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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凌源市恶官遭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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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中国人称自己的家园为神州,在中国人的记忆里,从盘古开天地,女娲造人,到神农尝百草,中华远古半神文化留下的针灸、易经、八卦等文明,虽经几千年,今天的人类仍然只能惊叹而无法完全理解。然而,在这神州的家园里,善良的民众却屡遭迫害,在中共“无神论”洗脑下,使人们不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甚至无视天理、追随中共残害生命。

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辽宁省凌源市原公安局局长郭少林、张林、副局长杨明辉、刘大山、董志民,原凌源市市委书记宋久林在职期间,他们紧随中共参与迫害、诬陷法轮功学员。在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绑架、迫害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的恶性事件中,原公安局局长张林、副局长杨明辉、刘大山、董志民参与策划、指挥迫害法轮功学员,原凌源市市委书记宋久林召集公检法部门负责人开会,下令对北炉绑架的四十多法轮功学员进行所谓“从重、从速”处理,其中一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勒索钱财。

在他们任职期间,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拘留、劳教、判刑至少有九百一十七人次,其中被非法拘留的法轮功学员有七百四十四人次,被非法劳教的有一百四十四人次,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五十五人次,勒索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的钱财数额很大,给每位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无法计算,被迫害流离失所的有十九人次,被迫害致死的有二十三人之多,上述这些都是不完全准确的数字。他们为了金钱、名利,可以肆无忌惮地干着丧尽天良的事情,迫害善良的好人从不手软。

但是,谁的坏事干到一定程度,老天就要跟谁算帐,不管是普通百姓,还是高官,谁都逃不过善恶有报的天理,威严的天理在警示世人。

二零零八年初,原辽宁省凌源市公安局长郭少林在涉黑案中虽然侥幸逃脱了,但却患上了不治之症—淋巴癌,在痛苦中等死;原辽宁省凌源市原公安局副局长杨明辉首先因涉嫌受贿、涉黑被逮捕;现被判六年、罚款十万元。随后原凌源公安局副局长刘大山也因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现被判十七年;原凌源公安局局长张林因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原凌源市市委书记宋久林因涉嫌受贿、涉黑被依法逮捕,他们二人被列为中央纪委重大案件之一。贪污犯罪在中共官员中是个普遍现象,为什么把宋久林、张林、杨明辉、刘大山、郭少林查处了?冥冥之中有天意,害人者终害己,迫害大法修炼者,这样的罪业生生世世偿还不清,而人中的牢狱之灾仅仅是刚开始。

在一个正常的国度,警察本来是一个让人有神圣感的职业,因为他们的职责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抓捕坏人,除恶扬善。所以,维护善良、主持正义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之一,你们如果抓捕贪官污吏、杀人犯、盗窃犯等,是惩恶扬善、维护公众利益,是符合做人的基本准则的。可是今天遗憾的是,还有一部份人受中共谎言蒙蔽或为官位名利所左右而助恶为虐,失去良心的警察成了中共豢养的迫害人民的工具,灭绝人性的残酷迫害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你们想一想吧?干这事的人能不遭报应吗?可这些不都是每个人自己的选择吗!这也是警醒步其后尘的继任者,不要等到机会尽失,地狱之门洞开的时候再后悔已晚,不仅害了自己,也殃及家人。

其实全国各地善待法轮功学员的警察、官员非常多,他们才是真正聪明的人,他们中有些是看透了中共邪党的本质,也知道中共灭亡在即,有些是早就知道了真相,当然也有不少是在恶报临头时才幡然醒悟、诚心悔过的,不过也不算晚,守住了心中的那一份良知,真正履行 “除暴安良、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法律公正”的职责,停止对中华民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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