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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辰溪县唐玉华自述受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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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七日】(明慧通讯员湖南报道)法轮功学员唐玉华,原是湖南省辰溪县水泥厂职工,九六年修炼法轮功后,按法轮功要求的真、善、忍做一个好人。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功遭到了中共和江氏集团的残酷迫害后,唐玉华仅为坚持自己的信仰,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就先后遭到了当地国安、“六一零”(迫害法轮功的专门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人员的残酷迫害,遭非法抄家、绑架不下七次,其中被非法判刑坐牢三年,非法劳教一年半。自二零零三年以来被扣发养老金至今。

下面是她讲述自身被迫害的经历。

我叫唐玉华,已年过六十,孩子都已成人,修炼法轮大法后,我觉得法轮大法讲出了做人的真谛,知道了如何做一个好人及做人的真正目的,我认为法轮大法是不可多得的高德大法,自身也在修大法中得到了身体的健康与家庭的和睦。

九九年“七﹒二零”大法被迫害后,当年的十二月份,我依法进京上访,想向政府讲清法轮功真相。结果被北京警察劫持到辰溪驻北京办事处,后被转至本县拘留所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二零零零年七月二十二日,在法轮功被迫害一周年的时候,我到北京天安门与同修打横幅,证实大法,被当地警察绑架至朝阳收容所,我绝食两天后才出来。

从此以后,本地国安、“六一零”等人员视我为一个重点,多次到我家无理抄家,抄走与法轮大法有关的物品,并多次绑架我。这里仅举两例:

二零零一年秋的一个夜晚,县政保股股长刘勇、成员谢开基、肖民福等到我家抄家,并绑架我到了县公安局。晚上他们开始对我进行刑讯逼供。由于我不配合他们,他们就将我的一只手用手铐吊铐在门上的窗栏上,整整吊了一夜,后将我关进拘留所。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日,在中共开十七大前,由县“六一零”主任翟晓明带领一伙人,其中有“六一零”成员、本地派出所警察,还有国安等直奔我家,将我劫持到怀化市所谓的“法制教育基地”,也就是强迫给法轮功学员洗脑的地方。

以下是我这几年主要所遭受的迫害:

一、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二年五月的一天晚上,我在县城一个学法点参加集体学法时,被本地国安将我在内的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并劫持到拘留所,后又转至看守所。后来我和两名同修被关在一个号子内。为了抗议对我们的非法关押,我们三人集体绝食,看守所警察为阻止我们绝食,他们叫来余刑犯(即在看守所服刑期的犯人,都是男的),几个人按住一名法轮功学员的手和脚,然后用塑料管插进食道进行野蛮灌食,这一次我绝食了六天。

我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十个月。期间我被多次非法提审,每次提审我都不配合他们。他们从我这里得不到任何所谓的口供。为此一个警察有一次踢了我一脚,结果他自己的脚却痛了。尽管如此,本地法院对我仍非法判刑三年。我拒绝在所谓的判决书上签字,他们就几个人按住我的手,强行按了半个手印。

二零零三年三月我和同一号子的炼功人邓月娥一同被送至长沙女子监狱迫害。一进长沙女子监狱,狱警就强迫我们看诽谤大法的录像,看完后还要写什么“体会”,后来狱警要我们做双手捧头,蹲在墙角(意在承认自己是罪犯)污辱人格的动作,遭到了法轮功学员的正义抵制。为此狱警对这部份(有十八人)法轮功学员进行“严管”迫害。

所谓严管就是用对严管队的方式针对我们。从早上六点钟起床后,就逼我们做操,做完操要跑步,还要我们做各种有难度的动作,如“牛吃水”(双脚摞在桌子上,双手抻地),还有“鹤腿闪跳”,“金鸡独立”等,除了吃饭外不让人有片刻休息,这样一直要到晚上十点,第二天又是这样,这次我们被严管迫害了半个月。像我们年纪已近六十的老人也不例外。

长沙女子监狱对法轮功学员另一个长期迫害就是强迫学员做奴工生产。主要有剥蚕豆、刺绣等。剥蚕豆一天要剥四、五十斤。手指剥肿,出血是常事。我的双手拇指甲都剥脱了,一只拇指甲后来变成了灰指甲。

这里还要指出一个问题,在中国大陆的劳教所,监狱等监管场所,由于被监管人几乎被剥夺了正常的生存权,如购物权(购物要得到许可),还有学习、阅读权、娱乐权、甚至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权(法轮功学员被每日二十四小时监控,不让他们之间说话)、隐私权等,这样就使被监管人的生活变得压抑与枯燥乏味,因此,一些被监管人产生了做一点事时间容易过点的想法,而劳教所、监狱也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来榨取被监管人的血汗。

这里有不少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严重,如长沙的严虹,三、四十岁,被关押在严管队迫害四十多天,剥蚕豆至少要完成五十斤,她还被多次关禁闭。每次关禁闭都是将她的手、脚铐住的,狱警的借口是她要写大法标语。

二、再陷囹圄

三年冤狱满后我才回家,已是二零零五年了,本以为以后可以过上平静的日子,哪知树欲静而风不止,二零零六年六月份一天半夜时分,本地不法人员叫开我家的门,说近期在人大居民楼发现一些揭露他们迫害法轮功的真相材料。怀疑这事与我有关,他们进门之后就翻箱倒柜,到处乱翻。翻到一些真相资料就要把我带走。我不从,他们就四个人强行将我带至新城派出所,后又转到县公安局,然后又将我关押在看守所。

一进看守所我就绝食反迫害,我绝食九天,又遭到看守所的野蛮灌食,由于我没犯任何罪,是被恶人绑架进来的,这不是好人应该呆的地方,所以在看守所清点人数时,我自然就不报到。一次所长刘启良巡房,点人时叫到我,我不答应,他就恼羞成怒,叫人把我的双手用手铐铐在铁门上,双脚离地,不一会儿手铐处就钻心地痛。为了缓解疼痛,我的双脚就蹬在铁门的横筋上。被刘启良看见,他就用皮鞋猛踢我的双脚。要知道我的年纪都可以做他的母亲了,却对我这样的老人下如此狠手,我真为这些人感到悲哀。我一直被吊了三小时才放下来。我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半年后才被放回来,据说家人为此花了一大笔钱。

三、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八年七月六日,我与两名法轮功学员张姣玉、黄爱玉,在街上边走边讲真相时,被恶人诬告,遭110巡警车绑架,带头的是刘某,是原看守所副所长。随后我们被带至拘留所。在拘留所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就非法定我一年半劳教。我与黄爱玉被直接送至株洲白马垅劳教所。黄爱玉在体检时查出有心脏病,被劳教所拒收。但她在回家的途中,被本地“六一零”恶人拦截绑架,劫持到实为洗脑班的市“法制教育基地”迫害。

我在劳教所被迫害一年零四个月后,在体检时查出有高血压,心脏也有问题等病,才被放回。

四、被无理扣发养老金

在二零零三年,单位为职工在社保局统一办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然而我的退休金在领了几个月后,社保局就停发了,家人前去质问,社保局开始说:“‘六一零’有指示,不写认识不让发”,后来变成“上面有指示,不让发”。我的养老金至今也没发给我。

在此,我再次奉劝“六一零”人员以及那些警察、国安,迫害法轮功这群善良的民众是伤天害理的,天理难容,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只有选择正义良知才是做人的本份,多看看真相,退出中共恶党,远离假,恶,暴,认同真、善、忍。为自己的未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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