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参与营救同修的过程中修自己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六月三十日】我是大陆北方城市的一名法轮功弟子。几个月前我们学法小组的一名老年同修和她的女儿(以下简称L同修)因讲真相和制作真相资料,于同日相继被本地国保警察绑架。老年同修凭着信师信法的正念及平时实修的心性基础很快便闯了出来,而L同修被警察以制作法轮功宣传品为由关押在本地看守所继续迫害

以下是这两位同修被绑架后我们学法小组是如何做的及我和同修们对这件事的粗浅体悟:

1、得知消息后我马上在第一时间上网曝光邪恶的罪行,同时我和同修们在法上進行了交流,邪恶对L同修的迫害就是对我们学法小组这个整体的迫害,我们要想办法帮助L同修、营救L同修,直至解体邪恶对L同修的迫害。这是法轮功弟子应该做的,是大法弟子的责任。

学法小组中的D同修提议配合老年同修为L同修请律师做无罪辩护,D同修说: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受宪法保护的,我们讲真相、发传单救度世人的行为在现今中国社会中也是合法的,请律师辩护也是公民的权利。

同时我们还悟到,我们要充份的利用请律师做无罪辩护这种形式向世人讲清真相,而且在请律师的咨询过程中可以向律师所在的司法界讲真相,我们的基点要摆正,我们不是要依靠律师来救我们,而是我们要向他们讲真相尽力的救度他们,他们一旦明白了真相从心底返出了人类应有的良知正义就会敢于理直气壮的为L同修依法做无罪辩护,这样他也为自己的未来做了一个最好的选择。

实际上老年同修把这件事做的很好,在很短的时间里将本地区的大部份律师事务所都走到了,使一些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对法轮功弟子被迫害的真相有了不同成度的了解。有的律师是明白一些真相的,只是迫于中共邪党的压力不敢接案子,说司法局不让管法轮功的案子。有的律师则表示出无奈与同情。

同修们还认识到,请律师辩护的过程也是大家整体配合進一步清除本地邪恶更好的修炼自身的大好时机。同修们随着律师在业务上操作的日程,有针对性的向本地的“国保”、检察院、法院等参与迫害的部门近距离发正念清除邪恶、邮寄真相信件向本地“国保”、检察院、法院的各部门、及责任人讲真相,对清除操控恶警、恶人的烂鬼邪灵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同时根据律师对案子的操作日程及时上明慧网曝光邪恶的迫害罪行,D同修还整理了多种揭露本地警察迫害L同修的真相资料,通过这些资料在明慧发表与本地同修的发放,有力的震慑了邪恶。老年同修再找到本地国保警察要人时,参与迫害L同修的警察头目不是躲避不见、就是推诿搪塞,一改之前开口闭口就要抓人的蛮横态度。

2、另一方面,通过L同修被迫害一事,大家都认为这说明我们学法小组整体上有了漏洞,才被邪恶钻了空子。大家都在向内找自己的不足,就我个人来讲在心性上就存在着很多(有的甚至是很严重的)问题。这里仅举一例,如:以前L同修曾多次指出我有看不起别人的心,说我有时表现的象高人一等似的,我当时心里并不承认,总觉得这是L同修对我抱有偏见。(因为我在教L同修一些技术时因缺乏耐心,在L同修对技术掌握慢一点时表现的不耐烦,曾引起L同修的反感甚至是语言上的过激表现,从而产生了矛盾。)现在认真向内找了找,发现我真的是有看不起人家的心。认为她不注意仪表、做事不利索,邋邋遢遢的,教她技术时她也不认真听,你这边正教着哪,那边她去和另一同修聊上天了,心里想一个女人整天迷迷糊糊、邋邋遢遢的又不尊重别人的付出真叫人受不了,总之是不符合自己的观念啦。

就这样我和L同修间就形成了间隔了,所以平时需要配合接触时看到她心里就感觉堵的慌,自然在配合上就能不自觉的表露出来,对方就会感觉到从而也对我产生了看法,在加上L同修在去利益心过关当中,我给她指出时用的是常人的指责方式而不是修炼人的善念,致使L同修不能接受。这样下来矛盾越积越深、间隔越来越大,虽然我尽量在表面上表现着平静,但心里确是波涛涌动,一直在心里对L同修较着劲。其实已经上了旧势力的当,被旧势力间隔了还不自觉。时间长了我不但看不起别人这颗执著自我的自大心没去掉,反而又生出了怨恨心和争斗心。总是觉的L同修做的不对自己对,甚至得知L同修被迫害后心里还曾隐约的闪过一念:“平时好心提醒你注意安全,你却不耐烦的指责我有怕心,这回你看么样……。”在同修遭受迫害之际内心中还在证实着自己的对,这种常人都不如的心态是多么可耻与自私呀。

我现在悟到L同修指出的我这种看不起别人的心,常人讲的自视清高,其实是执著于自我、证实自我的心,它的根源是旧宇宙的根本──私,表现就是总在用自己的观念看待其它的生命、是其它的生命把自己看的象朵花儿似的。为了保护自我不惜一切,甚至是不惜毁掉宇宙中的无可计量的众生。没有完全无私无我的那种洪大的宽容──新宇宙生命的特点,修炼人要修不掉这个私就无法在大法中修圆满。师尊在《曼哈顿讲法》中教导我们说:“你们从现在开始也是这样,不管你对和不对,这个问题对一个修炼人来讲根本就不重要。不要争来争去的,不要强调谁对谁错的。有的人总是强调自己对,你对了、你没错,又怎么样呢?是在法上提高了吗?用人心强调对错,这本身就是错的,因为你是用常人的那个理在衡量你自己,你用常人的那个理在要求别人。”

用师尊讲的法来对照自己的言行,真的是感觉万分惭愧。在大法中修炼十多年了还没有自觉的做到向内找,证实自己的心还这样大,其它的执著心也是时强时弱并没有从根本上去除,而师尊留给我们修好自己救度世人的时间又是有限的。我想我现在唯有抓紧这正法的最后时机,努力做好三件事,才能不辜负众生对我们的期盼,才能不愧为一名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修炼中的一点体会,不当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