓起那张纸,三下五除二就把它撕碎往地上一扔,然后,非常严肃的明确的告诉他:“我决不当江××的奴隶!”在我的坚决抵制下,交“保证书”的事不了了之,邪恶的阴谋没有得逞。

三、被迫离家,流离失所

自九九年“七二零”以来,因我坚决不放弃修炼大法,于二零零三年三月十一日,学院邪党党委决定将我从党内除名。(一九九四年末,《九评共产党》一书横空出世,我阅读后,立刻写了退党声明,抹去了兽印,与这个邪党永远脱离了关系。)

被邪党除名后,医院的人再也没到我家骚扰我,但是对我的迫害并没有停止。中共邪恶人员使用的手段更加阴险、毒辣,他们恐吓、要挟家人让我放弃信仰,利用我的丈夫达到他们迫害我的目的。街道、派出所指使我丈夫严密监视我都与谁来往,迫于压力,他就充当了“代理警察”的角色,整天闹,骂我,从精神上折磨我。不仅如此,我走一步,他跟一步,监视我跟谁(同修)来往,连洗澡也一步不离的跟着我,即使外面下雨,也始终在外面等着。有一天,为了和同修见面,我打出租车才摆脱了他的跟踪监视。我丈夫还剥夺我十一年的通讯自由,家里来电话必须他接,凡是他不认识的,就认为是学法轮功的,在电话里恶语相加。

不堪忍受家庭的身心折磨,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一日,我被迫离家出走,流离失所。离家后的第十三天(即四月二十四日)我在《明慧周刊》上看到“江××”一伙恶人在海外被起诉并被判有罪,将面临审判的消息,我决定回家,首先把这个大好消息告诉家人,减轻家人的思想压力,让我丈夫转变观念,得到救度。

二零零三年“十一”前两天,片警(不记得姓名)和桃源街道治保主任陈俊行(女)又到我家,这次还领来两个女联防人员,是因为有个新的联防人员要上岗来认一认我。我按“真、善、忍”做好人,却被当作坏人监视,这人间正道何在?!我讲真相揭穿谎言,让他(她)们摆放好自己的位置。最后片警说:“你觉得好就在家里炼,不要上大街上去讲、去发传单。”我告诉他:“大法是在救人。我是个修炼人,要听我师父的。”

二零零四年一月中下旬(过年前),片警(姓王)到我家敲门,要找我谈话。那天就我一个人在家,我拒绝开门。我在屋里隔着门对他说:“你来尽说些跟大法对着干的那些话,对你一点好处也没有,你还是别来为好。请回吧。”从这以后,医院、街道、派出所的人再也没到我家来。

四、第二次遭绑架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三日上午十点,我和同修丁对世人讲真相时,被恶人构陷,我俩被西岗区八一路派出所警察于浩等绑架,这是我第二次遭绑架。当时从车上下来两个警察,我和同修坚决不上警车,向围观群众讲真相。一个警察拉我上车,并拽我的背包。我左手紧紧抓住路边的铁栅栏,右手护着包,僵持着。这时又上来一个警察,两个警察一起拽我,包带被拉断,包也被抢了去。我和同修被逼上了警车。

到了派出所,在二楼,警察于浩对我非法审讯。我坚决不配合邪恶,拒绝回答警察的任何问话。我不断的给他们讲真相,讲修大法使我身心受益的事实。希望他们善待法轮功学员,为自己选择美好的未来。于浩说:“这是我的工作,执行上级命令,没办法。你知道我每个月工资是多少吗?将近五千元哪!”

下午,警察于浩一行四人(俩警察、俩便衣)非法抄我和同修丁的家。在我家抄走师父法像、大法书、香炉、真相资料等。我和同修在派出所一直发正念,警车在非法抄家返回的路上翻了车。

太阳落山时候,我和同修被送往大连戒毒所。因检查身体不合格(血压160/100),才放我们回家。

当天晚上十一点多钟才回到家,发现我的大法书全部被抄走,我和同修丁商量六月十五日(星期一)到派出所去要书。那天早上,我丈夫和我俩一起去派出所。在派出所的门口见到于浩,他跟于浩说,他们来要书,炼法轮功的身体好啊。你把炼功的书给她们吧。于浩答应还书,说你们俩先去照像,再到二楼取书。我拒绝照像。于浩一再劝说:“照吧,照吧,照了就给书。”我很矛盾,真想要回我的大法书,只好同意照像了。结果于浩只是把师父的法像、香炉给我了。大法书给了一部份,没有全部还给我。

依据宪法,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迫害法轮功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请问那些至今还在替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政府官员及警察:真的要一条黑道走到底吗?中共坏事做绝,天要灭中共,你们真的要作中共的陪葬吗?请别说是为了自己要吃饭,只好执行上级的指令,其实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去赌,然而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什么都可以赌,唯有生命赌不起!法轮大法是正法,千万不要再参与迫害善良的法轮功修炼者!相信你们也都知道“善恶必报”的天理。

参与迫害的责任人:
中山区桃源街道主任:张主任(只知道姓)
桃源街道电话:0411-82381049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一院 妇产科兼妇儿支部书记: 张新宇(女)
综合支部书记:王丽丽
医院总机:0411-83635963
中山区秀月街派出所电话:0411-8268  副所长 :王茂怀
中山区秀月街派出所恶警:李春山 住宅电话:0411-82669547
西岗区八一路派出所电话:0411-82482041  所长:高某(只知道姓)
西岗区八一路派出所恶警:于浩 手机:1394284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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