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年法轮功学员遭绑架、非法关押迫害
一九九九年以来,法轮功学员罗素云老人多次被绑架到派出所,期间遭到打骂、抄家、关押、拘留,并送往新津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
一九九九年,罗素云老人去北京上访,被草堂派出所警察绑架回成都,派出所教导员黄贵民对罗婆婆大打出手,残忍的专打老人的太阳穴和心口,然后将老人押送拘留所关押十天才放回家,回家后仍派人二十四小时监控,跟踪老人。
拳打脚踢 |
二零零零年五月,罗婆婆再次去北京上访,被劫持回成都后,教导员黄贵民又对其大打出手,如果不是旁边人看着罗婆婆七十多岁被如此毒打于心不忍,出手阻拦,罗婆婆恐怕当场就被他打坏,后果不堪设想。不仅如此,草堂街道办事处主任方诗武又对老人破口打骂一个多小时,用尽恶毒肮脏的语言谩骂。第二天将罗婆婆送看守所关押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天安门自焚伪案前三天,即腊月二十六日晚深夜,由草堂派出所副所长刘川带领三十几个警察,撬门入室将罗婆婆和邻居张中炎、赖其珍强行绑架到看守所关押一个月。
二零零二年二月四日,罗婆婆又被草堂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一个月。
二零零五年七月,以刘川、王志为首的草堂派出所恶警伙同六一零人员共三十多人到罗婆婆家,派出所教导员黄贵民亲手将罗婆婆家门撬开,四个彪形大汉强行将罗婆婆抬出家门,强制送往新津洗脑班,一路上对老人连打带骂。为了抢走大法书,刘川和几个彪形大汉将老人按倒在床上,强行戴上手铐,当时就将老人的右手打断,腰椎错位,两手肿胀至乌黑。刘川还亲自驾车将罗婆婆送洗脑班强行关押,实施转化精神迫害。在洗脑班,不仅强迫老人看污蔑大法的录像,还在食物中放毒药加害老人。
甘碧安老人七十六岁,系成都市建筑六公司退休职工,家住成都市琴台路六公司宿舍。二零零四年某日,甘碧安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被劫持到草堂派出所,恶警用铁链子将老人反铐在铁栏杆上,一天一夜不松绑,刘川还亲自对老人大打出手,打得甘碧安死去活来,后又将老人送到看守所关押迫害。甘碧安身体受到很大伤害。一个多月回家后,刘川指使六公司保卫科长期监视、跟踪、骚扰、逼迫老人,妄图逼迫老人放弃信仰,威胁老人及其家人,使老人身心遭到严重伤害,长期处于恐惧之中,不能正常学法炼功,身体健康急剧下降,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含冤离世。
谢德清,男,六十九岁,成都市成勘院病退职工。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刘川积极参与迫害,并伙同市六一零、区六一零、府南街办、府南派出所绑架了谢德清老人。在派出所,所长刘川等人暴力殴打谢德清老人致伤,谢德清老人请刘川善待法轮功学员,他说“我不怕报应。”毒打后又将老人送新津洗脑班关押,几天后迫害的老人全身乌黑,毒性发作,于二零零九年六月二十九日去世。
谢德清被新津洗脑班迫害得奄奄一息,送回家后不久去世。 |
草堂派出所、草堂街道办事处恶人为了迫害本辖区内法轮功学员,在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二年期间办了三期洗脑班。第一次,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九日——二十五日在浣花南路一号草堂小学。非法关押了法轮功学员二十多人,每人每天交生活住宿费五十元。第二次,二零零零年十月,在成都市水利设计院礼堂。第三次,二零零一年,在成都市水利设计院礼堂。
二.法轮功学员遭非法罚款
草堂街道所属辖区内的法轮功修炼者,用自身修炼的体会,本着向政府说明情况的愿望,自发向四川省政府和平请愿,在得不到任何解决的情况,法轮功学员才相继陆续到北京上访,提出合理诉求:要求还师父清白、还大法清白,以自身受益实情证实法轮大法好,行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就因此被青羊派出所(后更名为草堂派出所)、青羊街道办事处(后更名为草堂街道办事处)指使数名警察到北京绑架,法轮功学员被截回成都,后送到拘留所、看守所,甚至劳教所实施迫害,并向法轮功学员所在单位和本人无理罚款。例如:
鹿燕 二零零零年一月 罚款捌千元
甘碧安 罚款壹万伍千元
李德蓉 罚款壹千贰佰元
张中炎 罚款捌千元
张晓枫 罚款七千元
黄芳萍 罚款陆千余元
张云芳 罚款壹万余元
以上仅为已知的罚款情况,被罚款的人数还很多,由于迫害后许多法轮功学员失去联系,一时无法完整统计。
三.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
草堂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所恶人迫害过的本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已知的多达四十余人次。他们是:
被迫害离世的六人:甘碧安、蒋馨兰、谢德清、李秀芝、张中炎、叶培德。被判刑的有六人:朱学志、陈劲松、王海、张燕蓉、伍其、付金凤。
被非法劳教的五人:黄芳萍、鹿燕、张晓枫、吴波、周坚。
被非法关押、洗脑的有:沈玉龙、邝崇容、赖其珍、张晓枫、鹿燕、王静、黎怀蓉、邓祖玉、张富仁、罗素云、张泽芳、李德蓉、甘碧安、蒋馨兰、叶云舟、贾正芳、方光孝、蒋芍华、谢德清、余老师、周含梅、陈家让、周坚、李远珍、张中炎、谢三妹、蔡阿姨、涂老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