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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法轮功学员郭文英遭受的种种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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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一月六日】(明慧网通讯员甘肃报道)兰州市七里河区法轮功学员郭文英因坚持自己的信仰,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来长期遭受邪恶的拘禁、关押等迫害。二零零三年郭文英被非法判重刑六年,在甘肃女子监狱遭受种种酷刑折磨,在禁闭室先后被非法关押长达四个多月。

郭文英,女,一九五四年出生,是原兰州市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家住兰州市西站润安小区2号楼3单元102号。一九九八年初郭文英因患严重的肾炎住三次医院,经多方治疗医治无效,据医生诊断说:“你这种病我们国家目前没有特殊办法治疗,保养得好一些,也只能活一年半载。”当时郭文英上有七十多岁的老母,下有八、九岁的孩子,不甘心就此了却人生,家里因治病欠了很多债。就在郭文英走投无路之际,一九九八年八月,经朋友介绍喜遇大法,本来只是想着死马当着活马医,抱着撞撞运气的目的炼上了法轮功。没想到炼了法轮功后,身体一天一天的好转起来,对生活有了信心。没过多长时间,医院诊断的病症神奇般的消失了,不但身体好了,郭文英看了《中国法轮功》后,觉得这本书说的全是自己的心里话,都是做好人的道理,好象这就是她一生所追寻的人生真谛。思想随之升华,世界观也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就象换了一个人似的,就这样法轮功使一个濒临病危的生命起死回生,家里也出现了久违了的欢声笑语。

进京上访遭拘禁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郭文英看到铺天盖地的电视、报纸对法轮功的无端造谣诽谤,不忍心让能救人的大法和师父被恶毒的谣言诬陷,众多世人被谎言欺骗,决心到北京诚心向国家政府反映大法的美好和自己修炼以后的真实情况。却于二零零零年二月被西站街道办事处一姓庞的女办事员和西站派出所一名警察从兰州驻京办接回兰州市七里河公安分局,直接送往七里河晏家坪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九月二十八日晚,西站派出所张所长、孙警察伙同七里河公安分局人员闯进郭文英家中,以郭文英炼法轮功为由,叫郭文英和不修炼的丈夫都到派出所去一趟,被郭文英丈夫拒绝,就将郭文英绑架到西站派出所非法审讯一夜,威逼郭文英违心的写所谓不炼功的保证书,被郭文英拒绝后,于二十九日下午,七里河公安分局与西站派出所孙警察将郭文英送到西果园看守所十四队非法拘禁。

郭文英绝食抗议五天后,将郭文英送到大沙坪劳改医院,郭文英继续绝食,十三天后,郭文英被迫害得奄奄一息,生命垂危,才将郭文英送回家中,扬长而去。

绑架非法判重刑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临洮县公安局一名姓王的公安和七里河公安分局席明杰伙同几十个警察围住郭文英的住宅楼,砸门几个小时,并用铁棍砸门、砸窗户,玻璃被砸的粉碎,全住宅小区的几百人都被惊动的过来围观。

之后一群恶警疯狂的闯入郭文英家中,揪住郭文英头发,一直将郭文英拖到警车上,几层裤子都被磨破,连膝盖上的肉都被磨掉一块。直接拉到临洮县公安局,后转入县看守所非法拘禁。

在临洮县看守所期间,县公安局将郭文英非法关押审讯,绑在椅子上,三天三夜不让睡觉,并调动县各个派出所公安轮流换班逼供,三天后送回看守所。看守所一看把郭文英迫害的不成人样,拒绝收人,几小时后,经有关人员相互串通之下,才勉强收下。

郭文英长期绝食抗议,一名姓何的女警察指使犯人将郭文英打骂、灌食,正在这时,家里叫何警察回家。何警察从家里回来时,流着眼泪,原来她三岁的女儿胳膊摔断了,她是心疼自己的女儿在哭,然而她却不知这正是她对法轮功学员行恶的报应,牵连到自己的家人也跟着遭罪。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二日,临洮县法院、检察院互相串通,罗织罪名,非法开庭,诬判郭文英六年重刑。

在甘肃女子监狱遭受残忍迫害

二零零三年七月,郭文英被从临洮县看守所转到甘肃女子监狱,由于法轮功学员马玉梅在入监队大厅里发正念被恶警拉到水房铐在铁管子上,法轮功学员何学华、郭文英、冯金莲、周秀英、贾永琴、何秀梅集体绝食抗议,要求放人,允许法轮功学员炼功。第二天,女子监狱把何学华和郭文英分别分到一监区和四监区。没过几天,一监区就将何学华以未完成奴役劳动任务为由,几整夜用高强度电棍电击迫害,逼迫何学华放弃修炼,整夜电棍电击的“啪、啪”声连外监区、食堂的犯人都能听到,短短几天时间,残酷的折磨迫害,逼死何学华。在何学华被迫害致死的当天中午,四监区送去的饭,全监区的犯人都不吃,全部送回食堂。事后,监狱为了掩盖罪行,逃脱罪责,将一监区长(外号王歪歪)调离监狱。

何学华被迫害致死后,女子监狱不但没有收敛其恶行,反而更加肆无忌惮的将绝食的法轮功学员调开后铐在小凳子上,用电棍电击迫害。郭文英被吊铐在铁卷闸门上,脚尖刚能着地,恶警时时打发犯人来问郭文英还炼不炼,不回答就用数根高强度电棍电击,电的郭文英脸上和头部到处是血疤。

二零零四年二月,恶警以郭文英不参加所谓的政治考试为由,将郭文英关进禁闭室,大冬天不让穿棉衣,铐在露天冷冻。为了逼迫郭文英放弃修炼,女子监狱买来了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铁椅子,五个警察坐在桌子后面,桌子上放着电棍,把郭文英手脚固定在铁椅子上,不让睡觉,威逼郭文英承认有罪,以所谓的“攻坚”,两天三夜不让郭文英睡觉,恶警轮流换班。

直到有一天,驻监检察院的人进来问铁椅子上绑的是什么人,恶警们回答:“法轮功。”检察院的人发现恶警们私自用刑,摔袖而去,恶警们怕他们的恶行暴露,才将郭文英从铁椅子上放了下来。放开时,郭文英双脚肿痛的不能着地,双脚像针扎一样,难以站立,用热水泡脚很多天后,双脚才能勉强站立。

即使这样,恶警们仍不罢休,又继续将郭文英铐在长凳子上,放着攻击法轮功的电视,进行双重迫害。晚上,将郭文英的双手拉开铐在死人床上,这样的迫害长达八十七天。每天限制上厕所,不让喝水,不给吃饱饭,生命垂危,呼吸困难,心脏病突发,才被放出禁闭室。

回到监区后,恶警指使杀人犯大组长张亚红(此人因迫害法轮功很卖力,被女子监狱任大组长七、八年之久,在她被指使迫害郭文英的五年里,连续非正常死亡犯人三人)唆使恶劣犯人黄敏当包夹,无事生非,非法搜身,以郭文英身上有经文为由,将郭文英又关进禁闭室。后来又指使包夹衅事,反咬郭文英打人,郭文英又被关进禁闭室。不让穿棉衣,昼夜铐在长凳子上折磨。前后共被非法关禁闭长达四个多月。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因王忠民上任为甘肃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对全省各监狱法轮功学员进行全面残酷迫害,郭文英又被关进小黑房子,昼夜不让睡觉,派包夹念攻击大法的恶毒谣言,威逼、强迫、打骂郭文英所谓的转化。无效后,再次把郭文英关进禁闭室,不让穿棉衣,在露天小长凳上铐着冻了三天,双手肿的像两个大馒头,晚上,双手拉开铐在死人床上酷刑折磨,

十五天后,又把郭文英关进“邪科”内,并将犯人组织开批斗会,逼着犯人诬蔑大法,使尽各种招数,企图所谓的转化郭文英,强逼郭文英背邪党法律条文,不背就罚站。

调到五监区后,恶警们继续教唆最坏的杀人犯张亚红跟到五监区任监视大组长,专门派恶毒犯人马努给耶、胡连连包夹迫害郭文英,时时处处串通犯人,栽赃陷害郭文英,连上厕所都要串通犯人找事。女子监狱不让法轮功学员提水,禁止正常活动,指使胡连连把郭文英的水壶砸坏,让犯人偷吃别人的东西,并明目张胆的栽赃给郭文英。后来,胡连连在快出监时,头部摔了个洞,腰也摔伤,不能直立。遭报应后,有所醒悟,告诉郭文英几年来她所干的一切坏事都是受犯人大组长张亚红教唆。

就这样郭文英仍然被恶警们强迫每天白天做繁重苦役,晚上勉强吃一点点东西维持生命几年之久,艰难的度过了被残酷迫害的非人日子,于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四日回到家中。因长期戴手铐,双手严重变形,至今仍不能干细微活。

回家后,郭文英找原单位——兰州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罗总经理,被告知因郭文英被中共非法判刑六年之由,已将郭文英开除公职,至今不给发工资,郭文英仍然遭受着经济迫害。

临洮县法院审判长:郭霞
审判员:陈志伟、师亚丽
书记员:张晓刚
检察院检察员:王建祖、文芳春
法院指定辩护人:田永泰
临洮县看守所警察:何女士
七里河公安分局:席明杰
西站派出所所长:张××
西站派出所警察:宋××
西站街道办事处:庞女士
甘肃女子监狱:
监狱长:干玉梅
副监狱长:赵××、戴文琴、安群、朱宪中
行政科:任建齐
××科:朱虹、孙立伟、王X、董尚恒、赖艺丹、曹猛
教育科:张敏巧、张××
警备科:李××
政治科:文雅琴
生活卫生科:吴××、李春萍、王壮丽
各监区警察:陈苍英、刘静、刘颖、管蕾、陈杰、候俊红、候志红、杨小芳、魏姗姗、王鲋鲲、马美英、段宝峰、迟惠发、王曼玲、李华吉、杨丽、吴音、
狱政科长:袁锦萍、丁军环
一监区长:王玲
二监区长:安琼 教导员:刘颖
三监区长:王磊 教导员:迟慧发
四监区长:王富坤
五监区长:马梅英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九洲开发区68号信箱
邮编:730046
区号: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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