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5日, 警方突然铐捕在鱼尾狮风景点炼功、讲真相的四名法轮功学员,并将另一名学员以“协助调查”为由,从工作单位骗至警署拘捕。五名学员被保释之后,警方又以“调查”为名,扣留五人的护照长达7个月之久(这是严重侵犯人权和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并将其中三人的签证改为每月延期一次的特殊签证,直接导致一人失去工作,另一人无法找到工作,失去经济来源,目前生活上极度困难。
今年5月6日,中央警署约这五名法轮功学员到警署谈话,却在五人到达后突然实施逮捕,并以“破坏公物”和“唆使他人”这种莫须有的罪名,将五人控上法庭。另外两名在鱼尾狮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也在5月6日和7日分别被逮捕和起诉,罪名是“破坏公物”和“骚扰”等。
在此之前,自2000年的麦里芝案件开始,新加坡警方已经六次起诉法轮功学员,罪名包括“非法集会”、“分发无准证光碟”、“无准证集会”、“诽谤李岚清”,以及因为在中使馆对面展示“7.20绝食抗议中共灭绝人性的迫害法轮功”的横幅,而被新加坡警方以“展示侮辱性的文字骚扰”的罪名起诉。今年的“破坏公物”和“唆使他人”是两项新的指控。
巧合的是,过去发生的所有这些抓捕案和诬告案,都发生在中共领导人要访问新加坡的前后。例如,2000年底发生的麦里芝事件,发生在时任中国总理朱镕基抵新加坡参加第四次中国暨亚细安峰会;2004年的案件,则发生在中国和新加坡开始自由贸易谈判之前;2006年的4个案件,则发生在迫害法轮功的原中共“610”头目李岚清受李光耀邀请,抵达新加坡国立大学获颁荣誉博士学位之后。而去年10月5日在鱼尾狮发生的抓捕,则发生在胡锦涛将于新加坡出席亚太经合组织行政总裁高峰会议(APEC CEO Summit 2009)之前。
从以上的多起诬告案可以看出,新加坡起诉法轮功学员有其政治目的。新加坡政府虽然了解法轮功学员都是平和、善良的修炼人,是对社会有益而无害的,但却出于政治目的和经济利益,出卖正义良知,将法轮功学员当成和中共交换利益的筹码。
所谓的指控都是“莫须有”的,法轮功学员在鱼尾狮景点讲真相已经超过十年,每天将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真相的展板,用蓝丁胶(Blue-tack)粘在墙上,走时摘下,不留痕迹,没有损坏任何公物,“破坏公物”从何说起?事实上,在鱼尾狮景点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不仅没有“破坏公物”,还自觉维护那里的公共卫生,主动清扫垃圾,洗刷游客留下的污物。
法轮功修炼者以“真、善、忍”为做人原则,事事处处为他人着想,不重名、利,每一个修炼者都在实践中身心受益。法轮大法洪传十八载,吸引了114个国家和地区的不同种族的人来修炼。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令亿万人身心受益的高德大法,在中国却遭受到史无前例的诽谤污蔑和残酷迫害。当仅仅因为要表达“真、善、忍”三个字,努力做个好人,即面临高达数年、十几年的牢狱之灾,遭受各种酷刑,关进精神病院并注射不明药物,甚至被虐杀,活活地摘取人体器官。
而中共的迫害者还在通过控制媒体、网络等一切途径在极力掩盖着所发生的罪恶,同时散布谎言、抹黑法轮功、煽动仇恨。无知的人甚至追随迫害者,加害佛法修炼者,却不知这样做会给自身带来何等危险的后果。
为了制止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以及避免受中共欺骗宣传的普通民众,在无知的情况下助纣为虐迫害法轮功,全世界的法轮功学员才坚持以和平方式曝光中共的罪行,这一行为也得到众多国家的政府、民众的正义支持。
在这次的控状中,还包括了一个类似以前的“展示侮辱性的文字骚扰”的罪名,因为一名法轮功学员去年7月在中使馆前展示“制止中共把迫害法轮功延伸到新加坡”横幅,而被指控横幅上的文字具有侮辱性,因而触犯了杂项法(公共秩序和骚扰)。横幅上写明的只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何来 “侮辱”之说?古人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新加坡政府对法轮功学员乱施法律不言而喻。这样的诬告案荒唐之极,令新加坡在全世界蒙羞。
生活在这里的人们都知道,新加坡提出的核心价值理念是建设致力于结合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这种结合的意图本身就表明新加坡的核心价值理念建设是要落在普世的价值理念上面。自由、平等、法治等基本价值理念,是人类致力于达到的行为目标。它不仅为世界各国共同拥有,因此是普世的;也是世界各国所实行的,因此是普适的。
然而,让我们感到痛心的是,当众多善良民众的良知已被唤醒,全世界呼吁停止迫害的正义之声此起彼伏时,身处新加坡的法轮功学员却在遭受着种种非法无理的迫害。新加坡政府在对待法轮功学员的态度上,与其所提出的核心价值理念显然是背道而驰的。
自从中共迫害法轮功之后,生活在新加坡的很多中国籍法轮功学员因为无法申请到或者无法延长在本地的各种类型的居留准证,被迫寻求联合国难民署的帮助,成为其它国家的难民。有的陪读妈妈只因修炼法轮功,其社交准证到期不给延长,而被迫离境,留下年仅12岁的孩子在新加坡读书,正是需要妈妈呵护的年龄,妈妈却无法在孩子身边陪伴。母亲流离失所,孩子无人照顾,以如此阴毒的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致使母女离散,真是伤天害理啊!
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目前,国际上已经对超过50名发起、推动和执行迫害政策的责任者启动了法律诉讼。美国国会众议院于2010年3月16日,以412票赞成、1票反对的压倒性票数,通过了第605号决议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胁迫、监禁及酷刑折磨,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新加坡政府弘扬“八德”和“五伦”的思想道德,并把它作为新加坡国民的行为准则和新加坡政府的“治国之纲”。新加坡民众也固守传统的道德观念,相信善恶有报的天理。
“天灭中共”是天象,“逆天而行”则必遭天谴。在此,我们真诚的告诫新加坡政府及警察应正视法轮功学员遭受中共迫害的残酷事实,正视国际主流社会支持法轮功的大潮流,以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利益为本,尊重新加坡宪法赋予民众的表达权利,立即撤销这起有意讨好中共的诬告案,善待佛法修炼者,以挽回给自己和新加坡的未来造成的严重后果,不要给自己和未来的子孙留下无法磨灭的耻辱。
新加坡七名当事法轮功学员
201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