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善之心化飞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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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四月八日】

  • 给教育工作者的一封公开信

  • 致湖北工业大学全体教师的公开信

  • 无辜民众遭迫害 地方官员难辞其咎

  • 给大同市平旺乡派出所的一封信

  • 给教育工作者的一封公开信

    我是一名学生家长。一提起教师,我的敬意便油然而生,因为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除了受家庭的熏陶之外,更主要的是老师的教育。这说明教师不但要有广博的科学知识,还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为人师表,才能真正培养和教育学生,学生才能健康成长。因此,我们才放心的把孩子送到学校,接受老师的塑造。

    自从法轮功遭到迫害以来,有些学校强迫学生在诋毁法轮功的条幅上签字,逼学生骂法轮功及其创始人,发诽谤法轮功的传单等多种活动,有的学校思想品德书上也有污蔑法轮功的现象。

    针对此事,我想谈谈我的看法。

    法轮功教人向善的好功法,修炼者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人,同时还可以通过五套功法的练习达到祛病健身的效果,这是有目共睹的。电视中宣传的炼法轮功的自焚、杀人、自杀,在现实生活中我没有见过,我倒见过身边的法轮功学员诚实守信用,心地善良,宽容大度,不争名夺利,吃喝嫖赌全不干,一切言行都是那么正,而且个个身体都非常好。还从网上看到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的人炼法轮功,这些国家的政府也是允许的。这个群体的所有人是那么祥和,与社会的关系达到完美与和谐。人们是那么接受和认可法轮功的存在,同时感谢法轮功给人们带来好的身体和一个良好的心态,使得人与人之间少了奸诈多了一些坦诚,还有“明慧”学校至今已在世界各地建立了很多所,那里的老师和学生除了学习文化课外每天坚持炼功和读《转法轮》。老师用“真善忍”的法理教育学生,学生个个严格要求自己,不做违背“真善忍”原则的事,这对教育学生无疑是件好事,同时说明法轮功深得民心,得到世界人民的认可,然而,唯独我们中国不让炼,这正常吗?但我相信是暂时的,这样好的功法发源于中国也一定会在中国扎根,因为中国历史上整人的运动叫我反思从而明白了许多道理。

    我是说,如果学校迫于压力而为的话,辛勤的园丁们,您想过没有,这样做会给你们的工作带来多大的弊端,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会出现很多难题:当强迫学生签字时,懂得法律的学生会认为这是侵犯人权,是一种违法行为。有很多学生从家长那里了解到法轮功是好功法,一切宣传都是栽赃陷害,你逼着孩子签字,颠倒黑白,那么以后如果学生出现伤害和欺负其他学生的事,你们该怎么教育他呢?他会听你们的话吗?法轮功能教人向善,人们都已知道,此时若歪曲事实宣传,学生会不会认为我们没有正义感,当你们有事调查学生时,学生有压力时是不是也会不实事求是地说谎呢?如果说为了听上级的指示让学生骂人,这本身就是一种无原则的盲从,会给学生幼小的心灵埋下骂人的种子呢!当学生有骂人现象时,你又如何去制止他呢?作为一名教师都不讲道德,还能教育好学生?当历史翻过这一页时,如果学生问起老师今天的所为时,你又将怎样解释呢?学生该怎样评价老师呢?家长信赖老师,学生尊敬老师,在学生心目中老师告诉的都是对的,因此说老师的一言一行在影响着学生,甚至于影响他的一生。可见你们肩上的担子该有多重!

    所以我认为在学校举行这样不负责任的活动,是给老师教育学生人为的设置了障碍,增加了教育的难度,上面一句号令容易,可做具体工作的是你们这些老师呀!当学生有说谎、打仗、骂人、好坏不分的现象出现时,人们会不会指责是学校教育的结果呢?有谁会为你们的今天的盲从而开脱呢?可千万不要一失足而成千古恨呢!所以我建议你们,以后不要再做不利于学生健康发展的事了,不要在江氏集团发动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随波逐流。法轮功是一部高德大法,我们不想看到任何不负责任的宣传、造谣,欺骗不明真相的人。

    我深深的知道教育工作的难处,为了学生的成长你们不知道要付出多少汗水,为了使学生成才你们付出的太多,但是,现在社会的现状也给教育工作者带来了很大的难度,道德教育尤为重要,这关系到我们培养出来的人是什么样的人?是流氓、小偷、贪污犯、还是杀人犯?如果学生真能按“真善忍”的标准做人,你们老师的工作不就会大大减轻了。我想所有有远见的正义之士都不会希望再出现上面说的现象。因为这不是一件小事,涉及到整个教育事业,涉及到多少老师,多少学生的前途和命运啊!这是关系到几代人的教育成功与否。

    不要给孩子幼小的心灵埋下对法轮功仇恨的种子,不要再盲目的参与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其实据我了解,在教育界炼法轮功的人也不少,他们在工作中任劳任怨,踏踏实实做人,很多家长和老师都能感受到,既然这样您就明白了法轮功确实是一个非常好的功法,为了天真无瑕的学生,为了中华民族的未来,负起责任,共同教育好孩子吧!

    尊敬的各位老师,如果您今天还不了解法轮功真相的话,建议您一定看看法轮功真相光盘或传单,里面写的都是法轮功修炼者亲身受益的例证,同时会告诉您法轮功给人们带来的美好,还有详细向您介绍自焚事件真相,帮助您进一步了解法轮功,走近法轮功,您一定会体会到法轮功的美好。记得一个朋友跟我说过,她当时就是抱着了解法轮功的态度看的《转法轮》一书,因为你即使想反对什么首先得去了解,才能有理由。结果她看后觉得这本书非常好,没有不好的内容,都是教人向善的,明白真相以后大有以前上当受骗的感觉,所以她急切地找到我们说了自己的体会,同时表达了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敬意。她说,你们这些人能够在这样大的压力下坚持真理,简直太伟大了!她表示今后也要修炼法轮功。

    老师,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相信各位老师一定不会辜负学生和家长的殷切希望,您一定会树立起正念,把法轮大法的美好带给学生,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个好人,更好的人。


    致湖北工业大学全体教师的公开信

    湖北工业大学的老师们:

    你们好!

    我与你们一样,都是教育工作者,都希望在自己的职业上能够有所成就,能够无愧于“人类灵魂工程师”的伟大称号。正因为我们有共同的基点,所以我想与你们谈论一下人们内心最关心的、却又不敢谈及的法轮功。

    或许,你已经知道法轮功真相,知道法轮功是修心健身的好功法,江泽民完全是出于妒嫉心和对权力的狭隘心理而发动对法轮功的镇压?

    或许,你一直在同情法轮功,但又感觉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政治高压下不敢支持良知和正义,反而在随波逐流,附和中共对法轮功的镇压行动?

    或许,你“不想”去判断是非,而是在随波逐流,附和着中共对法轮功的镇压政策和行动?

    或许,你还认为迫害法轮功即使错了也是共产党的错,与自己无关,自己只是在执行上级命令,自己没有什么责任?

    或许,你还相信中共媒体播出的那些假新闻,你还认为法轮功是对人有害的“ⅹ教”,你还认为参与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对社会有益的?

    或许,你还认为中共治下的“现实”就是这样,没有对与错,谁势力大就听谁的,对于中共划入“政治”禁区内的事情不敢去想,从而盲目听从中共610的指挥而参与对法轮功的迫害?

    或许,你还认为虽然法轮功对社会没有害处,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法轮功是违法的,因而对法轮功的迫害是正当的?

    或许,你已经对法轮功真相有所了解,同情法轮功,但在中共610的压力下不知如何才能不参与对法轮功的迫害?

    下面的内容将有助于解开你的种种迷团,帮助你选择美好的前程。

    第一部份 希望你是优秀的高校教师

    一、高校教师应该是最清醒的

    高校教师是掌握知识最多的人群,因此也应该是最清醒的。可是,——

    1、你注意到了吗?在当今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都有法轮功炼功点,法轮功都是合法的,而且普遍受到欢迎和好评,只有中共在镇压法轮功,这还不足以说明法轮功不是“ⅹ教”吗?还不足以说明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荒谬吗?

    2、你注意到了吗?从1999年到现在,中共镇压法轮功已接近11年,可是法轮功不但屹立不倒,反而传扬至全世界,人数越来越多,全世界制止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呼声越来越高,这不明显昭示了中共的迫害运动必然要失败的趋势吗?

    3、你注意到了吗?11年来,法轮功学员受到过多么严重的迫害:数千人被迫害致死,更多的人失踪,十万人以上被冤枉判刑,更多的人被冤枉劳教,至于被残酷送“洗脑班”迫害、被拘留、被强行开除公职、被抄家、罚款的更是难以计数,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动用了古今中外所有的酷刑,甚至还有“活摘人体器官”这样的兽行……但法轮功学员始终以大善大忍的胸怀,慈悲讲真相,和平反迫害,从未出现过极端的行为(所谓“天安门自焚”等全都是中共编导的伪案),这一恶一善的对比不是天壤之别吗?这不充份体现和证实了法轮功“真善忍”的精神和价值吗?高校的知识份子们,千百年来,你们在寻求什么呢?不就是在寻求一种能使人类永远和谐、和平的精神价值吗?

    经过了将近11年,如果你还不能注意到以上的基本事实,那么你真的不能算是清醒的人,你真的难以正确把握自己的命运。

    法轮功是当今世界上最好的精神价值,法轮功群体是当今世界上最高尚的人群,迫害法轮功是当今世界上最严重的罪恶,你认识到了吗?

    二、高校教师应该是最有良知的

    我们所有的人都希望自己堂堂正正的活着,活出自己的尊严,不愿意象狗那样活着,尤其是作为高级知识份子的高校教师,更不愿意丧失自己的尊严,匍匐在权势之下苟且偷生。可是,你敢正视法轮功被荒谬迫害的事实真相吗?

    ——你是否因为内心惧怕中共的势力而自欺欺人、“自我洗脑”,接受中共灌输的那一套歪理,认为世界根本没有什么道德良知和对错标准,认为谁势力大谁就有理?

    ——你是否因为内心惧怕中共的势力,而把中共所讲的“政治”视为是非判断之外的禁区,只要中共贴上“政治”的标签,你就什么都听中共的?再也不问是非对错,什么都可以跟着中共干了?

    我经常听到这样的说法:我知道法轮功是好的,可是这是“政治问题”,我们只能这样做……好象只要中共贴上了“政治”的标签,你就可以完全泯灭自己的良心而什么都可以干了。是这样吗?

    不敢思考真正的对错问题,匍匐于中共划定的“政治”禁区中苟且偷生,你还能说自己是知识份子吗?你还能说自己是一个有尊严的“人”吗?

    如果你把自己完全出卖给中共的“政治”,跟着“政治”去迫害法轮功,那么你的良知将无存,你的未来也将无存,因为道德良知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都是人类的普世价值。中共的“政治”最多只能得逞一时,却难以永久。如果你希望自己的生命永久,那么你现在最需要做的就是摆脱中共的“政治”紧箍咒,释放你自己的灵魂。

    三、法轮功根本不违法,你知道吗?

    你是否细心研究过:其实,中共认为法轮功为“ⅹ教”根本没有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的全文内容中,甚至从头到尾都没有正式出现过法轮功三个字。出现“法轮功是邪教组织”字眼的唯一所谓文件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各自下达的内部通知,而内部通知不能作为法律依据普遍适用的。

    最早把法轮功和邪教联系在一起的,是江泽民的讲话和一九九九年十月开始大力批判法轮功时的一篇《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可是司法人员不能根据媒体的报道来定案。尽管你可能认为那是代表了“党的政策”;但将来真正要追究冤判的责任人时,你是无法据此而为自己辩护的。

    公安部2000年颁布了《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0]39号),这是到目前为止关于邪教认定最新的一个正式文件。其中罗列了14个邪教组织,根本没有法轮功。公安部在认定邪教组织时,已经是2000年,明确阐明是根据《刑法》和一系列处理邪教组织的文件精神,参考了两高司法解释的定义,然后下发了这个通知,但却没有把法轮功作为邪教组织认定在其中。

    现在,越来越多的律师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做合法、无罪辩护,司法界、法学界、知识界和各界人士也越来越认识到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性。你对此是否有了正确的认识呢?

    第二部份 你校不光彩的迫害事实

    自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集团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以来,你校的部份领导和职员,一直无知的充当迫害运动的打手和帮凶,在校内成立了隶属610邪恶组织系统的所谓法轮功帮教小组,名为“帮教”,实为迫害,对修炼法轮功的教职员工及其他人士实施一波又一波的恶毒迫害。你校不是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来提升教育质量,而是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来打击优秀教师,毒化师生的思想。迄今为止,你校有关人员已经犯下了多项严重罪行,如果不及时悔改和补过,将面临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的法律控诉。

    为了制止你校的无知者继续犯罪,特此总结你校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案例,并告知你们这些迫害事实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道德后果。希望大家都静心读一读此文,反思一下自己;诚心劝告法轮功帮教小组的成员和所有参与迫害过法轮功的人员悬崖勒马,避免将来当中共的“替罪羊”或被受害者告上法庭;也希望全体教师能分清善恶,共同站出来制止对法轮功的这场迫害。

    请你们耐心回看一下在你校发生的有关事实吧:

    一、迫害案例概况:

    据你校的《学报》(2008年5月31日)第七版介绍胡军(保卫处政保科)的“主要事迹”的资料可知:

    1、你校除了中共党委组织之外,还成立了一个隶属610系统的参与迫害法轮功的组织,即所谓的法轮功“帮教小组”。另外,隶属于国安特务系统的所谓“国家安全小组”也参与了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共江泽民集团为了煽动人民对法轮功的仇恨,生硬的把法轮功与国家安全绑在一起,遗憾的是有些人就是不去思考其中的真相。这两个小组中的成员,凡是参与过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都已违法或犯罪,将要面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控诉和追究。

    2、你校 法轮功“帮教小组”及相关人员,从1999年7月以来,至少对20多名法轮功学员实施过不同程度的迫害。

    3、你校法轮功“帮教小组”及相关人员,从1999年7月以来,至少对6名法轮功学员实施过9次以上的暴力迫害(包括绑架、非法抄家和非法拘禁)。

    4、你校法轮功“帮教小组”及相关人员,从1999年7月以来,并非法禁锢、毒化全校师生的思想,包括过滤网络上真实的新闻资讯,限制师生的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例如,你校表扬胡军说:“在维护稳定方面。针对有害网络信息给学校带来的不稳定影响,该同志积极与省、市公安网监部门联系,并争取外地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多次切断了影响学校声誉、稳定的有害信息源。”何谓“有害”信息?说出中共迫害真相的信息都是对中共“有害”的信息,至于中共媒体上每天制造的大量虚假新闻,你校为什么不去过滤?

    5、你校法轮功“帮教小组”及相关人员,从1999年7月以来,配合国安特务对学校师生实行特务式的统治,例如,胡军本人就是所谓的“学校国家安全小组的联络员”,说白了就是国安特务设在校内的“线人”,专门监视师生的言论状况,向特务机关打小报告,胡军“三年来累计报送信息86条,采用63条”,“其中6条被国家机关采用”,胡军的“鹰犬表现”使你校成为“唯一连续三年被评为国家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省属院校”。可见,你校思想迫害之严重!

    6、你校法轮功“帮教小组”及相关人员,从1999年7月以来,采用了多种非法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包括思想洗脑(所谓“帮教”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一再上门骚扰(所谓“屡次的上门走访”),强迫表态(所谓的“帮助、挽救”),非法抄家抢劫(所谓“收缴法轮功各类宣传品420余份”),绑架法轮功学员送到非法的洗脑班或绑架送到公安局进行迫害,等等。

    7、你校法轮功“帮教小组”及相关人员,受江泽民集团制造的诬陷法轮功的谎言毒害非常深,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充满敌意和恶意,例如,学报中用了典型“文革式语句”——“狠狠打击了法轮功顽固分子的嚣张气焰”。某些行恶者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根本不知羞耻,反以为荣,学报中表扬胡军说“多次受到上级机关的嘉奖”。有关人员出卖良心而犯下重罪,等待的是受害者的控诉和正义法庭的审判,应当及时清醒过来了。

    二、部份迫害案例列举:

    1999年7月20日以来,在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野蛮政策的裹胁下,你校有关人员或为了个人蝇头小利,或为了往上爬,追随、配合、甚至卖身效力,对本校的二十多位法轮功修炼者?行了各种残酷的迫害,以下是部份事实:

    1、梅传军:计算机学院优秀教师,是广大师生公认的好老师,2005年6月荣获学校第八届青年教师授课竞赛优胜奖,他为人宽厚、善良,以法轮功“真善忍”为标准,做事处处考虑他人,工作中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计名利,对家庭对社会负责任。

    可是,你校对这样一位优秀教师,却以他的信仰为由无故停止他的教学工作,梅传军找计算机学院院长王春枝说理,并要求其向上面反映。后学校纪委书记周汉明找梅传军谈话,梅传军的妻子张珊音陪同前往,他们给周汉明说理、讲真相,却被周汉明当场威胁要送洗脑班。

    2006年9月5日上午8点半左右,梅传军送小孩上学后回到家,计算机学院党办秘书刘想清在楼下打电话以选举票要到居委会核对信息为由骗梅传军至湖工社区居委会,湖工保卫处恶人胡军指挥学校保卫处另两名男子强行把梅传军绑架至早已等在居委会门外的一辆金杯牌中巴车上,并偷偷把他送到武昌汤逊湖边的湖北省洗脑班进行迫害,长达40多天。

    梅传军从洗脑班回来之后,还不断受到武汉市610的骚扰。你校在610的操纵下,不让他上岗,克扣他的工资。在梅传军竞聘资格条件都具备的情况下,该校计算机学院仍然威胁梅传军,说要减少他的工资,最后把他开除。因为受到这种威胁,梅传军只能出外打工。该校又多次派人上门骚扰,追问他的去向,说是怕他上访。

    2009年8月,该校承诺让他回校工作,但又不给他安排教师岗位,而是无理的安排他到资料室。虽然这是个临时工的岗位,但梅传军没有怨言,还是兢兢业业的在这个岗位上工作。在2009年年终评比的时候,因为梅传军的出色表现,他所在部门被评为学校资料设备管理第一名。没想到的是,就是这样的一个优秀教师,再次被你校配合610绑架。

    2010年3月16日上午,该校保卫处政保科的灻水情和胡军等四五个人,闯入梅传军的办公室,把正在上班的梅传军绑架并强行带到湖北省“洗脑班”(即“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进行迫害,在家属聘请律师对校方提出严正要求的情况下,你校和610组织仍不放人,至本文写作时,梅传军仍在非法拘禁和迫害之中。

    2.张华平:学校图书馆职工,多次被非法抄家,生活时常被骚扰。2000年8月被武汉市公安局文保处、南湖派出所非法抄家、抓去毒打。2001年11月又被南湖派出所非法抄家、骚扰。2002年2月被南湖派出所刑事拘留一个月。2002年湖工党委个别人强制将他2001年的年度考评结果由图书馆群众和领导已经评定的“合格”改为“基本合格”,使他被扣了一个月工资并且三年不能申报职称。2002年6月被学校保卫处绑架到湖北省洗脑班强制洗脑,折磨一个多月,出来后很长一段时间精神恍惚。2004年9月又被非法抄家,并遭绑架,被劫持到武昌杨园洗脑班迫害。

    3.熊建军:土木工程系教师,多次被学校逼迫放弃信仰,2003年3月学校保卫处欲绑架他到湖北省“洗脑班”,被迫出走。

    4.黄唤文:外地来湖工打工人员,2000年3月被学校保卫处和武汉市公安局文保处、南湖派出所非法抄家、毒打,并拘留半个月。2002年5月又被学校保卫处和南湖派出所非法抄家并拘留一个月,所承包的餐馆被强制转给他人,同时被学校保卫处强逼出湖工。

    5.韩俊:食工系98级学生,品学兼优。1999年10月因在室外炼功遭学校保卫处野蛮毒打,非法查抄寝室等。2000年3月又被学校保卫处无故抓去毒打并被非法拘禁。在遭受无理迫害中韩俊进京上访,欲向政府反映情况,可是却被恶警恶人从北京抓回,后被学校无理开除。

    6.张军华:化工系98级学生,成绩好,为人诚实、善良。1999年10月在室外炼功遭学校保卫处野蛮毒打,非法查抄寝室,逼令休学一段时间。2001年11月因坚持信仰被武汉市公安局文保处和南湖派出所非法查抄寝室并拘留半个月。2001年12月又被南湖派出所拘留一个月,随后被学校无理开除。

    7、张珊音:法轮功学员梅传军的妻子,也受到邪恶的迫害。2006年7月10日左右,学校以不续聘为由,实质是变相的邪恶迫害,无理解雇张珊音在湖工的二级学院工程技术学院从事的教学工作。

    以上只是部份案例,你校恶人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比写出来的要严重十倍、百倍都不止,更多案例还将继续收集。

    第三部份 所谓“法制学习”实质是非法拘禁和精神迫害

    恕我们直言,很多高校教师(包括你校的教师)都在装糊涂、自欺欺人,把自己的法轮功同事(如梅传军老师)强行绑架送到所谓的“法制教育中心”,美其名曰是参加“学习”,其实所有的人都知道,这根本就不是什么“学习”,而完全是非法拘禁和精神迫害,是在公开的对一个合法公民的侵犯和犯罪,是名符其实的强迫洗脑的集中营。

    如果是“学习”,那应当是本人愿意去的,是吧?可是梅传军老师愿意去参加这样的 “学习”吗?如果他是愿意的,那么需要保卫处的人强行把他送去吗?

    如果是“学习”,那应当是想去就去,想回就回,请问被送去迫害的梅传军老师想走能走吗?不但不能走,反而连家属都不能接见,这是哪门子的“学习”?

    如果是“学习”,那应当是和风细雨般的,可是整个洗脑班,却是黑箱操作、不敢见人,而且充满了暴力与恐怖,把人折磨到精神失常、身体犯病。

    如果有人还要说这是“学习”,那么,请问,把你或你的家人送去这样的“学习班”,你愿意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果你不愿意,那就不要再做这样的坏事害人了。

    也许有人会说,我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自己没有错。那么我们来看看,如果上级的命令本身是违法犯罪的,那么执行者有没有法律责任?

    一、洗脑班的存在和活动都是非法的:

    洗脑班的成立和存在完全是违宪和违法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强行把法轮功学员送到洗脑班迫害,更是非法的。

    中国《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江泽民集团指挥下的“610办公室”为迫害法轮功所办的各类洗脑班严重触犯了上述法律,而受迫害人所在单位保卫人员绑架本单位职员强行送到洗脑班则应承担责任协同犯罪的法律责任。

    作为高校教师的你们,对法律应该是很熟悉的吧?这么明显的“非法拘禁”难道还看不出来?为什么自己要去触犯这些法律陷阱呢?难道某些人是有恃无恐、认为既然是共产党划入“政治”范围的事就可以胡作非为了吗?

    二、湖北省洗脑班犯下了累累罪行:

    湖北省洗脑班是湖北省非法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是中共实行精神控制和暴力迫害的犯罪场所,自江泽民集团1999年开始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湖北省洗脑班凭着十几名恶警及二三十名协同犯罪的犹大“帮教”人员,以及青年武警守卫、监狱管理员及被迫害人单位的陪监人员,对大量的法轮功学员实施非法拘禁,采取多种攻心战术,不择手段的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和残酷迫害。

    它的迫害方式除了非法拘禁、强制洗脑之外,还包括侮辱、恐吓、长时间剥夺睡眠、不许亲属探视,勒索、殴打等犯罪行为。

    湖北省洗脑班自2002年以来已经违法行恶8年。湖北省各地及武汉市许多单位都参与了这个犯罪团伙的犯罪活动。在不久的将来,“洗脑班”必将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为未来的世人所唾弃,这些犯罪人员也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并在历史的新纪元中落入可悲的下场。历史已经有了前车之鉴,希望大家能醒悟。

    三、洗脑班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洗脑班及其上级组织“610办公室”并无司法权,却多次、大批、长期(有的长达一年)非法关押无罪的法轮功学员;所有参与洗脑班迫害行动的人员(不管是发号施令者还是被动执行者)都负有法律责任。

    《人民检察院立案标准》规定,检察院对于国家机关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四、湖北省洗脑班的恶人正在受追查中:

    “追查国际”从2004年10月29日起将各省市洗脑班的责任人列为重点追查对象进行立案追查,核查其犯罪事实,同时将已经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交给国际法庭、人权组织和各国政府。首批被追查的湖北省洗脑班责任人包括:张幸福(洗脑中心负责人,湖北省劳教局副局长)、刘勇军(洗脑班主任)、江成方(副主任)、田明、毕慧琼、龚建、毕鹤梅、何伟、刘成(警察)。

    此外,在湖北省洗脑班表演恶劣的犯罪人员还有:
    刘立安,男,湖北黄石人,其人电话:131 3593 7253。
    王红发,男,在汉阳区居住,并与天门犹大高艳在洗脑班结为夫妻,最近曾在深圳洗脑班行恶,他是该洗脑班犹大中核心者,常摆出超善恶的姿态,其实没有资格谈论基本的善恶。
    丁星樵,湖北云梦人,电话:133 9618
    3037,是该洗脑班犹大中的核心人物,喜欢自编理论,时常冲在迫害的最前面,他外表强硬其实内心虚弱。他曾与王红发相互配合表演在某些场合捉鬼的事情,以显示自己有多“高”,羞辱、诓骗大法弟子。
    季同利,男,湖北十堰人,电话:13797855294
    戴建春,女,湖北黄石人,电话:0714-6211993 139 8658 3618
    李青霞,女,湖北荆门人,电话:159 2660 0471 武汉号码:158 7148 9978
    郭云,女,湖北浠水人,电话:136 1867 6342
    尹双平,男,三十多岁,湖北天门人,电话:135 8131 9846 武汉号码:138 7132 8524
    更多的行恶者正在被列入追查名单,希望你校参与迫害法轮功、强行绑架法轮功学员送“洗脑班”的有关人员,立即停止犯罪行为根。

    第四部份 你校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每一个案例都是一笔血债,每一个案例都是一条绳索,玩火者必自焚,想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捞取好处的人,泯灭良心与正义的人,最终葬送的只是自己。你校某些人完全玷污了教师这个“人类灵魂工程师”的神圣职业,助纣为虐,把棒子挥向昨天还是朋友、邻居或同事的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犯下了严重的罪行,在天,会有报应;在人,将受法律的追究,只有及时醒悟悔过才是真正的出路。

    一、中共610人员一直怕被追究法律责任,你知道吧?

    大家都知道:对法轮功的案件,一直都是610口头指令怎么判,暗箱操作不留痕迹,为什么610不敢留下文字性的痕迹呢?

    原来,中国同胞和各国民众包括各国政要更加关注中共对法轮功的血腥迫害,国际上正义的力量越来越强。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对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610、司法系统进行全面追查,收集有关罪证,要求“提供起诉书和判决书原件或拷贝件、扫描件,如果是数字化的文件,请尽量保存主审法官、陪审员和书记员的姓名和判决时间。”现在你知道为什么各级政法委、610对法轮功的案件只有口头指示,没有任何文件了吧?就是为了到关键时刻把责任都推给“下面”的你们。

    二、法官及相关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冤判要承担法律责任,你知道吗?

    很多法官在610的操纵下,一直无视律师的合理辩护,强行曲用《刑法》第三百条冤判法轮功学员有罪入狱。其实《刑法》第三百条根本不适用于法轮功。

    构成犯罪有四个要素:A犯罪主体(指犯罪者);B犯罪客体(指被侵害的对象);C主观方面(故意还是过失);D客观方面(指犯罪的后果和程度)。根本就找不到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一个法律的实施,也就是说,不存在犯罪客体。法轮功学员是在被无端污蔑迫害、没有任何言论自由渠道的情况下,向世人讲清真相,揭露媒体的谎言,他们压根儿没有半点危害社会之心,也从来没给任何人造成任何伤害。你除了看到中央电视台里的自焚、杀人,看到哪个法轮功学员采取暴力行动或以暴力相威胁、危害社会危害他人了?你觉得中共媒体宣传的东西有多少是真的?

    实际上,对法轮功的处理,是一起重大的冤假错案,相关司法人员及其他参与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绑架、抄家等恶行的人员都必然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执行上级指令”不能作为推脱迫害责任的理由,你知道吗?

    很多高校负责人在参与对法轮功的迫害时,错误的认为自己只是在执行上级的命令,所以是没有责任的。具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对一个无辜群体、特别是信仰群体的迫害,在国际法上叫做“反人类罪”或“群体灭绝罪”。

    联合国于1948年12月10日通过并颁布的《世界人权宣言》严正声明,涉及“反人类罪”、“种族灭绝罪”等严重践踏人权的指控,行为人以执行上级命令、当时的法律或者以自己特殊的职业身份作为自我免责的辩护理由,都不能不被法庭认可!

    过去,那些纳粹战犯也曾以“执行上级命令”为由为自己辩护,可是没有用,照样被追究其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的责任。近几年,迫害法轮功的江泽民、罗干、周永康、薄熙来等20多名中共元凶在世界各地都被以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等罪名告上了国际法庭,2009年底,西班牙和阿根廷已经对江泽民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发出了通缉令,对他们的审判已经指日可待。

    所以,不管你是主动还是被动执行上级命令迫害法轮功,你都无法推脱法律责任。

    四、你校继续迫害法轮功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工作有成、生活平安、家庭幸福,可是你想过吗?要想自己生活幸福,就不能随便去伤害他人!法轮功修炼者对他人对社会没有任何伤害,即使是在被迫害的十年多里,法轮功学员也只是在和平的向世人讲清真相,没有做出任何对他人对社会有害之举,学员们坚持自己的信仰、坚持炼功、向世人讲述自己受迫害的真相,发放受迫害的真相传单等等,这些根本就不“危害社会”。那些镇压者说法轮功“危害社会”,只不过是说法轮功学员的反迫害举动对他们的迫害政策“有危害”,而不是说对人对社会真正有什么危害。邪恶的坏人认为法轮功学员就应当无条件的接受任何无理迫害。

    坏人的逻辑就象黑社会一样,他怎么行凶都是对的,谁反抗,谁就“该死”。那么我们作为善良的民众,作为知识份子,就不应当盲从迫害者的这一套思维模式,而要清醒的自己去判断是非善恶。其实,坚持信仰和讲清真相根本没有任何危害,反而对社会道德回升和社会稳定具有非凡的意义,更不是什么“违法犯罪”。

    要想自己生活平安幸福,就不要去迫害别人。迫害别人的人必然要面对自己的法律责任。

    法轮功学员无端受到如此严酷的迫害,而且迫害如此严重,令全世界为之动容!那么,不应当制止邪恶,不应当追究迫害者的法律责任吗?不能让那些完全丧失良知的人继续行恶、危害社会了。制止迫害的最终办法是追究那些迫害者的法律责任。你校发生的迫害案例也非常严重,也已引起了严正的关注。

    如果法轮功学员如此的宽容和劝善,还不能唤醒行恶者的良知,还不能制止恶行,那么就必须向全国、全世界揭露行恶者的罪恶了,就必须追究行恶者的法律责任了,因为他们在严重的危害和毁灭他人。

    我们对你校所有参与迫害者的名单和迫害事实都有系统的掌握,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所有有关人员能及时清醒。

    我们写这封信的目的,不是去报复谁或恐吓谁,而是在讲清道理和法律,讲清因果关系,并为大家提供在当前形势下的解脱方法,使善良的教师们不要去参与迫害,使已参与迫害者迷途知返,不再去害人,从而为自己赢得美好的未来。

    如果有人继续无视良知与法律,继续行恶下去,我们将不得不追究其法律责任;即使我们不追究,明白了真相的正义人士也会起来追究,也决不会容忍这样巨大荒谬的罪行继续延续下去。历来邪不胜正,历史就是这样发展的。希望作为高级知识份子的你们能够真正智慧、清醒的做出自己的选择。

    第五部份 如何善解自己所犯的罪错?

    不管迫害者如何在自编的“理由”中自欺欺人,世界潮流和历史大势必将淘汰他们。作为高级知识份子的高校教师,应能认识到这个历史的大趋势。

    在当前环境下,高校教师如何自保、自救?

    1、只有真正明白真相的人才能在复杂的历史变动中做出正确的选择。所以,建议你稍微克服一下自己对中共的恐惧,拿出一点勇气来,多了解了解法轮功真相。只要你能跳出中共谎言的欺骗,你一定能消除对法轮功的偏见。

    2、不再参与对法轮功的迫害行动,不再充当中共的打手和帮凶,不再犯罪,从而避免即将到来的正义审判。

    3、制止对法轮功的迫害,堂堂正正的做一个好教师,不再做中共的“政治”工具;既能以此洗刷过去的罪过,又能赢得人们对一个好教师的尊敬。一个没有良知的人是没有资格做教师的。连堂堂正正做人的勇气都没有,怎么配做教师呢?

    4、如果你更有智慧,你可能应更深入的了解法轮功,思考一下为什么那么多人、在如此残酷的环境下仍然坚持修炼法轮功。如果你这样做了,说不定你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事实上,很多中国人已经在自救了,在大纪元网站上发表声明退出中共各种组织的人已经超过七千万。相信你也一定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不是为了别的,而是为了你自己的未来。

    为自己的未来真正考虑考虑吧!自己的未来是自己选择的!

    湖北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八日


    无辜民众遭迫害 地方官员难辞其咎

    ——写给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政府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工作人员的信

    日子一年一年的过去了,回首以往着十年,你也许感觉很平常,也许觉得很幸福、很快乐,而作为我们法轮功学员,心情却非常沉痛。因为这些年来,我们有多少法轮功学员的家庭处在悲凉凄苦中,又有多少法轮功学员被关在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中饱受煎熬。

    也许你不相信我的话,可事实更凄苦;你也许不愿听闻这些不愉快的事,可他们却在亲身经历着;你也许会说这事与我无关,都是上边的旨意,可你是苏仙区的政府工作人员呀!大法弟子中的每一个都和你共同生存在这片沃土上,十几年或几十年,他(她)们到底犯了什么错,做了哪些危害社会危害人民的事竟遭此境遇?他们根本没有错,也没有危害任何人,恰恰相反,他们是最守法公民,是道德高尚的人,这点我想你们是最清楚不过的!然而,这悲惨的一幕幕就发生在苏仙区,发生在你的身边!而且所有这些都是出自于你们的那些错误的决定,是你们造成了这些人间悲剧的发生。

    2010年3月29日,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街洞煤矿大法弟子汤花明在苏仙区五里牌乡集贸市场被五里牌乡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并将汤花明送苏仙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据悉,汤花明现被关押在郴州市拘留所遭受迫害。汤花明家中的双亲和幼小的女儿天天都在泪眼望穿,日夜盼望亲人的归来。这悲凉凄惨情景你们能想象吗?

    你也许会说,这是“咎由自取”,是“触犯法律”。其实,你们心里也明白,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是违反现行中国法律的,不但违反根本大法宪法,而且也违背刑法。至今,中国没有任何法律把法轮功定为“×教”,国务院和公安部认定的十四个邪教中没有法轮功。法轮功修炼者以善良的愿望,信仰并宣传“真、善、忍”,不但对社会没有任何危害性,反而会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准,净化社会风气。而且,明确的说,汤花明的行为根本没有破坏任何一条法律、法规的实施,只不过是行使宪法赋予他的信仰自由权而已,何罪之有!?他(她)们按宇宙特性修炼真、善、忍,是为了做个好人,是在做好人。他(她)们炼功是为祛病健身,他(她)们发小册子、传单是在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只是在洪扬佛法,他(她)冒着生命危险劝退党、团、队是在救人。因为“天灭中共”是天意,是历史的必然。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讲真相救人,这又犯了什么法?宪法明确规定对信仰自由予以保护。这些人没有犯罪行为,更不应被拘押、劳教、判刑。犯罪的是那些执法者,迫害良善、构陷好人,知法犯法的警察和恶人。

    各位领导及政府工作人员,对待法轮功问题一定要三思。迫害好人,迫害佛法天理不容。不要再助纣为虐,不要让上述的这些悲剧再发生了。目前郴州市参与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而遭恶报被曝光的已有多人,没被掩盖的不知有多少呢。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我也希望参与抓捕法轮功学员汤花明的所有参与者尽快了解法轮真相,立即无条件无罪释放汤花明,给自己留下一个光明的、美好的未来。


    给大同市平旺乡派出所的一封信

    张小红所长及平旺乡派出所的干警:

    江泽民与中共相互利用迫害法轮功,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至今已超过十个年头了。在这十年中,你们像工具一样被统治者利用,而不是按照《宪法》行事(宪法规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有言论、出版、集会、集社的自由),对坚持以“真、善、忍”原则做好人的法轮功修炼群体进行严重迫害。

    考虑到你们职业的特殊性,我们是本着坦诚和善念来写这封信。真心的希望你们用心把这封信读完,并做出最明智的选择。

    你们曾劝说“炼法轮功觉的好,就在家炼别出来”。那是信仰不同,我们信仰的是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那是作为一个人都应该遵循的真理。而你坚持说是端着共产党给的饭碗,全家老小要靠这个生活。我们能够理解你的难处,面对整个社会的贪污腐败和各种潜规则,很多人都想着怎样在职位上奋斗,有的人为了升职不择手段。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运动中,有许多人因为听信了中共媒体的抹黑宣传,不理解法轮功,把法轮功修炼者当成是“危险人物”,主动和被动的参与了迫害,这样看来,我们之间似乎存在着一条鸿沟,这需要理解和善念来沟通。

    那么,法轮功学员真的那么“危险”吗?他们都是些什么样的人?他们为什么遭受当局的迫害?在被迫害中,他们又是如何表现的呢?让我们来看看,从一九九九年七月至今,平旺乡派出所曾先后参与的对法轮功学员彭菊芬、范桂枝、李翠兰、卜素贞、李文明等人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七日,孟香花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送去太原非法劳教,反铐着双手被推进了警车。孟香花向警察讲述法轮功真相,却被一个警察用肘死死地卡住喉咙,这样按着她几公里。拉回平旺派出所后把他们在大铁笼子里关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就送到了太原,他们脚上都戴着铁链子。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日下午,大同市法轮功学员彭菊芬在大同市电力技工学校里发真相资料时,被关押在门房。后被赶来的警员董平绑架到老平旺派出所,后又被关押在大同市陈庄第二看守所。彭菊芬失踪后,家人向所居地派出所报案,他们却说,“人失踪了与我们有啥关系,我们管不了这事,靠你们自己去找了。”彭菊芬的亲朋好友们寻遍了大同市的个个角落,十一月五日下午才得知彭菊芬是被绑架了。

    李翠兰是山西省大同一电厂职工,家住大同一电厂生活区校西街。修炼法轮大法前患严重骨质增生,手抬不起来,腿沉得拉不动,严重时,卧床不起,整日插尿管度日,痛苦不堪。一九九六年修炼大法后,身体发生巨大的变化,能干轻微的家务活,走路、说话间都带着喜悦的神色。一九九九年法轮功遭迫害,七月二十四日在大同市平旺乡派出所及一电厂保卫科的恐吓威胁下,丈夫在压力面前害怕了,毁掉了李翠兰的炼功带,她悲痛欲绝,好似夺去了她的生命之根。一星期后,倒在床上没能起来,不到一年后,悲伤离世,离世时四十四岁,她丈夫追悔莫及。

    法轮功学员李文明曾多次遭到中共迫害,几次被非法关押、劳教,出来后一度无生活来源,在时庄村租房,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因时庄村刘贵恶意构陷,平旺派出所所长张小红带领警察曲志峰等人对李文明进非法抄家,在派出所审问了四个小时后,李文明不承认自己犯罪,不肯在拘留证上签字。有四个警察就按住李文明强行让他在上面签字,一直没有按上去手印,李文明胳膊上有大块黑青。由于身体不适看守所拒收。后来你们又把李文明带回派出所。说是准备要罚款五千元,因家里太贫穷拿不出,后由家人领回。

    九月五日,平旺派出所警察来李文明家宣读取保候审书,李不承认自己犯罪,也不肯签字,后来刘贵在上面签了字。随后的几天里,平旺派出所天天派人来家里骚扰。就想让李文明在那上面签字。来两个不行就来三个,每隔一天来一次。

    九月二十八日中午十二点左右,在没有出示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你们对李文明实施绑架,由于李文明不配合,又打电话叫来八、九个警察,强行将李文明抓走,直接送到太原新店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同时还对邻居进行威胁与恐吓,不让打电话通知家属,并说如果通知他家人就把邻居也带走!还有一个人看着邻居怕他们给李文明家里人打电话。事后又把房东叫去了,让房东赶李文明的老伴走,不让她在那里住,不然就要罚房东的钱。

    这种迫害人权和践踏宪法的行为目前仍然在发生着,大多数人都能看清这场迫害的邪恶和荒谬,众所周知,中共搞运动是从来不讲法律的,可是国际社会和中国人民是要讲的。中共高官都知道这个体制维持不了多长时间,都忙着往国外转移资金、申办护照、销毁罪证,为什么你们就不能为自己和家人着想呢?莫为眼前利益毁了自己前程。

    修炼法轮功的人你们接触的不算少,平心而论,这些人是好人还是坏人,你们心中一定有数。这样的人应该被关在看守所、监狱里吗?放着杀人放火抢劫偷盗的人不抓,却要花无数警力、时间、精力如临大敌一般去对付这样一群修炼人,不是太荒唐了吗?

    你有妻子、孩子,也有家庭,你希望家人、孩子因你而自豪,我也希望你的家人、孩子因你而快乐。然而你知道吗?你在任的这几年,什么严打、这个会、那个会、逢年过节,你都要让社区、村委会的工作人员跟踪、监视,到我们法轮功学员家去骚扰,签字、画押、保证不炼功等等,你想想这公平吗?如果不签字、不妥协还会被说成是自私,用亲情来逼迫我们放弃信仰的权利,放弃说真话的权利,甚至放弃想要拥有良知的权利。作为一个执法者不是维护公平正义,而是践踏公民的基本权利,替中共迫害自己的人民。将来真相大白时,你的名字出现在明慧网的恶人榜,要面对整个社会的正义谴责,你的家人、孩子还会为你自豪吗?街坊四邻会怎么看你?将来面对国际追查组织严惩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凶手时,你又怎么办?

    中共一直在给人民洗脑。现在的中国社会,从上幼儿园开始,所灌输的内容都是经过中共精心设计的:工作单位中什么岗位教育,政治学习,生活中通过报纸电视的宣传,不断向我们头脑里灌输。另一方面,所有中共不想让人知道的东西,都尽力封锁,包括互联网上的资讯,很多都被过滤。在这场运动中,许多人因为听信中共的谣言上当受骗,以至误解和仇恨法轮功,法轮功学员他们是社会中的一员,他们以亲身的经历认识到法轮功教导的“真善忍”是好的、正的,许多人得了绝症走投无路,因为修炼法轮功从新点燃了人生的希望,他们愿意让身边亲戚朋友受益。《转法轮》这本书告诉人什么是真正的好与坏,教人如何修心性做好人,希望你有机会能够拜读,通过真正了解后得出自己的结论。

    在中国法轮功依然是合法的,中共迫害法轮功并没有任何实质的法律依据,因为任何法律都不能与宪法抵触,不能和人类的基本道德相违背,目前所有的法律,无论是公安部二零零零年三十九号文件规定的十四种邪教组织,还是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邪教组织有七种,都没有将法轮功列入其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的全文内容中,甚至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法轮功三个字。法无明文不为罪,你们执行的只不过是中共的内部规定,甚至是口头指示。现在有越来越多的律师为法轮功做无罪辩护,如果不是站在正义公理的一边,在中国这种专制下,即使花再多的钱,有谁会冒着被迫害的危险受理法轮功的案子?

    我们以朋友的身份善意的提醒你们,中国近代史上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昨日是主席,今天就是人民公敌(如刘少奇),昨日还是违法的,明天就可以平反(如右派),作为基层执法者,一味的盲从,那么一旦周围环境变化了,可能最受损失的也是你们,因为你们是直接参与者。现在这个社会有谁会主动承担责任呢,哪个人不是遇事往外推,有功往自己身上揽?为了你的家人和孩子,可不能只见眼前,不想将来呀!况且老人讲要凭良心做事,如果真的有因果报应,做了不该做的事的人,难道会不在报应之中吗?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又一起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在国际上被曝光,证人是辽宁公安系统的一名干警,他多次参与非法抓捕、拷打法轮功学员的行动,其中一名三十多岁的女学员经过一个星期的严刑拷打、强迫灌食,伤痕累累。二零零二年四月九日辽宁省公安厅派出两名军医在该学员还清醒的情况下,没有实施任何麻药,摘取了她的心脏、肾脏,证人当时担任警卫目睹了全过程。迫害法轮功黑幕究竟隐藏了多少滔天罪行。当你知道由你参与迫害的李文明在狱中遭受怎样的残酷折磨,你真的还愿意继续配合上级所谓的指示吗?当你知道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就在其中发生着,你真的愿意继续指示手下的人把这些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法轮功学员送去迫害吗?

    现在的中国社会,一切向钱看,为了私利你争我夺,不择手段。生活中、工作中说着言不由衷的话,能堂堂正正,敞敞亮亮地活着的人才是真幸福。今天我们写这封信只想真心的奉劝——现在面对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中共正在骑虎难下。江泽民、罗干等几十个迫害法轮功元凶,已经在国际社会几十个国家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反人类罪”被告上法庭,即将面临全世界正义力量的审判!到了那一天,不管你是主动还是被动执行,作为具体施恶者,特别是最基层的直接参与者、怎么能逃脱自己的罪责?对于“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是不分国籍,各国皆能审判!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美国国会以四百一十二票赞成一票反对通过了“六零五”号决议案,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这一天很快就要来,“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我们真诚劝告那些附和、参与迫害好人的人,尽快挽回自己的损失。“害人终害己”这些古话可是不能忘啊!关系自己前途的大事要三思而后行。法轮功学员永远没有敌人,即使他们受到了太多的不公对待,他们仍然怀着一颗真诚的心,希望你们静心三思,对自己生命的永远负责,不要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希望你们赶快认清中共的邪恶本质,退出中共的党、团、队等一切组织,揭露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一切罪行,不再参与迫害法轮功,平安度过一生,拥有自己美好的未来。

    关心你们的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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