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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法轮功学员黄菊秀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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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日】(明慧网通讯员湖南报道)湖南省岳阳市五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黄菊秀,女,人汽公司职工,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受迫害,七次被中共当局绑架,并被非法判刑四年,单位停发工资九年。

一、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

黄菊秀,在1997年的时候,人生进入了颈瓶,身体不好:患有胃病、骨质增生、血吸虫病(晚期是肝癌)、内外痔(晚期是直肠癌,家族中有这样的病史)。经济条件不好,两个儿子读书。她都不想活了,转念又想只有修道去了。正是这一念,促使她在3月份的一天,她跟车的司机给了她一本《转法轮》(司机在车上拾到的),她从此走上了修炼的路,不久全身的病都好了,家庭和睦了,心情愉快了。

1999年9月份,为了替大法说句公道话,她和一些法轮功学员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抓,被送到岳阳驻京办事处,第二天,她们趁服务员不注意走脱。在北京二个多月后,被邪悟者带当地公安干警到她们居住的地方绑架。她们又被劫持到岳阳駐京办事处,带回当地妇教所非法关押了30天,勒索罚款2000元(无收据)。

2000年2月份,她再次进京上访,在当地法轮功学员的帮助下找到了信访办的地址。一大早她就来到了信访办,四周停了很多警車,很多警察把信访办的门都堵住了。她靠着正念挤进去了,里面已经有很多法轮功学员在等着,到了8点就更不让进了。信访办的办事员给他们每人发了一张表,她在上访事由上写道:“1、让我们学法炼功;2、出版大法书籍;3、还大法清白,还师父清白。”写完就被守在信访办的岳阳公安绑架,关在岳阳妇教所三个月,陆续被关押在这里的几十个法轮功学员集体绝食,有的出现生命危险,才陆续放人。

2000年11月份,她再次上访,一下火车就直奔天安门广场,在金水桥被站岗的警察盘问,她不回答往前走,又来了几个又高又大的警察拽她,她就大声喊“法轮大法好”,被几个警察拽上了警车,在车上,他们用带刺的警棍打她的头,打得她抬不起头来,其中一个警察用穿着皮鞋的脚踢她的嘴,并说:“你还喊啦,你还喊啦,”把她关在天安门派出所,因她不报姓名、地址,又把她关到崇文看守所,她绝食七天,正念闯出魔窟。

二、被从家中绑架

2001年1月16日,她一个人在家,突然来了几个人敲门(其中有穿警服的,也有穿便衣的)。她问他们干什么?他们说只问一个事,马上就走,让她把门打开。她刚一开门,他们不由分说的绑架了她,把她关到岳阳市看守所。这次又非法关押了几十个法轮功学员,大多是这样骗来的,一关又是三个多月。她们绝食反迫害,遭到了野蛮灌食。有一次,她被一个男犯用竹筒灌食,很粗的竹筒,另外几个男犯将她按住,当时就把她灌得昏死过去,然后把她放在床板上,若无其事的走了。她好久才醒过来。在此期间,她绝食三次,最后一次绝食八天,出现生命危险才放人。

三、在单位遭受绑架

2003年11月份,黄菊秀被单位在市“610”的指使下,绑架到岳阳云溪公安分局的“洗脑班”遭受迫害。(单位交了一万元钱的保证金)

中共邪党人员强制她们看污蔑大法、污蔑师父的录像和书籍,要她们跳舞,遭到她们抵制;就把她们拖到雪地里罚站,市“610”张偕红用皮鞋踢她们的脚,当时黄菊秀的脚被踢肿。被迫害了两个月,快过年了,大家绝食,才陆续放回家。

四、 在大街上被绑架

2004年5月份,岳阳楼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为了破坏资料点,在她居住的小区设了岗哨,在小区旁的小旅店安了摄像机、望远镜,二十四小时监控。小店老板都吓坏了,偷偷告诉她,她也发现了跟踪,就掉头往回走,又有其他人跟踪,她又掉过头去看,国保大队唐建民见她看到了他,他还用双手把脸捂住,不让她看。跟踪一个多月,什么也没找到。

有一天,在大街上将她绑架,刑讯逼供两天两晚,她不配合,唐建明上来就是几个耳光,嘴被打得鲜血直流。他还说:“不要把我上明慧网”,她说:“你打了人怎么办?”他说:“那只是刑事处分”。她就这样被关押在岳阳市看守所87天,靠正念闯出了魔窟。

五、再次在家遭绑架、 被非法判刑四年

2005年10月10日,黄菊秀在家被岳阳市“610”二人、五里牌派出所一个姓胡的男干警、一个女干警及单位保卫科孙刚,一共五人从八楼抬下来绑架。当天送到岳阳市湖滨干校“洗脑班”强行洗脑转化。

当时参与办洗脑班的直接责任人有:岳阳市“610”张偕红(科长)及其他人员,长岭炼油厂的下岗职工(监管),监狱的警察等。由于她拒绝转化,几天后被非法关押在云溪看守所,被云溪公安分局李教员、汪学习非法审讯,刑讯逼供,(汪某很凶,挥拳手,又推又叫)强迫她承认参与了什么5.16事件,并要求她交出什么名单。

2006年3月份,黄菊秀被云溪人民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她不服,向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被非法维持原判。于同年6月份送湖南省女子监狱迫害。

六、在监狱遭种种酷刑

湖南省女子监狱2006年8月份将黄菊秀送到“洗脑班”迫害。监狱洗脑班十分隐蔽,门窗紧闭,除参与迫害的警察、犯人外,不准任何人出入,戒备森严。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此后,遭受各种酷刑,长期承受着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

第一天,工作犯向莲花,黄琼,谢永红假惺惺的问长问短,见黄菊秀不配合,她们就强制她站着,十二点后才让睡觉。几天下来,黄菊秀的脚肿得很大,鞋子都穿不进去了,根本就不能站了,她们强迫黄菊秀穿小鞋用立正的姿势站好。

有一天,黄菊秀乘工作犯不注意时,将墙上骂人的话擦掉了。工作犯歇斯底里的打黄菊秀,把她打得遍体鳞伤,头都抬不起来,只能直着脖子。于10月8日黄菊秀又被送到“洗脑班”。一到“洗脑班”,就被工作犯向莲花、黄琼、谢永红三人乱骂了一顿。工作犯颜美英要求她参加学习就可以不罚站,她不配合,就通宵达旦的不让她睡觉,踩她,整天罚站,连吃饭都站着。

黄菊秀被折磨得头昏脑胀、恶心、吐、眼睛睁不开,颜就用万金油、香水擦她的眼睛,用三根尼龙绳打结做成刑具、用书打她的眼睛,直到她倒在地上爬不起来了。又这样黄菊秀被折磨了两个月。在她的承受力到了极限时她被迫写了“四书”。这就是中共文明监狱的写照。

责任单位及恶人:
湖南省女子监狱 犯人:向莲花,黄琼,谢永红、颜某
湖滨洗脑班
岳阳610办公室 张偕红
岳阳市楼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蒋超、唐建民、李勇辉
人汽公司:邓天佑、孙刚、胡和平、许细良
岳阳市公安局云溪分局:李教导员 汪女士
岳阳市云溪区检察院:李国炎
岳阳市云溪法院:艾建军 杜光红 瞿四平 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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