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曾遭唐山市第二看守所摧残 宋淑叶含冤离世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五月四日】(明慧通讯员河北报道)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宋淑叶,2001年被非法劳教,在唐山市第二看守所备受折磨,回家后不久就瘫痪,双目失明,并导致褥疮病变,最终于2010年4月离世,终年60岁。

宋淑叶,女,家住唐山市燕京里,1996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受益,身体健康,家庭和睦。99年7月江泽民集团操控政府各职能部门,尤其公安局、派出所等,强迫每个炼功人写书面保证不炼法轮功,并诬蔑大法,诬蔑师父。宋淑叶仅因坚守正义和良知,拒不写这种所谓的“保证”,被当地派出所关在铁笼子里,并戴上手铐多日。自此,派出所视宋为重点人物监视,重大节假日经常到她家骚扰,并强迫其家人看管。

2001年,因联名上书诉说大法美好,宋淑叶被派出所送往唐山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年。当时的女队长邢立新大打出手,竭力迫害法轮功学员,邢立新经常扇许多法轮功学员的嘴巴子,借口宋淑叶不穿犯人的衣服,不服管教等,拿电棒、胶棍打她,有一次竟把宋淑叶打昏,不省人事,无论是胸部、颈部、劈头盖脸,打的到处都有瘀伤,其整人手法之狠毒难以言表。

在非法关押期间,恶警邢立新用铁丝勒宋淑叶身上,强制她坐小铁椅子;又把她的胳膊反铐在小椅子上,蹲不得,站不得。迫害手段还包括不让大小便,不给水喝、饭吃。一次邢立新还大言不惭地跟其家属告状:“这个宋淑叶,今天真把我气坏了,气得我直哆嗦。”可见,这个邢立新就是这样视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为仇敌,也表现出她的残忍和恶毒。

宋淑叶因坚守信仰,经常被残酷迫害,身上,头部多处创伤,头部有瘀血。2004年因血压持续200多,被放回家中,不久瘫痪,双目失明,并导致褥疮病变,于2010年4月离世。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