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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阜平县张秀忠遭四年冤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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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日】(明慧通讯员河北报导)河北阜平县法轮功学员张秀忠,于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日被警察非法抓捕,之后被阜平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张秀忠在阜平看守所被关一年后,又被河北省唐山市冀东监狱关押迫害了三年,直到二零零九年十月才被释放。

张秀忠,男,五十一岁,河北保定市阜平县赵家沟村,从事家电维修工作。一九九八年张秀忠开始修炼法轮功。遵循法轮功“真、善、忍”法理修炼后不久,他的身体状况得到改善,思想境界也得到了升华。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一日晚上,他和几位法轮功学员到城南庄去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十一月二日凌晨两点左右,被城南庄派出所的警察非法抓捕,当场劫走他柳洲五菱客货两用车一辆,手机一部,强行把他绑架到阜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国保大队长张进辉抢走他身上现金1400多元,并把他的双手铐在暖气管上。

早上八、九点钟左右,公安局副局长翟向宇和国保大队人员对他进行提审。提审期间,张秀忠义正词严的反驳了恶人对大法、对师父的诽谤,他讲了法轮功的好处,自己受益的事实,讲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错误。恶警们忙活了一通,问不出他们想要的东西,就把他关进阜平县看守所。

张秀忠在看守所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迫害,所长赵玉林,指导员张占红,狱医李新波指使几个犯人对他进行野蛮灌食,张秀忠的身体受到很大的损伤。

面对恶警的残酷迫害,张秀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阜平检察院、法院就以莫须有的罪名对他非法批捕、开庭、判刑。一个安分守己的老百姓,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被阜平县法院枉判四年冤狱。

开庭那天,有审判长肖明山,主审杨建新,李俊英,书记员刘胜玉在场。在法庭上张秀忠义正词严要求无罪释放。然而,中共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使法院丧失了正义,丧失了公平。

在阜平看守所,张秀忠整整被关押、迫害了一年。在这一年中,他经受了非人的折磨。他被迫害的身体水肿,疥疮满身,视力下降,记忆力衰退(想不起自己女儿长的什么样),行走不便,说话困难。期间,恶人们就把他送到阜平县中医院检查,检查结果不光有这些病,他的心脏也有了严重的问题。恶人们不但不放人,还把他关进河北省唐山市冀东监狱。在那里又迫害了三年,于二零零九年十月才被放回家。

一个安分守己的老百姓,就因为学法炼功,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硬是被强加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四年,受到非人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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