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事修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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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六日】从最近发生的事中,我深深的体会到遇事修心性的重要,写出来与同修交流,不足之处请慈悲指正。

八月十六日下午,单位“老二”(化名,已三退)找我,说“六一零”叫我参加洗脑班。我说:“六一零”管不着我,我由师父管,我不属于它管,我按“真善忍”修炼做好人哪里错了?邪党迫害大法弟子十一年多了,我不能再受迫害。大法弟子所做的都是合法的,都是在国家宪法之内做的。我没有违法犯法,违法犯法的是六一零,是江××。我边说他边点头。最后我说:我希望你在这件事上把握好,别犯罪。他说:我回去就说你去外地看孩子,一两天就走。

第三天,单位又派了另外一个人来要我填表。我说:什么表我都不填,也不看,谁也动不了我修大法的心。我给他讲真相:大法的神奇超常,大法洪传一百一十四个国家,唯独中共迫害。说的他点头认可,他说:炼法轮功的确实都是好人,单位同事都夸你。临走时我对他说: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大难来时命能保。

傍晚,我丈夫接电话,我听见他在说我的生日,还说孩子的单位。我抢过电话说:你查户口哪?孩子失业下岗你给找工作?没事干了?对方说:你不填,我得给你填上。我说:你也不要填,我不能让你犯罪。我放下电话,心里不稳。心想:救人,救人,怎么救人?单位领导都明白真相三退了,不能因为这个事让他们犯罪。

我悟到这是邪党又一轮的迫害大法弟子,毁众生,决不能让邪党的阴谋得逞。于是我给单位领导打电话说:这个事我们能不能坐下来商量商量,想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你不能犯罪,我也不能受迫害。他很痛快的答应了,并约好了时间地点。

第二天,我按约定时间到了单位,约好和老一(化名,已三退)共同商量此事。

我去的时候,老一办公室里有八九个大小的官。我刚進门,老一指着我说:因为你炼法轮功,我们“文明单位”的牌子被摘走了,大家辛辛苦苦创建的“文明单位”叫你给毁了。我说:炼法轮功没有错,谁摘的你找谁要去,我又没摘。老一说:因为你炼法轮功才摘的。我说:炼法轮功是合法的,宪法规定信仰自由,我没违法犯法,迫害法轮功才犯法。他一句我一句的争论起来。我开始还没动气,后来越说越来气。他说:谁叫你去北京的,炼法轮功的不能上访。我说:为什么不能上访?我是一个公民,有权利上访。你规定的炼法轮功的不能上访?最后我们就吵起来。

当我到了隔壁屋里坐下时,忽然想到自己刚才做的不对,大法弟子怎么能和常人争吵呢?我跟老二说:刚才我做的不对,修了十几年的“真善忍”,我没做到“忍”,也没做到“善”,待会儿我给老一道个歉。

我和老二商量了如何答复“六一零”,基本上达到了我想要的结果:既不能叫单位领导在这个事上犯罪,大法弟子也不能再受迫害。

事办完后我又回到老一的办公室。我一進门,老一笑嘻嘻的说:坐下吧,你没修好,一个大佛是很威严的。我说:是啊,我没修好,没做到忍,对不起。他说:刚才我是说给他们听的,要不,我这个领导怎么当呢?他的一句话点醒了我。是啊,我们大法弟子是修佛的,怎么能跟常人争吵呢?当然,大法弟子是有尊严的,可以理智、慈悲的,不动气的给他讲真相,证实法,救人。

回家后,我十分懊悔,难过。深刻的向内找,找到了很多人心。最突出的是“争斗心”,争谁对谁错的心。谁一说不好就要火,就要争辩。没有做到师父教导的:“我不只教了你们大法,我的作风也是给你们留下来的,工作中的语气、善心,加上道理能改变人心,而命令永远都不能!”(《精進要旨》“清醒”)

写出此事,主要想给同修提个醒。我们大法弟子在做好“三件事”的同时,千万要时时事事修自己的心性。突然间出现矛盾,面对矛盾,正好是提高心性的好机会,长功的关键。事事时时修心性,完成史前大愿,圆满随师还。

个人体会,不足之处,请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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