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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轮功学员刘应旭被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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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一日】今年37岁的刘应旭,原来是绵竹东方汽轮机厂助理工程师,从中学到大学历届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重庆工学院优秀大学生、东汽厂先进工作者。1994年11月开始学炼大法,那时还在重庆上大学,后来毕业分配回老家绵竹东方汽轮机厂工艺处工作,并担任法轮功绵竹义务辅导站负责人。

在1999年中共邪党江泽民、罗干团伙开始迫害法轮功之后,刘应旭被邪党人员认为有一定的影响力,所以迫害开始后就被视为眼中钉,曾多次遭受邪恶迫害,其中最严重的使他长时间失去人身自由的有三次,两次被非法劳教共计三年,一次被非法关押于洗脑班七个半月。2010年有法轮功学员证实,在其被非法关押期间,有公安人员还拿着刘应旭的照片问“这个人是否是协调人?”

下面是刘应旭叙述他这些年遭受的部份迫害经历:

一、99年7.20期间所受迫害

99年7月22日中共邪党公开迫害法轮功,当夜绵竹市公安局一科科长甄为国和东方汽轮机厂保卫处(也是德阳市公安局3分局)一科科长张学礼带领一帮人,到我当时居住的东方汽轮机厂单身宿舍,意图绑架。当晚我不在单身楼居住,他们阴谋未得逞,就抄走了我放在宿舍的所有大法资料,包括几套新的师父讲法录音磁带、录像带和一批大法书籍。事后他们说抄了我的宿舍,但不提供任何收据。

大约7月23日,德阳市610小组也来找我所谓的“谈话”,要我表态和共产邪党保持一致,不得修炼法轮功。绵竹市公安局一科科长甄为国等人又把我找去做了笔录,又以“如果坚持修炼就要如何如何严惩”等相威胁。出于恐惧,我不敢表示坚持修炼。

其后的日子里,东方汽轮机厂工艺处、团委、宣传部、党委、厂610等单位分别数次找我“谈话”。由于我修大法,在群众中口碑很好,而且作为技术骨干他们虽从内心不愿为难我,但邪党给他们的压力也很大,所以他们以现实利益相要挟,逼迫我写所谓的“保证书”,而且声称我是四川省极个别的“团员”身份的辅导站站长,中共团省委要求一定要转化等。这些给我带来很大压力,8月我含糊其词的写了个模棱两可的东西交上去以求过关,结果在好些天中自己都觉得违背良心而生不如死。

后来德阳市又想让我上电视去公开背叛大法,电视台的记者都到位了,我守住了良心,没有配合。

99年大约10月19日我和同修坐火车去北京上访,我住在东汽厂驻京办事处(在解放军报社内)。办事处接到了厂保卫处发给他们的要求拦截我们的传真,用我们的钱强行给我们买了返川的火车票后,将我们送至北京火车站交给乘务人员并要求不得让我们中途下车。考虑到来北京的目的没有实现,到达郑州火车站时,我们从新买票坐上了去北京的火车。

在火车上我们碰上了同修B,我们三人在北京住于离前门不远的“京劳旅馆”。放下随身物品,我们去天安门看了看,回到房间发现我们的包都被翻动过了。在第二天凌晨两点左右,有一群公安到我们房间将我们绑架,经过一夜的非法审讯之后,把我们关进北京崇文区看守所。

十来天以后,另外两名同修被当地劫持回了,当时听说各地进京的站长都不能返回当地,直接在北京宣判,邪党人员威胁我说可能要被判7年。那时天气也很冷,已经开始下雪。由于没有衣物,有时饥寒交迫。在寒风中被逼迫淋着冷水,皮肤象刀割一样痛。嚼着难以下咽的窝窝头、听着下流的话语、警察等时不时的威胁、牢头等谈及迫害的手段,偶有的折磨,无法与人交流的寂寞,我只能尽量回忆大法以抵御精神和肉体上的痛苦。据说在这之前看守所刚刚接到指示最近对法轮功学员不要太过份,所以我在肉体上并没有遭受多么严重的摧残。而在这之前,听牢头说其他的大法弟子被非常残酷的迫害过。

在北京崇文区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近四十天,大约2月3日我被东汽厂保卫处的警察从北京劫持回了绵竹市。保卫处的警察其中包括分局的指导员一行几人,他们后来将这一切费用(包括他们的食宿、飞机、火车票等)全部算在了我的身上。

由于我坚决不妥协,他们将我关进了绵竹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关押一段时间后,又将我转进了绵竹市拘留所。由于是在当地,父母送来了衣物,所以我还不至于饥寒交迫。但那种环境中,犯人间谈论的都是肮脏的东西,连犯人自己都说越学越坏了。看守所内被犯人羞辱:下跪、打耳光等,并被强迫奴役劳动:选猪毛、糊纸盒等。

在此期间,市公安局一科等的人也来找我“谈话”,要求我转化,我都拒绝了。他们告诉我因为我的牵连,工艺处被取消了先进单位资格,而且该发的奖金也被扣了,他们不敢去思考这株连迫害应不应该发生,却把责任全推在我的身上。同时又找到我当时的女友,给她家施加压力,由于我还是坚定不妥协,他们最后迫使她在我们已经走到谈婚论嫁的阶段时表示与我分手。邪党人员们又指使我的亲人来“劝降”,并且诬蔑我不顺从邪恶是不忠不孝不义,我说出是他们的不正,前来劝降的亲人还打我(长大后很多年来,父母都没碰过我一下)。

邪党人员们到处收集所谓的材料想判我的刑,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他们最终没有达到他们的目的。我父母亲人(亲人中有社会阶层高的)等为保我出去,去找过大大小小的几乎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德阳市610头目、政法委书记等,他们说“如果他是杀人放火这一类的我们都可放他出去,但他是法轮功就不行”。在中共邪党的流氓逻辑里,手无寸铁的只为做好人的善良民众比杀人放火的罪犯更不可饶恕。可笑的是,据说在我被非法关押期间,当地报纸还为我出了专版,而且县(市)长开会时说我才是县(市)长,比他还出名。

二、第一次被劳教迫害

1999年12月30日,那是一个寒冷的早上,有很重的霜,雾很大,同修B和我被拉去和那些犯人一道在绵竹市体育场“公宣”,同修B和我都被非法劳教1年,当时我们俩无所畏惧的笑了笑,全然不同那些犯人一般垂头丧气,绵竹市公安局的副局长赵某却暴跳如雷,“他们居然笑的起来!不许笑!”

12月31日,同修B和我被送到了绵阳新华劳教所入所队,在这里我们跨了世纪、跨了千禧年。可鄙的是,记得我那张所谓“劳教通知书”上将我写为工人、小学文化等,他们非常清楚我的身份,这分明是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恶意侮辱。

在新华劳教所入所队,每天就是训练和所谓的学习,不许我们学法炼功、不许洪法、不许互相交流,还安排人监视我们。训练的强度较大,开始很多时候都觉的很累;吃的又很差,有时还吃不饱;晚上睡觉条件太差,有一段时间,四、五个人挤在一张小铁床上(好一些的时候也是两、三个人挤在一起),更严重的是那床上几乎没有床笆子,人直接睡在3-4根铁条上,硌的很疼,根本无法入睡。那时每次洗漱的时间都很短,几乎粘到水就得走开(因为人很多),那也就更没有洗澡的可能性了,所以我和好几个同修都出现了腹股沟溃烂的情况,还有的脚也发生溃烂。

我们又被逼迫去挑粪和挖地,前期被绑架到新华劳教所的大法弟子几乎都是大学以上学历的,要么是干部,要么是老板等,由于工作关系几乎都是平时不参与强烈运动、劳动的人,所以那种强力劳动和“魔鬼式”的训练对我们来说还是比较痛苦的。这期间还发生过警察默许的劳教人员对我们的折磨,比如记得在过年期间我被迫头顶墙棱、铁床棱,将头上顶出很深的凹槽;至于被打、骂、体罚,那是很多大法弟子都经历过的,我也经历过。至于“学习”呢,就是背所谓的“所规队纪”和强迫听、看诽谤大法的东西。

在入所队大概呆了两三个月,我们就被分配到大队(机砖队——做砌墙的火砖)参加劳动,我被分配到4中队。在那里就是干苦力了,一般来说,早上吃完早饭就出工了,一直干到吃午饭,然后稍事休息,又出工了,经常是天都黑了还要挑灯干一段时间。那里有几句话可以反映其劳动的强度:“钢铁是怎样练成的”和“人把机器刚翻”、“机器累坏了人休息”。我最开始被安排在后台供料:推斗车和铲土石,由于力气不足,经常推不动,也经常累得头上直冒热气,有好几次都觉的几乎就要晕倒。而伙食又很差、很脏,菜桶里有不薄的一层泥沙,汤上面浮着星星点点的油珠,经常是收工前都饿得快不行了。收工回去,浑身痛,根本就不想动,连动的力气都没了一样。睡觉开始一段时间是疼的没法入睡,好不容易睡着了之后又常常被疼醒,即使后来睡觉没那么痛了,手上也是血泡上又是血泡,手也无法伸直。

记得后来一次对我们的安全学习中碰到一个同修,他原来是个养尊处优的老板(后来没修了),可能他受的苦更大,他说他都想到了自杀但又不能那样做。我知道还有机关干部同修因干活达不到要求被劳教用马达鞭子抽打的。那时,邪恶有一个说法“让他们累得爬不起来,看他们还炼不炼了”。我在后台呆了一段时间,有一名警察出自于善心把我调到了相对轻松的前台去晒砖(把水坯的砖按一定方法码起来晾晒),这主要是手上的功夫了。其实细想起来也不轻松:平均每天出水坯8万,8个人晾晒,每人平均1万。每块水坯重7斤以上,也就是每人每天平均晒砖共7万斤--即35吨。这期间有司法部来人视察,我抗拒出工要求见司法部警察反映大法情况,而被扯烂衣服。

在劳教所期间,东汽厂给我送来了厂方关于单方面终止我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通知(未支付任何补偿)等,这一切都没有改变我的信仰。

直到2000年7月20日发生了变化,原因是我荒唐可笑的被“转化”了。记得那时有位我当时认为修的比我好的同修转化了,他们找我交谈时,我抱着听听是不是有他的道理,结果被他们迷惑,从而表示转化,还误以为是又前进了一大步,写所谓“三书”,帮着做转化洗脑,还自以为在做大好事呢。现在想来确实理智不清,而对大法的认识也非常肤浅和表面,所以才那么容易被骗。被转化后,协助邪恶转化,还到德阳二重厂参加了所谓的“揭批会”,而这还被邪恶利用,当时的录像在四川电视台播过,而且据说还送了中共邪党中央电视台。所谓的转化后,我的思想变得非常可怕,原来一直要求自己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个高尚的人,可转化后却觉的吃喝嫖赌都无所谓了,只是自己长期养成的道德习惯不允许自己实际这样做;但我确也知道有个转化后的原老板同修后来是吃喝嫖赌样样都来了。可见转化的本身就是精神层面的严重迫害,是让人走向道德低下,走向坏人。

而且劳教所把转化的人时常集中交流,又反复促使转化的那套邪理不断强化,甚至于我回去后在一个多月内出现了貌似人格分裂的状况:自己看书时脑袋里总在按照邪悟歪理来解释书中的内容,而自己又清楚自己只是看而并没有在思考。而这次劳教迫害,另一个对我家庭的伤害在我回去时才知道,我永远的失去了疼爱我的外公(家里担心我受不了而一直隐瞒着我),而时间恰好是我被转化的当天,外公意外的被砸伤送到医院救治时死亡。外公临死都不知道他的外孙究竟在哪里(家里人只是告诉他出差了),而且他临死都叫着我的小名,想见我一面。我却连给他送葬的机会都没有。

2000年9月中旬,我从劳教所出来了。由于我“转化”了,东汽厂接收了我,安排我在原单位工作,签了1年的试用合同,但是也告诉我我的前途算是就这样了,因为在迫害之前有意向是要提拔我(这连我当时的女朋友母亲通过其它渠道都知道了),同时又安排处领导和科室领导多“关心”我,工资也没按正常标准给我。后来科室的领导自己都承认为了避免我再去参与做大法的事情,在我的工作上有意的加大了工作量。

三、第二次被劳教迫害

大约2001年初发生过厂保卫处刑警队长黄某带一大群人并手持摄像机来非法搜查我住的单身宿舍,抢走我的大法书籍并对我摄像。我向他们索要手续,他们没有。

2001年6月4日,我正在办公室上班,自称是三分局(保卫处)的两个警察强行将我绑架,而后抄了我的办公室和单身宿舍。当时参与抄家的有三分局(保卫处)的国安科科长张学礼、绵竹市公安局国安科科长曾卫国、德阳市珠江路派出所所长等人。抄家完毕他们绑架我到三分局,在门口下车后,我转身就跑想挣脱绑架。他们一大伙人在后面追。他们看追不上了就喊“抓小偷”,可见他们自己也知道他们所为见不得人,只能找个其它借口。我一边跑,一边喊着“我是炼法轮功的,他们要迫害我”,后来我忽然脚发软跑不动了就被他们抓住,并打了我。

被绑架到分局后,他们叫我跪下,我拒绝,他们又在我背后进行殴打。张学礼叫嚣:“你今天跑掉了,我马上在网上通缉你!”他们把我非法关押于绵竹市看守所。后来知道了他们绑架了我的原因:5-1假期,德阳二重厂宿舍区出现了大幅的大法真相标语,而我当时又恰好在那里一个同修家呆了两天,于是他们就怀疑是我和那名同修做的,而那名同修5月就被绑架了,他们24小时监听了我的手机,由于我当天多打了几个电话,他们以为有什么漏子可钻,就设计了绑架行动。可是由于我对这件事根本就一无所知,更不要说参与了,而先前被绑架的同修没提供一点他们所需要的东西,所以他们后来就软硬兼施想叫我说出其他同修的情况。他们找来了德阳市公安局的副局长,两个人一人唱红脸一人唱白脸的演着戏。他们称若我配合他们,除了德阳市市长不好找到看守所来,德阳市政法委书记都可以来陪我聊聊,而且配合后马上对我无罪释放。当然,我又怎么会做出卖好人的犹大,所以,他们最后以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涉嫌参与德阳标语案件”对我强加了一个两年的劳教。而且,张学礼为了增加我的所谓“罪证”,将我手抄经文的软面抄和小册子以其页数来计算我有多少份法轮功资料。在看守所内又经历被犯人羞辱殴打,并被强迫奴役劳动等。

2001年7月份我和另一同修被绑架到绵阳新华劳教所。而这次劳教所已经成立了专门的中队(6-2、6-3)用以非法关押大法学员,从表面上已经和上次完全强力劳动不一样了,主要是学习和训练。所谓学习就是每天强迫听、看诽谤大法的东西,以及所谓的所规队纪。一般要求坐在小凳子上,“坐军姿”,身体正直,不可移动,每天几个小时。所以我们几乎都生了坐疮,而且疮上生疮,有时裤子和肉粘在一起,上厕所是非常痛苦的事。对于一些不配合他们要求的同修,他们更是要求以军姿站立,从早到晚,天天如此,所以有的同修腿站得肿成了“大象腿”。至于说强迫听、看诽谤大法的东西,更是一种精神折磨。

而所谓的训练本来就强度由他们控制,他们可以让大法学员在烈日下站几个小时军姿,或是跑几个小时的操,或是几个小时的正步训练,或是很多个上下蹲,或是很多个俯卧撑等等。我亲眼所见就有同修跑了很多圈跑不动了,又被警察指使那些劳教拖着跑。我自己也有过绝食期间被强迫由吸毒劳教拉着跑圈的经历。其它的还看见、知道有不准睡觉或极少睡觉、灌烟、不准洗澡洗衣、不准上厕所、殴打、电警棍电(警察称最高用的是32万伏电警棍)、捆警绳、灌药、强迫唱歌功邪党歌曲等折磨方式,这些有警直接动手的,也有警察指使劳教班组长执行的。灌药美其名曰为关心健康,实际是强迫未病之大法学员向其暴力屈服。

70岁左右老年同修就因为不服从而在强行灌药中被撬掉了牙齿。大概由于上级的转化指标要求,劳教所会隔一段时间进行一次强行转化。而在劳教所实行强行转化期间,对于未妥协的大法学员都是采用那种大量减少睡眠时间、极大的超负荷的训练与强烈的精神折磨和压力。有的同修还被送去强制重体力劳动和一些特殊的折磨,如明慧网上曾经登载的沈小都被火烤等;同时劳教所还用转嫁矛盾的方式将参与“包夹”的劳教人员的奖惩与大法学员的转化与否挂钩,致使不少劳教人员为了减教和少受处罚、免于和未转化学员一同受罪而充当恶毒打手,在警察的默许下对大法学员进行各种折磨。当时还有一个说法“不转化就永远关押于劳教所,永远别想回去”。所以有部份同修受不了长期漫长无望身心痛苦的压力而违心的妥协了。这期间还发生了一件被非法关押于6-3中队的同修李欣泽(音)被迫害致死事件。可见其暴力的严酷。

由于我到劳教所就开始绝食,所以就一直被与其他同修隔离,一般是4人对我进行所谓“包夹”。我先后被非法关押于6-3中队、5大队、6-2中队,由于没有直接的呼口号等行为,所以基本上都是和大家一起受迫害,除开2003年在5大队自己走出铁门被拉回后绝食时,警察指使吸毒劳教用开口器、勺子、改刀撬口灌食。记得在距离离开劳教所不远的时间,当时6-2中队长邓岗说“你这种人,这两年居然没有被捆警绳和电警棍电?”劳教所也曾找了不少已妥协的学员对我进行所谓转化的精神迫害,由于有以前的经历,所以就没有被迷惑了。

由于没有妥协,2003年6月被加期了10天左右,我被绵竹市公安局、德阳3分局警察和家人接回,其实最初绵竹市公安局、德阳3分局是准备将我送洗脑班继续关押迫害的,由于父母的强烈反对,他们没有达到目的。东汽厂拒绝给我恢复和安排工作,所以我不得不自己找工作。我找当地同修帮忙看能否介绍工作,他们又打电话给我父亲警告说我又在四处活动。我打电话质问绵竹市公安局一科科长甄为国和德阳市公安局3分局一科科长张学礼,甄为国说我是他们实施法律的最大障碍。由于当地找不到合适工作,我只好前往成都打工。

四、被绑架到新津洗脑班

我在成都打工期间,厂610多次想知道我的工作单位、住地、电话等以便对我进行控制,他们都没有如愿。同时他们又由必须转化才安排工作,到保证不违法就安排工作,再到直接回去就可安排工作,很明显他们是想按邪恶的要求将我控制在他们的视线以内。由于他们本身的险恶用心以及与当时单位已签了合同,我没有配合他们。

2007年11月14日晚,我从工地回家正碰上20、30个人在绑架住在一起的两个同修,刚跨进院中放下手中电瓶,一自称为市公安局的人(后来知道是市国安局副局长)带领几个人将我扣留,抢走我背着的笔记本电脑和除衣裤外的所有物品。他们叫我到一个角落蹲下,我不从,就有两个小伙子从背后将我打倒在地上,还有人想上前打我似乎被人劝住。过程中我看见两个同修分别被一群人围着坐在各自房间的床上。后来他们找来一个黑色的胶口袋套在我的头上把我反铐着绑架到了国安在温江的审讯基地(和温江二看守所在一个院内)。

两天两夜多的时间里,国安们(包括那个副局长、杨姓女处长、张科长等人,当然他们不说他们是什么单位的,这都是后来了解到的)分几批轮番来审问我或找我谈话,表现中有威吓,有表现“关心”,有诱惑,有威胁等等。我告诉他们:为了不让他们对大法犯罪,我不能告诉他们任何东西,哪怕我的真实姓名,他们可以去查,那是他们自己的事,但我不能给他们创造、提供让他们害他们自己的条件和机会。而且他们要和我探讨关于法轮功的情况,也不能直呼师父名讳。由于我不说自己的情况和他们想知道的东西,他们也就想各种办法想把我的口撬开,但最终他们没有如愿,表现上他们也没有对我进行刑讯逼供。我除了和他们讲真相外其它的我一概不谈。

在这感觉相对漫长两天两夜多的时间里,我只是坐在椅子上睡了很少的觉(具体多长时间我不知道,估计有2个小时吧),但这也是我几次要求后才得到的。在此期间,我一直绝食绝水抗议非法抓捕。

两天后的下午(11月17日),我被送到了新津洗脑班(所谓的“成都法制教育中心”)。刚到时住在三楼的314房间,配了2个“陪教”(日常的监视和帮助邪恶随时做转化的)--刘长鸣和张朝彬,按它们的规定,除了上厕所和洗漱外是不能走出房间的。到了晚上,由于我还是不吃不喝,他们把我和陪教转到了二楼的210房间,因为三楼还有其他法轮功学员被关在那里,他们不愿把对我所做的让别人听到,而且二楼有铁门可以锁上。到了晚上10:30左右,来了六七个凶神恶煞般的人(洗脑班保卫科、教导科等科室人员),他们问我还是不吃便将我拖拽到一张椅子上,七手八脚按住我用开口器等进行灌食,由于他们手上力气比较大,我的鼻子被弄出血了,灌的蛋清水和口水鼻涕等混合物弄了我一身,弄脏了我仅有的衣服,当然人是感觉很痛苦的。当然由于呛水,把他们身上也弄上一些污物。后来一女的(王秀芹)看弄的太凶了,由她来主要灌食。

几天之内我都在绝食抗议非法关押,所以他们每天晚上都来灌我一次。到后来,我觉得也不是个办法,所以就进食了。这期间国安局的杨处长和张科长来过,还给摄了像。又来过10多个便衣,没有说是什么单位的(估计国安、公安都有,可能金牛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和武侯区公安分局国保队的都来了人)。他们明知我们修炼人不抽烟却有人吸了烟向我喷吐烟雾,我告诉他不要这样做,但他们却威胁我说“还没用其它手段收拾你呢!你不说,我们有的是办法针对你!你知道蒋云宏被我们打的什么样?你知道钟芳琼…”而且他们一边说,一边做着准备动手的动作。我又开始绝食抗议迫害,洗脑班人员也对我进行了灌食。后来,又有一批警察(据说是金牛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没有出示任何有效证件)来审讯我,六、七个人和我关在一间寝室里在我面前指手画脚,侮辱我人格等等。不过,看的出来,他们中又想动手打人的人在克制他的冲动。他们一方面引诱我吃饭,另一方面又企图诱导我说些他们想要的东西。他们也未能如愿。他们也一再威胁我:就是零口供也要判我的刑,还要给我弄成数罪并罚,至少10年以上。还说乐山有个同修零口供就被他们判了11年…本来他们买了些吃的东西准备要连续审问几天几夜的,而且他们中也有说打算把我提出去弄到他们的哪个地方好好收拾我,结果中午他们接到电话就离开了。后来听说他们从那两个同修口里得到了一些他们想要的东西。在此之后,他们来的就不多了。只是来给我照相,我没配合。

前前后后,新津洗脑班教导科的殷舜尧(科长)、包小牧(副科长)、王洪强、徐丹、黄中志、王秀芹等都分别找我谈过话。新津洗脑班系统的对大法学员制定了转化步骤,他们将其划分了几个阶段:从要求不炼功和喊大法好的口号等;要求写不炼功保证;要求自己否认事实,把大法的奇效归为普通理疗,同时庸俗化师父,去掉心里对师父的尊敬;到要求骂师父、骂大法,并要求出卖同修。由此可见这是一个要有信仰者逐步放弃信仰,走向背叛,泯灭良知,抛弃灵魂,失去自我从而走向行尸走肉的易于操控的人肉机器的过程--也即是精神上毁灭的过程。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做了充份的安排。一般刚被绑架到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都正念较强,很多都会绝食。这期间,恶徒们基本上不做转化,而是诱骗进食(并非如他们所说真心为了关心身体健康,目的是为维持和顺利进入下一步迫害),或野蛮灌食迫害;首先制造一个消磨意志的环境,他们让陪教把电视声音开的很大,干扰静心思考。每天除睡觉外,电视一直以大音量开着,强行灌输虚假庸俗的党文化内容。由于几乎每天只能接触2个陪教和偶尔来的洗脑人员,时间长了,慢慢的就被电视剧的情节和虚假的宣传所迷惑,渐渐的忘记了这是迫害,失去了心志,放松了警惕,从而使邪恶在灌输歪理中有机可乘。伪善假意的关心, 营造唯有妥协才有出路的氛围。

由于明慧网上对新津洗脑班的一些恶性事件、行为的揭露,海内外不断的打电话、寄信等方式的劝善和制止行恶。目前新津洗脑班我没有经历被暴力殴打,这本来应该是他们向人性良知方向走的一个表现,但是洗脑班的邪恶性质决定了即使好事也会被他们用来干坏事。他们就说:你看你们明慧网上对我们是虚假宣传,我们没有的事也被你们栽赃上,是你们明慧网在说谎。从而动摇大法学员对明慧网的信心,打击正信,为其灌输导向邪恶做准备。这样看来,即便是他们表现的不是非常邪恶,其实也是怀着邪恶目的的。

我在洗脑班期间经历了一个阶段,就是莫名其妙的思想混乱,自己都觉得精神有问题一样。有同修分析可能有药物迫害,但这一点我不敢肯定。第一次绝食的时候,殷舜尧来找我谈话(他没有说自己是谁,是陪教后来告诉我的),他说我不是来劝你的,你不吃有人来灌你。只是你不吃,你想回忆经文都回忆不起来,你怎么修?他自称他自己在海南读大学时曾经学过大法。绝食几天的确发觉思维集中比较难,这也是吃饭的一个原因。陪教也一直在讲,以前谁谁谁绝食都没有用的,他们一直反复强调从来没有人从新津洗脑班绝食出去的,我也不可能。国安局科长张X也在说:前几年可能有绝食出去的,那是没有经验;现在,根本不可能。国安中的另一人也说:不可能放你出去,除非你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我们也不会让你有机会还在成都呆下去。

第二次绝食,包小牧和王洪强来的次数比较多。包小牧还假意买些饼干之类的给我,要我给她个面子把东西吃了,她负责(迫害)三楼的法轮功学员,这样她不好办。王洪强从陪教那里了解到我认识在这里关押过的一名同修,恰好同修的妻子正在这里受迫害,而且在高压下被迫妥协了,他就找那位同修的妻子来劝我吃饭。

快到2007年底,洗脑班的人几乎每天来催促我写保证书。特别是包小牧,说我的事情是如何如何的严重,现在又是严打阶段,我不写就属于政治型的,是严打对象,如果写了保证书,他们可以帮助我摆平等等。甚至,后来,包小牧说保证书可以不写不修炼法轮功,只写遵守国家法律和不参与法轮功活动都可以,又说写个假的,他们又管不了我心里想的什么等等。我都拒绝了。王洪强为了转化我,每天都来找我谈话,甚至一天三次,我还是不妥协。

后来,父母到处找我,最终通过金牛公安分局联系到了新津洗脑班,在得知我的父母不修炼大法后,殷舜尧就让我父母来到了新津洗脑班劝我妥协。对其他的法轮功学员,家属要见他们都很困难,而对我父母却是吃住免费。究其原因,一个是父母拿了我的各种奖状四处喊冤,有些影响,另一方面,父母属于侨属台属,他们想在表面不能搞得影响太坏。

2008年1月14日是我农历的生日,父母到了,洗脑班人员向二老介绍我的情况,说的问题很严重案子很大,说我可能要被判多少年,甚至直接隔离,永世再无机会相见等等。在父母的要求下殷舜尧安排人给我理了发,也同意父母要求的请陪教去帮我买生日蛋糕。1月15日,父母离开新津洗脑班。早上陪教刘长鸣告诉我父母:殷科长(舜尧)说了,你儿子只要写了保证书就可以让他在过年前回家。父母打饭回来比较激动,就一个劲的劝我妥协,甚至说要给我下跪。洗脑班人员也叫陪教都离开专门留出时间和空间叫我父母与我交流。他们走后,父母给我跪下,在巨大的压力下,我有害怕被邪恶折磨的心,没有阻止父母写不好的东西。最后父亲无奈写了一个保证叫我签字,我说“要签你签,我不签”,父亲签上了我的名字。包小牧来了,看到了桌上的文章,很高兴,以为是我写的,收了起来,我也没有表示反对。当天,父母走了之后,包小牧还炒了个肉请我和陪教吃。而且对我的“管理”放宽了些,可以偶尔由陪教陪同到楼下走动,而没有转化的学员是连非法拘禁所在的房间门都不能出的。至于说过年能够出去的说法,当父母再问他们时,他们却说你们可能听错了或是陪教带话带错了。

过了年,大约是2008年2月12日左右,在殷舜尧、包小牧等直接或间接(通过陪教)多次要求我写“认识”未果之后,他们安排了两个女陪教:大杨和小祁到非法拘禁我的房间来要求我写,我不写,她们两人就拽着笔握住我的手写了一篇所谓“认识”交给了洗脑班人员(当时的心理是反正不是我要写的,所以没有强烈的抵制)。王洪强知道那不是我自己写的,他就反复的找我谈话(据说王洪强在他们会议上打了包票,说一定能转化我)。由于我不写,3月份王洪强打电话将我的父母又请到了新津洗脑班,安排他们免费吃住,叫他们来一起配合转化我。特别是有一天晚上,王洪强让我父母一起熬到晚上1点过才离开去休息,而他则和我耗到3点过才让我去睡觉。父母本来身体不好,所以母亲当时很激动,对我说是不是要我跳楼你才写!干脆我和你一起到楼上跳下去算了!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父母和王洪强给我造成很大的压力,出于不愿再受这种精神上的煎熬,以及看到有法轮功学员写了没几天就回家了,以及不愿承受似乎我不妥协将会被迫害致死的结果,思想中出现了:我走不过去了,干脆随便写一个,解决这眼前的麻烦,回去之后再说。在这种思想的带动下违心的写了“保证书”“认识”“经过”。母亲把其交给了王洪强。

为了进一步的毁掉我,邪恶安排了国安局的杨处长和张科长来与我见面。见面时我违心地站在“转化”的角度谈了自己的认识,当邪恶问到我某某是怎么回事?由于在这之前,洗脑班人员真真假假的透露了一些消息给我,由于其中有些是真实的,使我相信了他们似乎已经知道真实情况,为了表示我已经“转化”,我想既然它们已经知道了,告诉他们也无所谓。于是我告诉他们某某是谁。看到他们的表现,我才知道自己上当了,出卖了同修!后来听说了他们去找了这个同修的麻烦,迫使同修没法在原来学校学习了。邪恶还问到我过去的化名是怎么回事?我说是某同修给我取的,从而增加了某同修的魔难。

此后听说了,被我说出姓名的同修被邪恶非法抓捕(实际不是这样,邪恶内部的谬传),我的心中非常的难过:以前为了不出卖同修我去坐了2年的牢,现在却由我去害了同修被邪恶抓捕!而且邪恶还想让我说出更多的同修,以换取我自己的自由,这太不好了,我不能再这样走下去!国安和包小牧等一再强调,我要想出去,必须彻底转化,也就是出卖认识的同修。国安局的杨处长和张科长来做笔录,有意识的诱导我把另外一个同修牵扯进来,当然我不能这么做。我意识到邪恶的根本目的就是想彻底毁掉我,让我彻底背叛大法从而毁灭我和众生,我必须改变这一切,抵制邪恶的转化。

我向王洪强索要我违心写的东西,王洪强不给。于是3月底,我开始绝食要求退还我在高压下违心写的东西,并无条件放我回家。这次绝食洗脑班人员基本没有亲自参与灌食,由他们安排的陪教动手(大杨、小祁、钟××母女、刘长鸣、张朝彬等人)。他们几个人七手八脚的把我按在凳子上,大杨和小祁用钢勺、铁尖外露的开口器撬我的嘴,由于它们灌食不成功,新津洗脑班临时工王秀芹也来参与了,致使我口腔多处被挫烂,流了不少血。鲜血混合着灌食的东西,地上、衣服上等到处都是。有的参与灌食的陪教看着都哭了。我告诉他们这样做助纣为虐是要遭报的。大杨当即就给了我两耳光。

这次绝食持续时间较长,洗脑班人员在没有经我同意的情况下,用我的钱买了奶粉等。绝食了大约1个多月,洗脑班又把我的父母请去了,要我父母劝我配合吃饭。洗脑班撤去给我灌食的陪教,叫我父母灌我。我吃了父母带来的东西,但是洗脑班的东西我不吃,父母呆了几天要回家去。包小牧、徐丹把我父母和我叫到了4楼上的会议室,包小牧说她代表洗脑班宣布:如果我不吃洗脑班的东西,我的父母不能离开,但是从此也不允许和我相见,我哪天吃了,父母哪天才能离开。我表示抗议,说与父母无干,他们非法扣留。他们说是洗脑班的决定。由于父亲的药吃完了,母亲很着急,以至于被逼给我跪下要我吃东西。我拉起了母亲,要求放我父母离开。他们就把我带回了非法拘禁我的房间。从此我就再也没有见过父母的面,父母到底是何时离开洗脑班的我就不知道了。

在此之后,刘长鸣又在洗脑班人员的授意下用我的钱,买了些食物,欺骗我说是父母留在包小牧处的钱,我父母授意用的。再后来我吃了洗脑班的东西。不久就发生了5.12大地震,洗脑班的房子震裂了。5月中旬国安局的张科长(处长)来找我最一次谈话,说我如果还坚持要修炼而且不出卖同修的话就等着有关方面的处理了,我拒绝了他要我背叛的要求。

后来还听说,父母由于受新津洗脑班的恐吓,以为要对我判重刑送隔离区永不再见,也有可能会摘器官等(洗脑班人员殷舜尧等曾这样威胁过我),父母没有其它能力可以帮助我,母亲甚至给殷舜尧等下跪。

由于地震造成新津洗脑班房屋损坏需要维修,为了防止我们因此而逃离洗脑班,5月31日我和一些同修被转到了金牛洗脑班继续受迫害。在此期间殷舜尧又几次来要求我配合他们出卖同修,并告诉我若我不按他们说的做,很快就要对我进行处罚了。

6月30日,在师父的呵护下我从洗脑班走脱。此后听说成都市国安局还派一批人到老家父母处和北京妹妹处去找过我,而且在我过去合作项目公司处和女朋友住家处监视了至少好几个月时间。

2008年10月下旬,在一次参与外出张贴不干胶营救同修的活动中,被赶来的酒气熏人的巡逻人员绑架。因为拒绝透露任何个人信息,派出所警察对我拳打脚踢。他们给我戴上了手铐和脚镣。我一直坚持绝食绝水、穿囚服、不配合他们的命令和指使,并坚持自己的信仰,有警察还为此打过我的耳光,还有拳打脚踢的,也指使犯人要对我动手,由于自己放下了生死且同时给犯人讲清了利害关系(而且以前那里也关过其他同修,加上我们都在讲真相,犯人也有所了解),犯人理智的回避了对大法徒犯罪。总计绝食5、6天后,看守所在预谋灌食不成功的情况,找了几个犯人和警察将我用铁链捆在死刑床上输液。11月天气已经开始转冷,由于未进食和输液,加上由于不透露姓名看守所不接受任何人给我送的东西,在看守所期间一直享受“冷冻”待遇。610的人员对我或是威逼或是利诱终未能得到除大法真相之外的一点东西,在我绝食绝水21天后他们不得不将我放出。11月14日我拒绝了警察开车相送,穿着犯人给的破外套,向一个商店老板要了两个小面包,在寒风中去找借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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