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纪晓岚记录的因果故事二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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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八日】清代的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一书中,记录了其平时所见所闻的很多奇异之事,详述因果轮回之事例,警示后人。以证实因果报应,丝毫不差,人的所作所为、一思一念神明都在监察着,每个人都要为他自己的言行负责。以下为书中记载的两个小故事。

神忌机巧

河间府有个叫冯树柟的人,粗通文墨,人也很聪明,但他流落在京城十几年,一直不得志。每次遇到机缘,最后总是落空了。他去恳请人帮忙,人家口头上答应得很好,实际上却置之不理。他生活上穷困潦倒,心理压抑苦闷。一次,他到庙里去祈求神人能对他的命运给予启示与引导。

那天夜里,他梦见有个神人对他说:“你不要怨恨世道的艰难、个人的际遇。其实,你这一生的命运全是你自己造成的,怨恨又有什么用?你上辈子喜欢以虚伪的言词博得忠厚长者的好名声。遇有难为之事,你明知道该事不可能办成,却极力怂恿他人去做,以使人感谢你的赞成与倡导。遇有恶人犯法,你明明知道他的罪行不可饶恕,却再三为他申辩,以使他人对你感激。你的这些做法,使充好人让人感谢的都落在你身上,而把怨仇愤恨全归结到别人身上。你的机巧奸诈也太过份了!何况,你所赞成怂恿的事,或是你极力为其申辩的人,你都是处身在局外人的位置上,无论成功或失败,全由他人去承当利害。假如有某件事稍稍触及你一点儿利益,你就唯恐躲闪不及。即使你只消一举手之劳,便能救人于水火之事,你也会因怕麻烦而撒手不管。你这样险恶的居心,还用都指出来吗?由此看来,别人对你看似亲近,实为疏远;形似关切,实为冷漠,也是理所当然了。你自己想想,这是应该不应该?神明对一个人的要求,若是他偶然有一两件事做错了,还可以用他其它的善行补偿。但如果一个人的心术坏了,那便是为天理、律例所不容。你只能是努力去做好事,才是为自己积得福份呀!”

冯树柟听后非常后悔,后来不久得病死了。

渎职减禄

安邑人宋半塘,曾在鄞县做官。宋半塘说,鄞县有位书生很有文才,但他在仕途上却屡遭困顿,没有考上功名。后来这位书生得了一场大病,病中迷离恍惚,梦见自己来到了一处官衙门。根据那里的情形,他觉察到这地方可能是冥司。这时候,对面走来一位官服打扮的人,书生一看,却是一位老相识,便急忙向他打听,自己得了这场病,是不是很快就会死?这位冥官说:“你的寿数未尽,但是禄数尽了,恐怕不久就要到这儿来了。”书生说:“我这辈子,全靠设馆教书糊口,没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怎么禄数倒先尽了?”冥官叹息说:“正因为你是吃教书这碗饭的,而对孩子们的人品、品德放任不问。冥司认为,无功受禄就等于偷盗或浪费粮食,必须扣除应得的俸禄来补偿。所以你寿命未尽而禄数先尽。为人师长者,位居‘在三(君、亲、师)’之中,享有崇高的荣誉,要传授品德、学业,导人以善。你收取人家的学费,却误人子弟,理应受到最严厉的谴责。有官禄的,就要削减官禄。没有官禄的,就得消减食禄。一丝一毫都计较的很分明。世人往往看到一些饱学之士或通儒大家,有的生活穷困,有的年少夭折,便抱怨天道不公平。可哪里知道,这些人都是自误生平,才落得这地步啊。”

从这两个故事看来,可知一个人的内心深处哪怕是很微小的不正之念,神明都能窥见的很清楚。就象古语说的:“举头三尺有神明。”看古代的因果故事,再拿现代发生的故事来对比,甚至是自己身边发生的事,就会发现,因果规律就是不管相信它与否,它都是客观存在的。正视因果法则,遵循天理而为善,才是做人最重要的,才会有好的际遇和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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